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挂人”现象的理性思考

2018-02-08 07:02宋莹蕊
新媒体研究 2017年17期
关键词:网络暴力微博

宋莹蕊

摘要 随着微博用户的增多,微博的媒介功能正在扩大,“挂人”现象层出不穷,在用户利用“挂人”手段维权、揭露、娱乐、获利时,一方面为公、为私会产生积极影响,另一方面超过一定限度便会凸显负面效应。文章对微博“挂人”这一新词做了阐释,并分类讨论,分析利弊,最终提出如何合理运用微博,理性对待“挂人”行为的思考。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趋利避害,最大程度地发挥“挂人”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网络环境。

关键词 微博“挂人”;媒介伦理;网络暴力

在自媒体急速发展的时代中,微博凭其强大的即时分享和互动功能被人们广泛使用,月活跃用户达到3.4亿(来自微博2017年第一季度财报),几乎形成了“人人微博”的态势。庞大的用户数量随之而来的是微博被滥用的问题,只要注册成为微博用户,就拥有了在自己账号空间发布即时消息的权利,并且配以图片,做到随时随地分享新鲜事。近几年,借用微博“挂人”现象逐渐产生强烈的影响,引发的某些问题值得人们思考,并亟待解决。

借助微博平台“挂人”的用户到底是正义之士还是网络暴民,这是今天微博被滥用的形势下急需探讨的问题。

1微博“挂人”的涵义与类型

几年前,“人肉搜索”一词被频繁提起,它发端于网络,产生的伦理问题却延伸至现实生活。近几年,一项新兴的网络行为微博“挂人”也被广泛使用,它区别于“人肉搜索”,却同样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1.1微博“挂人”的涵义

微博“挂人”,是指用户借助微博平台,用自己的账号曝光一个公共事件中或私人事务中涉事者的行为和言语。若对方同样是微博用户,则公开该博主的ID和微博地址,并发布该博主在所涉事件中发表言论的截图,并用文字说明该博主的数宗“罪状”,表明自己立场和态度,大部分都配以图片表明自己“有图有真相”。“挂人”以曝光为手段,以批判和评价他人为形式,以期在公共平台警醒对方和寻求认同,区别于“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是网民的一次集合行为,重点在于“搜索”,意在探求他人的私人信息,如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微博“挂人”,某种程度上是“人肉搜索”的源头,但最终是否能引发“人肉搜索”,取决于事件的发酵程度,以及“挂人”者提供信息的有效程度。

“挂”,本意指借助绳索、钩子、钉子等使物体附着于高处或连到另一物体上,这个字形象地将曝光行为描述为将他人及其相关事件的图片附着在微博这种公共社交平台,具有公开性。现被网友们广泛使用成一种曝光形式的网络术语。

“挂人”者,任何用户都能用自己的账号发布“挂人”信息,然而普通用户与拥有众多追随者的意见领袖相比之下,由于自身号召力和影响力的悬殊,产生效果也往往不及微博中的意见领袖,大V用户的任何一次“挂人”都有可能会引发“人肉搜索”。

被“挂”者,是挂人者的曝光对象。

1.2微博“挂人”的类型

每个“挂人”的用户都出于不同的目的,笔者基于挂人者的行为目的将微博“挂人”划分为四种类型,并在后文中对其产生的影响作进一步探讨。

1.2.1维权型

许多用户采用“挂人”的方式来曝光某个人是为自己或他人争取合法权益,这类用户往往是在生活中或网络中权利受到侵犯,“挂出”对方照片和可以佐证事实的相关图片,为自己发声。如2017年3月5日,演员马丽曾在微博公开挂出一男子照片(眼部有马赛克),称其为超市的摸臀变态,并叙述了自己在超市内受到骚扰的经过,她表示因为事发超市那个角落没有摄像头,导致报警后取证困难,因此才挂出照片,并在微博写道“这样的人太多了,大部分女性都会选择沉默,但是我不想沉默!”

1.2.2揭露型

一般揭露型的“挂人”行为,被“挂”者或许并未直接对挂人者造成伤害,但博主主观上出于维护社会公德、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的目的去“挂人”。如薛之谦2017年3月5日凌晨在微博转发一段“17岁少年地铁上辱骂扫码创业女子”的视频,公开表明要让该少年成为终极“网红”,声称社会不该如此冷漠,自己是正义的歌手。

1.2.3娱乐型

这类“挂人”行为目的只为娱乐,可能是与其他博主间的玩笑,可能是一场互骂的作秀,甚至还有一类博主主动求“挂”,希望被关注度高的博主挂在微博里,蹭其热度,间接发声,只为吸引粉丝、博取关注度。

1.2.4职业型

有一类博主,以“挂人”为职业,经营自己的微博空间,更有将自己的私人账号提供给广大网友作为专门的“挂人”平台,使用投稿机制,刊登其他网友的“挂人”信息。2016年2月26日,一名ID叫做“我叫三颗牙”的博主发布内容为“为什么现在这么多女孩子不懂得教养?等个地铁就可以随随便便地蹲着?……”的微博,并挂出两个女孩蹲在上海地铁站里的图片,微博一出,引发大量网友围观,有人表示太过上纲上线,博主回应只是揭露不文明行为,又有大批网友谴责其“偷拍、挂照片就文明吗?”,该事件成为网友在2016年春节期间热议的话题。这个博主在该事件之前的微博内容几乎都是在挂社会不文明现象或违背社会公德的人,是典型的职业挂人博主。

2解构“挂人”:正义与暴力的博弈

“挂人”现象在公共社交平台出现,发展至今,这种“发声”方式以其简单的操作和强大的影响被用户广泛使用。“挂人”行为产生的效应像两股强劲的飓风在自媒体平台上的博弈,席卷了许多用户,不可否认,有人从中受益也有人受到伤害,微博的媒介功能正在被赋予新的意义,“挂人”产生的影响不容小觑。

2.1正义之士:社会正义的维护者

2.1.1为己伸张正义,维护自身权益

这种为己的“挂人”行为,多为维权型“挂人”,选择“挂人”往往出于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现实生活中受到某种不公平对待,现实中无法解决;另一種是在网络空间遭遇攻击或侵犯,由于网络的隐匿性,难以有效沟通。“挂人”不失为一种调节自我情绪和维护个人利益的方式。最常见的情况是一些用户长期收到他人私信辱骂等过激言论,他们将私信内容和对方微博ID挂出,以达到释放自己内心的委屈和警示他人的目的,为自己伸张正义。陆毅在《爸爸去哪儿2》播出期间,由于网友歪曲事实在微博评论中污蔑自己女儿,挂出几位网友评论截图,并写道“这些人不配得到原谅”。简单明了,无须过多声明和解释。

2.1.2为公监督舆论,实现社会监管

媒介本身就是社会的晾望塔,利用好媒介,更能进一步助推公共事件的高效解决。揭露型的微博“挂人”利用微博的媒介功能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社会监管,它利于成立网络社会的“道德法庭”,利用网民的集体力量协助现实法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无论是薛之谦等明星挂“地铁男”,还是被害的日本留学生江歌的母亲挂凶手,都因为强大的媒介而形成舆论场,增加了事件的影响力和曝光度,助推事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秩序。

2.2网络暴民:网络秩序的破坏者

社交媒体是一把双刃剑,微博在显示出它强大的获取信息和人际交往优势的同时,也在被滥用,以“挂人”来伸张正义的副作用也在日益凸显。侵权等问题不断产生,“挂人者”满口正义却不知自己已然成为了他人眼中的“暴民”。

2.2.1法律尺度难以掌握

虽然我国法律保护言论自由,社交媒体为人们自由行使话语权提供了便利,但是这种自由也必须在法律的限度内,“挂人”行为同时不应伤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一些“挂人”者由于受到他人的辱骂,而采用挂人的方式予以还击,公开评判、并发布他人照片,这种行为与“被挂”者有何区别?更有甚者将其演变为恶意造谣、传谣。另外,一些微博“挂人”者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鼓动网民去挖掘他人隐私信息,都有可能触犯法律。我国关于虚拟网络的法律还不完善,如何使用“挂人”手段,尺度很难把握。

2.2.2“挂人”者恶性炒作,污染网络环境

在“挂人”的人群中不乏借“挂人”手段恶性炒作者,他们站在道德高地对他人横加指责,或扮演弱者博取同情。娱乐型、职业型微博“挂人”不少都存在炒作的嫌疑,占用网络公共资源,娱乐大众,只为获取更高的关注度,为了一己私利而污染了网络环境。一名微博ID为“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的用户,认证信息是资深时评人,该用户借助公知的外衣,在“杭州保姆纵火案”和“女子丽江被打致毁容”等社会热点事件中通过微博发表过激言论,多次挂出其他记者甚至是当事人,恶意引导舆论,煽动网友情绪,引发骂战,蹭热度的行为有作秀和炒作的嫌疑。

2.2.3被“挂”者受到伤害,影响深远

传播主体上,能受到广大网友关注的“挂人”常常是微博大“V”的,作为网络中的意见领袖,可以非常轻易的引导网络舆论,甚至是改变事件走向。传播方式上,“挂人”要传递自己的价值观,势必要经过网友成千上万次的转发,在信息的扩散中,信源越来越难以确定,每个人都要表达一次所谓“正确”的价值观,用自己的道德准则审判被“挂”者,信息在传播渠道中极易发生流变,加之道德标杆是一个极为主观的事物,让事件的真实性更难以确定。传播语言上,微博中信息的碎片化,难以详细说清事件的来龙去脉,网民们也不习惯深入阅读,转发和评论的话语中充斥着脏话和咒骂,滋生语言暴力。

揭露型“挂人”中的薛之谦挂“地铁渣男”事件,涉事者是位17岁少年,薛之谦却是个拥有两千万粉丝的名副其实的大“V”,视频一出,得到了30万次转发、30万条评论,点赞数更是多达130万次,网友在评论中直言要“人肉”“打死”这个男孩,并挂出男孩的微信号,说他罪孽深重,男生最终不得不认错,并央求网友不要迁怒自己的父母和朋友。“挂人”手段使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形成舆论场,易引起群体极化,导致群体围攻、道德讨伐,滋生网络暴力,甚至引发恶性的“人肉搜索”,对被挂者的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3重构“挂人”:理性对待,趋利避害

自媒体可以让受众接收海量信息和充分表达意见,但每种自由都有限度。微博“挂人”是一种曝光手段,如何理性对待并且利用这种手段为社会做贡献、为人民谋福祉,让其最大程度发挥正面作用,并且规避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其潜在危害是我们目前最应该思考的问题。

3.1理性思考:自律为主

3.1.1挂人者

不可滥用言论自由,站在道德高地,对他人进行无秩序的道德评判。在私人事务中,用理性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万不可越过道德和法律边界,以暴制暴、违背良知。参与公共事件时,拥有对公共事件发表看法并进行谴责的权利,提倡维护社会秩序,却不可借助自己意见领袖的地位盲目和随意地“挂”出他人私人信息,刻意引导网民并影响网络舆论甚至是事件走向。

3.1.2被挂者

如果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微博用户随意“挂”在网络空间,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核实“挂人”用户的侵权行为和目的后,投诉至微博运营商及司法部门,来制止挂人者的侵权行为。在与“挂人”者交涉时,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3.1.3网民

加强媒介素养,对公共事件保持理性判断。不应当从众、跟风、盲目转发,发布过激言论,故意制造舆论。

3.2趋利避害:他律为辅

“挂人”行为既然产生了副作用,在肯定它对社会和个人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必须对其进行规制,减小负效应。除了行为主体必须自律,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也需要通过一些他律手段趋利避害,将微博“挂人”正面功能发挥到最大。

3.2.1媒介技术把关暴力产生

媒介技术进一步革新,微博作为运营管理机构,在网络群体事件中需要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开发、建立微博信息的良莠判断机制,过滤掉不良信息,帮助网民去伪存真,把控一次性、大批量的非法个人私密信息披露,做好“把关人”的角色,及时介入和协助当事人维护自身的权利,以防“挂人”进一步发展为“人肉搜索”。

3.2.2立法部门管控暴力传播

立法机关一方面应该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给各方提供行为准则和法律依据,让网民在虚拟网络中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应该制定媒介伦理规范,从思想上提高网民的素质修养。

4結束语

网络是虚拟的,然而它连接的却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生,微博是自媒体,但它同时是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实现与现实生活的交融并行,每位微博用户都是这个网络社区的一份子,那么网络秩序也需要每个人的共同维护。想要合理化微博“挂人”,必须把握好法律的尺度,谨慎使用。维护所谓的正义时,首先考虑维护的是社会秩序还是自己心中的准则,做价值判断时,应用道德来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并且不能忽略了手段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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