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天津开发区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研究

2017-11-14 13:43刘晓迪
经营者 2017年7期
关键词: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国有企业

刘晓迪

摘 要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核心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已经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正逐渐步入深水区。然而,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企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严重阻滞了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本文以此为切入点探究了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并结合天津开发区国有企业的现状,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以期使天津开发区国有企业在未来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制度改革 职业经理人

当前,国有企业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正处于攻坚期,面临着许多棘手矛盾和问题。为此,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的有关要求,加强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特点突出、流动有序”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以点带面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是现阶段面临的不可回避的突出问题。本文将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如何在开发区国有企业中分类、分层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进行深入研究。

一、研究背景

2016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十项改革试点”。其中,第二项是关于市场化选聘经营者管理试点,第三项是关于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第四项是关于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十项中有三项与职业经理人改革有关。同时,上海、河南、山东等省市已下发文件,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现阶段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实施状况及存在问题

第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职业经理人缺乏施展才能的舞台。职业经理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并有效运转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是实行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基本保障。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既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又拥有企业的经营权,可谓又当“东家”,又当“管家”。这种“长线”管理大大削弱了董事会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作用,导致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职责不清、分工不明,难以形成有效的决策、监管体系。同时,国资委对于人、财、物一管到底的实际管控方式,也使得职业经理人权责不匹配,导致职业经理人缺乏施展才能的舞台。

第二,选人、用人机制单一,高级管理人员官本位思想严重。目前,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大多以行政任命方式产生,选人、用人机制单一,被选拔和任用的干部拥有国家干部身份,不以谋求企业利润最大化为己任,而是追求更高级别的行政职务和级别。由此,导致高级管理人员在面对上级任务与企业利益相冲突时,往往优先以上级任务为重,无法真正站在企业经营角度作出科学判断,官本位思想严重。此外,由于任命的高级管理者都抱着组织给予的“铁饭碗”,即使领导的企业经营业绩不佳甚至破产,也不会导致个人失业,最多调往其他部门继续任职,所以创业、干事的压力及动力不足。

第三,高级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职业经理人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必须具备管理企业的专业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具体包括丰富的知识储备和企业管理经验、优秀的决策判断能力、敏锐的洞察和应变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等。另外,我国经济是由计划经济演变过来的,现阶段的高级管理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专业能力不强、企业管理经验欠缺等问题,同时高素质管理人员又存在后继无人的状况。所以,此种人才短缺现象严重制约了企业竞争力,难以满足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

第四,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现如今,国企对职业经理人的管理方式与党政机关极其相似,薪资待遇及提拔赏酬都机械化地照搬公务员化的管理模式,而不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激励制度低下导致职业经理人的定位也出现了一定的偏差,无法激起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热情,从而出现一些人才流失的现象。而约束机制的不完善对职业经理人疏于管理,则可能导致职业经理人在工作上出现不上心、上级布置的任务拖沓等问题,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进程,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开发区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相关建议

第一,分类、分步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结合天津开发区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考虑企业功能定位和承担重点任务,开发区将国有企业分为功能型、服务型和市场主导型三个类型。其中,市场主导型国企高级管理人员素质和市场化程度较高,企业综合获利能力较强,较为适宜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而功能型和服务型国有企业更多地体现政府职能延伸、市场化程度较弱、不以经营效益为首要目的,此类企业则应该谨慎、稳步地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同时,由于历史原因、人员身份转换等问题,直接在一级企业集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难度较大,可以优先选择二级及以下公司推行,并在此基础上以点及面,扩大试点范围。

第二,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政治领导作用。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关键是要完善董事会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作用,出资人将职业经理人的选聘、管理、考核权利授予董事会,由董事会独立自主地履行管理职责,使企业能够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同时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政治领导作用,党组织对职业经理人拥有监督作用,董事会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要向集团党组织备案,同时集团党组织在监督职业经理人过程中,发现职业经理人有违背企业宗旨的行为,可直接向董事会提出解聘的建议,保证职业经理人的遵纪、廉洁从业,预防及杜绝发生腐败问题。

第三,对职业经理人取消行政级别、实施契约化管理。企业管理层取消行政级别,职业经理人直接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以契约化方式管理职业经理人,打破了原有的“大锅饭”“铁饭碗”思维,形成了规范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时通过与其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有利于明确其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同时,董事会把企业经营权充分下放给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有充分的权力来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包括组建经营管理领导团队的权力,职业经理人薪酬将直接与企业业绩挂钩,如企业经营不善,董事会有权对职业经理人予以解聘。

第四,完善激励和约束化机制。职业经理人年薪按照国务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的要求合理确定。职业经理人基本年薪总额设定最高线,且最高线不高于滨海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最高标准。并且,对其实行年终考核评价,与其薪资利益挂钩,激发职业经理人工作的热情与活力。在此基础上,对于给予企业特殊贡献的职业经理人可以在薪酬最高线基础上给予部分特殊奖励。同时,建立职业经理人退出机制,完善职业经理人的解聘、辞职管理制度,划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将成为国有企业的必然选择。通过建立完善的职业经理人管理体系,提高职业经理人的能力素质,将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为天津泰达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史月兰.北京市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引入研究[D].首都经贸大学,2016.

[2] 李国垒.简论深化竞争类国有企业集团改革[J].天津经济,2016(01).

[3] 周景勤.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若干问题[J].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6(0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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