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内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2018-02-11 16:04吕丽梅
法制博览 2017年12期
关键词:员额检察官绩效评价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员额制检察官这个名词应运而生,是要践行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本文在分析我国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员额内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

关键词:员额;检察官;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5-0050-01

作者简介:吕丽梅(1975-),女,河北邢台人,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市情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

一、目前检察官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考核定位不准,内容有失偏颇

一直以来,对检察官绩效考核很大程度上无视了检察官工作的专业性、特殊性,考评的内容相当一部分忽视甚至背离了检察官的司法属性及规律。不合理的考评内容对刑事诉讼实践也造成了负面影响。如检察业务考评指标将后一环节诉讼结果作为评价前一诉讼环节检察业务工作质量的依据,导致公检法职能角色定位异于宪法规定,为确保各个诉讼环节结果一致,配合有余,制约不足。这种不合理的机制也催生了大量法外协调程序,不仅削弱了司法公信力,也累积了社会危机。

(二)绩效考评模式落后,手段显著单一

检察官绩效考评工作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从全国检察机关的执行情况看,绝大部分检察院都没有设立专门、长期、固定的检察官考评机构,也没有法定的考评程序”①。整个检察系统对检察官的考评依然遵循对公务员考核的已有模式,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创新。技术手段也比较落后,考评方式单一,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反馈机制。

(三)绩效考评结果虚设,激励功能弱化

可能是因为目前的绩效考评机制存在诸多缺陷,考核目标笼统不明确、考核指标设定不科学、考核主体和考核程序设定随意等,才导致无法真实反映检察官个人的工作业绩和能力,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二、我国员额内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深化员额管理和绩效考核。为促进员额检察官依法、规范、积极履职,提出以下构建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的基本思路。

(一)绩效评价体制定位要遵循司法规律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无论绩效管理目标的设定,方式方法的选择,还是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其目的都应当是提升整个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水平,而不是仅将其确定为利益分配的工具,否则将可能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員额制检察官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办案职责都和其他人有了身份上的不同体现。对员额内检察官的绩效考核必须重点体现其检察工作实绩,以区别于其他群体。考核也不应一味追求一定的撤诉率、涉诉信访率等,否则会影响公正办案。

(二)绩效评价内容设置要力求科学合理

改革的要求是把员额检察官配备在司法办案岗位上,所以检察官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应是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考核工作实绩指标应占到80%的比例。同时,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其品德操守、与他人协作能力、纪律作风等也应纳入考察,指标占20%。员额内检察官分办案检察官和承担行政职务的领导,考核的内容分值不能相同。对入额的承担行政职务的检察官,考核指标应包括办案和岗位履职情况两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的分值权重。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专职检委等承担不同比例分值的办案工作,职务愈高,承担办案分值应愈少,以便有时间和精力管理好其他行政工作。

(三)绩效评价方式方法要确保公正透明

对检察业务的考察应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建立与检察官绩效考评相融合的信息技术体系,运用大数据考核平台作支撑,既能避免人工测算的不准确以及社会评价不够专业等问题,数据适时更新,也体现公开公平。对于办案和岗位履职情况以外的20%的绩效评价可以设置多元化的考评主体。人民群众、被考评对象联系较为紧密的部门都可参与,还可建立同事互评机制②。这种多元化考评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的同时,通过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解释,也是普法释法的过程。

(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要体现价值导向

员额内检察官绩效评价考核设计的初衷是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使命,实现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价值追求。只有体现出正确的价值导向,这项制度才算触及了根本。一要体现物质奖惩,根据考核结果等次兑现奖金。二要体现精神激励,结合大数据显示的检察官办案质量、数量、工作效率及社会效果等情况,给予荣誉,将其作为晋升等级的参考。三是建立反馈改进机制,使检察官精益求精做好工作。

三、结语

目前员额内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研究尚属起步阶段,本文只是尝试性探讨。许多问题比如评价主体、指标、方式是否科学可行,该体系能否发挥有效作用等,还需根据各地检察机关的实践作进一步深入分析。期望这一制度的科学构建能促使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为改革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注释]

①刘妍,潘丽.关于如何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管理机制的探讨[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12):114-118.

②傅国,张倩倩.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绩效量化考核之构建[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7(7)(总第154期):15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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