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石油对外贸易格局:变与不变

2018-03-09 19:09赵霄伟
中国经贸导刊 2017年32期

摘 要:“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石油对外贸易格局的影响既有正向的变化关系,又有中性的不变关系;一是石油进口主要来源地不变,但是石油进口来源地的排序会有所变化;二是石油贸易运输方式不变,但是石油贸易运输结构会有所变化;三是区域合作组织发挥积极作用的态势不变,但是区域合作组织的数量和形态会有所变化;四是石油企业“走出去”战略方向不变,但是石油企业跨境投资环境会有所变化。“建通道、搭平台、强市场、促合作”是我国积极应对石油贸易格局变化的应有之举。

关键词:石油贸易 格局变化“一带一路”

中国石油的国内供给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根据相关研究机构预测,2020年中国石油供需缺口将近3亿吨,加大石油进口贸易有利于缓解国内石油供求的不均衡矛盾。但是,我国石油对外贸易存在诸多隐患与困难。比如,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过高,突破了50%的国际原油供应安全警戒线。又如,石油进口来源地相对集中、运输方式单一。诸如此类,面对石油对外贸易格局的困局,我国迫切需要解决之、改变之,以此稳定石油供应,保障石油对外贸易通道安全。“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我国石油进口的陆上与海上通道建设高度契合,既有助于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石油贸易联系,又有助于通过能源与交通基础设施、商业金融与投资合作促进区域融合发展,形成区域性能源共同市场,对提高我国在全球石油贸易中的竞争力,确保能源和经济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一、基本情况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更加紧密。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16年,中国与“一帶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总额为63万亿元,同比增长06%。其中,石油对外贸易总额约为077万亿元,约占贸易总额的12%,说明石油贸易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

一是我国石油对外贸易总额持续增加。据统计,2016年我国原油对外贸易总量达到384亿吨,比2003年增加2亿吨。 其中,原油进口量达到381亿吨,比2008年增加 2亿吨;出口量达到003亿吨,比2008年下降了001亿吨(见图1)。

图1 2008年—2016年原油对外贸易总量

数据来源:相关年度的《中国统计年鉴》及海关总署。

二是石油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超过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我国自1993年成为石油进口国以来,原油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据统计,2016年原油对外依存度约为66%,比2008年增加17个百分点,已以突破50%的国际公认安全警戒线(见图2)。相关研究机构预测,到2035年,这一数字可能攀升至80%。

图2 2008年—2016年原油对外依存度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中国产业信息网。

三是我国石油进口国来源相对集中。长期以来,石油进口来源国主要是俄罗斯、沙特、安哥拉。据统计,2016年,中国原油进口的前五位国家依次为俄罗斯(138%)、沙特阿拉伯(134%)、安哥拉(115%)、伊拉克(95%)、阿曼(92%),约占原油进口量的56%(参见图3)。在此之前,我国从沙特进口原油最多,但是2016年俄罗斯首次超过沙特成为我国原油最大的来源地。

图3 2016年中国原油进口来源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二、变与不变

“一带一路”倡议构想的提出,与我国石油进口的陆上与海上通道建设高度契合,这是大方向、大思路、大战略。总体来看,“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与推进,将有利于加强我国与沿线国家的石油贸易联系,也有利于通过能源与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区域能源市场一体化进程,对于提升我国在全球石油贸易中的竞争力,保障能源经济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一)石油进口主要来源地不变,但来源地构成会有所变化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将加快实施石油进口多元化战略势在必行。根据石油进口国来源地的优劣分析,中俄石油合作前景广阔,俄罗斯对华原油出口量逐年增加,管道建设稳步推进。中亚里海地区石油资源丰富,处于油气市场枢纽地位,出口潜力巨大,运输安全性较高(表1)。为此,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国对中东地区石油进口比例做“减法”,而对俄罗斯、中亚地区石油进口比例的“加法”,换取石油供应安全的“乘法”,进而有效规避潜在风险,维护石油安全战略利益。据统计,沙特曾多年是中国石油进口最大国,但是现如今,俄罗斯正逐步成为中国原油进口第一大国。截止到2017年9月,中国从俄罗斯进口原油为635万吨,同比增加605%,连续七个月力压沙特,保持中国最大石油进口国的地位。与此同时,2017年上半年,从石油进口源国数量来看,由原来的36个国家上升到43个国家,这说明中国石油进口来源多元化态势日趋明显。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石油进口多元化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进口数量稳定,规避了各类风险,这也是得益于“一带一路”倡议有效实施,打破我国高度依赖中东石油进口的贸易格局。可以预期,未来石油进口来源地构成中俄罗斯、中亚的比重将会进一步提高。

(二)石油贸易运输方式不变,但运输结构会有所变化

目前,我国的石油进口方式,主要以海运为主、以管道运输为辅。当前,中国从中东、非洲进口的石油都要经过马六甲海峡这条咽喉水道。据测算,每天通过马六甲海峡的船只近6成来自中国。然而,马六甲海峡恰好是美国控制下全球最重要的战略通道之一,这无形中给我国的石油安全带来重大潜在威胁。“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将为中国—巴基斯坦、中国—俄罗斯、中国与中亚等国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总投资高达460亿美元的“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将极大促进中巴在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商业贸易等多个领域的合作。更为重要的是,它能有效拓展中国能源的进口路径——避开传统咽喉马六甲海峡和存在主权纠纷的南中国海,把中东石油直接运抵中国西南腹地,同时也能降低对正在建设中的中缅油气管道的依赖,为实现陆上石油管道的互联互通提供可能。二是随着中俄安大线输油管道项目的推进,可以进一步巩固中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提高两国的能源贸易额。根据相关研究机构测算,“安大线”建成后,俄向中国出口的石油将由目前的每年100多万吨增至2000—3000万吨,每年将使中俄贸易额增加100亿美元以上。可以预期,石油运输结构将得到优化,不再高度依赖于海上运输,而是海运与管道运输并存格局。endprint

(三)区域合作组织发挥积极作用的态势不变,但数量和形态会有所变化

目前,我国区域合作组织主要是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亚洲合作对话、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这些区域合作组织在推动石油贸易与合作等领域扮演者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良好态势将会保持不变。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区域内已有多边、双边合作机制的深化和完善,而且能够通过建立双边或次区域经济合作,实现“向东南西北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与“一带一路”建设目标。具体来看,一是向西北方向,在时机成熟时,建立新疆与中亚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平台,促进双方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推动中亚经济圈一体化。二是向东北方向,通过构建大图们江次区域经济合作平台,促进与俄罗斯、内蒙古、朝鲜等地区经贸合作,推动东北亚经济圈一体化。三是向东南方向,通过云南、广西等地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促进与越南、老挝、缅甸等东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推动东南亚经济圈一体化。此外,次区域经济合作平台模式上既可以以石油等能源贸易为重点的边境自由贸易区,也可以建立跨国经济合作开发区的做法。由此可见,未来区域经济合作平台的数量增加、形态多样的态势。

(四)石油企业“走出去”战略方向不变,但跨境投资环境会有所变化

我国石油企业在参与跨国油气田的勘探、开放方面已经积累一定的经验,取得一定的成绩。当前我国石油企业已进入“走出去”快速发展阶段,与“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欢迎外来投资、加快工业化进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高度契合,这个战略大方向在未来将保持不变。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我国将会推动与沿线国家商签或修订双边投资协定,加快与有关国家签订或修订签证、领事保护、司法协助、人员往来便利化等政府间条约和协定。这一投资环境变化将对石油企业参与国家能源合作项目提供夯实支撑,有利于提高投资便利化的程度。与此同时,企业境外投资合作模式也会有所變化。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济、技术和市场方面有较强的互补性,各有其相对比较优势,因此可从不同产业、不同领域的特点出发,灵活选择中国企业与沿线国家企业联合石油开发和产业融合对接,也可以共建一批石油技术研发中心开展石油能源合作,还可以以参股方式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三、思考与建议

(一)统筹海陆石油战略通道,构建石油进口多元化格局

根据欧美国家的做法与经验,石油来源的多元化、多边化和进口方式、运输方式多样化是有效规避石油供应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建通道的前提条件是理顺未来我国石油进口国来源渠道与方向。为此建议:一是加快推进我国与中亚、西亚地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中巴经济走廊作用,联通伊朗、阿富汗、印度和巴基斯坦四国,形成“中国巴基斯坦—阿富汗印度”十字型能源网络。与此同时,重点布局环绕和跨越里海的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油气管线,实现里海两岸能源基础网络的互联,打通向东、向西两个方向的石油外送通道。二是加快推进我国与俄罗斯、东南亚国家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切实推动中俄安大线输油管道建设,建立成熟的中俄能源合作机制。积极参与东南亚“三大工程”建设,减轻对马六甲海峡通道的过度依赖。三是组建专业化的油轮队伍,布局“扇形海洋战略”,保障石油海上运输安全。支持从事石油运输的国内海运企业组建石油远洋运输船队,加强海、空军力量建设,使其具备保卫我国海上资源和能源补给线的能力。

(二)搭建区域经济合作平台,促进石油能源合作

只有搭建好一个有利于石油贸易的交流的平台,才能扎实有效促进地区间经贸合作,才能更好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为此建议:一是强化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发挥现有多双边区域合作平台作用,推动“主要石油供应国与消费国部长级圆桌会议”机制化,加快中国与石油出口国和进口国的多方合作,推动建立石油安全多边合作体系,在对话与合作中增进了解、化解矛盾。二是构建次区域经济合作平台。支持与沿线国家接壤地区参与构建跨国次区域经济合作平台,实现我国双向开放新格局。具体合作平台可以参照上海自贸区的做法,发展以石油贸易为重点的边境自由贸易区,或建立跨国经济合作开发区,发展以石油贸易为核心的跨境石油合作。

(三)建立区域能源共同市场,提高我国参与国际石油定价权的议价能力

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本上是石油出口国;而中国、印度、巴基斯坦、东南亚国家基本上石油进口国。这些石油进口国普遍面临着石油价格定价权不强、话语权不大的问题。为此建议,一是推进石油进口国共担共享机制。可以参照OPEC、GCC等组织构架,由中国牵头,联合“一带一路”沿线石油进口国建立能源共同市场。同时,抓紧研究与制定国际石油价格溢价机制,缓解石油“亚洲溢价”效应。二是推进石油进口国与石油出口国共建共享机制。夯实现有的石油经贸合作的基础,可以由中方牵头,联合各国共同推动“一带一路主要石油供应国与消费国部长级圆桌会议”机制,增强在石油市场定价中的影响力与话语权,推动区域能源市场融合。三是加快建立我国石油期货市场。充分发挥石油进口大国的地位优势,积极融入全球定价体系,争取定价的参与权、发言权和调控能力。与此同时,总结我国在上海期货交易推出了燃料油期货的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原油及其他成品油期货市场的形成提供指导。从政策法规、运行机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证石油期货市场的建立,降低石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四)鼓励石油企业参与跨国经营,推进石油投资风险规避机制建设

目前,“一带一路”的石油出口国普遍面临着石油勘查开发和利用不强、石油行业粗放发展等问题,我国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备一大批有经验的石油勘查开发技术人员、石油经营管理人员,双方存在专业技术人才、资金上存在明显的互补性。为此建议,一是积极鼓励与支持大型石油企业参与国际化经营。应该根据市场行情和国际惯例,因地制宜,灵活选择中国企业与中亚、西亚、中东、俄罗斯、非洲等主要石油供应国企业联合开发和产业融合对接方式。支持企业以参股、合资经营、技术合作、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参与国际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工作,建立国家稳定可靠的海外油气供应基地,扩大和安全地利用国外石油资。二是建立跨国石油企业投资风险规避机制。石油企业跨境投资有利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中央政府应对重点项目给予资金的支持,可以研究并制定专门的“石油金融”货币政策,用金融政策规避石油投资风险;同时支持通过并购和重组国外石油公司资产的方式,优化境外投资组合,建立石油企业境外投资保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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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霄伟,国家信息中心综合管理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