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18-02-02 00:40韩及华
东方教育 2018年1期

韩及华

摘要: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存在资助对象不精确,资助过程管理不力、资助育人环节缺失等顽疾,直接或间接影响资助的公平公正。为了保证国家高校学生资助的顶层设计精准落地,高校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定性定量的层次困难生认定体系,构建合理的资助过程监督机制,转变资助方式和理念,提高资助精准度。

关键词:高校资助工作;精准识别;资助管理;发展型资助

实施学生资助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我国从顶层设计出发作出重大举措,保障贫困完成学业和高等教育顺利开展。但与此同时,高校资助中仍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偏颇、资助过程管理不力、资助育人效果不强等顽疾,严重阻滞了高校资助工作实现公平公正的进程。高校资助工作应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借助科学手段加强资助精准认定,加强资助管理,转变资助模式,保证国家高校学生资助的顶层设计精准落地。

一、高校现行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对象缺乏公平规范的识别

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基本流程如下: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班级或年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同学情况进行评议,再经历学院和学校两级资助部门审核完成学生贫困程度定级。认定的流程本身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从学生申请、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到民主评议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主观性和人为因素。由于心理排斥和利益驱动等内因,导致部分学生耻于申请或不贫困学生提出申请,滋生不公平的现象;其次,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审核的疏忽,民主评议小组的情感因素等都会导致认定结果缺乏公信力。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本身兼具复杂性和系统性,是一个耗时多、涉及面广、过程繁琐的工程,经验式、主观式的传统定性判断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认定模式有待建立。

(二)资助过程缺乏动态分析和管理

首先,高校目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未能考虑学生的阶段和个体需求差异,对困难生的管理缺乏动态化、个性化和精细化管理,忽视了各类困难学生群体的实际需要,资助过程中缺乏动态分析和管理,未能真正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影响资助工作的成效。虽然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具有普适性和指导性的资助政策,但受地理区域和学生生源情况因素的影响,高校的资助管理工作发展进程也不尽相同,高校仍需在资助分配精准方面努力,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靶向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其次,现行的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这就导致有的家里突遭变故导致学生无法及时获得资助;最后,往年受过资助的学生,后因家庭经济好转不在贫困,但因这部分学生材料已经归档,后来再次评定困难生时候,没有重新核查这类学生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导致已经不贫困的学生仍然获得国家资助。高校应该加强困难生的情况分析和管理,實现贫困生动态化进出贫困生库。

(三)资助成效重经济保障,轻育人发展

国家资助的初衷不仅是要对学生进行经济上的援助,保障学生在校的基本生活,同时也旨在激励学生成长成才,增强学生能力,避免贫困代际相传。然而从目前高校资助工作成效反馈上看,高校资助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认定工作和资金分配上,虽有一些感恩和诚信之类的教育,但总体流于表面,育人效果欠佳。只有经济层面上的资助,会让学生趋于利益、坐享其成,偏离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的立德树人的中心环节。事实上,贫困生所面临的往往不仅仅是经济窘迫的问题,还有因贫困而诱发的对学业困难和心理困难,必须加强资助育人环节,避免出现“一困”向“三困”演变,制约着贫困学生的未来发展。

二、对优化高校资助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构建定性定量的分层分类认定体系

建立定性定量的分层分类贫困生认定体系旨在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经济困难情况指标体系,重新调整经济困难等级分类模式,实行差异性资助,进一步推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的精准发展。具体来说,高校可以尝试建立两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包括人力资源指标、经济资源指标、社会资源指标、自然资源指标、特殊情况指标。二级指标应尽量细化,完成对一级指标的补充,具体可分为人口总数、家庭支出情况、负债情况、已受社会资助情况、家庭劳动力占比、生源地、户籍类别、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等突发情况、建档立卡情况、有无孤儿证、低保证、烈士证等相关证件等指标。结合支撑材料和谈心谈话,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精确把握学生经济状况,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

(二)建立问责制度与失信处罚机制,加强贫困生监督管理

加强高校资助工作的问责制,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参与资助主体的各方责任,本着“谁办理,谁负责”的责任到人原则,让每一个参与人员都要亲笔签名确认,拒绝任何不负责行径,保障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学校人员有暗箱操作行为,情况属实,务必追究责任,从而使资助工作精准落到实处。此外,高校资助人员要严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对于造假现象要严肃教育,对于假冒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行为一旦查实,不仅没收助学资金,还要给予涉事学生相应处分记录档案,将其家庭的不诚信表现纳入网上信用系统。

做好贫困生的动态管理,有效合理分配使用有限的资助资金。加强学校各部门的协同合作、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建立有效运行机制,准确及时反映贫困生的心理和经济动态,从实际入手,结合贫困生的实际情况,改善资助管理措施和理念,做好贫困生动态管理和服务,实现精准资助。

(三)转变资助理念和方式,发挥资助育人功能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资助工作已经进入转型期,传统的保障型资助方式已不适合时代的发展,必须注重“量”与“质”的协调。同时还要转变资助理念,由无偿向劳动换取转变,由输血式向造血功能转变,由外延式向内涵式方向发展。一是加强教育,改变贫困生生“等、靠、要”不良思想,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体来说,鼓励贫困学生参加自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并以此作为发放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培养贫困生自立自强的精神,提升自身发展技能。具体来说,高校可向贫困生提供大量劳动型和智力型勤工助学岗位,这不仅可满足学生自我实现的需求,同时可以改善学生的生活,一举双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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