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及有效监管

2018-02-15 04:10李晶晶
精品 2018年4期
关键词:买卖双方资金机构

李晶晶

上海大学

1 第三方支付概念及其发展

第三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有信誉度的中介平台在买卖双方之间充当了一种保障资金的新型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国内诸多银行签订协议,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将银行、消费者、第三方支付企业和商家紧密联系在一起。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类型:账户监管型和账户非监管型。2008年以来,第三方支付企业不断发展。比达咨询数据显示,2018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37.1万亿元,环比增长13.8%,预计未来交易规模将不断扩大,并保持平稳增长。第三方支付值得研究。

2 第三方支付的风险研究

2.1 资金风险

2.1.1 沉淀资金风险

由于第三方支付的特殊性质,支付平台在短期内(一般在3~7天)保管了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被称作沉淀资金或在途资金。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没有这些沉淀资金的所有权,第三方支付机构将沉淀资金与自身的运营资金独立开来。金融市场上的货币供给量本来是由央行控制的,随着第三方支付的运用领域范围的扩大和用户的增多,越来越多的资金沉淀导致资金失去时间价值,并且银行不了解在途资金的走向,也就无法控制资金交易和金融体系保持平衡的风险。

2.1.2 用户资金安全

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第三方支付让用户可以在手机或PC端更加方便地办理业务,然而在方便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科学技术设计出层出不穷的钓鱼网站、木马病毒和资料“撞库”等等一系列伎俩来诈骗严重威胁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的资金安全。因为网上资金流动迅速,且第三方支付平台安全性没有银行高,这给了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无法应对资产和负债不平衡而导致的流动性困难。第三方支付中流动性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1)第三方参与者由于营运资金和在途难以周转,将会导致流动性不足。(2)面对大额的沉淀资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可能将其投资于高风险、高收益的金融投资项目,而一旦资金无法收回,第三方支付机构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2.3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到近代以来才被独立开来,对于操作风险研究,我国起步远比外国晚。第三方支付操作风险有三个方面:人员风险、流程风险和外部风险。其中人员风险指的是支付平台的员工利用自身的职权便利违法操作或者因为疏忽大意而导致的资产损失。流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规章管理制度不合理导致的业务流程不规范。外部风险是外部存在的各种因素造成的损失,包括外部环境造成的风险和外部人员主观的行为造成的风险。

2.4 法律风险

2.4.1 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的风险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第三方支付应当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才能成为支付机构;同时支付机构必须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第三方支付应具备严格的符合管理办法中的主体资格,达到要求后,中国人民银行会发放“牌照”。在经营运行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参与其他超过范围的业务或将业务外包。

2.4.2 资金和利息所有权的风险

第三方支付在交易过程中暂时保管了资金,这个时候的资金归买家所有,当买家收到货物并在通过第三方确认付款时,资金所有权才向卖方转移。可以看到资金的所有权始终在买卖双方之间,而利息的所有权还是不确定的。随着沉淀资金的增长,第三方平台所获取的资金利息是和买方进行分配还是作为自己的既得利益,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仍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约定。

2.5 信用风险

2.5.1 买卖双方违约风险

由于第三方支付的介入,买卖双方的资金流动、物流都是不同步的。这种不透明的交易过程就容易产生欺诈行为。对买家来说,收到货物后有可能捏造货物损坏、不是正品等理由欺骗商家要求赔偿,否则就进行投诉或者给予“差评”迫使卖家妥协;对于卖家来说,现在很多店铺利用“刷单”提高自己店铺的人气。不论是买家的恶意欺骗,还是卖家的以次充好,这些都是欺诈行为,都不利于买卖双方交易信心的建立。

2.5.2 第三方机构违约风险用户在第三方平台注册登记时,一般都提供了相关的身份证号、手机号并且绑定了银行卡。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安全服务器被不法分子侵入,这些涉及个人隐私和资金安全的保密信息就有可能被盗取,从而造成损失。这就是第三方机构违约风险之一,它关系到用户对第三方支付的信任问题。

3 对监管提出建议

3.1 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制度

由于在第三方支付方面缺乏顶层宏观法律,导致第三方支付存在不清晰的界定。我们可以将第三方支付的经营范围、法律定位以及市场准入等各方面纳入立法,同时借鉴西方的监管体制,明确第三方支付的金融机构定位,也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将第三方支付的各方面纳入动态监管过程。

3.2 改变传统监管理念

在混业经营的大环境下,传统经营理念已经不在适用于瞬息万变的市场。相关机构应该重新制定监管策略,可以向美国和欧盟学习,但由于我国的情况和这些国家和地区之间具有差异,所以不管是对机构还是对过程进行监管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和实证。传统的机构监管模式也应该向新型监管模式转变,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联系。

3.3 客户备付金制度

应建立安全高效的客户备用金制度,减少资金的社会资源的损失的同时,严密监控资金流动和投资方向的风险。这里可以借鉴欧盟的经验,专门设立备付金动态监管机构,透明公开投资回报信息,制定年度财务报表,确保公众能详细了解自身和第三方机构的利益分配比例。这不仅可以增加用户和第三方机构的信心,也给足了第三方支付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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