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种养加一体化发展的分析及思考⋆

2018-01-23 07:38李莎莎朱一鸣李先德
农业经济 2018年7期
关键词:种养农户环节

◎李莎莎 朱一鸣 李先德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依靠农药、化肥等物化技术以及农业生态资源过度消耗,实现了农业生产率大幅提高。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化肥过量施用引起土质下降,畜禽粪便快速增长不能及时消纳引发环境污染,这些问题的出现对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构成潜在威胁,靠拼资源消耗、拼环境污染的粗放型生产经营方式已难以为继,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形势非常紧迫。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问题,部署了一系列紧密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新要求”的政策措施,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运营的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业;2016年农业部提出有序推进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种养加一体的农业发展格局新思路;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推进种养加一体化”发展要求。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种养加一体化做了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种养加一体化的基本原理和结构特征(周颖,2008),种养加一体化基本内涵和理论基础(王国刚,2016),种养加一体化模式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Bell L W,2012;Carvalho P C F,2010),种养加生态农业运行模式(孙德祥,1995;阙惠庭,2006),种养加产业链资源整合(张孝军,2012)等方面。经过梳理发现,现有研究多是从微、中观层面进行剖析,但从宏观层面对我国种养加一体化发展面临的困境、积累的经验以及未来改进路径进行梳理的研究鲜少。

认清种养加一体化面临的困境,推进种植规模化、养殖标准化、加工市场化,对促进农业增效、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种养加一体化发展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政府和市场该如何定位角色?带着这些问题,本文将在分析种养加一体化发展面临困境的基础上,总结当前我国在推进种养加一体化发展中针对利益联结,环节链接等问题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深化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提出政策思考。

二、种养加一体化发展面临的困境

目前我国在推进种养加一体化发展中面临以下四个方面的困境:

(一)种养加一体化要素流动性较差。一是劳动力流动性差。一方面种养殖农户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只能从事简单生产劳动,而加工环节对劳动者的文化素质,知识结构,技能水平有一定要求,职业准入门槛高抑制了农牧业劳动力向加工业流动;另一方面,农牧业劳动强度大且产出效益低,高素质劳动力从事农牧业会面临较高机会成本,通常不愿意向种养加产业链上游流动。二是资金流动性差。资本的逐利性使得信贷机构发生选择性放贷行为,通常会选择经营效益好,市场前景佳的企业作为放贷对象,而对未来充满不确定性的小型涉农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高融资门槛不利于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三是土地流动性差。因土地流转市场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往往停留在范围小、层次低等低水平状态,不符合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朝规模化种植,集约化养殖,标准化加工方向发展要求。

(二)种养加一体化主体协同性偏弱。一是利益协同性弱。虽然经济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户组织化程度,推动了种养环节销售模式转型,但农户在要素定价权和利润分配权上仍处于弱势地位,被动接受利益分配。二是目标协调性差。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主体的一致目标,但因各自角色不同,做出的决策亦不同。基于扩大市场份额考虑,强势主体会在农产品品质、安全性等方面设置高标准,弱势小农会因农产品不达标而被排斥在外。同时,小农也会出于规避风险考虑而发生不诚信履约行为,挫伤了相关经营主体合作积极性,主体间的合作目标难以实现。三是政策衔接不畅。有些种养业与加工企业所在地归属不同行政区域管辖,因不同省、市(区)出台的农、工、服务业管理制度存在差异,导致种养加产业链参与主体在跨区域进行产品对接、项目申请等方面面临双重标准,增加了主体间交易成本,不利主体开展协同合作。

(三)种养加一体化产业融合度不高。种养加产业融合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融合层次偏低:一是技术融合门槛高。先进技术要素是产业融合的粘合剂,但一方面由于种养业比较效益低且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社会资本和先进技术向种植养殖领域渗透的意愿不强;另一方面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不高,生产技能低下,抑制了先进技术朝种养业渗透。二是业务融合关联弱。种养加产业链参与主体间的业务往来通常建立在合同契约上,订单式一次性交易很普遍,业务关系松散且不稳定;同时,主体业务往来通常局限在上下游环节,而跨环节的业务偏少,如种养环节的资源互动较频繁,但种加、养加的业务互动不多。三是市场融合壁垒多。一些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物流条件差,即使种养殖业发展基础好,也因运输困难而难以与市场对接。

(四)种养加一体化环节衔接不紧密。一是链条不连续。种养环节因技术门槛低、操作简易、符合中小规模农户农业生产需要而链接比较紧密,但受空间距离远、物流成本高等限制与加工环节存在脱节现象。二是链条不紧密。主体认识不统一,行动不一致,合作关系不稳定。以土地流转为例,一些农户担心改变土地用途会影响农业生产拒绝流转土地,仅以劳动力入股形式加入合作社,选择在有利时加入,在有风险时退出,随意性大,合作社与农户利益关系不紧密。三是链条不牢固。虽然有的地区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种养加产业链,但在加工环节以小型加工厂形式存在,技术水平低,以生产初级加工品为主,深、精加工等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不高,市场竞争力弱,一旦遭受市场冲击,与其建立合作关系的种养领域主体也将受挫。

三、推进种养加一体化实践经验

种养加一体化的问题对我国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对它的内涵、存在条件、发展形式等问题还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在利益联结、环节链接、行为激励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

(一)利益联结机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种养加一体化链条上的农户、企业、代理商利用各自优势将土地、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投资入股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同、契约等来确定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责、权、利,达成合作协议,形成风险和利益共担共享的经济共同体。

案例1:河南省留福村依托黄牛品种好,繁育强的资源优势,在村民出地出力,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致富能人投资资金、技术等多方协同努力下成立了黄牛综合开发公司,走出了一条种养加一条龙成功发展之路。在风险分担上,农户依托龙头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降低潜在的市场风险和生产成本;企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质量标准,规避农户“偷懒”或“搭便车”行为;在利益共享上,凭借股权、红利保障各方收益;同时,农户与企业签订黄牛订购合同,实行最低保护价格收购制度和二次返利制度,保障农户基本收益。

(二)产业链整合:横向协作、纵向一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载体,以某一农产品为种养加生产对象。在横向上向产业链两端拓展,通过上下游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创造价值,实现产业价值链升级;在纵向上推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一体化,技能培训标准一体化,质量监管一体化。

案例2:内蒙古向阳峪镇政府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引导农民入股参与合作社,同时,通过招标精选农业龙头企业实践种养加一体化发展,农民提供土地、劳动力和农产品,合作社扮演牵线搭桥角色,龙头企业负责统一培训、管理、收购和加工,企业业务向下游的农产品深加工、有机肥生产等领域延伸,农民走上了脱贫致富道路,合作社声誉提升,企业实现了创收。如利用黄氏、防风等草药深加工成中药品种,利用木耳废菌棒发酵生产有机肥。

(三)环节链接:上中下游一体,种养加销互促。由政府机构组织协调,将利益关联方吸纳入种养加一体化产业链,通过制定共同目标和追求共同利益将环节各主体组成利益共同体,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上游种植环节控制农产品成本,中游养殖环节保证农产品品质,下游价格环节拓展农产品利润空间,实现互促互利共赢。

案例3:为破解秸秆焚烧难题,山西省东官庄村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探索出粮秸并重,农牧并举,种养加联体经营的新模式: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种植→秸秆粉碎、藏储→牛羊等规模饲养→牛羊屠宰及肉食加工→包装销售,此模式既杜绝了秸秆焚烧又增加了农民收益,既降低了养殖成本又保障了肉食品质,成本的降低和品质的提升为加工环节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创造了条件,从而呈现出全产业链共赢的局面。

(四)激励机制:能人带动,品牌创收。致富能人凭借本地优越的资源禀赋优势打造出的种养加全产业链和品牌效应,有效调动当地农户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农业劳动力就业和增收问题。

案例4:江苏省益林镇“蟹王”充分利用荡滩潜藏的水生资源条件,从原以打渔为生转型为从事荷藕种植和水产品养殖、加工,并在种、养、加复合型发展链条上不断向两端延伸,上游兴办荷藕加工厂,中游自繁自育蟹苗,下游打造品牌对外拓展水产品交易市场,随着产业链横向拓展和纵向深化,产业经济效益显著提升,调动了村民参与积极性,村民通过提供劳动力、学种养技术、参与加工生产等方式成为种养加一体化链条中的一份子,解决就业的同时增加了收入。

四、推进种养加一体化发展的思考

(一)如何处理产业链条上“点”与“点”的关系

处理好种养加产业链相关主体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有助于提升整个产业链的生产效率。主体之间的关系因“共同利益”而建立,因“利益冲突”而破裂,如何使共同利益最大化,利益冲突最小化是维持主体通力合作状态的重点,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是关键,需要从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进行强化。就激励而言,对于小农户,要激发其参与市场的主观能动性,一方面重点提升农户自身能力和市场风险意识,增强市场谈判能力,另一方面要为农户分享种养加融合红利提供保障;对于经济合作组织,是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纽带,重点是调动其提高农户组织化的积极性,通过能人培养、财政补贴等方式扶持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对于涉农企业,在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方面占有比较优势,应通过拓展融资渠道、财税支持等政策充分发掘其整合产业链的主导作用,如技术指导、市场开拓、信息传递。就约束而言,签订合同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主体行为,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的出现。

(二)如何定位政府和市场的角色

当前存在的问题,既有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服务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市场机制不健全的影响,有必要调整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种养加一体化发展应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决定”的理念,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对于政府而言,重点是要避免过度干预,要强化监督和管理,积极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政策环境,解决市场决定不了,解决不了的问题。如鼓励种养企业推进农业内外联动,积极发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市场咨询,引导先进生产要素融入种养环节,带动分散种养户提升知识和技术水平,强化业务关联,促进技术融合,打破市场壁垒;对于市场,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包括:一是健全自由竞争机制。通过加强对种养农户科学文化教育来提高其就业竞争力,规范信贷机构行为来促使融资公平公正,以保障生产要素在种养加各环节自由流动,使参与主体在竞争与合作中找到利益共同点;二是强化优胜劣汰机制。地方保护主义对特定企业的特殊照顾会阻碍资源优化配置,导致区域间产业优化布局难以实现,打破产业分割和行业垄断的同时鼓励和培育市场力量的成长、壮大,增强优势产业对周边分散种养农户辐射带动能力。

(三)如何提高种养加产业融合度

一是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种养加一体化发展中的利益联结机制,不能是简单的合同契约或买卖关系,而应是以保障农民权益不受损为核心,使普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如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通过双向入股方式实现利益联结,前者以品牌、技术、资金入股,后者以土地、劳务、资金入股,凭借优势互补增强彼此需求粘性,借助“土地+劳动+资金”分红来源多元化来维护农民利益。二是构建金融支持体系。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促进种养加产业融合的关键,尤其是有知识、会技术、懂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提升分散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和拓展市场空间方面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但往往因资金匮乏而难以发展壮大,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金融服务体系,以多种形式开展融资服务以降低新兴主体筹资门槛。

(四)如何抓住种养加一体化发展的着眼点

鉴于当前种养加一体化发展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工作的推进应以“打基础、强基层、抓服务”为着眼点。一是构建并完善产业结合基础。一方面创建包括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在内的技术基础,使原来互不关联的产业具备联系的基础,打破区域界限;另一方面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以便利、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条件为产业融合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二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对青年农民和农村后备劳动力进行培训教育,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苏毅清,2016);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创建人才创业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吸引更多人才留在农村发展(苏毅清,2016)。三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依托科技促融合,信息促协同,金融促互动的功能,积极为广大农户提供农业科技,信息咨询和金融支持等基础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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