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防护措施研究

2017-10-16 03:25汪露��
现代商贸工业 2017年26期
关键词:对策措施安全管理建筑施工

汪露��

摘要:建筑施工因其施工技术复杂以及众多高空作业,导致安全事故频发。近些年,虽然国家加强了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但是随着建设工程的迅速发展,建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了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首先使用系统安全分析法分析了建筑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然后针对辨识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分别从技术上、管理上和法律法规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可以降低建筑行业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建筑施工; 危险因素辨识; 安全管理; 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TB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26.086

1建筑行业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建筑行业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指危险源。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离不开一个或几个危险有害因素的相互作用,施工单位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时的核心就是要尽最大可能辨识出施工现场存在的每一个危险有害因素,然后及時采取措施控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1.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是危险有害因素控制的起点,是制定各类安全管理对策措施、方案的前提。常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是系统安全分析法。系统安全分析法从安全的角度对系统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阐述了导致系统产生故障或者事故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很多种: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等。

目前,建筑业常采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就是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它主要是研究工人在具有潜在危险的条件下进行作业的危险性,该方法认为和危险性有关的主要因素有3个:

1)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2)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

3)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

用公式来表示则为:D=LEC

式中,D-作业条件的危险性;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1.2施工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程序

运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对施工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程序如下:

(1)首先对可能引起事故发生的人、物、环境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主要原因。

(2)对找出的主要原因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并对其分级,找出最危险的关键因素。

(3)确定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通过对危险有害因素伤害范围、性质和时效性的分析,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有害因素定义为重大危险源。

(4)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危险性评价”和“事故严重度评价”。

(5)对辨识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建立档案,并提出控制和消除危险有害因素的措施。

1.3建筑施工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建筑施工中危险有害因素形成于各个环节之中,开工前的地质勘查、项目规划、操作工艺以及建材的使用,除此以外还有人的失误、机器设备的故障、环境的影响、管理上的漏洞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以下几种: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触电。

2建筑施工安全对策措施

2.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从建筑施工的特点出发,导致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因素主要集中在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针对以上危险有害因素,研究事故发生现场的环境和发生机理,合理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

2.1.1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针对建筑施工中发生高处坠落的原因,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在开始作业一直到作业结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工人在开工前做好两穿一戴。定期派安全员到现场巡视检查高空作业中安全绳的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处罚违规操作者。

2.1.2建筑施工中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预防建筑施工过程中坍塌事故的发生,通过研究分析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规范工程设计管理,禁止无证设计、边设计边施工;做好专项支护,有效处理地下水;加大安全施工投入,重视工程技术人员在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

2.1.3建筑施工中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针对建筑施工中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特点,提出以下预防措施:设置危险区域,必须派专人负责管理;避免作业面重叠交叉;材料堆放整齐,构件、材料以及料具应按照施工组织规定好的位置堆放整齐;防护措施要到位,当施工邻近必须通行的道路上方时,应要搭设坚固、密封的防护棚;起重机械和桩机机械下不允许站人或穿行;施工现场的所有人都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

2.1.4建筑施工中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建筑机械的功率大、质量重、伤害高,发生此类事故时,一般很难迅速进行营救,所以造成的伤亡率很大。因此针对机械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有:机械检修时要挂警示牌和找专业的机械维护人员;对于施工人员频繁直接接触的建筑机械,都要设置紧急制动装置;机械作业现场应有专人巡视,防止一般人随意出入;建筑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上岗证。

2.1.5建筑施工中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有各种各样功能不同的电器设备,且多数设备电压高,电线使用复杂,加之施工现场人员多,施工环境变化多样,容易引发触电事故。针对以上目前施工现场的状况,预防触电事故发生的措施有:临时用电的布置,架设都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规范;设置接地防雷系统及保护接零装置;严格执行“漏电保护”制度;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负责整理检查电器设备的线路安全、线路负荷、接地线各种开关箱,防止电器设备外壳漏电等。endprint

2.2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建筑企业应该对每个安全因素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合理技术措施、法律法规以及应急预案对危险因素严格控制管理。建筑安全人员要很清楚本企业施工过程中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随工程施工的进展,可能会增加新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安全管理人员要对这些不安全因素心中有数,及时备案,分析研究这些因素发生的条件、诱发因素、事故发生时的估摸大小、以及可能性,以下措施对于项目现场施工具有重要意义。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

(2)安全人员必须要有合法资质和足够的安全经验。

(3)特殊工种必须要专业的培训,持证上岗。

(4)加强作业人员职业素养并注重其安全生产意识的培养。

2.3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策措施

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仅可以为参与建设施工的各方责任主体提供正确的行为指导,还可以为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强化安全监管并赋予其具有法律权威性的手段。我国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着很多的缺陷、政府监管不到位以及执行力度的虚化等,致使重大建筑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全面完善我国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势在必行。

2.3.1加强政府对于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政府要加强对企业资质、招投标、施工许可的管理和检查。

对企业资质、招投标、施工许可的严格把关,可以很大程度上起到规范建筑生产市场,防止出现资质不达标,招投标过程中报价过低,没有施工许可证等。

(2)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管理作用并明确其法律地位。

我国的安全监督机构都受政府的管理,完全跟不上形势所需,许多拥有安全监督资质的机构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无法取得合法的安全生产监督资质而不能进入监督环节,即使有资质,资质级别低,责权范围很窄,很难真正意义上起到安全监督作用。所以政府应该加快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达到标准的有关机构进行安全监督工作。

2.3.2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制定有关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法律法规。

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调查事故原因十分关键的。尤其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对于还原事故发生的场景,明确事故责任人有很大的作用。目前我国对于事故调查的法律法规远远不够,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很滞后且重视不够。制定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法律法规将很大程度上解决事故调查迟缓,事故责任认定不明确现象。

(2)增强建筑安全事故生产处罚赔偿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事后处理惩罚赔偿机制。对于事故重大,责任主要由于建筑企业违规生产造成的,首先要立即暂扣生产许可证,停业整顿,待其这些存在的问题解决后,才能正式生产。其次,对于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认定主体责任为企业的,企业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法规的制定一定要明确细致,条理清楚划分明确责任主体,并可以严格执行,加强赔偿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安全事故的公正迅速处理有很大的帮助。

3结论

本文主要针对目前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研究学习,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得出如下结论:

(1)建筑施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主要使用系统安全分析法,因为系统安全分析法比较科学合理,系统性强,有利于规范安全管理。

(2)建筑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等,这五类危险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被稱为建设施工中的五大伤害。

(3)根据辨识出的危险有害因素,本论文分别从安全技术上、管理上以及法律法规上提出了预防各种类型安全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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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梦晓(1995-),女,河南禹州人,研究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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