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10.2903/j.efsa.2018.5226文件,发布调味品评估报告(修订版3)。
根据欧盟委员会条例(EC)第1565/2000号所规定,评估涉及吡啶、吡咯和喹啉衍生物(第63次会议)的22种调味品,对于全部22种物质,小组同意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作为调味物质无安全性问题”的结论;同时对1-糠基吡咯等15种调味品物质进行评估,并提交正常使用量和最大使用量建议表。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欧盟评估吡啶、吡咯和喹啉衍生物组中调味物质安全性
[EB/OL].(2018-4-26).http://www.xmtbt-sps.gov.cn/show.asp?id=5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