长沙市乘客乘坐网约车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2017-09-05 11:22张伟李星星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24期
关键词:网约车影响因素

张伟+李星星

摘 要:基于长沙市5个区280份乘客的调查数据,构建二元Logistic模型,对乘客乘坐网约车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年收入和服务水平对乘客乘坐网约车有正向影响;而年龄、性别、出行成本、人身和财产被侵犯的风险程度、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程度和天气对乘客乘坐网约车有负向影响;家庭拥有交通工具情况与出行距离对乘客乘坐网约车的影响不大。

关键词:网约车;Logistic模型;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57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24-0118-07

引言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交通作为城市运送人流的重要通道,事关人民生活的福祉。近年来,隨着移动互联网科技的井喷式发展和“互联网+”思维在交通出行领域的应用,网约车作为“互联网+出行”新业态的一种,给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变。它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依靠其热忱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和低廉的价格,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和喜爱。但同时由乘坐网约车所带来的安全问题和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也令人生畏。解决安全和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迫在眉睫。乘客作为网约车行业发展的命脉,对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从已有的研究文献中,关于网约车相比其他交通工具的优势,学者王静指出,网约车提供了高于出租车的服务质量,是共享经济的代表,是对车辆和道路资源的有效利用[1]。唐培指出网约车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就业机会,增加了司机收入[2]。刘名敏等基于用户均衡模型,得出网约车的出现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新的出行模式,减少了用户总的出行时间[3]。关于网约车相比其他交通工具的劣势,房雨璇认为,网约车各运营商的价格计算机制并不统一,不利于公平竞争[4]。孙兴军指出网约车可能导致违法犯罪风险、交通安全风险、信息安全风险和责任分担风险[5]。针对网约车所产生的问题的解决对策,杨星星等建议推行“政+企”监管模式,政府制定有关监管操作、效率评估的规则,网约车平台公司则具体实践相应的监管规则并承担法定责任[6]。邹伶媛建议,健全相关行政部门监管机制,公安机关加强对司机犯罪和违章记录进行审核[7]。荣朝和等指出,应规定平台企业为网约车服务的承运人,以此来促进平台公司提高加入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门槛[8]。总之,网约车在我国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学界对此的研究尚不多见。乘客是否乘坐网约车,受到乘客的个体特征、网约车的特征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文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研究乘客乘坐网约车意愿的影响因素,从而为政府促进网约车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及网约车平台公司吸引市民乘坐网约车制定策略提供依据。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的基本概况

(一)数据来源

2016年1月,通过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长沙市乘客乘坐网约车的意愿进行调查。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调查遵循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的原则。先选定代表长沙市的五大区,具体包括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和开福区,然后以分层随机的抽样方式对每区抽取50—60个乘客进行调查。与乘客面对面访谈后,指导乘客填写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310份,回收并除去无效问卷后,最终获得有效问卷280份。根据所调查的样本,绘制成本文表1。

(二)样本的基本概况

1.样本乘客乘坐网约车的意愿

在280份问卷中,78.6%的乘客有乘坐网约车的意愿,21.4%的乘客没有乘坐网约车的意愿。

2.乘客的个体特征

由本文表1可见,样本乘客的男女比例相差不大,分别占被调查乘客的45%和55%;29岁及以下和50岁及以上这两个年龄段的乘客占多数,分别为35%和26.07%;样本乘客中年收入在30 000元及以下和30 000~60 000元的居多,各为33.21%和27.86%;乘客家庭中有家庭交通工具超过半数。

3.网约车的特征

从调查的数据来看,有61.79%的乘客对网约车的服务水平持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态度,16.43%的乘客认为网约车的服务态度一般,21.78%的乘客对网约车的服务态度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被调查者对网约车出行成本的高低程度的评价主要集中在非常高和比较高这两个分类等级,占总数的59.64%;就乘坐网约车面临的人身和财产被侵犯的风险程度而言,各分类等级之间所占的人数差距不太大;关于评价乘坐网约车面临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程度,仅有4.29%的乘客认为其风险程度非常低,处于一般风险及以上的占总数的79.64%。

4.客观因素

根据下页表1可知,有接近半数的乘客会在天气状况一般、比较差和非常差时选择乘坐网约车,占比为46.43%;乘客选择乘坐网约车时的出行距离的各具体分类呈正态分布,以5~10km为主,占总数的37.86%,5km及以下占21.43%,10~15km和15km及以上分别占25%,15.71%。

二、乘客乘坐网约车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一)研究假设

1.乘客的个体特征

(1)性别。由于男女自我保护能力的差异,对于网约车的意愿也不同。男性体能较好,相比女性更强壮,面临危险,有更多的反驳的力量,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发生安全问题的几率较小。但是,女性则不同。对于大部分女性来说,天生相比男性较娇弱,面临危险,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众所周知,网约车的市场准入门槛相比出租车与公交车更低,网约车市场鱼龙混杂,一些有犯罪记录和吸毒经历的驾驶员也伺机进入了网约车行业,尤其在夜晚,女性乘坐网约车的风险系数高,人身和财产安全很难得到保障。所以,女性在考虑网约车时,相对受到更大的制约,意愿可能更低。

(2)年龄。不同的年龄的阶段,由于其生理和心理的差异,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不同。年轻人充满活力,敢于尝试与探索,善于利用网络给生活带来便利。而年龄越大,体能下降,思想偏向保守,视力、记忆力和动手操作能力下降,难以学会操作手机上的约车软件。因此,相比较而言,年龄较大的乘客乘坐网约车的意愿可能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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