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申请建设内陆自贸试验区需要厘清的几个问题

2017-12-26 03:05闫海龙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20期
关键词:试验区经济带新疆

■闫海龙/文

新疆申请建设内陆自贸试验区需要厘清的几个问题

■闫海龙/文

2013年9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2015年5月,天津、广东、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获批,这些沿海发达区域的自贸试验区,很好地发挥了其促进我国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和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的“试验田”作用。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实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面开启,自贸试验区作为推动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区域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特别是对内陆省区来说,自贸试验区作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平台的战略意义更加重要。因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积极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要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2015年12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出:要全方位参与自由贸易区等各种区域贸易安排合作,重点加快与周边、“一带一路”沿线以及产能合作重点国家、地区和区域经济集团商建自由贸易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已成为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客观要求,也是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

鉴于自贸试验区所承载的特殊功能以及其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申建工作也成为各地经济发展工作的一个重点。据不完全统计,在前两批四个自贸试验区设立后,全国还有20多个省区明确提出要申建自贸试验区,且多为包括新疆在内的中西部内陆沿边省份。2016年8月,国家批准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7个省区设立自贸试验区,截至到目前,除去已经设立的11个自贸试验区外,还有1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申建工作仍在继续。对新疆来说,申建内陆自贸试验区,不仅是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经贸合作,满足新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竞争的现实需要,更是新疆引领示范沿边地区开放开发,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支撑。但与其它申报省份相比,新疆在经济规模、开放水平等各个方面不具备明显的优势,在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试验示范等任务方面尚未形成鲜明的思路和特色,这也是落选前三批自贸试验区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如何在接下来激烈的申建竞争中脱颖而出,需要认真学习借鉴已设自贸区的成功经验,更重要的是要结合新疆的现实需求和发展特色,厘清新疆自贸试验区申建及未来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厘清在新疆设立自贸试验区的特殊意义

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种必然选择,它承载和试验的是国家层面的战略问题,而非单纯只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因此,新疆申建自贸区也必须牢牢把握国家“改革试验田”和“对接国际贸易新规则”两大功能。在发挥上述功能的基础上,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目标,充分凸显新疆申建自贸试验区的特殊意义。

一是进一步深化与周边经济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目前已经设立的自贸区在沿海发达区域居多,而且也是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最高的区域,虽然各自贸区发展的特点和重点各不相同,但其面对的市场和主要贸易服务对象都是相对成熟的。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特别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不断推进,中亚、西亚以及南亚、欧洲等沿线区域将会通过包括新疆在内的广大西部地区进一步加强与我国的经济贸易往来,新疆作为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东西往来的主要通道,地理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人文友谊交流源远流长,是我国与中亚、西亚乃至南亚等区域交流合作的核心区域,国家有需要也有必要在新疆设立重点向西开放的自贸试验区。

二是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载体。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潮流,新疆必须要适应中国经济新常态和对外开放新要求的现实,乘势而上,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因此,积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通过自由贸易区(园区)这一平台载体,利用政策、资源和改革创新的理念,充分挖掘对外经贸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推动促进新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新疆在全国经济大格局中的地位,有效扩大新疆在“一带一路”,特别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影响,为新疆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提供强大的支撑。

三是实现自身后发赶超和引领示范沿边全面扩大开放的重要途径。在新疆设立自贸试验区,发挥其对贸易投资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帮助疆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为新疆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有利于增强新疆对周边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在区域融合发展中释放更多新疆声音,体现更多新疆元素,维护和拓展新疆的发展利益。同时,在新疆设立自贸试验区,也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包括新疆在内的广大西北内陆和沿边欠发达地区主动顺应全球化经济治理新形势新格局,主动对接国际贸易投资高标准新规则,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

二、厘清在新疆设立自贸试验区的比较优势

一是新疆位于亚太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的中间位置,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域,自太平洋西岸通往波罗的海、西亚、欧洲、北非和南亚的北、中、南三条通道均在此汇聚,面对着国内、国际两大市场,是未来“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发展新高地。

二是新疆作为连接亚欧大陆的关键区域,是中国通往中亚、西亚和欧洲最便捷的陆路通道,随着丝绸之路北中南三条通道的全线贯通,新疆将成为我国拥有通往波罗的海、英吉利海峡、波斯湾和印度洋四大出海陆路通道的战略前沿。伴随着航空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兴起和完善,新疆也将改变传统时空限制,变成现代综合交通的中转地、集散地,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枢纽中心。

三是新疆自古就为丝绸之路上的多元文化融合荟萃之地,长期相融共生发展,形成了新疆独特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境内很多民族跨界而居,与周边国家语言相通,风俗相近,传统友谊源远流长。文化上更加便利的交流沟通也将有力支撑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

四是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以及对口援疆的大力支持下,新疆产业发展的后发优势进一步凸显。国家在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及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差别化产业政策,为新疆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承接东部转移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提供了巨大支持。同时,本土企业在中亚市场开拓中积累建立的销售经验和网络优势,也有助于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

三、厘清新疆自贸试验区的重点发展方向

对比我国已经设立的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主要内容,不难发现目前已经设立的自贸试验区在目标定位、功能作用、发展方向、金融改革以及产业支撑和税收政策等领域的示范试验重点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以战略定位为例:上海自贸试验区是面向全球,承载着更多的改革创新空间;广东自贸试验区则是更多强调粤港澳合作,促进粤港澳经济的一体化;天津自贸试验区则突出体现京津冀协同发展,通过口岸带动内陆地区的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则侧重海峡两岸产业的进一步融合,带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和关注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辽宁自贸区建设的重点是与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结合;浙江自贸试验区则是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在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方面进行探索;河南省自贸试验区建设是与打造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结合;湖北发展的重点是在试验区范围内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发挥试验区在中部崛起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示范作用;重庆、四川和陕西则将自贸区试点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结合起来。

对新疆来说,如何确保自贸试验区与沿海地区既有内容传承又有自身突破,既能推动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掀起新的开放高潮,又能服务国家战略全局,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示范引领广大沿边地区开放开发,这就需要新疆自贸区要明确战略定位,明确重点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一是在战略定位上,新疆要充分发挥地处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和中巴四大经济走廊交汇点的特殊区位优势,着力打造重点面向中亚、西亚、南亚、俄罗斯等周边区域的集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法制环境规范、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自由贸易园区;将新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真正的政策高地、服务高地和创新创业高地,有效发挥其在内陆地区或沿边欠发达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在产业开放上,要围绕服务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和“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机械装备出口加工、轻工产品出口加工、纺织服装产品出口加工、建材产品出口加工、化工产品出口加工、金属制品出口加工、信息服务业出口、进口油气资源加工、进口矿产品加工、进口农林牧产品加工等产业集聚区)建设目标,重点选择新疆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的金融服务、医疗健康和文化创意、跨境旅游以及其它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境内外投资者的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积极有效吸引外资。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疆地处世界能源资源富集区的优势,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建立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在内的区域性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实现自贸试验区能源贸易人民币结算。

三是在金融创新上,要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设立外商独资银行,或与中国公司、企业出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降低外资保险公司进入自贸试验区的门槛,在自贸试验区建立适应于新疆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商贸、旅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外汇代兑点发展和银行卡使用,便利周边国家货币在自贸试验区兑换使用。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机构开展外币离岸业务,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试点开办外币离岸业务。允许外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外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

四是在管理服务上,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认真参考目前已经设立的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建立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政府职能边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建立一口受理、同步审批的“一站式”高效服务模式,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对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探索备案文件自动获准制。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文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科学项目“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背景下新疆沿边地区开放开发研究”(项目编号:201542107)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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