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

  • 沂南县:深化“两官”履职评议 强化司法监督效能
    路径,分年度开展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切实推动司法机关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坚持“三个强化”,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政治站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强化组织建设。成立县人大常委会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组,配备专业人员,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强化建章立制。结

    山东人大工作 2023年9期2023-10-07

  • 检察机关员额制改革的反思
    0444)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推行,彰显了检察机关敢于“自动奶酪”的决心和勇气,但作为一项与司法责任制休戚相关,也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高度盖然性的人事变革,若不能对其他改革形成倒逼机制,反倒很可能会被其他改革所裹挟。员额制改革的要旨在于实现员额检察官充实到一线办案,但恰恰是围绕“办案”设置的员额,并未完全实现“办案”的目的设计。随着改革的深入,诸如此类制度设计与实际运行之间的罅隙还在不断扩大,而员额检察官与入额目标契合的配套举措短期内恐难以形成,这些问题都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1期2023-04-06

  • 法官员额制改革研究综述
    意义。[1]法官员额制改革旨在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审判人力资源,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进而提升法官队伍的正规化和专业化,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基石。[2]早在2017年,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就已基本到位,全国法院遴选产生约12万名员额法官[3]。之后的近5年,对该制度所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相应对策,已有诸多学者进行了研究。本文对其观点和结论进行梳理,旨在对法院员额制改革的现状进行总结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可能的优化路径。一、党的十九大以来员额制改革取得的成效(一)

    法制博览 2022年33期2022-12-17

  • 法治视域下法官助理协助办案机制刍议 ——以员额制改革中未入额法官的职业定位为视角
    伍。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至2017年6月,全国范围内第一轮员额法官遴选基本结束。通过遴选,全国各级法院共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还有9万余名法官未入额。未入额法官的职业转化需要一个较长期的过程,探索未入额法官职业定位与发展的长效机制仍然重要。一、法官助理协助办案机制释义2019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下称《法官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法官员额根据案件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和人民法院审级

    法制博览 2021年19期2021-11-24

  • 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问题研究
    050000法官员额制从提出到推行至今,我们可以在各试点法院看到员额制改革的成效,但同时也发现了在目前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了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目标,对于法官员额制改革中出现的诸如案多人少的矛盾、法官因压力离职现象严重、法院系统内部消极因素等问题,我们应当认真对待,积极寻找解决办法,促进我国员额制改革能够顺利进行。一、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概述(一)法官员额制改革的背景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的核心举措之一,其旨在通过

    法制博览 2020年21期2020-11-30

  • 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关系初探
    正在推行的检察官员额制,将会是解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管理系统不专业的契机。2014年发布的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

    科学咨询 2020年1期2020-01-06

  • 法官员额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研究
    贵州 贵阳)法官员额制的创新性应用目前已经在国内的很多司法工作领域得到了推进,结合司法实践策略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对法官员额制进行创新性应用,可以为法官员额制价值的完整显现提供有利支持,并使司法实践的质量得到更加成熟的控制。一、法官员额制在司法实践中应用的重要价值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很重要的目的是为法律行业的经营创造更加理想的工作环境。在推进法官员额制的情况下,法律工作领域在经营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为法律专业工作更加成熟的应用于具体的司法活动提供较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6期2019-12-13

  • 审判组织结构改革的制度构建 ——以贵州法院审判组织结构改革为样本
    )采取以案定员的员额制“案多人少”常常基层法院普遍存在的难题,贵州基层法院也不例外。面对这一问题,贵州法院在遵循司法规律,结合自身实际,将审判组织制度构建作为改革的切入点,通过司法大数据科学测算近三年的各地法院的办案数量、案件的难易程度、案件的趋势、法官平均办理案件所需要的时间、法官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及各地的常住人口数量,辖区居住面积、经济发展趋势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个法院所需要的法官员额数。员额数一旦确定,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随意变动。为了保证全省的法官

    法制博览 2019年17期2019-12-13

  • 基层法院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浅析
    从事审判工作,对员额法官统一实行去行政化管理,也就是将员额法官进入法官员额以前的行政级别转化为相应的法官等级,法官等级的晋升与否决定权主要在上级法官或本院党组,以此实现去行政化,其目的主要是防止行政对司法的干预,使员额法官集中精力审理案件。同时员额法官的收入高于其他公务员的50%,基层法院的法官对进入员额有较高的热情,但对退出法官员额相对抵触。在实际操作中,退出员额远比进入员额要困难。本文分析的员额法官退出情形不包括因退休、自愿申请、工作需要、身体原因而退

    新生代 2019年1期2019-11-14

  • 知识与事权双重面向的法官员额测算
          要:员额测算是员额全局调整、员额区域统筹以及优化法院内部管理的决策工具。不同历史階段,员额测算的推进主体、变革动因和方法选取特点各异。究其知识属性,员额测算属交叉学科,处于司法制度研究的边缘。究其事权属性,员额测算为司法行政事权,法院自行掌管呈现稳态。因此,员额测算知识生产和应用的封闭性应当打破,其作为调配增量资源的司法行政事权应当从法院自管事权中剥离。关  键  词:员额测算;知识生产;知识应用;司法行政事权;司法制度中图分类号:D926.2

    行政与法 2019年8期2019-09-20

  • 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
    关斩六将后才能当员额法官,不容易啊!”这是四川省不少员额法官的共同心声。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部署,扎实做好法官员额制改革,四川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本省实际,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确保全省法院法官遴选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以案定额+以岗定额”,强化法官员额调控力度“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为扎实做好法官员额制改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法院”)在对法院审判工作任务量和法官工作饱和度调研基础上,运用效率定员法寻求法官员额动态平衡

    四川党的建设 2019年9期2019-05-10

  • 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背景下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研究
    景下, 要防止以员额法官退出为由干预审判权的独立行使。 虽然员额法官称谓具有过渡性, 但如若不能厘清员额制改革的目的, 未来法官退出机制势必重走老路。 在通过梳理、 对比法官退出办法以及各地员额法官退出办法后, 发现员额法官退出存在决定主体多元、 启动事项混淆的问题。 员额法官退出被各地法院作为强化审判管理的重要一环,除了对员额法官与法官退出身份的混淆外, 传统审判管理思维与司法改革新要求之间的张力以及法院内部权力之间的博弈是深层次原因。 员额法官退出被赋

    法治社会 2019年2期2019-03-20

  • 员额检察官考评机制研究 ——以江苏省基层检察院为样本
    院出台了一些关于员额检察官考评机制,但由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院与基层检察院的人员结构及工作内容差异较大,对于基层检察院建立员额检察官考评机制的借鉴作用有其局限性。目前各基层检察院虽然也对员额检察官进行考评,但随意性较大,实践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考评主体构成单一,行政色彩浓厚。虽然各地区以省级检察院分别成立有员额检察官遴选与考评惩戒委员会,但是每年对员额检察官的考评主要由员额检察官所属各检察院组织实施,对考评结果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院领导的态度,员

    中国检察官 2019年11期2019-01-26

  • 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研究
    摘 要 检察官员额制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然而当前关于员额检察官的退出机制尚未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改革的步伐。本文通过对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的研究,探讨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的必要性以及通过建立法定程序,完善员额检察官履职评价体系,更好地完善相应的退出机制。关键词 员额 检察官 退出机制作者简介:高雪梅,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9.284在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7期2018-12-27

  • 完善我国员额法官遴选制度的几点思考
    的力度推进。法官员额制作为人员分类管理制的两项基础性制度之一,也受到了包括法院系统自身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自2014年度部分试点省市开展首批员额法官遴选以来,员额法官的遴选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截至2017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已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共遴选产生入额法官近12万名,部分地区已计划或正在推进第二、第三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①在法官员额制全面实施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同时,全国各地法官遴选中存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浮现出来。如不对这些问题加以重视,

    山东青年 2018年9期2018-11-13

  • 法官员额制的实证分析
    任制的全面推开,员额制的确不再是观念或头脑中的事物。对当下的大多数法官来讲,它已经成为无论是否喜欢均要经历的“切身体验”。因此,细细端详这一事物,对它来一番评头论足,无论是否深刻,均不会显得多余。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的研究方法,数据直接源于样本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即时查询的信息。为了增加研究的价值也引用了部分文献以及能够获取的其他信息。本文结合样本法院的实际情况,办求不失微观视角剖析这一“宏观改革”。然则,个案毕竟有其局限性,笔者虽力求表达自以为是关于员额制的正确

    司法改革论评 2018年1期2018-09-26

  • 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完善路径
         要:员额制改革的核心是要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以往司法责任无法追究的问题,而“权责对等”才能让权力与责任的天平平衡。员额制检察官拥有所在岗位的“完整”检察权,既是员额制检察官对其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保障,也是将司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的前提。虽然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但只要科学合理地对员额制检察官的办案过程进行监督,就能确保检察权的规范行使。关  键  词:员额制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责任制;办案责任制;办案主体中图分类号:D926.3  

    行政与法 2018年7期2018-08-21

  • 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法官员额制建构
    民法院宣布,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经全面落实〔1〕。至此,开始于2014年10月的法官员额制改革告一段落。目前,全国法院共遴选产生了12万余名员额法官。法官员额制改革实践为法官精英化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一、法官员额制的改革实践(一)第一批法官员额制试点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成立了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过多次会议审议研究,中央决定将上海、吉林、广东、青海、湖北、海南六省市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试点单位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8年2期2018-04-10

  • 员额法官退出的理论检视与制度构建
    学理论界对于法官员额制改革实施后现有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已经有了一些预判或研究,但关注的重点还是在法官员额的定额、遴选、保障等问题上。对于员额制实施后的效果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与协调的关注则十分不足,但司法实践对于员额制相关配套制度的需求已经显现,在员额制实施一年后,各地都已开始员额法官评价、员额法官惩戒等相关改革的探索和建设。而本文关注的则是员额法官管理中与遴选相对应地一项重要制度——员额法官退出。一、员额法官管理制度的宏观构建在探讨员额法官退出制度的相关问

    社会科学家 2018年1期2018-03-31

  • 论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
    摘 要 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与入额机制相对应,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必须建立的配套机制,也是促进检察队伍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检察职业公平、落实司法办案责任的重要保障。本文在阐明建立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对影响员额检察官退出的因素进行了深入剖析,阐述了退出员额的程序要求,针对退出人员的安置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为建立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设计思路。关键词 检察官 员额 退出 机制作者简介:邱华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

    法制与社会 2018年5期2018-03-26

  • 法官“入额”:难啃的硬骨头
    始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所谓“法官员额制”是指法院、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院的法官、检察官的人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2017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率领首批367名员额法官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这场宣誓活动,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入额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也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全面落实。此前,全国法官总数约为21万人,但员额制改革之后,全国法院系统共有员额法官

    人民周刊 2018年3期2018-03-21

  • 论司法改革对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员额配比,配足辅助人员,同时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各自的职责,理顺关系,确保各司其职,并改进刑事执行检察人才培养机制,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关键词:司法改革 机构 队伍 员额 大部制黨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司法改革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四川省检察机关已基本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目前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已基本配备到位,统一业务应用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8年9期2018-02-26

  • 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及退出、增补机制研究
    吴德明 秦 岭员额检察官制是指检察机关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人员限额。员额检察官制的实行,能够让优秀检察官在检察单独职务序列下专注于办案,通过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检察职业目标的提升。现阶段,这项改革仍在继续探索之中,没有可供借鉴的现成经验。笔者认为,应建立“定期遴选”“按需定员”“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员额检察官退出、增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在检察人员之间形成良性竞争,通过数年多轮人员的反复调整、筛选,最终达到最优

    学习月刊 2018年9期2018-02-20

  • 员额制:超附加设定与单一性红线的悖论及其应对*
    、孙文波:《法官员额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6年,第185页。作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心,员额制改革的深远意义不言而喻。中国法官的群体规模和复杂性,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无法相比的。当前,我国各级法院已全部完成员额法官遴选,法官总人数从改革前的21.2万人缩减至12万人,b徐隽:《坚持司法改革不停步(对话)——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人民日报》2018年3月21日第18版。但这并不意味着员额制改革彻底完结。与法治较为发

    学术研究 2018年9期2018-02-19

  • 员额内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于检察机关而言,员额制检察官这个名词应运而生,是要践行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本文在分析我国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员额内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关键词:员额;检察官;绩效评价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5-0050-01作者简介:吕丽梅(1975-),女,河北邢台人,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市情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一、目前检察官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一)绩效

    法制博览 2017年12期2018-02-11

  • 法官员额制概述
    0387一、法官员额制的概述(一)法官员额制的理论基础及含义目前,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法官员额制改革尤显突出。法官员额制的具体含义是:在法院目前的职员编制内,结合当地实际,如法院所管区域经济水平、人口数目、案件审理量等,通过严格、科学考核,选拔优秀的法官,形成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为一个团队的审理机制,落实“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要求。(二)法官员额制包含的内容法官员额制包含五方面内容。第一,严格法官选任程序。

    法制博览 2018年6期2018-01-23

  • 困境与出路:论我国员额法官退出机制之构建
    我国法院系统推动员额制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的大背景下,当改革的设计者、实施者和参与者对员额法官比例、员额比例的分配倾注了更多精力的同时,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正在成为事关员额制改革发展全局的“另一条主线”。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将研究配套建立法官员额退出机制。为此,对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探讨与思考,是一个非常迫切而现实的课题。笔者拟就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价值、困境、域内外借鉴与具体构建,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期对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构建有所裨益。一、价值解读:构建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18年5期2018-01-22

  • 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现状及分析
    改革进展的深入,员额制在改革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员额制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它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着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质进展,改革从提出到实践已经经历了十余年,取得了进步,但是其中所暴露的问题也值得深入思考。一、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意义(一)有助于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重要的目标就是实现司法独立。①而司法独立的实现,既要在在宏观层面上做到国家对现有司法、行政体制关系的突破与重建,也要在微观层面上做到树立司法机关的权威与信誉。只有当司法公正真正落实到具体

    山东青年 2017年8期2018-01-09

  • 员额法官不能一改定终身
    高法首批367名员额法官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这场宣誓活动,标志着中国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国法院共产生员额法官12万余名。法官员额制改革,就是设定法官的数额,通过严格考核遴选出优秀者进入员额。在改革之前,全国法官人数21万多人,这次入额12万人,实现了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办案一线。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是让法官回归办案本位。改革前,法官等司法人员中,有的身为法官还兼任行政岗位,有的基层法官甚至还经常要额外承担法治宣传、扶贫等非专业工作。在从事专业工作中,

    浙江人大 2017年8期2017-12-11

  • 黑龙江孙吴:四项举措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
    任制改革要求,以员额检察官执法办案为重点,通过学习培训、流程监控、建立执法档案、案件评查等方式,强化司法责任意识,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有效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落地。开展统一业务系统应用培训。为准确、熟练使用统一业务系统,该院重点对员额检察官和各业务部门检察辅助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明确各业务部门有关数据等内容填录标准,以及办案人经常忽略的非必填项需要办案人员补充填录完整,确保统计数据生成及统计结果准确性。对统一业务系统操作中出现的5类共性问题,从软件设计

    方圆 2017年19期2017-11-03

  • 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现实问题与对策
    233040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现实问题与对策张 刚中共蚌埠市委党校,蚌埠,233040通过对法官员额制的基本内涵进行分析,阐明法官员额制改革对于推动法官精英化、去除司法行政化、强化司法责任以及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方面的重要价值。指出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过程中,面临着员额制改革后法官的办案压力如何缓解,法官员额的比例如何设置,员额法官遴选程序如何设计,未入额法官如何安置,配套机制怎么完善等问题。提出科学设置法官员额比例,合理设计法官遴选机制,配备充足的司法

    宿州学院学报 2017年6期2017-04-13

  • 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三题
    0000)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三题张云霄1,王高迪2(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北京 100026; 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郑州 450000)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是是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关键之所在,事关检察改革的成败。检察官员额制度的构建应当注重三方面内容:其一,选任制度的构建。包括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实体性问题,即员额内检察官的选任条件设置,其又分为积极选任条件和消极选任条件;程序性问题,即员额内检察官的选任程序构建。其二,考评体系的构建。员额内检察官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2期2017-03-07

  •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员额检察官宣誓仪式
    检察院举行了首批员额检察官宣誓仪式。首批27名员额检察官高举右手,面向国旗,在商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的领誓下,进行了宪法宣誓,许下了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庄严承诺。首批员额检察官宣誓仪式的举行,标志着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员额制改革初步完成,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又迈出关键一步,翻开了新的篇章。 (杨鑫)

    中国报道 2017年1期2017-02-05

  • 未入额法官“协助办案”模式研究 ——以法官助理的配置为切入点
    台 317200员额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工作,其目的在于推动以审判为中心,以辅助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人员配置模式的建立。但从目前法院内外的反映和法院实际工作来看,员额制在推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而现实的问题,如员额如何确定,辅助人员如何配置,薪酬待遇如何调整等等。本文主要探讨在法官“缩水”,案件量“一路高涨”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发挥未入额法官的协助办案作用,法官助理如何配置,以应对司法改革带来的现实考验。员额制;法官助理;人员配置;协助办案法官的精英化

    法制博览 2017年26期2017-01-28

  • 员额检察官如何适应检察工作新要求
    院 河北 怀来)员额检察官如何适应检察工作新要求陈昊博(075400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检察院 河北 怀来)员额制检察官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实现检察业务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同时也意味着凡是入额的检察官都要承担相应更重的办案任务和更多的办案责任,这对于员额检察官而言是一项重大的挑战。因此,在工作模式上,员额检察官也面临着如何办案、如何多办案、如何办好案等一系列的问题,故有必要对员额检察官适应改革后的检察工作新模式进行探讨和研究,以利于员额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4期2017-01-27

  • 浅论检察官员额制退出机制
    004浅论检察官员额制退出机制王珊珊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营口 115004建立完善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心。规划科学合理的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关键节点之一即是建立和完善员额制检察官退出机制,从而合理配置检察官人力资源,推动检察官队伍顺利转型,实现我国员额制检察官体制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才能保证发挥员额制的预期功能,实现检察官队伍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司法体制改革;员额制;员额退出机制;绩效考核一、研究背景司法体制改革是指国家

    法制博览 2017年29期2017-01-27

  • 全面管理 持续规范不断提升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水平
    省六安市实行聘用员额管理制度。2016年,对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情况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对308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清理规范。在此基础上,重新核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员额,并持续推进规范管理常态化。一是全覆盖聘用人员管理。将市直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范畴;将员额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备案编制、顶编聘用等用人形式全部纳入员额核定范围。对员额外自聘人员先实行冻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有关部门制订自聘人员分流消化方

    中国机构编制 2017年5期2017-01-26

  • 员额内检察官退出机制研究
    ●冷建明/文员额内检察官退出机制研究●冷建明*/文员额内检察官退出制度是强化检察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持检察官队伍内在活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官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实行员额内检察官退出,有利于促进检察官员额队伍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新鲜血液的注入,有利于各项改革措施的完善衔接。落实好退出制度,要注重“度”,注重“量”,注重“衡”,做到员额内检察官退出和员额内检察官职业保障相辅相成。员额内检察官 退出机制 分流安置 平衡员额内检察官退出制度,是指员额内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2017年17期2017-01-25

  • 创新服务发展方式 实施员额经费管理
    务发展方式 实施员额经费管理● 吉林省编办实行员额经费管理,是吉林省在机构编制管理上的探索创新。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编制配备标准,核定一定比例的人员编制,主要用于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其他岗位人员采取核定员额管理数量,由财政部门核拨人员经费,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了员额经费管理使用范围。实施员额经费管理,必须首先明确其使用范围。吉林省经研究确定了两类人员适用员

    中国机构编制 2017年8期2017-01-25

  • 论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困境和路径分析
    尔滨)论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困境和路径分析杨 兰(150000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法官员额制改革将是近年来法院系统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司法改革的重难点。本文针对员额制度的推行面临着如何确定员额基数、如何确定法官遴选标准、如何分流人员、如何保障法官主体利益以及各岗位衔接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法官员额制;遴选;入额;效率法官员额制改革虽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全面展开,但遇到的问题却已逐渐呈现出来。为了解决我国员额制改革所必然遇到的问题,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0期2017-01-25

  • 法官员额制理论与实践思考
    10063)法官员额制理论与实践思考郭媛媛(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法官员额制成为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法官员额制的改革目标在于突出法院的审判核心职能,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但是在这一改革进程中,由于办案压力大幅上升、人员流失迅速加剧的问题的凸显,因此应该确立员额制改革所应遵循的限度,即充分考虑中国实践情况,适当提高员额制改革的比例,同时还应强化配套制度的建设,有效扩大司法辅助人员队伍,进而推动司法

    人间 2016年23期2016-08-29

  • 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意义
    10063)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意义李敏(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法官员额制度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法官员额制有利于法院内部管理的去行政化,减少行政干扰,保证独立行使审判权;法官员额制有利于形成法院内部的竞争和激励机制,促进法官各项素质的提高。法官员额制;司法改革;公信力一、法官员额制的由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对法官员额制改革有明确的指导

    人间 2016年23期2016-08-29

  • 法官员额制试行现状及应对策略
    10081)法官员额制试行现状及应对策略刘煜晖(中央财经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1)法官员额制是基于法官人数的限额而形成的制度。目前,各试点地区采用的法官员额比例确定方式及计算依据、法官选任标准和选任方式以及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利于司法改革试点的价值形成。从系统论出发,法官员额制的基本逻辑应当得到重视。应坚持法官员额制的基本逻辑,应进一步探讨通过工作量测量方法科学地确定相对固定的法官员额,从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角度考虑完善法官选任程序

    三明学院学报 2016年3期2016-04-13

  • 浅谈法官员额
    西安)浅谈法官员额制潘明路(710063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要求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学界和实务界都给与了极大的关注。法官员额制的确立和后续发展都是我国司法改革道路上的重中之重,法官员额制的重要意义以及法官员额制的发展方向,是我国司法改革过程中需要思考确立的问题。法官员额制;司法改革;基本方向一、法官员额制的概念及出台背景所谓法官员额制度,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4期2016-01-31

  •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11次裁军
    成立时,解放军总员额为550万人,1950年4月,中央决定将总员额减至400万。后由于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军队又扩编至627万。1952年全军共精简227万余人。1951年底,中央军委决定于1952年再次对解放军进行大规模精简整编,全军总人数降为400万余人。1953年全军减至320万人。1953年8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对人民解放军再一次进行精简整编,到1955年底顺利结束,全军兵力精简到大约320多万人。1957年全军减至240余万人。1957年1月

    党史纵览 2015年12期2015-12-15

  • 上海实行法官员额
    上海实行法官员额制5月9日,历时一年半的上海高院“法院案件权重系数”专项课题正式对外发布。这一课题是高院党组2013年由时任上海高院副院长的邹碧华提出并带领课题组开展研究,是员额制改革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之一。上海高院以2013年12月底为基准时间点,对受理案件情况、人员情况依托“大数据”进行分析,依据案件权重以及今后案件的发展趋势等数据,测算出33%这样一个法官员额比例。根据改革方案,法院人员分成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分占33%、52

    人民公仆 2015年7期2015-12-07

  • 法官员额制:寻找可复制的经验
    任务是实行法官“员额制”,法院人员按比例划分,只有少数能进员额,成为具有审判权的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最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贺小荣曾提出,此次司法改革最大的特点是触及了体制问题,以往三轮改革主要是工作机制的改革。员额制被认为是此次司法改革中“动奶酪”的核心体制改革。从去年7月首次启动至今,第一批7个试点省份分别推出了各自的员额制改革方案,各省的改革各有特色,进展也不尽相同。今年5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了

    南风窗 2015年14期2015-09-10

  • 论基层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困境之破解——以检察官员额制为切入视角
    500一、四省份员额制样本分析上海作为本轮司法改革中“第一个螃蟹”的地方,上海确定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以及司法行政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确保85%的司法人力资源直接投入办案工作。广东省的试点方案包括总方案《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6 个子方案,广东省在子方案中明确,检察官员额5年内逐步减少到39%以下,司法行政人员员额比例调整至15%左右,46%以上人员为司法辅助人员。海南省规定检察官、检察辅助

    法制博览 2015年34期201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