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习主席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动新形势下人民防空建设

2018-01-06 16:34宋存杰
国防 2017年8期
关键词:安全观人防防空

宋存杰

深刻理解习主席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动新形势下人民防空建设

宋存杰

推进人防建设创新发展,必须深刻理解习主席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充分认清我国安全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把问题导向作为创新发展的动力,把按照打仗标准搞建设抓准备作为战略要求,把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人防建设的有效途径,统筹推进人防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确保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

人民防空 国家安全 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把国家安全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科学统筹,鲜明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做好新形势下人民防空工作,必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南,以全面深化人防改革为牵引,以信息化、法治化、实战化为重点,加快形成与国家安全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与战争需求相一致的强大现代人民防空体系。

一、认清形势任务,增强人防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

人防建设,作为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保存战争潜力的有效手段,在防空体系建设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必须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加强人防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推动人防建设创新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

加强人防建设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在要求。人防建设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安全战略全局,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防建设水平,从一个侧面反映的是全民国防观念和战备意识,体现的是国家战争潜力和战争承受能力。加强人防建设,必须站在贯彻落实习主席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人民防空的重大意义,注重在经济建设中贯彻人民防空战略要求,统筹协调国家发展利益与安全利益,寓防于建,寓备于建。

加强人防建设是强化战略威慑的重要支撑。人民防空作为国家战略能力的构成要素,能够为国家应对战争或其他军事威胁储备能力,具有实战和威慑双重功能。当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安全受到威胁时,适时对人防系统实施平战转换,进行威慑性动员,以显示国家意志和强大的防御能力,既可以震慑对手,控制局面,掌握主动,使敌不敢轻举妄动;又可以应对事态升级,切实为实战做好准备。因此,加强人防建设,是国家保存战争潜力,慑止敌人、保障打赢的重要支撑,是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振民族精神、凝聚民众力量的重要手段。

加强人防建设是推进军事斗争准备的现实需要。目前,我国安全形势仍面临严峻挑战,西方大国加紧对我进行战略围堵,周边多个热点地区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境内维稳反恐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综合来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人防是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内容,只有真正把人防军事斗争准备落下去、做扎实、见成效,才能真正履行好“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破解人防建设发展难题

人防建设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国家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核心防护能力不够强、建管方式比较粗放、建设发展不够平衡等矛盾问题,必须理清发展思路、扭住关键重点、有效破解难题,不断推进人防建设创新发展。

注重科学化规划。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时,充分考虑战时防空需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重要目标的防护功能,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加大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商业繁华区和重要目标毗邻区防护工程建设力度,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落实;重视疏散干道和连通管道建设,搞好疏散地域、疏散基地和应急场所规划设计,在科学统筹、科学布局、科学使用上下功夫。

强化标准化建设。按照统一的技术体制和标准规范,着力提高防侦察监视、防网络攻击、防心理袭扰能力,不断扩大指挥信息系统功能,实现与军队一体化指挥平台对接。紧跟大数据时代物联网、云计算等发展步伐,完善数据采集、整编、保鲜和融合机制,畅通数据标准化共享渠道,提高人防系统快速感知、快速反应、快速行动能力。

落实制度化管理。健全完善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人防设施开发利用等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促进人防建设规范、有序发展。要牢固树立建管一致、平战结合、依法管理的意识,认真做好地下人防工程普查建档工作,搞好人防信息系统与城市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人防信息化体系水平。加强平时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依法落实维护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平战转换各项要求,确保人防工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实案化演练,在实际演练中检验和提升人民防空建设的质量效益。

提高专业化水平。重视新型专业队伍建设,依托相关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高新技术人员为骨干,在原有人防专业队伍基础上,研究组建信息防护、伪装防护、心理防护、数字通信、电子对抗、信息攻防、侦察预警和应急抢修等新型高技术专业队伍。加强人防部门直属力量建设,探索依托相关企业组建平时由人防部门直接使用的救援力量建设路子。注重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志愿人员的人防专业素质,逐步扩大志愿者数量规模,使之成为防护救援力量的重要补充。

三、聚焦真打实备,提高人防建设实战化能力

提升预警报警能力。着眼增强情报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推进人防空情接收系统与军队雷达网、政府政务网和有关行业系统专业网的有效对接。依托公安、交通监视网络系统,加强重要目标、关键部位和重点区域防空防灾情况监控,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实时掌握目标动态,为情况处置提供信息支撑。不断完善人防固定警报设施,积极发展机动警报报知手段,努力扩大警报音响覆盖面。着眼可靠性,按照点多面广、小功率传播和安装维护方便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媒体传送防空警报信号,利用车载警报减少警报信号的盲区,积极探索人防工程内接收警报信号的方式,进一步增强防空警报的抗毁能力和二次报警能力,扩大警报覆盖范围。

提升指挥控制能力。加快构建以信息为主导、网络为支撑的联合人防指挥体制,建立精干高效、要素齐全的人防联合指挥机构,明确人民防空指挥机构与联合作战指挥机构的指挥协同关系,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指挥流程,实现人防指挥信息系统与联合作战指挥信息系统、政府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系统等的互联互通。完善人防指挥自动化系统,加强人防指挥所信息化改造,使信息网络向人防工程、疏散基地、重要目标等部位延伸,为构建一体化人防指挥体系提供支撑。要结合城市防空袭演练,强化人防指挥训练,切实增强组织人防行动的能力水平,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逐步构建精确高效的人民防空指挥体系。

提升综合防护能力。在搞好重点城市防空袭核心能力建设的同时,统筹抓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处理好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的关系。合理配置公共掩蔽工程,突出抓好城市中心区、人员密集区、商业繁华区和重要目标区的防护工程建设,确保可靠管用。结合民用建筑发展防空地下室,认真落实规定的防护等级、防护面积和防护设施。加强人口疏散地域和疏散基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搞好必要的物资储备。进一步研究明确重要目标防护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区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隐蔽伪装、信息防护等手段建设,推动重要目标防护工作落实。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抓好人防专业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组,依托相关企业单位搞好培训,突出抓好人防应急指挥、重要目标防护等行动训练,提高平战转换和整体遂行任务能力,提高人防队伍的专业技能。发展人防志愿者队伍,建立登记制度,搞好人员编组,开展必要的技能训练,使之成为人防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补充。大力改善应急救援手段,结合军队和地方的应急装备建设,为人防专业队伍配备先进的防化防疫、特种救援、工程抢修等装备器材。

四、注重军民融合,增强人防建设综合效益

人民防空面向战场和市场,涉及军队和地方,既要长期准备,又要重点建设,应抓住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契机,统筹处理好平与战、攻与防、建与用、软与硬等关系。

强化融合发展理念。摆脱传统单一的防空观念束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人民防空军地共同领导的体制优势,抓住经济社会大繁荣、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发展的难得机遇,借力发展、乘势而上。在思想认识上认同融合,在重大建设项目上贯彻融合,在资源统筹上落实融合,切实把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军事斗争全局进行统筹,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统一安排,把人防部门列入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统一使用。注重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良性互动、互利双赢,既发挥好人防建设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溢出”效应,又释放经济社会发展对人防建设系统的“注入”功能。

创新融合发展途径。在建设规划上“融”,切实把人防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尤其要纳入城市整体建设规划中,实现人防建设与城市规划一体化宏观调控。在建设方案上“融”,政府分管部门加强协调,人防部门主动靠上去做工作,能与行业部门结合的项目就不自己铺摊子,能联合建设的就不另起炉灶,该联合的联合,该投入的投入,形成一体化建设方案。在建设标准上“融”,从实际需要出发,吸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适时对现有的人防和民用建设标准体系进行修改完善,既兼顾到防空防灾需要,又照顾到民用建设技术水平和承受能力,形成互为补充、相互兼容的标准体系,切实改变隔离封闭、相互“两张皮”的现状。在建设手段上“融”,最大限度地打破规划设计等行业壁垒,引入竞争机制,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组织规划和建设。

完善融合发展制度机制。在政策设计方面,针对近年来人防建设出现的许多新的矛盾与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人民防空法》,制定适应融合发展的大政方针,明确融合原则、目标、领域、权责等,规范各级抓好“融合”工作。在法规建设方面,遵循市场资源配置和运用规律,进一步细化市场准入与退出的具体行政法律条文,既让利于民,又风险共担,发挥好政策法规在融合发展中的导向、调控和保障作用。在法规落实方面,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制度,把国家法规比较原则的条款进行细化。如:重点目标防护建设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疏散地域建设实施细则、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等,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规范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权利、义务和工作规程,有效提高人防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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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4484(2017)08-0062-04

作者:宋存杰,河南省军区副司令员,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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