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族舆情与网络民族关系刍议*

2017-11-23 00:24
广西民族研究 2017年6期
关键词:民族宗教舆情民族

洪 伟

网络民族舆情与网络民族关系刍议*

洪 伟

随着社会整体转型的深入,我国民族宗教领域不断涌现突发性事情,成为网络热议话题,形成网络民族舆情。消极的网络民族舆情,对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不利影响。构建和谐的网络民族关系,就要对网络民族舆情加强网络监管,有的放矢、切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坚持主流声音,正面宣传,形成突发事件应对机制,鼓励各民族开展交流对话。

网络民族舆情;网络民族关系;舆论引导;网络治理

网络民族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对民族问题发表各种观点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民族问题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它的产生与现实社会民族关系、民族间政治经济文化差异及涉及民族问题的突发事件等诸多因素有关。网络民族关系是指族际间在网络中针对涉及民族问题而形成的特殊互动关系,是具有鲜明民族特征的网络社会关系。本文关注的民族关系主要指国内各民族的关系。

随着社会整体转型的深入,我国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冲突尤为突出,加之国际问题中民族宗教因素显著,不断涌现的突发性事件成为网络热议的话题。与一般网络舆情相比,网络民族舆情更易受到民族感情、文化习俗、宗教传统、国际时政等因素的影响,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消极影响更为突出。因此,在互联网传播时代加深对网络民族舆情的研究,加强网络监管,控制负面影响,构建和谐的网络民族关系,应当成为舆情研究和民族研究的重要内容。[1]

一、网络民族舆情对网络民族关系的现实影响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网络空间的转移,使民族间的接触、交流、碰撞的频率与效率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族际交往完全超越了时空限制。网络也丰富了相互接触的方式,民族之间能够更快、更便捷的建立共识,相互接纳。得益于网络非程序化、非制度化的传播方式,给予大众在传统媒介中无法得到的话语空间。每一个个体,无论其在任何问题上采取何种立场、观点,都可以相对自由的发布、交流。良好的舆论引导是“形塑网民群体记忆和认同的重要途径”,对增进民族之间的了解与互信,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具有重要价值。但在相对自由开放的空间中,舆情表达自然并非都是建设性的。在当前民族宗教常识普及欠缺和各种社会思潮涌动的情况下,理性、客观、全面的主流观点容易被随意、极端、低俗的情绪宣泄所掩盖。破坏民族团结、诋毁民族宗教政策等不良信息传播的风险也在增加。“持续暴露在极端的立场中,听取这些人的意见,会让人逐渐相信这个立场”,即容易产生“群体极化”现象,呈现个体表达向群体集聚转变、理性思辨向情绪宣泄转变、网络情绪虚拟性向现实性转变的态势,影响到网络民族关系。[2]49

民族宗教领域本身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政策性,对其研究、解读、交流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学术性、规范性。网络民族舆情的形成,消极、片面的网络民族情绪的滋生,“社交媒体、网民和学者都有责任,社交媒体监管缺位,任由不当言论肆意传播;一些网民社会责任感不强,无视言论自由的边界;部分学者不讲政治,缺乏自律”[3]。公众话语娱乐化是网络生态的重要特征,一定程度的娱乐化反映了社会的多元需求,满足了一部分人的情感需要,但过度的娱乐化则挤压、扭曲了公共话语的空间。如此一来,公众往往忽视公共话题本身的真相、价值,而关注话题衍生的“花边”话题,调侃、吐槽、消遣性的语言充斥网络社会。民族宗教问题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敏感性,经过娱乐化、情绪化的处理,极易“带歪”“跑偏”。从新浪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对于民族宗教问题的热议不难看出,网络媒体、社交网站在一些事情的挖掘、发酵、传播等过程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很多争议性的话题,完全在网络媒体中传播,成为独立于主流媒体的社会媒体话题,“逆袭”为“主流”话题。

网络舆情对网络民族关系的影响,不少学者已有较为深入的研究,这里不再赘述。笔者从现实问题的角度,认为以下几个问题,也值得关注。

第一,“网络世界是现实生活的镜像,网络民意是现实生活的观照。”网络舆情是各群体利益诉求的网络表达,具有一定的草根性、真实性,为政府的公共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互联网的特殊传播机制在改变舆论的生成规律,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组织方式,甚至影响着政治生活持续和政治规则的建构。”[4]150一些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地方性事件,在网络中发酵传播,受信息传播过程中“沉默的螺旋”效应与网民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导致网络中“伪民意”的泛滥,从而对公共决策产生消极影响,出现了一些干部受到网络民族情绪的影响,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执行不够坚定的问题。

第二,网络是意识形态的新阵地,也是政治力量较量的新战场。中国的民族问题始终是西方国家高度关注的“话题”。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府部门、媒体及境内外分裂势力、极端势力,通过互联网收集可利用的信息,甚至凭空制造话题,加工处理,添油加醋,煽风点火,再通过互联网传入国内,诱发网络情绪,营造消极的网络舆情。他们反复热炒,刻意曲解,恶性循环,既破坏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又影响了国内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弄清楚“谁是网络民族情绪的煽动者”“谁是网络民族舆情的制造者”,就必须从国内国外两个视角看,这不仅仅是国家治理问题,也是国家安全的问题。

第三,“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沿线国家的交往不断深入,民族宗教问题凸显。中国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边疆地区,许多民族是跨界民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具有浓厚的宗教传统,这些国家对于中国的民族问题长期保持高度关注。可以说,中国民族关系不仅仅是国内关注的问题,更影响到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关系。“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是民心相通,这就要求不仅要构建和谐的国内民族关系,也要构建和谐的国家关系,和谐的宗教关系。当前网络民族舆情的一个动向就是网络民族主义高涨,从国内民族问题延伸到国际问题、对外关系上,从国际问题延伸到国内民族关系上。甚至有的因民族宗教问题质疑、反对“一带一路”战略,制造民间对立情绪,破坏国际关系的正常发展。

二、网络民族舆情治理与网络和谐民族关系构建

(一)加强网络监管,形成多元互动的治理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互联网带来治理变革,推动网络空间治理从单一主体的政府管理向多元互动的转变,建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舆论监督”的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这是中国网络空间治理的必由之路,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新世纪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进行了规范,明确“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自《国家信息网络专项立法规划2014-2020》出台以来,我国加快了相关立法进程,形成了集群性强、层级较高、保障有力和理念创新的互联网法律规范体系,涵盖互联网治理各领域。从法律规范层面强化网络行为管理,监控网络舆论,维护网络安全,管控网络语言暴力,打击网络犯罪行为。地方政府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提高社会治理领域立法水平,推进地方立法,针对当地特征采取因地制宜的治理手段,防止网络民族主义极端化,保障地区民族关系和谐稳定。这些法律法规除了通过刚性规则来惩治、威慑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以外,更注重的是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按照全民守法的要求引导网民遵法守法。

要以相应的法律规范和行政监管为基础,形成完善的行业自治与行业自律制度。互联网产业利益相关者,共同协商确定网络社区公约、网络自律公约、网络舆论导向,通过地位平等的利益相关主体的参与、协商与妥协形成契约或达成共识,从而实现网络空间中的自律与自治。[5]互联网行业,特别是互联网网络的经营者、管理者本应是民族情绪的疏导者、引导者,是阻拦极端民族主义、破坏民族团结言论肆意传播的第一道关卡。与传统媒体,特别是官方媒体相比,互联网媒体准入门槛较低,非专业、非技术性人员集聚。“某些网站极端民族主义话语流行,与网站相关工作人员数量过少且缺乏培训有着直接的关联性。”[6]保障网络社会健康运行,需要提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与业务水平,对政治、社会、国际问题等涉及民族宗教议题的从业人员,更要加强政策法规、民族宗教知识的学习。

鼓励社会各界对网络民族舆情的高度关注,激发全民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意识,营造民族团结的网络氛围。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等社会监督渠道,在受理涉及极端民族言论、破坏民族团结网络行为等不良信息时,要高度重视、及时回应、严格管控。

(二)有的放矢、切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当前形势下,要深刻意识到,网络是民族团结教育的新阵地,也为民族团结教育提供了新的平台与手段。

建立网络民族团结教育有效机制,首要受众是青年。中国互联网发展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我国网民年龄结构偏向年轻,以10至39岁群体为主,占整体的7成以上。青年一代更热衷围观网络热点,参与网络讨论,宣泄网络情绪,形成网络舆论。当前网络民族舆情的一些表象,反映的恰是今天青年一代对于民族问题的认知。这种认知的出发点,往往不是基于事实依据,而是其立场。简单地说,网民对民族问题持什么立场,决定了其在网络上“站什么队”“说什么话”。所以,民族团结教育的核心是价值观念的塑造,教育青年一代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公民观和民族宗教观,树立政治底线和道德底线,树立网络道德与网络责任意识。

2016年古尔邦节时,新疆籍演员佟丽娅(锡伯族)在其微博上向穆斯林同胞表示节日问候。这一条微博即刻演变为公众话题,短时间内积聚了大量“围观群众”,6000多条留言中大部分是负面消极的言论。其实在2011年开斋节时,佟丽娅就在微博上向穆斯林同胞表示过节日问候,当时的400余条评论主要来自于佟丽娅的粉丝群体。相同的祝福,6年后的变化,正反映了民族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热点。一位新疆籍网友的网络评论引发笔者的关注:“我是新疆的汉族,在新疆,哪个人没有少数民族的同学、朋友,每逢节日,我们都互相问候,我们关系都很好、很正常,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口里(内地)有那么多人对新疆少数民族有偏见。”长期以来,把民族团结教育视为民族地区的问题,忽视了非民族地区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开展团结教育的现实重要性。事实上,非民族地区的群众在现实生活中与少数民族接触较少,尽管改革开放后,东中部地区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求学求职的汇集地,但彼此都缺乏相互了解的历史积淀与情感意愿。对于其他民族的风俗礼仪、宗教信仰等的认知,基本来自于网络,受网络负面信息的影响,又易成为情绪的宣泄者,更易集聚成消极的网络舆情。当前形势下,在非民族地区,要把“维护民族团结的三个尊重,即尊重各民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文字”作为高度的政治意识加以坚持,不以自己的价值标准与风俗习惯,去评判其他民族的价值观与风俗。引导网民以成熟、理性、善意、包容的网络道德观念面对网络民族问题。在破坏民族团结的网络舆情引导上,着重在强化“多民族统一的国家认同”上下功夫,严肃对待大民族主义思想、民族同化思想,理解差异、尊重差异、欣赏差异。

(三)坚持主流声音,影响舆论导向

新媒体凭借其技术上的先进性,参与者的广泛性,传播方式与渠道的多样性及优越的互动性迅速崛起,对传统媒体的影响力形成巨大冲击。宣传力度相对薄弱的民族宗教宣传领域,更是如此。面对“微时代”复杂的舆论环境,必须巩固壮大主流舆论阵地,牢牢掌握舆论工作主动权,营造和谐团结的舆论氛围,防止网络舆论滑向极端民族主义的深渊。[7]

笔者对南京、上海等东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城市的主流媒体进行了梳理,各家媒体对于少数民族的报道很少,除了对开斋节、古尔邦节的常规报道外,似乎少数民族从媒体构建的社会生活中消失了。尽管东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较少,但不能忽视少数民族文化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清之际南京回族学者伊斯兰教汉语译著活动、民国时期旅沪回族的社会融入、一带一路与江南地区伊斯兰教发展等议题,极具历史价值,有丰富的可读性和现实意义。更重要的是,当前东中部人才集聚的发达城市,也有许多优秀的少数民族人才正在不断发挥积极作用。从笔者与媒体的接触和合作经历来看,向主流新闻媒体推送相关信息时经常碰壁,理由通常都是“民族宗教问题较为敏感,一般不予报道”。“民族宗教”之所以敏感,常常被以“不正常”的视角对待,究其原因是长期以来以“从政治角度”讨论民族宗教与社会的关系,缺乏“从传统文化、国民心态、社会凝聚力和价值观这些层面来研究”。

早在抗战时期,《新华日报》就陆续刊登了《回民奋起杀日寇》 《新疆在进步中民族团结拥护抗战》 《香港回教同胞发起募款劳军》 《团结滇边少数民族》 《回教协会定期纪念穆罕默德》 《康藏民众代表慰劳前线将士书》等报道。从标题即可看出,《新华日报》中的民族形象,涉及政治、文化、宗教及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并突出在抗日救亡中少数民族的贡献。这对当时抗日军民了解少数民族情况,和少数民族了解党的民族宗教,起到了积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这就要求主流宣传必须要坚持正面宣传为导向,构建积极、全面、现代的民族形象,消除消极、局限、落后的刻板认知。坚持正面宣传,不是回避问题,忽视矛盾。面对负面新闻,要站在监督、批判的高度,给予权威的解读,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引导民众理性看待、正确认识,这也是正面报道、主流声音应有的组成部分。

2014年起,甘肃电视台经济频道开播了人物访谈栏目《甘肃穆斯林》,相继推介了甘肃教育、科技、经济、艺术等各行各业的回族、东乡族优秀人才,引发了甘肃各界的热议,也引发了民族新闻界的关注。栏目的创新之处是突破了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的传统少数民族题材,着眼于少数民族的现代生活,着眼于社会精英、优秀人才的社会贡献,去除社会对于少数民族的“标签化思维”。同时,通过社会舆论的正面评价在民族内部树立了榜样标杆,引发了少数民族内部对于如何参与社会建设、如何进步发展的讨论。

应该意识到主流媒体在民族宗教话题报道上的缺位,正视主流媒体长期回避宗教话题报道的消极影响。一方面,造成大众及政府部门对民族宗教知识和事务的无知与隔膜,影响政府在决策宗教事务时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丧失了对民族宗教话题报道方向的主导权、话语权,给不良信息传播留下了充分的传播空间。要把握新时期宣传发展规律,坚持走创新实践的新路,首先就要思想创新、理念创新,善于打破陈旧的条条框框,革新对民族宗教问题的刻板态度。要在宣传的内容、体裁、形式与方法上创新,要深入民族基层,切实、客观、接地气、有深度地反映民族宗教的真实情况。顺应互联网发展大势,强化网络思维,在办好传统媒体的同时,加强人力与技术投入,大力推动新媒体建设,掌握网络传播规律,丰富信息内容、活跃发布形式、提高传播效率,把握网上民族舆论引导的时、度、效,清洁网络平台与空间,积极应对消极网络信息的挑战,主动介入网络舆论,争夺舆论阵地,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不断扩大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互联网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关注网络舆情,应对突发状况

网络舆情作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新兴研究领域,涉及信息学、新闻学、传播学、社会学、计算机技术等多个学科,其研究仍处于不断探索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舆情的研究与监测越发成熟,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舆情状态。

2015年伊斯兰教传统的斋月之前,一些境外媒体对于中国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报道与评论,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再传入,又引发了国内的讨论。斋月期间,中央级、新疆地方及疆外媒体对新疆乃至中国穆斯林斋月情况进行了深入、丰富、持续的报道。正是及时注意到这一网络舆情,准确评估了可能产生的消息影响,精准及时的回应,全面翔实的报道,对外较好地打消了质疑,回击了攻击,对内特别是对疆外穆斯林信教群众了解新疆民族宗教政策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

2017年6月26日,上海静安区沪西清真寺因参加开斋节庆典者众多,政府部门对清真寺外街道进行短期交通管制,以保障宗教活动正常顺利进行。“穆斯林礼拜占据公共空间”“原来上海也有这么多少数民族”等话题随即在网络上发酵。东中部地区流动穆斯林并不是“被长期忽视的新问题”,相关学者自2006年就开始研究,上海也一直是流动少数民族管理的标杆城市。但“学术的归学术,舆论的归舆论”,涉及“公共资源的再分配”“上海多元文化构建”“流动穆斯林的城市融入与社会管理”等议题,在学术期刊中或许有答案,但在网络舆论空间里,就很难得到及时正面的呼应。

“为什么回应?怎么说?谁来说?说什么?什么时候说?向谁说?在哪说?”建立网络舆情检测与应对机制,对短时间集聚、爆发的网络热点事件与长期讨论、不断发酵的网络话题,及时准确地评估其影响,密切跟踪其发展演变态势,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舆情走向。要建立一支由民族宗教、社会治理、传媒传播、网络安全等各领域专家组成的团队,明确方案,合理分工,切实执行。要使线上引导与线下行动相统一,把处理好现实问题作为解决网络舆情的根本手段,杜绝消极应对与形式主义。

“新疆斋月宣传回应”和“上海沪西清真寺宗教活动”两个事例还反映出一个问题:网络民族舆情往往是由一个地方性事件引发,进而通过网络突破地域,成为虚拟社会中的公众话题。那么地方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乃至民族宗教团体,要与网络监管、网络运营之间形成协作机制,根据舆情态势,突破地域局限,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公众当中,以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办好民族发声的“自留地”,创建交流互通的“大舞台”

满足各民族发声的需求,保障各民族网络话语权,就要鼓励民族网络媒介的健康发展,建立好民族发声的“自留地”。民族网站,是大众网络环境下,相对独立、自我的网络空间。要允许他们在“自留地”内,在“教”言“教”,在“族”言“族”,适当表达民族情感,理性释放民族情绪,也起到了网络安全阀的作用。[8]22

保护“自留地”,不代表脱离网络监管,任由其自由活动。积极引导、有效治理的关键,是发挥好“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民族网络语境下的“网络意见领袖”,要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熟悉民族宗教政策与民族历史文化,掌握民族语言文字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本民族具有天然的民族亲和力,又有与不同民族交流对话的能力。他们通常文化水平较高,熟悉网络表达的基本规律,具有较大的话语公信力,能对本民族受众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感召力和影响力。“网络意见领袖”的落脚点不是“意见”,而是“领袖”。支持、培养一批“发声”骨干,就要充分信任他们,给予充足的话语空间;要引导他们坚定立场,树立多元、包容的文化观念;要尊重他们采取个人擅长的方式与风格进行表达,形成行之有效的发声渠道;要在化解民族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方面,善于通过他们获取问题、沟通问题、解决问题。

支持少数民族网络事业发展,还要加强专业民族宗教网络媒介的建设。专业民族宗教网络媒介,是民族宗教文化展示、传承、研究、交流的网络空间,是民族宗教知识、信息的权威来源。当前民族宗教问题,也突破单一学科的局限,除民族学、宗教学、历史学等专业学者外,亦吸收政治学、国际关系学、法学、新闻学等,乃至文学、影视、社会活动等领域学者的参与,实现对相关问题多视野、多角度的解读,以满足网络的分层化需要。鼓励支持在政府部门网站、大型商业门户网站、公众论坛设立民族文化交流展示版块,利用这些网络媒介的社会影响力和访问量,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

对网络民族舆情的监管,并不是妨碍网民自由表达的权利。没有表达,就无所谓民族间的交流。对抗网络极端言论的最好利器,不是沉默、漠视,而是理性、积极、思辨的交流与对话。网络乱象中,专家学者,甚至普通网民的真知灼见,肺腑之言,同样能引发巨大反响,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所以,鼓励民族对话与交流,就要把对于民族宗教问题的讨论拉向正常的轨道,鼓励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立场者,进行理性、善意的讨论。

三、结 语

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巴特尔在全国民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着眼点、着力点和总目标是“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把握好这一着眼点、着力点和总目标,核心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增进一体,既处理好“大家庭”内的民族关系,又促进“大家庭”的巩固和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抓住了这一着眼点、着力点和总目标,就抓住了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的精髓,也就抓住了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变形不走样的关键。这对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问题,新的挑战。

公众通过互联网直接和深入地参与到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广度和深度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是前所未有的。网络参与成为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新途径,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进一步推动政府加快实行政务公开、决策公开,增强政治透明度。网络舆情往往是一种情绪积聚到一定程度的体现,所表达的观念和反映的问题,对于社会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和警示作用。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动摇,把网络舆情中呈现的民族关系问题,作为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重要决策依据,让现实与网络齐头并进,协作发力,构建“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网络民族关系,共同开创“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局面。

[1]寇鸿顺,马洪伟.民族问题舆情的特点及影响因素探析[J].青海社会科学,2015(1).

[2][美]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丁隆.“穆黑”言论破坏民族团结[N].环球时报,2017-2-24(14).

[4][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星河:对互联网、商业和社会的反思[M].郑波,武炜,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5]于雯雯.网络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N].学习时报,2017-7-10(3).

[6]杨飞龙,王军.网络空间下中国大众民族主义的动员与疏导[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1).

[7]罗坤瑾.网络民族主义的民族学解读[J].广西民族研究,2010(4).

[8][美]L·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M].孙立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A STUDY ON INTERNET ETHNIC PUBLIC OPINION AND
INTERNET ETHNIC RELATIONS

Hong Wei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society transition,unexpected events often occur in the areas of Ethnic Religion in China,which has become a hot topic on the Internet and formed Internet ethnic public opinion.Negative Ethnic public opinion has adverse effects on national security,national unity and social stability.To build a harmonious network of Internet ethnic relations,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network supervision of national public opinion on the network,carry out national unity education with a definite aim,adhere to the mainstream voice and positive publicity,form emergency response mechanism,and to encourage exchanges and communication among all ethnic groups.

Internet ethnic public opinion;Internet ethnic relations;public opinion guidance;Network governance

袁丽红﹞

【作 者】洪伟,南京晓庄学院商学院讲师。南京,210000

C957【文献识别码】A

1004-454X(2017) 06-0032-007

南京晓庄学院2017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对策研究”(2017SZKT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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