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产学研协同创新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7-09-26 08:46浦正宁
唯实 2017年9期
关键词:江苏成果协同

江苏作为科技大省,始终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战略,着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在全国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后,江苏依托自身深厚科研资源,成立了一批协同创新中心,产生了一批协同创新成果。但仍面临着中心分布失衡、產业成效有待加强、机构管理仍需改进等现实问题。如何改善机构分布,明确创新导向,深化创新激励,优化退出机制,成为进一步推进江苏省产学研协同创新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江苏协同创新工作开展现状

协同活动开展踊跃。一是协同主体增长迅速。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拥有各类协同创新中心814家,其中高校院所416个、骨干企业303个、政府及行业协会等95个。二是参与人员多元广泛。数据显示,2016年江苏各类协同创新主体共有全职固定人员5830人、兼职与双聘人员3743人、访问与流动人员1356人,其中两院院士162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12人、长江学者175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76人。

合作内容丰富多元。一是合作层次丰富,研发力量稳定。据统计,截至2016年初,在江苏现有产学研协同创新机构构建中,已形成以5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59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与154家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为主,多层级协同创新中心共同发展的“雁阵式”发展模式。二是合作方向多元,关注前沿热点。据观察,江苏现有协同创新中心已涵盖多数学科与产业前沿领域,其中既包含针对物联网产业、大数据产业等江苏未来重点产业的研究联盟,又包括针对如地理信息资源利用、网络安全防范等科学研究前沿领域的研究院所,还拥有针对政策前沿如南海问题、社会道德风尚建设等问题的研究组织。

协同效果初步显现。一是对省内科研工作推动明显。据截至2016年底的数据统计,江苏省依托各类协同创新平台承担重大任务6899项,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346项,重要科技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励97项、省部级科技奖励810项。二是产生了一批协同创新成果。如南京农业大学主导的现代作物生产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工作中发现首个植物腺体分化基因Gl2e;中国药科大学主导的现代中药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成果“中药及天然药物活性成分分离新技术研究与应用”获得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三是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截至2016年底,江苏全省各类协同创新中心总计培养与引进院士34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2人、长江学者57人、千人计划入选者74人。同时各类协同创新主体累计培养学生9万余名,其中博士生5200余名。

二、江苏协同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

中心分布存在失衡。从设立主体看,省部属重点高校成为中心建设的主体。数据显示,在江苏现有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中,有35个分布在11所部属高校,82个分布在27所省属高校,省内其余高校建设的中心数量仅为37个。从城镇分布看,江苏各中心“南北高,中部低”现象明显并且集中于大型城市。从区域分布看,江苏高校的协同创新中心仅南京一地就有72所,苏、锡、常、镇4市共有38所,苏北5市共有34所,而苏中地区仅有10所。

产业成效有待加强。一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仍依赖政府投入。据不完全统计,江苏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近几年累计投入经费113亿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资金15.5亿元、国家教育和科技经费拨款52亿元、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支持经费13.7亿元、企业投入等经费仅为31.8亿元。而同为协同创新投入重点地区如北京,已开始尝试基金化方式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如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的协同创新母基金,单只基金规模就已高达12亿元。二是从产业知识成果产出角度看,江苏协同创新中心成果仍显欠缺。以最能代表知识成果的专利情况为例,据统计资料显示,江苏2014年全省申请专利中,来自工矿企业的申请量为260501件,大专院校申请量仅为26771件。从专利授予数量看,院校企业在同年的授予量分别为131966件与13003件。可见,以高校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中心并未在产业知识成果产出中作出应有贡献。

机构管理仍需改进。一是缺少机构实体。现有各类协同创新中心多是由高校原有各类产学研合作组织衍生而来,鲜有中心在民政部门进行组织注册。这使得多数协同创新中心处于“逻辑实体,物理虚体”状态,致使不少中心组织目标不明确,运作状态难以为内外部人士所把握。二是缺乏过程管理。江苏现有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的评估多以年终材料评审形式进行,这使得相关部门对各中心日常运营情况无法精确掌握。而由于材料评审涉及中心次年资助经费拨付,使得不少协同创新中心往往在年终忙于评审材料堆砌,而忽视中心日常组织建设与运营。

三、优化江苏协同创新的对策建议

配合区域建设,改善机构分布。一是建议利用特色小镇建设契机,引导协同创新活动的省内分布。如鼓励高校异地设立协同创新中心,在部分特色小镇设立基于特色小镇主题的校地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推动全省科技创新活动整体发展。二是结合江苏省内同城化建设与产业规划布局,以区域重点产业为主导,与区域内重点高校合作设立产业相关协同创新中心。以中心为平台,吸引产业智力人才落地生根,实现产业、科研共同发展的正向循环。

明确创新导向,做实机构实体。一是建议以供给侧改革及江苏制造业升级计划为导向,引导设立更多江苏产业升级需求的协同创新中心。明确以市场需求与产业需要为主体的创新导向,鼓励省内智力资源向相关行业倾斜,产出更多江苏产业发展急需的知识成果。二是建议试点建立协同创新中心实体。挑选省内运行良好的协同创新中心,由民政、科技、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同推出管理方案,试点进行协同创新中心实体化运营管理。同时鼓励各协同创新中心进一步与相关产业紧密结合,成为立足产业发展与社会需求,具备自有造血能力的科研机构及物理实体。

结合科研改革,深化创新激励。结合国务院《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内原有科技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及国内先进经验,强化协同创新中心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出台试点措施,明确科研工作者在协同创新中心中的成果归属与成果转化回报分配,鼓励科研工作者在协同创新中心中产出更多可产业化转化的创新成果。结合协同创新中心实体建设,深化省内科研人才引进与管理机制改革,使协同创新中心成为科研工作者在产业创业活动与院校科研活动之间的“旋转门”与“连接器”,促进省内智力资源在高校与各产业间的流动。

强化考评审核,优化退出机制。建议将江苏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现有打分排名式审核转变为核准上牌考核,以每轮次评审通过给予2-3年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认证的形式进行考核。在认证期内加强对于授牌中心的运作管理考察,确保相关机构运行的真实与顺畅。结合组织证书年审与动态考核末尾淘汰等形式,尝试开展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的退出工作,以保持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的动态化滚动。

〔本文系东南大学浦正宁主持的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路径优化与机制研究”成果〕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刘志刚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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