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超对接”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探索*

2018-01-23 07:51周小琪
农业经济 2018年8期
关键词:农超农超对接农村金融

◎周小琪

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摸索和尝试,被视为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的“农超对接”已经初见成效,初步实现了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降低超市经营成本、提高竞争力,让农民获利、超市盈利、市民满意的目的。“农超对接”怎样才能“接”得好?这就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聚成合力,努力构建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农超对接供应链需要大量资金的长期支持,金融投入是“农超对接”资金注入的主渠道,面对农村流动资金匮乏的风险、涉农金融机构忽视农村市场的局面,必须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农超对接”持续发展的金融合力。

一、“农超对接”模式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分析

农村金融服务是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农业产业化背景下,“农超对接”这一新兴产销一体化链条出现之后,农村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近年来,“农超对接”使得越来越多的超市开始积极探索农村鲜活农产品的进货和销售问题。因此,农产品与超市之间的流通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农超对接”对金融需求的主要内容包括几个方面,一是贷款需求。笔者今年曾对农安县辖区内农户信贷需求情况调查显示,农村种植大户共45200户,其中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有17400户,目前能满足需求的仅7450户,满足率还不到50%。这说明“农超对接”实施过程中,农村市场还有巨大的信贷需求缺口,“农超对接”模式要想获得快速发展,第一要务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多样化需求,随着农产品向超市、菜市场、便民店直供的新型流通方式出现之后,农民的收入逐年增加,手头结余资金也有所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业务单一,在存贷款、投资理财、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服务难以保证,农村经济不断随时代发展,原来单一的存款服务需求开始逐渐向多样化服务需求转变,而且农村金融咨询服务水平也亟待完善。三是保险需求,随着“农超对接”的规模化和资金投入的扩大化,农民的风险意识逐渐增强,希望通过参加商业保险的形式来减轻市场经济风险,农村金融服务也急需考虑保险业务方面的需求状况,及时给予政策性倾斜。[1](P19)

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农超对接”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不足,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滞后

前些年,农村金融机构从主要的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扩展到国有银行,银行网点几乎遍布所有乡镇和重点村,其服务重点在“三农”。应该说,这是建国以来农村金融发展的成果。但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为加快商业化进程,将经营重点转向城市,大量的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被撤并或缩减,乡镇级只留下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一些零散的邮政储蓄所。农村信用社在村级设立的农村信用站,已被取消殆尽,其工作重点由乡镇级缩至县级。以河北省为例,全省城市平均万人拥有银行业机构1.51家,而农村地区拥有银行业机构只有0.89家,仅为城市水平的59%。由此可知,城乡之间金融资源配置落差较大,农村金融服务主体明显不足。另外,在市场导向下,“农超对接”产业化发展与农村金融服务专业化发展步调不一致,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在农村不能提供技改信贷、进出口结算等高层次的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便利度也远低于城市水平。

(二)农村金融服务类型单一,支持“农超对接”略显乏力

“农超对接”使得农户的融资需求呈现多样化,而目前农村金融工具及服务类型单一,政策性金融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仅仅依靠主要提供储蓄、农村小额信贷、抵押类贷款等金融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农村金融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众所周知,农超对接要扩大规模、提高效率,就要增加投入,尤其是资金的投入。这些资金怎么快速取得?农民的最大支持还是农村金融机构。但是急需融资的农户们往往缺乏必要的担保,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及时提供农户急需的资金,迫使资金融通不得不通过间接融资方式进行,而现有的抵押类贷款又要求有严格的抵押物,农村的转账支付、担保、承兑、贴现、咨询服务、代收代付等业务相对缺乏,农户一时很难找出获取资金的途径和办法。农村金融服务类型的单一化,商业化运营加上担保机制的缺失,使得“农超对接”的推进工作存在阻力。[2](P93)

(三)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不乐观

在现代化农业加速发展的背景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是管理农业风险的有效手段。“农超对接”缩短了供应链,但农民与超市之间地位不对等,大多数农户生产规模小、运作不规范,在“农超对接”中普遍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与超市在价格上进行公平谈判,一些超市把市场风险转嫁给农户。农民根据超市的收购价格决定农产品的生产,农产品生产时间难以匹配超市的需求波动,对于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农民时刻面临价格下跌的风险。由于农业保险制度不健全,使得农户在“农超对接”中难以规避风险,这也阻碍了“农超对接”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信用意识比较淡薄,超市的贷款支付不及时、结算周期延长,农村金融机构对贷款所蕴含的风险不能进行适时检测、法律规范薄弱等外部环境的缺陷。这些存在的问题降低了农户与超市对接的意愿,很多农民为此选择放弃“农超对接”。[3](P3672)

三、完善“农超对接”金融服务体系的措施

(一)拓展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宽度,打造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针对“农超对接”环节中产生的金融需求以及农村消费信贷需求,迫切呼唤各大金融机构在“三农”领域推行现代化金融服务、拓展服务宽度,打造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既要涉及商业金融、民间金融、政策性金融,也要包括银行信贷、保险、证券、期货、基金、信托等组成的一套完整体系。针对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不足问题,一方面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推出新的盈利模式,深化其涉农业务范围,加速农村信用社在“互联网+农业”方向下的产品服务创新,可以从提升用户体验开始,优化农村金融业务和资金供给,降低“农超对接”过程中农户资金压力,从而减少农户流失。另一方面拓展其他合作金融组织,将合作金融和民间金融纳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作补充,特别是增加农村保险、证券期货、投资基金、信用担保等业务,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积极尝试拓展其他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手段,扩大服务范围,把农村金融服务延伸到“农超对接”的链条中来。[4](P6)

(二)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多元化发展,建立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在“农超对接”过程中,无论是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配送,还是农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塑造等都需要资金支持,为此,金融服务是“农超对接”中仅次于信息服务所需的服务。如果农村金融服务类型单一,难以带动农民的加入,势必影响农产品生产、供应,从而导致“农超对接”成为无源之水,难以长久持续发展下去。因此,农村金融服务必须及时跟进,改变单一化的金融服务产品,根据农村市场环境及农户需求,推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例如开展代理、租赁、理财、咨询、担保等业务,不断扩大农村金融服务业务范畴。反思过去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存在的弊端,还必须建立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结合“农超对接”发展实际,不断改革创新,推动金融服务机构多元化,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之间的联系,取长补短,为支持“农超对接”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5](P57)

(三)加快完善金融支农服务体系平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农超对接”一端连着“三农”,一端连着市场,由于这一新型流通体系减少了不少中间环节,使得农民的日交易量大大增加,巨额现金交易带来的操作风险、安全问题以及资金来源问题等一直制约着“农超对接”的发展。为此,一方面,需要加快推进建设和完善金融支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大中型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点,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鼓励农信社、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超对接”模式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依法扩大农村贷款抵押品范围,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现金担保等权利,积极推广“农超对接”供应链融资、物流融资等金融产品。另一方面,建立农村金融存借款保险制度,落实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各项政策,同时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户的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素质。结合“农超对接”金融服务体系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强政策性金融对“农超对接”中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的支持力度,营造社会主义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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