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农村土地银行金融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2018-01-27 12:14杨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消费导刊 2018年11期
关键词:土地银行农村金融农村土地

杨波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农村土地银行在国外是一种常见的信用业务,主要对象是农村的土地存贷及其他相关信用业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银行金融制度的建立符合我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更符合其发展的内在逻辑,对于贯彻实行我国的现代化发展战略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解决我国农业发展资金的来源问题,调控、扶持农业的发展,我国在前几年建立了具有政策性的农村土地银行。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基数大,农业金融资源匮乏一直是一个难题,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现代农村土地金融制度刻不容缓。

一、我国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探索建立

近年来,我国一些农村区域一直在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银行制度,大多以土地流转为核心,并初见成效。首先,山东诸城早在2003年便建立了“土地信托中心”用来解决土地流转的服务问题以及相关招商工作,其解决了当时农民对于土地经营权的患得患失,安抚了农民情绪的同时保护了农民的权益,使得土地流转有了标准化的新途径。2006年以来,宁夏平罗的“土地合作社”也是对农村土地银行金融制度的积极探索,农民自愿加入,合作社向农民支付“存地费”,合作社进而将土地“贷”给需要的经营人士,获取“贷地费”。2007年,浙江省南岸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这是对农村土地金融制度的又一积极探索。农民与合作社签约入股,股份为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社对土地进行对外承包,年终视经营情况按股权分红。近年来,各地争相出台惠农政策,农村的土地银行金融制度的发展越来越丰富多样化,我国的农业发展也面临着新出路。

二、我国现代农村土地银行金融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的农村土地银行金融制度发展越拉越快,但由于其法律地位不明确,相关的制度不健全,运营的业务种类单一,其发展受到了限制,对农村土地资本化的发展产生了阻力。

(一)其法律地位不明确。农村土地银

行的法律地位混乱,其法人代表既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法人,又可以是农村经济组织,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对此进行十分明确的界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与农村土地银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这会直接导致其运行风险的增大。另一方面,农村土地银行的设立制度不尽完善,此体系没有一个明确的管辖主体,信用程度不高,注册登记困难。 同时农村土地银行的市场准入和注册条件不完善、不明确,可能会导致设定泛滥,影响农村土地市场稳定。

(二)业务运营种类单一。当前,农村土地银行单纯作为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介,其业务种类较为单一,主要为土地存贷业务。而实际上,我国的农村土地银行作为农村的一个金融机构,完全可以承受更多的业务种类,有更大的发展。以土地为标的物进行资产抵押以及土地融资等多数业务均可以农村土地银行为依托进行,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银行缺乏金融功能,不具备土地银行这一名称涵盖的业务实质。

(三)农村银行业务开展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多数农村土地银行是以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为质押物,从农村土地银行获得贷款,即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的抵押融资。农民以此得到贷款、发展资金。但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有着明确的限制,这直接导致了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僵滞、使广大农民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增加了质押土地贷款的风险,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带来阻力。

三、农村土地金融制度的完善策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银行的广泛化,农村金融亟待发展。在当前节点上,我国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金融业体系,既要借鉴国外土地银行的发展经验,又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构架合理的中国特色农村金融组织构架。

(一)赋予农村土地银行合理的法律地位。要明确农村土地银行合理地法律地位,它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土地流转中介,而应是一个集体制的金融机构,按照公司的形式进行自我发展。合理的农村土地银行要坚持农村土地银行集体所有制不动摇,确保土地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减少纠纷,降低风险,使农村金融以土地为依托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完善其市场准入制度,对其注册、规范、经营进行规范。

(二)放宽农村土地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农村土地银行作为农村金融发展的依托,作为农村发展的资金筹集工具,其业务经营范围需拓宽。农村土地银行本身具有融资功能,除此之外,还需大力发展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农民以土地为质押物获取贷款,得到更为丰富的选择和自由。土地债券业务的发展也应得到大力支持,农民以土地为担保资本,进行社会融资,使得农业土地的利用与开发获得资金支持。

(三)控制农村土地银行的发展风险。为贯彻国家的现代化发展战略,政府和市场出于积极方面的考虑建立了农村土地银行,但同时应注意到农村土地银行是否会集中体现政府与市场的弊病。要抵制农村土地银行凭借政府之手发展成为一个官僚机构,它应是一个经济组织,要保证其经济效率。此外,要吸收和借鉴国外农村土地银行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尽量减少市场方面带来的消极影响。对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作用范围的合理界定十分重要,完善农村土地银行的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四)土地流转的相关财税制度需要完善。因对农村土地银行实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其经营业务范围的税收十分优惠,农村土地银行的外部环境因此十分宽松。为避免有关人员钻政策盲区,相关的财税政策制定机构应做到未雨绸缪,尽早制定与土地流转与抵押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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