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定点屠宰规范提升策略

2017-09-15 11:23钱强浙江省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中国畜牧业 2017年17期
关键词:兽医局平湖市瘦肉精

文│钱强(浙江省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平湖市定点屠宰规范提升策略

文│钱强(浙江省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定点屠宰行业整体水平,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肉食品正常供应,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批复》、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浙江省平湖市对生猪(牛)定点企业进行了规范提升。

一、工作目标

按照“优化布局、规范提升、保障供应”的原则,重新规划布局和提升全市生猪(牛)定点屠宰企业,通过整合撤并、规范提升,逐步建立起与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适应、布局科学合理、加工设施先进、产品质量安全的机械化、规模化、工厂化生猪(牛)定点屠宰加工体系。

二、工作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条件、生猪养殖状况、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进行规划和布局。

2.控制总量,适当集中。按照设置规划,规范提升现有屠宰场(点),撤并调整屠宰场(点)数量,优化资源配置,鼓励适度规模化生产,避免重复建设。如需新建、迁建、改扩建屠宰场(点),应符合平湖市相关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定。

3.规范管理,保障安全。加强屠宰企业规范管理制度建设,明确企业是肉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严把调入屠宰生猪(牛)质量安全关,确保全市肉产品正常供应和质量安全。

4.以人为本,保护环境。屠宰场(点)废水、废气、废物、噪声等污染排放通过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三、工作要求

1.规范提升全市定点屠宰场(点)。根据平湖市生猪养殖及交通便利等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定点屠宰场(点)的规范提升工作。

(1)通过规范提升,近阶段全市计划保留3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再通过一个阶段的规范提升,最终保留或建成2家日屠宰规模500头的中型生猪屠宰场(点)。

(2)对服务周边群众需求小、地处位置不适合、周边环境影响大的屠宰场(点),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予以关停。

(3)对地处位置合理,周边环境影响小,屠宰设施设备相对落后且有条件改扩建,并符合布局要求的屠宰场(点)给予改造提升。

(4)进一步改造提升牛定点屠宰点。相关部门要做好环保工作的管理指导,屠宰企业要采取综合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明确牛定点屠宰点肉品只限于供应平湖市区域内的相关规定。

2.全面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猪(牛)定点屠宰场(点)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企业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加强日常规范管理,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生猪(牛)定点屠宰场(点)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禁止任何形式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屠宰流水线。

四、相关政策

1.撤关屠宰场(点)资金补助。对此次规范提升工作中撤关的生猪(牛)定点屠宰场(点),市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用于屠宰场(点)人员安置、设施设备拆除及其他方面的综合补助。

(1)补助对象:此次撤关屠宰场(点)主体。

(2)补助标准:以此次撤关的屠宰场(点)最近三年平均屠宰量为基数,年平均数在1万头以下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年平均数在1万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5万元。

(3)补助程序:撤关屠宰场(点)必须拆除全部屠宰设备及配套设施,并完成相关善后工作,由撤关的屠宰场(点)向市屠管办(农经局)提出申请,经市屠管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在镇街道等验收通过,注销屠宰资格后,报市屠管委同意,由财政局从五水共治经费—生猪减量提质中列支,并拨付补助资金。

2.“瘦肉精”自检经费补助。市财政给予全市生猪(牛)定点屠宰场(点)开展“瘦肉精”自检工作一定的经费补助。由农经局(畜牧兽医局)负责“瘦肉精”快速检测板采购和发放,采购费用列入市财政局“瘦肉精”批检专项经费。有关规定如下:

(1)领用对象:全市开展违禁药物自检的定点屠宰场(点)。

(2)领用办法:由定点屠宰场(点)向畜牧兽医局领用,领取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板只限用于企业自检。畜牧兽医局根据屠宰企业的实际屠宰量对企业领用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板进行核查。

(3)检测要求:定点屠宰场(点)按批抽检进场的生猪(牛),生猪批检比例不少于5%,牛批检比例不少于20%。

五、工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生猪(牛)屠宰场(点)规范提升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屠宰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组成的市生猪(牛)屠宰场(点)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屠管办(农经局),负责整合提升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验收。

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市屠管办(农经局)牵头组织实施全市生猪(牛)定点屠宰场(点)规范提升工作,成员单位和相关镇街道根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全面完成全市生猪(牛)屠宰场(点)规范提升工作。

3.加强管理,规范提升。规范提升的生猪(牛)定点屠宰场(点),要全面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升屠宰工艺水平,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充分考虑环保要求,每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日屠宰量控制在500头以内,并优先保障本地市场肉类正常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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