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向善 日月同辉

2018-02-20 14:36牟正华
慈善 2018年6期
关键词:黄岩慈善事业义工

牟正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两年,这是我国社会慈善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标志着我国已进入依法行善的新阶段。两年来,我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慈善法》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一、回顾历史

中华民族历来就有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慈善文化早已深植于中华文明的沃土中,从慈善思想的提出到实践;从历代统治者对慈善的重视到官办慈善事业的发展;从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到现代慈善理念的提出,慈善事业从未间断。

早在春秋时期,孔子的慈善思想以“仁”为核心,提出“仁者爱人”。

战国时期,孟子慈善思想的立足点是“人心向善”。在实践层面,孟子将孔子的“仁爱”发展成“仁政”学说。他要求统治者“与民同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民为邦本”思想。

汉代在贫困救济和灾后求助方面做出较大努力,推出尊老养老国策。

唐代奉行儒释道并行,通过均田制来保障农民基本生产资料,建立“义仓”对灾民进行基本生活保障。同时,民间性慈善行为也相对发展。

宋代官方慈善事业比较发达,设置了“慈幼局”“居养院”等慈善机构并逐步在全国推广。同时,民间慈善事业也获得较好发展,如义庄、义学等。

明清两朝对慈善更为重视,不但恢复了以前的慈善机构,而且创设了一些新的慈善机构,如“养济院”“惠民药局”等。民间慈善从明中期开始迅速发展。清代则呈现兴盛的局面,如各地都设有“普济堂”“育婴堂”等。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慈善救助以官办为主,民间起辅助和补充作用;救助方式以养济为主,只救身体,不救灵魂。

近代中国,受西方新的社会慈善福利观和公益思想的影响,国人开始认识到慈善不仅要救助贫困弱势群体,还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让全社会的人都受益,各种各样的慈善团体先后涌现。如1904年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1922年世界红十字会成立,至1930年,上海的慈善团体有119家,全国各地的慈善机构尤其东南沿海已达500余家。

新中国成立后,慈善从政府“包办”到民间“接棒”,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几乎没有民间慈善,仅存的几个慈善组织都由政府接管。改革开放以后,1982年中国妇联建立了第一个正式的慈善组织——“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而第一个打出慈善旗号的,是1993年成立的吉林省慈善总会。但完全归政府管理,吉林省民政厅处长担任秘书长。

中华慈善总会于1994年成立,标志着我国现代慈善事业的开始,中华慈善总会的创立要归功于两个人,崔乃夫和阎明复。崔乃夫时任民政部部长,阎明复1991年担任民政部副部长,他对崔部长提出要到基层走走,他从南到北,走遍了中国最贫穷的地方,遇到困难人群,他自己捐钱给人家;自己的钱没有时就要老伴的钱。回来以后他跟崔乃夫说,中国乡村贫困问题实在太大。光靠国家来解决不行,一定要发动民间力量。他建议由民政部门发起,建立一个“中国福利慈善协会”。崔乃夫听取了他的建议,但提出两条:第一,这个慈善组织是民间的,不是政府的。“福利和慈善是两个概念,政府做社会福利,民间做慈善”。第二,这个慈善不光是中国人赞助,海外的华人也可回馈家乡。据此,他提出“中华慈善总会”的名称,并担任第一任会长,阎明复担任第二任会长,以后慈善会系统遍布全国各地。阎明复于1994年上半年曾到黄岩市调研,我时任副市长,陪同他三天,他时不时问起贫困人员多不多,谁来救济等题外话,至今记忆犹新。黄岩慈善总会于2003年成立,到2017年年底共募集善款25214万元,救助支出18798万元,惠及70296人次。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一次把慈善立法列入工作日程。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要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从此,慈善事业在全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需要有一部法律来规范和引导。为此,222位全国人大代表,不少政协委员都提出了慈善立法的议案、提案。从此,慈善立法进入议事日程,2005年民政部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提出立法建议,2006年国务院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以后起草、调研、座谈研讨、修改、提交审议,慈善法应运而生。

二、《慈善法》的重要意义

1.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客观需要。

(1)从全国来看,慈善事业发展很快,但问题和矛盾也很多,比如公募资格认定问题,新的劝募方式如互联网等,需要有法律规范。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很快,但距離发达国家差距很大;我国慈善捐款从2006年的100亿元到2014年的1000亿元;美国慈善捐款占GDP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4%。我国慈善捐款占GDP的0.16%,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25%,美国慈善基金会公布的世界145个国家慈善捐款排名中,中国列144位,仅高于布隆迪。

(2)再看黄岩:2003年6月成立,工作网络健全、募集机制完善、资金实力增强、帮困力度加大。仅2015年年底,全区2082万元,救助支出1645万元,受助4035人次,在改善民生,调节分配,促进和谐,倡导文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存在问题是劝募主体不规范;资金竞争无序,多头救助,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突出。

(3)《慈善法》实施:有利于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是实施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

(1)从全国看,还有3000多万城乡低保无保对象,8500多万残疾人,1.6亿农村留守群体,这些都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继续联手帮扶。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慈善事业是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慈善要坚定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做出不懈的努力和奉献。

(2)再看黄岩,经济总量和城乡人均收入都名列全市第三,但城乡差距,收入差距比较明显,特别是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残致贫现象还比较突出,需要给予必要的帮助。习近平总书记说,全面小康一个都不能落下,明确了目标,2020年要打赢脱贫攻坚战。

3.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形成社会主义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倡导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友爱精神;在义行善举中不断积累道德力量;慈善活动是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的活动,黄岩很多爱心人士的感人事例举不胜举。

三、《慈善法》的主要内容

《慈善法》共有12章112条,内容非常丰富。

1.慈善范围更加广泛,是大慈善的概念,包括:

(1)扶贫、济困、救灾是重点;

(2)促进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

(3)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公益事业;

(4)把优抚也列入慈善范围;

2.慈善活动更加规范

(1)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

(2)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共同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对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和关联交易,慈善募捐和捐赠、慈善财产管理使用、慈善服务等有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将使慈善活动的主要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3.慈善信息更加透明

(1)专章规定信息公开、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等有关部门在慈善信息公开方面的责任。

(2)明确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的原则,对慈善的范围、平台、时间要求和年度工作、财务、募救情况报告等透明化要求作了系统规定。

(3)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不同意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提升慈善行业的公信力。

4.慈善募捐(赠)内容更加丰富

(1)募捐形式:公开募捐、定向募捐、互助互济、互联网。

(2)有形财产、无形资产。

(3)慈善信托、为大额捐款开辟通道,成为新的增长点。

5.慈善环境更加良好

(1)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慈善法》,将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培养慈善专门人才作为有关机构的法定职责,将每年9月5日确定为“中华慈善日”,表明我国在鼓励慈善公益的道路上又向前迈出一步。

(2)规定慈善组织必须高效运用慈善财产,规定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或前三年收入平均的70%;规定慈善财产保值增值原则:合法、安全、有效、投资取得收益全部用于慈善目的;还规定成本必须原则: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难以符合的情况应报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

(3)对慈善服务专列一章。规定服务内容、开展培训、提供条件、保障义工合法权益等。以上规定将进一步激发人们的慈善热情,为社会发展提供正能量。

6.义工书写美的华章

黄岩有两支义工队伍。一支为黄岩义工,一支为慈善义工,总人数近14000人。两支义工宗旨一样,特色各异,为贯彻《慈善法》均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努力。

黄岩义工协会坚持“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努力筹集资金帮助弱势群体,团结广大义工开展爱心助学,关爱敬老、扶困助困,共建文明城市等志愿活动,获得众多的荣誉。其中“桔乡有爱”济危助困获2017年全国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最佳志愿服务活动。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徐淼,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龚维灿加入黄岩义工队伍,在全区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截至2018年6月,黄岩义工人数达8000人。三年来,新增义工2000余人,开展公益活动500余次,2万人次参加服务社会各项活动,服务总时数长达8万多小时,支出资金360万元。与此同时,黄岩义工建立了党支部,大力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和各项制度落实,定期出版《义工期刊》,让公益贴近成千上万的群众,走进普通百姓的心坎。鉴于黄岩义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壮举。2017年,成为我区唯一社会组织评给“5A”级群众团体。中华慈善总会《慈善》杂志2018年第1期以三个版面16张照片破例向全国推荐黄岩义工的感人华章。该刊执行主编李玉林告知笔者:区委书记参加义工活动在全国并不多见,所起的影响不仅波及全区,同时会影响全省乃至全国。黄岩义工真伟大!

慈善义工协会自2009年成立以来,坚持以助老、敬老、助残、助学、助医为重点,兼顾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创造出一系列敬业奉献的善行善举。义工人数从最初的幾十人发展到目前的4900余人。实施了“一元爱心”“社工进礼堂”“腊八粥”“萝卜草”、爱心“绿房子”等公益项目。2017年创新“走进父老乡亲”“从小学做文明人”“雷锋在行走”,斑马线规则、劝导停车归位,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许多义工放弃周六、周日的休息时间,以慈善为乐,以助人为荣,以遵纪为尚,承接了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许多工作,慈善义工的声誉也与日俱增,服务内容一年比一年丰富,涵盖面不断拓宽,思想性进一步深化,活动领域空前密集。2017年7月,共有143次活动,平均每天4.6次。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慈善义工组织公益活动1006场次,参与的义工6645人次,活动时间25328小时,全年公益资金总收入585939.25元,公益总支出541078.97元,困难受益人群5.9万人。目前,正在会长徐凤华的带领下,为全区25个“文化礼堂”添彩增光。

7.慈善促进措施更加完善

(1)用专章规定促进措施。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责任和措施,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规定了慈善组织和捐赠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按12%税前抵扣,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境外捐赠物资、依法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

(3)规定政府购买服务,对慈善事业的土地和金融支持,建立慈善表彰制度等。将给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8.慈善监督管理更加有效

(1)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监管的职责权限。

(2)建立慈善组织信用制度和评估制度。

(3)规定慈善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建立组织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有机结合的大格局。

9.慈善事業发展前景更美好

(1)政策法规的支撑。

(2)各级党委政府重视。

(3)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4)社会氛围会更好。

总之,以上9个方面内容,将用法治的力量来推动和保障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贯彻落实《慈善法》

《慈善法》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它对政府及相关部门、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及一切参与慈善活动的个人和组织都提出了法律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好《慈善法》。

1.贯彻落实《慈善法》,必须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慈善意识。

慈善事业是大众参与的阳光事业。我们要借《慈善法》实施的东风,大力宣传《慈善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特别是优惠政策,宣传我们身边的慈善人物和事件;宣传“人人可慈善”的理念。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使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2.贯彻落实《慈善法》,必须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之路。创新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回顾黄岩慈善事业发展历程,区慈善总会走的是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突破的路子。2003年成立以来,从“一日捐”“企业冠名基金”、镇乡街道慈善分会建立,到“慈善文化进校园”,获得“中华慈善奖”(项目),都是创新的成果,“小额冠名慈善基金”为社会搭建了“微慈善”平台;慈善扶贫基地和慈善学校建设,使慈善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区慈善总会不断探索公益创业模式,如英国的慈善机构超半数收入来自经营,商业运作已成趋势;盖茨基金会的“双实体运行模式”,即:基金会负责所有慈善捐款投资项目,信托基金负责保值增值,两者是独立的。两个法律实体,基金会定期向信托基金申请拨款,用于各种慈善项目,这是一种新的工作机制;2006年巴菲特300亿美元赠予盖茨基金会,投资当年资产就翻一番,我区在力能所及的情况下,向着这一目标前进。

3.贯彻落实慈善活动,必须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国家层面:有税收法律法规、《基金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行政法律;还有配套的政策法规。

地方层面:原有章程、募捐、救助、捐赠资金与物资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规章将进行修改和制订。

4.贯彻落实《慈善法》,必须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信力,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生命线,作为桥梁和纽带,要做到公开透明,取信于民,规范行为,提高公信力,还要建立网络平台。

5.贯彻落实慈善活动,必须注重慈善组织能力建设。

慈善事业运作机制: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做到法律规范、政策引导、社会参与、组织运作。

慈善组织班子建设和专业人才建设非常重要;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决定因素。要结合换届工作,配备好领导班子,要做好专业培训,提高慈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6.贯彻落实慈善活动,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要做到七个化,即:组织网络化,就是慈善组织要做到纵向到底(每个村、社区),横向到边(有条件的企业)。募集社会化,就是做到人人可慈善。救助项目化,努力打造助学慈善实体等救助项目。义工品牌化,做好“慈善义工”“黄岩义工”“人本爱心”等义工品牌,宣传立体化,依靠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管理规范化,做到公开、透明、规范、不断提高公信力。队伍专业化,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化的水平。

我们相信,通过《慈善法》的贯彻实施,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我们的慈善事业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迎来更加光明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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