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社会慈善力量 温暖泉城每个角落

2018-02-20 14:36董广坤宋鑫
慈善 2018年6期
关键词:善款慈善事业济南

董广坤 宋鑫

“慈善是一缕阳光,温暖着受助者的心坎;慈善是一滴雨露,润泽着每一位困境中的人。”慈善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不仅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还反映着一座城市的温度。

2013年9月济南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会长张泽的带领下,团结全体理事和团体会员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慈善法》,本着“慈心为本、善举为民”的慈善宗旨及慈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法规制度,创新募捐与救助机制,加大慈善文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我帮你我快乐,我受助我感恩”的慈善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泉城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5年来,累计募集善款1.2亿余元、支出1.38亿余元,救助困难群众18万余人(次)。济南慈善总会的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组织)奖”,共有4位市、区县慈善总会领导和企业家分别被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授予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个人)奖,“情暖万家——帮助困难家庭过好年”“慈心爱家——贫困家庭女性重大疾病救助行动”“蒲公英爱心行动”等一大批救助项目分别受到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山东省政府、山东省民政厅表彰。济南慈善总会先后荣膺“山东省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单位”“济南市文明单位”等称号。

贯彻落实《慈善法》慈善事业迈入法制轨道

201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全市各级慈善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慈善行为,坚持“以法兴善、依法行善”,着力提高慈善工作的“五化”水平。

慈善工作法制化。对建会20年来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原有的总会章程、慈善组织资格认定、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以及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等逐一进行修订完善,内容统一到《慈善法》的规定上来,确保各项慈善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慈善捐赠规范化。对开展多年的“慈心一日捐”等大型募捐活动进行程序和制度审查,充分宣传《慈善法》的有关捐赠规定,强调按照自愿原则不摊派不强捐,充分尊重捐赠的意愿。同时,对慈善捐赠程序和捐赠协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整个捐赠活动规范有序。

慈善发展多元化。在继续巩固传统募捐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寻找相关合作伙伴,发展与更为广泛的社会组织、社会爱心力量共同合作。先后在市女企业家协会、市温州商会、婴贝儿济南连锁公司等建立慈善工作站,联合开展募捐救助活动,扩大了慈善募捐和救助的新领域。同时,还在发展慈善信托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努力推进慈善事业在多领域创新发展。

捐赠救助信息公开化。对原有信息公开规定做出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目前,全市各级慈善组织都建立了慈善信息公開制度,定期举办“慈善公开周”,利用各种公众信息平台和新闻媒体详细公开资金募捐、项目实施、救助审批、资金使用和管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捐赠人可通过信息平台、公开电话等方式查询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等公众关心信息。

慈善监督常态化。进一步完善慈善募捐救助的监督机制,修订已出台的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积极落实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已建立的监事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对慈善救助项目和各慈善工作站(分会)善款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各区县慈善总会加快监事会制度建设,提高基层慈善总会监管能力。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慈善法》要求完善慈善募捐救助的运作流程,提高规范化运作能力。

全面践行慈善宗旨慈善救助平台渠道多样化

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全市慈善工作作出批示,并亲自参与全市重要的慈善活动,带头捐款捐物,有力推动了全市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济南慈善总会各类救助项目已发展到扶贫、安老、助孤、助学、助医、助残、救灾7大类共计26个慈善项目。5年来,累计支出善款1.38亿余元,救助困难群众18万余人(次);“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贴近基层困难群众的五大救助工程,共支出善款3231万余元。

在坚持做好传统救助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济南实际情况,济南慈善总会打造了“蒲公英爱心行动”“慈心爱家”“关爱农民工”“爱心授渔”“慈善进军营”“慈心撒博爱、善行唤新生”以及中医保健、肾衰竭患者血液透析救助等一批具有济南特色的救助新品牌,开展了“慈善进城管、情系环卫工”“扬帆工程”“光明工程”等救助项目,全力支持市国资委系统“44家困难国企帮扶解困”救助活动,支出善款200万元,救助困难职工4000余人。

按照市委“精准扶贫+慈善”的要求,济南慈善总会全力参与精准扶贫工作,3年来共投入善款984.8万元,助推全市扶贫攻坚。设立“乡村扶贫解困慈善救助基金”,专项用于救助贫困村中的困难家庭,共支出善款1403.41万元,救助6000余人;与市扶贫办一起对建立孝善扶贫基金、助力脱贫攻坚进行了专题调研,拟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支出善款400万元支持全市孝善扶贫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东西扶贫协作工作要求,济南慈善总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口援助湘西自治州慈善总会“慈爱园”配套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00万元,联合济南出版有限责任公司购买500万元图书,帮助湘西州建立了“泉润书屋”。

扩大慈善募捐规模全力寻求募捐方式新突破

5年间,全市年度募捐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一年一个新台阶,社会各界捐助善款累计1.2亿余元。

2016年,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济南慈善总会及时将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调整为“精准扶贫慈善捐款”,募集善款主要用于全市精准扶贫攻坚。

为使冠名基金捐赠日益常态化和规范化,还建立了慈善募捐长效机制,制定了《单位冠名慈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家庭)冠名慈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重汽集团、济钢集团、济南三箭集团、济南四建集团、机床二厂、中建八局、济南二建融基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均建立了慈善基金。其中,中国重汽集团认捐的慈善基金,从最初的2000万元升至1亿元,每年捐赠慈善利息达560万元。同时,全市有含笑、惠淼、陈伟龙、徐彩霞等多位爱心人士在济南慈善总会设立个人冠名基金13个,认捐数额达66.85万元,在助学、助困、助老等慈善事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定向慈善基金也有了较快发展,济南烟草专卖公司(局)、市女企业家协会慈善工作站、市侨联慈善工作站等单位先后在济南慈善总会设立了定向慈善基金。目前,全市定向慈善基金已达11个,募集善款1214.8万元。

提高慈善队伍素质强化组织系统网络建设

慈善事业发展的根基在基层,潜力也在基层。5年来,济南慈善总会积极协调各区县慈善总会大力推进基层慈善组织建设。全市10个区县和高新区都成立了慈善总会,150个乡镇、街办全部成立了慈善分会,5010个村(居)有4416个建立了慈善联络站,区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慈善工作站已达358个,其中市属慈善工作站(分会)达58家。全市已经形成以市慈善机构为龙头,以区县慈善机构为主体,以乡镇(街办)慈善机构为依托,以村(居)慈善机构为延伸的四级慈善组织网络体系,全市基层慈善组织网络的覆盖率已达98%,基层慈善组织的作用和影响力逐年提高。

与此同时,慈善义工队伍不断壮大。现在全市共有慈善义工团队143个,登记注册义工达3.37万人。相继成立了“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朝阳助学”“爱心天使乐队”“关爱农民工家庭”“公益律师”“蒲公英爱心行动”等8个专业慈善义工团队,开展了“安老”“扶孤”“助医”“助残”“助学”“助困”等6大类13个服务项目,义工活动1380余次,参与义工1.52万余人次,累计服务工时6.1万余小时。先后涌现出了平阴“孝直村慈善互助基金会”、历城“邻里慈善互助站”、天桥“社区救助站”、槐荫“慈善互助会”等草根慈善组织,全福街道邻里互助先进经验还被省慈善总会作为典型在全省推广。

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人人可慈善的理念深入人心

慈善事業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其发展离不开社会慈善意识的增强,离不开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围。

近年来,济南慈善总会与《慈善公益报》《联合日报》《济南日报》、济南电视台新媒体等各新闻单位联合办专栏、专题,形成了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舆论推动力量。

先后编印了《济南慈善总会会刊》《济南慈善简讯》《济南慈善年鉴》等杂志和简讯,组织编写了《慈善事业与和谐济南》《济南慈善二十年》等书籍,制作重点救助项目宣传短片,多渠道扩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各级慈善组织大型慈善文艺演出、基层各类文艺演出100余场;通过开办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建立济南慈善微信公众号,用“互联网+”思维打造新型慈善宣传平台。

为发挥慈善人物的先锋引领作用,推出了荣获全国第七届“中华慈善奖”翟长庆、道德模范房泽秋、身边好人于瑞芝等一批先进慈善典型,激励更多的社会爱心单位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组织开展了30位“温暖泉城优秀慈善人物”“十大孝子”“幸福家庭”评选活动。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打造“阳光慈善”

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石。济南慈善总会始终坚持资金运行的阳光操作。5年来,先后出台了《济南慈善总会资产管理办法》《济南慈善总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单位冠名慈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个人家庭冠名慈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微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慈善行为规章,制定了慈善募捐救助公开制度,为慈善资金阳光操作制定了行为规范。

严格慈善救助审批程序、强化总会监事会内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济南慈善总会利用“济南慈善网”发布慈善募捐、救助活动信息,财务、审计信息,回应社会公众的咨询与提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与评议。同时,制定了《济南慈善总会自律公约》和《工作职责》,出台了《济南慈善总会会务、接待、培训管理办法》,努力提高慈善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工作能力,增强大家的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从而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觉维护慈善组织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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