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历史”:《诗学》中的艺术创作观

2017-09-25 05:45施俞辛
文教资料 2017年35期
关键词:诗学

施俞辛

摘要: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通过阐释诗与历史的区别,提出艺术的本质在于创造性摹仿,对古希腊时期其他哲学家的“模仿说”起到了积极的反拨作用。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又通过对艺术创作和艺术批评的研究,进一步回答了艺术的本质问题,并为艺术作品的创作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范式。

关键词:《诗学》 摹仿 诗与历史 艺术的本质

亚里士多德是古代希腊“最博学的人物”,也是古代希腊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将文艺理论研究与当时的科学观念相结合,理性地分析、总结希腊文艺的辉煌成就,写成西方最早的科学性、系统性美学著作《诗学》和《修辞学》。《诗学》是一部未经整理的讲稿,亚里士多德运用严谨的逻辑方法研究艺术创作和艺术批评,集中阐释了艺术的本质和规律。

在古希腊,艺术(tekhne)被认为是一切含有人为目的的制作技巧的统称,而现如今我们所理解的“艺术”概念,则被亚里士多德称为“摹仿”,“史诗和悲剧、喜剧和酒神颂以及大部分双管萧乐和竖琴乐——这一切实际上是摹仿”。亚里士多德把“摹仿”看作一切“艺术”的起源,艺术作品之间也由于艺术家摹仿“所用的媒介”、“所取的对象”以及“所采的方式”不同而产生差异。

“摹仿说”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就盛行已久,毕达哥拉斯学派最早提出“万物是对数的摹仿”:从德谟克利特到苏格拉底,摹仿对象完成了从自然向社会的根本转变:继而柏拉图对“摹仿说”进行了系统概述。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只有“理式世界”才是真实存在的本原,万物都是其摹本,其次才是摹仿“理式世界”得来的“感性世界”即客观世界。而摹仿客观事物产生的“艺术世界”则是“摹本的摹本”、“影子的影子”,是最低级的。亚里士多德的“摹仿说”对柏拉图的观点进行了反拨。他直接否认“理式世界”的存在。肯定客观世界的真实性,由此肯定摹仿客观世界的“艺术世界”的真实性。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中指出,“由于亚里士多德摈弃了标准理念的彼岸世界,这种模仿就不存在有诋毁的意义。模仿就成了艺术的专有名词。它使艺术区别于其他的宇宙万物,因而也消除了艺术与人类的其他活动的对立。”“艺术”由此同其他制作技巧区别开。“摹仿”也因而见出一种更为深刻的意义。

《诗学》从“诗的艺术本身”谈起,亚里士多德把一切“用声音来摹仿”的语言艺术统称为“诗”,将其作为与绘画、雕塑、建筑等艺术相对的概念,从艺术中单独提取出来,并以悲剧和史诗为代表具体论述“诗”的本质和规律。因此,在《诗学》的论述范畴中,“艺术的本质”可以理解为“诗的本质”。

“诗”作为艺术的一种,起源于人天性中所具有的摹仿本能,诗人之所以被称为“诗人”,是因为他是摹仿者,并不是因为他是某种格律的使用者。亚里士多德否认了柏拉图“摹仿说”中“理式世界”的存在,从而肯定了摹仿客观世界的“艺术世界”的真实性,但“艺术世界”不是客观世界的“影子”,艺术创作也不是對客观世界的直接复制。在论及“诗”的真实性时,亚里士多德引入“历史”的概念,通过比较诗与历史的区别,进一步回答了“艺术的本质”问题。

尽管历史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具体内涵,但其基本表现形式都是记叙,在古希腊人看来。历史的任务仅仅在于记录而无需阐释。古希腊的哲学家同样轻视历史的价值,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认为历史除了被引用外没有任何作用。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也赞同这一点,并在论述中利用历史以提高诗在古希腊哲学体系中的地位。

作为被比较的对象。“历史”分别出现在第九章和第二十三章,亚里士多德认为历史叙述的是已经发生的事。倾向于记载具体事件,然而很多历史事件的发生是由于某种偶然与巧合,彼此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并不符合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诗比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有价值,地位也更高”。因为“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和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诗倾向于表现根据客观规律发生的更有普遍性的事,所谓“普遍性”,就是指根据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某类人可能会说的话或会做的事,诗要表现的就是这种普遍性。诗人之所以被称为“诗人”,并不是因为他运用了“韵文”这种创作形式,而是因为他是摹仿者,同样的,诗人之所以区别于历史家,并不在于他们创作形式的差异,而是在于诗人是客观世界的摹仿者,历史家仅仅是客观世界的记录者。

作为一种摹仿艺术,诗绝不是柏拉图所说的“具体的床的影子”,所要摹仿的也绝不仅仅是现实世界的个别现象,而是反映了现实世界所具有的普遍、必然的本质及规律。在《诗学》中,亚里士多德以“诗”为代表论述“艺术世界”,不仅肯定了“诗”及“艺术世界”的真实性,还通过诗与历史的比较证明诗比历史更真实,即“艺术世界”比客观世界更真实。

艺术或者说“诗”的存在意义就是揭露客观世界的普遍规律以达到有助于哲学认知和道德教化的目的。现实世界的客观规律是一切事物共同的、最一般的规律,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相互联结且总存在于特殊规律中。以特殊规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必须通过认识特殊规律掌握一般规律,通过特殊的、个别的现象来叙述一般,要想认识现实世界的客观规律必须结合具体的事物。

和历史“必须记载一个时期,即这个时期内所发生的涉及一个人或一些人的一切事件”不同,在“诗”的创作过程中(例如《俄狄浦斯王》、《荷马史诗》等),尽管叙述的也是发生在具体人物身上的具体事件,其中的人物都有各自的名字,但整个“诗”的情节“环绕着一个整一的行动”,在这个整体行动中,人物之间互相联系、事物之间互为因果,而不是仅仅存在“偶然的关联”。尽管诗和历史都记载具体事件,但历史仅仅局限于如实记录,只是按照时间顺序对一个时期内发生的一件事情的简单、无加工的叙述,而诗则着意于摹仿完整的行动,利用虚构编制一个完整的行动,按照逻辑顺序表现本质上的真实,并借由此得出的特殊规律反映客观世界的普遍规律。由此得出,诗在其哲学性上要高于历史,诗不仅反映了个别现象,也揭示了客观规律,“诗比历史更真实”。

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亚里士多德由于受到时代和阶级的限制。对历史的认识还仅仅局限在编年体纪事形式的作用上。尚未意识到历史的真实用途在于不断发现真的过去,用过去的事实材料说话同样能揭示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对当下的人类社会有所映射。尽管如此,亚里士多德比较诗与历史的出发点是明确的,即在“诗”的创作过程中,不能只摹仿个别的、偶然性的现象,而要揭示出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要在叙述个别人物、完整事件的过程中表现出现实世界的客观规律。亚里士多德注意到了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并坚持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相统一的原则,他的这一观点涉及到的“人物类型”问题,还为后来的“艺术典型”研究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

亚里士多德将科学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目的分为三大类,分别为:数学、物理、形而上学等为知识而知识的理论性科学;政治学、伦理学等指导行动的实践性科学;诗学、修辞学等指导创造的创造性科学。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诗”是通过摹仿“整一的”个别现象以揭示普遍规律的艺术形式。但他并不认为史诗、悲剧、喜剧等“诗”的具体形式都是摹仿,《俄狄浦斯王》中对人物关系、事件因果的设置,《荷马史诗》中对战争活动选择性的裁剪。无一不体现出能动的创作过程才是诗与历史呈现出区别的根本原因。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诗”的创作过程才是摹仿。他把以“诗”为代表的艺术活动称为创造性的活动。以此现出他对艺术的本质与特性的深刻理解。

“艺术世界”是对客观世界的摹仿。但艺术作品并不等同于自然生成的东西。而必须通过人为的创造活动才能产生。正如柏拉图认为“理式世界”的存在是由于“神”或“上帝”的创造一样,“摹仿”是一种含有人为目的的制作技巧,只有通过不断变化的思维,通过“人”的认识活动,艺术作品才有可能被创造出来。亚里士多德也是这样看待“艺术”的,“一切技术都与生成有关。而运用技术也就是研究使某种可以生成的东西生成。这种东西生成的始点在创制者中,而不是在被创制物中。……凡是由于必然而存在的东西,或是顺应自然而生成的东西,都与技术无关。”另外,“运用技术就是去研究使可以生成的东西生成,它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在对“艺术”的认识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意识到:艺术是一种人为的创造活动,艺术创造的能动性来源于创造者而不是被创造的对象本身。通过创造性的活动,可存在也可不存在的东西变为现实存在,换言之,潜在的艺术材料变成了现实存在的艺术作品。亚里士多德在实体学说中提到了有关“潜能和现实”的内容,他认为,潜能和现实的关系是相对的,潜能如果得到实现就是现实,相反,现实如果没有得到实现就是潜能,潜能和现实的内容相同,只是存在的方式不同,而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就在于能动的变化与创造。潜能不会自主运动,不能通过变化成为现实,因此,必须有外在力量使其运动并转变为现实。而现实则与运动相联系,在能动的变化和创造之下,实现了由潜能到现实的本质转变。在亚里士多德“潜能和现实”的学说中。运动即能动的变化和创造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条件。他同时把潜能和现实之间实现转变的原因归结到人为的创造活动。尤其在“艺术世界”,这种创造性的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亚里士多德十分重视艺术中的“创造者”,强调创造者所代表的外在力量对潜在艺术材料的能动改造。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艺术家就是艺术作品的创造者,作为事物“创造因”的艺术家,“乃是摹仿自然或神那样的创造”方式来创造艺术作品,可见,在“诗”的创作过程中,诗人的创造力并不是根据自我的主观想象。而是摹仿客观现实世界。通过全面观察将客观世界内化至自我的深刻思维,把握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从而生成有助于哲学认知和道德教化的艺术作品。“诗的艺术与其说是疯狂的人的事业,毋宁说是有天才的人的事业,因为前者不正常,后者很灵敏。”亚里士多德将诗的创作者评价为“灵敏的天才”。区别于柏拉图认为的创作是陷入一时迷狂状态的“灵感说”,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对“诗人”(艺术家)的要求是:“诗”(艺术作品)的创作必须侧重于理性、智慧,而非沉溺于一时的激情。

亚里士多德的阐释仍旧存在继承于柏拉图的宗教神秘观点,又过于看重艺术家在艺术创造活动中的作用,但是,他强调了艺术的创造性,更加深刻地揭露出艺术的“创造性摹仿”的本质,从更高的层面上奠定了艺术的地位,这在当时的希腊社会是十分可贵的。

尽管《诗学》的内容同时涉及艺术创作和艺术批评,但亚里士多德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讨论如何判定、评价艺术作品的高低,而是强调如何创造艺术品,即强调艺术摹仿的对象以及艺术摹仿的形式。

在“四因说”中。除了强调“创造因”的作用,亚里士多德还论证了“形式因”在艺术创造过程中的能动性,他认为,形式能够说明事物的本质,如果缺少这种无定型的结构形式。艺术作品就不能表现出其本质和质的规定性,因此,“形式因”也就兼有“创造因”和“目的因”的作用。

万事万物都由内容和形式共同组成。二者统一于具体的事物中。内容是潜在的艺术材料,艺術的本质并不是由内容决定的,潜在的艺术材料即使经由艺术家能动的组合、拼凑,也无法最终决定事物现实的个体的存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形式”才是第一本体,是规定事物之间个别性和差异性的“现实实体”。在《西方美学史》中,朱光潜先生也指出,“在材料与形式二者之中亚里士多德把形式看成是更基本的”,艺术表现的内容与形式共同建构起整体艺术形态。但是,假若在艺术创作的过程中各种艺术形态失去了其在形式上的特殊性,那么无论是内容的实现,还是最终的艺术批评环节都会因此受到影响。

亚里士多德强调“创造者”在艺术中的作用,实际上就是强调艺术家在把握内容与形式关系上的作用,“形式”即存在于艺术家头脑中的艺术,艺术家将自己已把握的本质规律外化,其目的就是追求头脑中的艺术(即艺术形式)的实现。因此,艺术创造是形成艺术作品与自然生成的事物之间差异的根本原因,而形式则是艺术作品之间形成差异的原因,“展示出艺术家的灵魂”。

论及诗的起源。亚里士多德谈到了两个因素:一个是“摹仿的本能”,另一个则是“音调感与节奏感”,摹仿的确是形成艺术作品的重要条件,同样的,以“音调感与节奏感”为代表的艺术的形式感也是艺术创造的重要前提,二者缺一不可。

整部《诗学》可以说是一部关于艺术创作的论著,贯穿了亚里士多德对艺术本质问题的探讨,而亚里士多德关于艺术摹仿对象和艺术摹仿形式的阐释,也回答了艺术作品形成的基本途径即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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