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裁决,“Mi Pad”不应被注册为商标,因为其与iPad的相似性可能令消费者混淆。报道称,小米的Mi Pad和苹果的iPad均为平板电脑。法院在聲明中称:Mi Pad较iPad开头多出一个字母m,这样的差异不足以抵消二者在视觉和发音上的高度相似性。据报道,小米可以在欧盟最高法院——欧盟法院就上述裁决提起上诉。对此消息,小米方面表示,正在关注此事并酌情考量各种选择。不过目前没有关于此事的进一步评论。endprint
中国知识产权2018年2期
1《阅读时代》2024年5期
2《果农之友》2024年4期
3《现代管理科学》2024年2期
4《党课参考》2024年7期
5《意林》2024年6期
6《小学生优秀作文·时尚版·高年级》2024年3期
7《出版参考》2024年4期
8《齐鲁艺苑》2024年2期
9《中小学班主任》2024年7期
10《检察风云》2024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