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中被告人身份多模态话语构建

2018-02-20 08:21袁传有
政法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身体语言被告人矫正

郑 洁,袁传有

(1. 四川警察学院 基础教学部,四川 泸州 646000; 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广东 广州 510420)

2012年两院、两部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笔者作为研究人员观摩了在某司法所进行的一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被告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某人民法院委托某司法所对被告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的社会调查评估,目的是评估被告人能否被同意纳入社区矫正。本文所涉及的谈话对象为被告人的妻子(监督 人)。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被告人的妻子进行调查的过程中,被告人也在场。谈话内容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后简称工作人员)调查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个性特点、家属监管条件、人际关系等。本文所使用的语料是在征得工作人员、被告人和被告人妻子的同意后通过录音、录像手段在某司法所收集、转写并使用的。本文视频截图中被告人及被告人妻子的面部做了模糊处理。

本文在语料分析的基础上回答以下研究问题:1)基于合法化语码中的专门性语码,被告人在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中呈现出了哪几种身份?2)妻子如何运用语言和多模态资源以及被告人如何运用多模态资源,选择合法化语码构建被告人不同的身份?3)被告人身份的构建如何影响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的结果?

一、合法化语码理论

“合法化语码理论”这一新的教育社会学理论是由Mat on通过继承与发展Ber nst ein的语码理论与知识结构理论创立而成。[1]30,139“合法化语码理论”的“专门性”原则指某个社会文化领域中的参与者和话语所具有的特殊性或唯一性。知识实践是由“社会关系”(简称SR)和“认识关系”(简称ER)两个方面构成。知识建构行为与专业(客体)的关系为认识关系;知识建构行为与知识建构者 (主体)的关系为社会关系。根据这两类关系的强弱 (ER+、ER-、SR+、SR-)。Mat on 将知识建构行为划分成四类:知识语码、知者语码、精英语码和相对语码。[1]30如图1所示:

图1 :“专门性”原则基础上的合法化语码

Mar t in和他的学生将“专门性”原则运用于司法活动中个体身份的划分,为确定个体在社会文化生活中的身份开创了先河,并且为个体化理论在社会文化身份划分方面提供了有效的补充。[2],[3]旷战和刘承宇从认知关系与社会关系两个维度考察了精神科医生话语身份,揭示了知识在个体编码取向划分中的重要作用。[4]

二、评价意义的耦合实现

Mar t in和Whit e建立的评价理论是对系统功能语言学人际意义的进一步拓展。评价系统包括三大子系统:态度、介入和级差。态度是指对事物、人的情感和品格作出评判。介入是指语言使用者在表达自己对人、事、物态度时可以介入别人的态度。级差是指对态度或是介入的程度强弱或数量多少 (大小)的描述。态度为评价系统核心,包含情感、判断与鉴赏三个子系统。[5]评价系统好中的态度意义不仅可由显性态度词汇实现,也可以由概念和人际意义耦合而成的纽带和意义综合体将之传递给其他人。[6]意义耦合最初仅指概念与人际意义的结合。概念意义与人际意义耦合之后话语的概念意义会被释放,进而被新的人际意义填充。[7]概念意义与人际意义耦合的产物为纽带,是人们分享价值观的主要媒介。态度意义也可以由概念和人际意义耦合而成的纽带实现。纽带一旦形成,可经由词汇衔接链,将人际意义逐步扩散至语篇的其他部分。

三、多模态理论中的身体语言系统的分类

Cléir igh用多模态的分析方法将身体语言分为三种符号语意系统:原型身体语言、言语身体语言和附属身体语言。[8]如表1、表2和表3所示

Cléirigh认为在婴儿的原型语言(pr ot olanguage)伴随着婴儿的身体动作发展成为原型身体语言并表达着意义。

Cléir igh 注意到言语身体语言其实是话语表达的一部分。言语身体语言伴随着话语音韵共同发生。言语身体语言表达语篇意义与人际意义,不表达概念意义。

表2 : 言语身体语言

附属身体语言与语言具体的词汇语法并没有系统的关系。它可以伴随着话语共同发生,也可以脱离话语独立存在。附属身体语言可以表达概念意义、人际意义和语篇意义。

表1 : 原型身体语言

表3 : 附属身体语言

四、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中被告人身份的构建

被告人能否认罪悔罪是法院判定其能否被纳入社区矫正的重要因素。[9]基于Mat on的合法化语码理论的“专门性”原则,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 及悔罪表现,构建被告人身份拓扑图1(如图2所示)。图1纵轴(认知关系)即被告人对犯罪的认识,横轴(社会关系)可以理解为被告人与罪行之间的关系,即被告人是否后悔犯罪。以被告人是否认罪为纵轴,被告人是否悔罪为横轴,可以塑造出被告人四种身份:赎罪的被告人、有罪的被告人、不配合的被告人和被指控的被告人。

图2 : 社会调查评估阶段被告人身份拓扑图1

对被告人的个性特点(如身心状况、性格类型、品德情况)和人际关系(家庭成员关系、社会交往情况)的调查是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的重要环节。[10]基于Mat on的合法化语码理论的“专门性”原则,考察被告人的个性特点和人际关系,构建了被告人身份拓扑图2(如图3所示)。图3纵轴为认知关系。以被告人是否对行为后果做出理性认识为纵轴,被告人能否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为横轴,可以塑造出被告人四种身份:能够回归社会的被告人、有过失的被告人、可能再犯罪的被告人和被指控的被告人。

图3 : 社会调查评估阶段被告人身份拓扑图2

下文将分析在社会调查评估阶段,妻子如何运用语言和多模态资源构建被告人的身份以及被告人如何运用多模态资源构建自身身份,以争取司法所出具对被告人有利的调查评估意见书。

(一)赎罪的被告人

1.“赎罪的被告人”之言语构建

在社会调查评估阶段,妻子的话语表达了被告人对犯罪的正确认识以及被告人积极的悔罪态度。通过概念意义和评价意义的耦和,图2横轴右端 “后悔”和纵轴上端“认罪”共同构成被告人“赎罪的被告人”这一身份。

例一:

工作人员:关于这件事,万某某是怎么想的?

妻子:他觉得酒后驾驶肯定不对啊!他就是后悔呀,出了这个事情之后,自己还是埋怨自己。你看这下驾照也吊销了,他自己还不是后悔得不得了。这个事情,还要到法院交罚金,赔对方车子,连修带赔,就赔了两万。

工作人员:怎么赔这么多?撞得多么厉害啊?

妻子:撞的不厉害,问题是对方知道你是这种情况,本来没啥的,是门擦了一下,但是对方说车子新买的要求门全部换新的。4S店晓得这种情况就狠狠的敲竹杠嘛。这种事听说今后对娃娃找工作还有影响,还有可能判刑,你说他怎么不后悔嘛!

被告人对犯罪的认识是其否能被纳入社区矫正的前提。在例一中,被告人妻子首先将概念意义与评价意义耦和[概念:酒后驾驶/评价:负面判断 (-恰当性)]之后再与思维过程“他觉得”耦合,通过投射表明被告人认为酒后驾驶这一行为是错误的。耦合之后的概念意义与评价意义形成“纽带”,即“酒后驾驶不对”。级差资源“肯定”修饰中心语“不对”,强化了对酒后驾驶行为的负面评价。“这个事情”、“这种情况”、“这种事”构成词汇衔接链,均指代“酒后驾驶”行为。这样原本中性的代词衔接链也被注入了负面评价意义。“酒后驾驶不对”这一“纽带”所体现的负面意义通过词汇衔接链逐步扩散,并弥散于整个社会调查评估语篇,表达了被告人积极的认罪态度。

被告人与罪行之间的关系,即被告人是否后悔犯罪也是通过概念意义与评价意义的耦和[概念:被告人/评价:负面情感]得以体现。被告人妻子先表明了被告人“后悔”这一负面态度,概念意义与评价意义耦合之后形成“纽带”即“被告人后悔”。随后表达负面情感的词汇衔接链“他就是后悔呀”、“埋怨自己”、“后悔得不得了”、 “他怎么不后悔嘛”明确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接下来被告人妻子例举了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解释了被告人悔罪的原因。通过概念意义与评价意义的耦和[概念:酒后驾驶的后果/评价:负面鉴赏(-估值性)]在“酒后驾驶的后果”和“严重”之间建立“纽带”。与醉酒驾驶后果相关的词汇衔接链从“驾照吊销了”、“法院交罚金”、“赔对方车子”、“今后对娃娃找工作还有影响”到“还有可能判刑”。这一系列由物质过程构成的词汇衔接链所表达隐性负面鉴赏经由“纽带”贯穿语篇。显性情感评价资源与隐性鉴赏评价资源相互交织,推动语篇发展,表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犯罪后果,并真诚地悔悟。

2.“赎罪的被告人”之多模态构建

被告人的身体语言也反映了其赎罪的身份。如表4所示:

表4

人们在感到焦虑等负面情绪的时候,往往会做出“自我指导行为”让自己暂时感到安慰。Col l et t梳理常见的几种“自我指导行为”,如抚摸身体、头发、操控手边的东西等。人们在收到坏消息或目击到悲伤的事情时,通常会采用遮掩姿势如捂眼、捂嘴、掩面等。[11]163-169当妻子在讲述被告人醉驾行为的恶劣后果时,被告人频繁摩擦自己的面部,并用双手捂住眼睛、耳朵,阻止自己看到或听到令自己难堪的事情。另外两种“自我指导行为”分别是抱头和支头。手放在头上标志着痛苦与沮丧,手蒙住眼睛的动作与羞耻感相关。抱头的姿势不是为了抵御物意义上的打击,而是为了抵抗心理上的伤害,如焦虑、后悔等负面情绪。支头的姿势本质是提供慰藉的。后脑被支撑的感觉与安全感密切相关。当还是无助的婴儿时,妈妈常常托起婴儿的头部,让他感到安全。

被告人因为危险驾驶罪被起诉,面临刑罚,内心焦虑不安。醉驾行为不仅对受害人造成伤害,也为被告人带来经济损失、刑事处罚,更使子女前途受影响。面对这一系列后果,被告人充满悔意、倍感羞愧。被告人借用摩擦面部、用双手捂眼、捂耳以及双手抱头、左手支撑后脑勺等自我慰藉的动作来外化并缓解焦虑,表达忏悔之心。

(二)有过失的被告人

1.“有过失的被告人”之言语构建

拓扑图2纵轴下端“不理智”和横轴右端“人际关系良好”共同构成被告人“有过失的被告人”的身份。与纵轴上端妻子评价被告人对行为后果做出理性认识不同,妻子也偶尔以隐性的、间接的方式对被告人作出负面评价。

例二:

妻子:那天要是我在旁边坐着就不存在那个问题,晓得不?那个人硬是突然从旁边凑过来,盘子歪过来,就跟他撞过来。要是我不是那种情况,小孩子丢不了手,那我绝对要追过去,没有好果子给他的!鬼火气的很!这些就是你自己不注意,自己要喝那两口?不然还不是那个人的全责啊?你自找的啊!

妻子通过话语中生成的隐性意义耦合来评价被告人不理智的行为。如例二中妻子说“你自己不注意,自己要喝那两口”,此句中关系过程和物质过程体现了“被告人自己的过失造成醉驾事故”这一概念意义,实则抒发了妻子的负面情感(非满意性)和对被告人不理智行为的负面判断(-恰当性)。妻子的话语实现了概念意义与隐性负面态度意义耦合。这一点在下面表示关系过程的疑问句 “不然还不是那个人的全责啊?”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妻子将对被告人不理智行为的隐性负面情感 (非满意性)和隐性负面判断(-恰当性)注入以反问句形式出现的概念意义之中,强化了经由反问句表达的负面态度意义,即是被告人自己的过失造成醉驾事故。

2.“有过失的被告人”之多模态构建

被告人的身体语言也与其“有过失的被告人”这一身份相符。

表5

妻子在谴责被告人不理智的醉驾行为的同时,手指指向被告人,在空中连续的敲击。此时被告人屈身、低头,目光低垂,避免与妻子及工作人员目光接触,并不停地摆弄双手。妻子谴责被告人这一言语行为反映了他们之间不平等的权势关系。妻子处于权力的主导、支配地位,被告人处于服从、被支配地位。

当妻子手指指向被告人并谴责他时,被告人屈身、低头,呈现出一种收缩、封闭性的姿势。在遭遇潜在的危险时,人们会尽可能的紧缩身体,比如耸肩、屈身、低头、下巴贴近胸前以保护喉咙等,并且目光顺从的转向一旁。以头部动作表示屈从源于人们的幼年时期。当小孩受批评时总会习惯性的低头。在交谈中产生目光触,往往是弱势的一方会先把视线移开。[12]179转移自己的目光是一种“切断”行为。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人来通过转移目光实际上是切断支配性人物的攻击,能够降低恐惧感。此外双手扣住、扭绞的手势透露了人们的苦恼、痛苦和哀伤。

被告人因危险驾驶罪被起诉,进而接受社会调查评估。一旦被告人被同意纳入社区矫正,妻子作为被告人的法定监督人有义务协助司法所监督、督促被告人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关的管理和教育,履行社矫义务,帮助被告人改过自新,早日成为守法公民。因此,在社区矫正中,妻子处于权力支配地位而被告人处于服从地位。妻子有权对被告人的罪行予以谴责。面对妻子的谴责,表5截图中被告人屈身、低头的姿势,扭绞双手的手势以及避免目光接触都是服从的标志。被告人此时因自己的过失而感到不安,认同妻子的谴责,承认是因为自己不理智的贪杯而犯罪。

(三)能够回归社会的被告人

1. “能够回归社会的被告人”之言语构建

图3纵轴上端“理智”和横轴右端“人际关系良好”共同构成被告人“能够回归社会的被告人”的身份。个性特点影响人的行为方式、生活态度以及心理特征和倾向。拥有理智的个性表明一个人具有基本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合格的心理状态,能够很好地融入周围社会环境和群体。如果被告人有明显的个性缺陷,将不适合被纳入社区矫正。

例三:

工作人员:当时是什么情况?

妻子:我晓得他的级别,他平时开车都稳,不会忙忙慌慌的,一般情况是不会的。

工作人员:成长过程中是否受到过重大挫折?

妻子:没有,那个时候都那样啊,平平稳稳的。后来他父亲死了几年,母亲去年做了胃癌手术,其他没什么,反正都是平平常常的。

工作人员:性格孤僻吗?平常是否爱冲突,爱发脾气?

妻子:他多随和的。他有两兄弟,两兄弟关系多好的。他不多言不多语的。他和我们周围的人没有矛盾。

妻子在描述被告人个性特点时,多次将概念意义与正面评价意义耦合之后形成“纽带”,即 “被告人很理智”。在例三中,当被问到被告人的开车习惯时,妻子说“他平时开车都稳,不会忙忙慌慌的”[概念:被告人/评价:正面判断(+态势性)],展示了被告人性格沉稳的一面。工作人员紧接着调查被告人的身心状况。如成长过程中的是否受过重大挫折。妻子描述被告人的成长过程“平平稳稳”[概念:被告人/评价:正面判断(+态势性)],成长经历平平常常[概念:被告人/评价:正面判断(+态势性)]。意在表明被告人的成长经历与常人无异,不可能形成具有犯罪倾向的极端性格。当工作人员对被告人的性格类型进行评估时,妻子认为被告人“随和、不多言不多语、和周围的人没有矛盾”[概念:被告人/评价:正面判断(+恰当性)]。妻子的话语激发工作人员对被告人的正面评价,认可被告人性格理智内敛。理智的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做出理性的认识,对行为后果负责,这是被告人在社区矫正之后能否顺利回归社会的前提。

此外,准确评估被告人的人际关系可以对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做出判断。[13]鉴于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如果被告人际关系不良,将会被拒绝纳入社区矫正。

例四:

工作人员:家庭是否和睦?

妻子:和睦,两兄弟关系多好的。

工作人员:对家庭是否有责任感?

妻子:有。他母亲生病了,还不是两兄弟共同承担出钱来医、照顾。

工作人员:家庭成员中有无不良恶习及违法犯罪记录?

妻子:没有。大儿子去年当兵了,是空军。小儿子两岁。

高莹指出“如果被告人(或罪犯)被家庭排斥,或者他们与家庭冲突较为尖锐,甚至因为家庭矛盾而导致其犯罪,这种情况下则不宜将被告人 (或罪犯)留在社区中”。[14]105在例四中,当工作人员调查被告人妻子被告人家庭是否和睦时,妻子在回答了工作人员的问话之后,还提供了额外的信息“两兄弟关系多好的”,对被告人的与兄弟之间的关系做出正面鉴赏(+估值性)。工作人员继续对被告人的家庭责任感进行提问,在肯定了工作人员的问话之后,妻子补充了额外信息“他母亲生病了,还不是两兄弟共同承担出钱来医、照 顾”,利用物质过程表达对被告人家庭责任感的隐性正面判断(+可靠性)。在对被告人家庭成员关系的调查评估中,家庭成员的品德也受到工作人员的关注。当工作人员问及被告人家庭成员有无不良嗜好或犯罪记录的时候,妻子先否定了工作人员的提问,紧接着给出了与问题似乎不相关的额外信息“大儿子去年当兵了,是空军。小儿子两 岁”。在人们眼里,军人是正义的化身。妻子用物质过程“去当兵”和关系过程“是空军”表达了对家庭成员品德的隐性的正面判断(+可靠性)。关系过程“小儿子两岁”也表达了妻子隐性的正面判断(+可靠性),即两岁的孩子不可能犯罪。在例四中妻子通过对被告人家庭成员关系正面评价说服工作人员相信被告人的家庭成员品行端正,被告人是因为家庭以外的因素而犯罪,这样的家庭今后能够为被告人接受社区矫正、重返社会提供帮助。

2.“能够回归社会的被告人”之多模态构建

表6

与妻子谴责被告人时被告人屈身、低头,目光低垂的身体语言相反,当妻子在谈及被告人的家庭成员关系时,被告人抬头,并挺直身体。这是在整个社会调查评估中被告人少有的开放的身体姿势。与懒散或封闭的身体姿势相比显得更自信乐观。可见被告人对自己家庭成员间关系是充满信心的。被告人目光直视妻子,专心扮演着倾听者的角色。并认同妻子对他的家庭责任感的正面评价。妻子频频将头转向被告人,并且目光注视被告人。被告人也直视着妻子。频繁的眼神互动表明此时妻子与被告人之间不是权势关系,而是亲密的亲人关系。妻子和被告人的身体动作都在向工作人员传递着一个信息:被告人家庭成员关系良好,在这样的家庭中,被告人经过社区矫正,是能够回归社会的。

五、被告人身份的多模态构建影响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结果

被告人的身份构建与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的目的不谋而合。结合图2、图3以及妻子与被告人的言语和多模态表现,被告人在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中呈现出三种身份,即有过失的被告人、赎罪的被告人和能够回归社会的被告人,对争取司法所出具对被告人有利的调查评估意见书、影响法院从宽量刑至关重要。

(一)赎罪的被告人

认罪是指承认自己的罪行,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对法院的判决产生认同感,并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矫正纪律,自觉接受矫正。悔罪是改造自我的起点,被告人只有全面认识自己的犯罪危害,才能增强悔罪意识,懂得受到刑罚处罚的必要性。在社会调查评估阶段,工作人员要明确被告人是否认清犯罪危害,自觉做到认罪服法。对被告人来说,能否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关系到能否被同意纳入社区矫正,能否早日回归社会。因此被告人妻子在接受评估时反复陈述被告人已经认罪、悔罪。尽管社会调查评估阶段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区矫正,但妻子用言语资源、被告人用多模态资源共同建构了“赎罪的被告人”这一身份,表明被告人已认识到醉驾给自己、家人和被害人所带来的危害,心生悔意。

(二)有过失的被告人

在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中,被告人犯罪事实确凿,妻子作为被告人的监督人如果一味对其正面评价,会让工作人员质疑家属对犯罪的认识,适得其反。因此妻子也会以隐性的、间接的方式对被告人作出负面评价。同时被告人用多模态资源建构了“有过失的被告人”这一身份。从图2可以看出,尽管被告人偶尔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不能做出理性认识,但依然维持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是“有过失的被告人”。

(三)能够回归社会的被告人

社区矫正的功能是矫治犯罪者,使其再社会化而重返社区。在社区矫正中,仅仅使社区矫正人员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过错还不够。矫正的任务包括在社区矫正人员和社区之间重新建立牢固的联系,使其重归社会生活中去。[15]在社会调查评估中,通过妻子对被告人的个性特点和人际关系的正面评价以及妻子与被告人之间的多模态互动,塑造了被告人“能够回归社会的被告人”的身份。表明被告人具备健康的人格和成熟的心理,有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在社区矫正结束之后顺利回归社会。因此,“能够回归社会的被告人”这一身份的构建增加了被告人被同意纳入社区矫正的可能性。

六、结语

本文综合教育社会学,系统功能语言学和多模态话语分析相关理论分析在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中,妻子如何运用语言和多模态资源构建被告人的身份以及被告人如何运用多模态资源构建自身身份。从语言使用的角度来看,妻子通过耦合概念意义与评价意义形成“纽带”,围绕被告人能否被同意纳入社区矫正的重要指标,如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个性特点、家属监管条件、人际关系等将显性评价和隐形评价结合起来,塑造了在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中被告人三种不同的身份。从多模态资源运用的角度来看,妻子和被告人使用原型身体语言、话语身体语言和附属身体语言等多模态资源表达概念意义、人际意义和谋篇意义,更突显了被告人不同的身份。被告人在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中呈现出的三种身份有利于司法所出具对被告人有利的调查评估意见书,增加了被告人被同意纳入社区矫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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