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的综合分析①

2018-04-13 06:34江苏大学财经学院殷贺孙梦珂刘楠楠
中国商论 2018年10期
关键词:税费税负收费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殷贺 孙梦珂 刘楠楠

1 问题的提出

2013—2016年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稳定在18%左右(小口径衡量),本文采取四本预算扣除重叠部分之和占GDP比重这一大口径衡量办法得到我国宏观税负稳定在30%左右,无论是采用小口径还是大口径衡量的我国宏观税负与国际相比都不算重,并且近年来呈下降趋势。为降低民营企业的税费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国家开始施行结构性减税政策,2015年“营改增”减税2000亿元,2016年5月1日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2016年全年减税约5000亿元,2017年“营改增”的减税效应进一步发挥,将会有6500亿元的减税效果。

国家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赢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但仍有部分民营企业感到税费负担比较重。2016年财科院调研组分赴全国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结果显示:企业总体税负呈现下降趋势,但在东北调查问卷结果显示29.32%的企业认为税负过重是造成成本负担增加的主要原因,据所调研的辽宁省小微企业普遍反映,税费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一般在40%以上;在东部地区的杭州市进行专题调研,共收到有效问卷1096份,其中认为税费过高的企业有653家,占比59.74%;在安徽的调查显示,目前企业的税费负担一般比例在销售收入的4%~9%之间,部分企业超过11%。

我国宏观税负与国外相比并不算重,并且降税减费的政策可谓“真金白银”,但仍有部分企业感到税费负担比较重、降税减费的“获得感不强”,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矛盾。民营企业是我国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创新活力的重要源泉、改善和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寻找产生矛盾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对推进“降成本”向纵深发展和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那矛盾的症结在何处呢?

2 线索的寻找

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发布报告,2016年中国总税率为68%,虽然其测算的总税率属于微观税负分析,其指标范围和数据的选取与通行算法差异较大,用这一指标作国与国之间横向税负比较意义不大,但总税率(即企业缴纳的税和强制性缴费占商业利润的比重,但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流转税、消费税、商品及服务税均排除在外)这一概念指出企业的税费负担除了与企业缴纳税费总额有关还与企业的利润密切相关值得思考和深究。刘尚希等(2016)根据企业用能成本、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等成本费用占收入比例,得出税收占企业综合成本比重并不大的结论,并认为“即使对企业全免税,至多也只能降低综合成本的6%,这对企业而言也是‘杯水车薪’”。同时,笔者发现,截至2015年底,中国民营企业的债务总量达20多万亿,按照民企还贷利率8%的保守估值计算,一年还息负担就将近2万亿元,所以每年减税几千亿元,相对来说,还不算是很大的数字。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1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最近有声音认为企业税负过高,其实仔细掰开来算细账,主要是企业的非税负担过重。企业成本高在哪儿,还不是制度性交易成本太高?”。我国涉企收费项目繁多,而收费项目的背后是一系列繁杂的手续,企业在履行手续的过程中,不仅要承担资金成本,还要承担相应的人力、时间、机会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都会转化为企业的资金成本。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的分析,不能过度着眼于税率,还需要综合考虑企业其他成本、成本负担能力以及履行交易成本过程中的时间、人力与心理成本。

2017年6月,《人民日报》刊发“百家企业探经营”系列特别报道第一篇文章—— 《困难的日子过去了吗?》,文章作者在四川省的成都和德阳、江苏省的苏州和无锡、湖北省的武汉和宜昌采访了100多家实体企业,其中苏州企业家袁鑫“我们会执著于实业,但炒房赚钱快真的打击大家的积极性”的表达道出了企业家们普遍的心声。除了炒房赚钱快,近年来随着监管的加强,资本大鳄们在资本市场上通过内幕交易、循环利用杠杆等一系列违规手段获取巨额利润的乱象逐渐浮出水面。这些问题的背后都暗含着针对这些现象的税收手段——房地产持有税、资本利得税征收乏力。

民营企业通过辛苦经营才能获取相应的利润,并要在此基础上缴纳一定的税费,而一些“快钱”的获得者却缴纳与其收益相比微乎其微的税费。在不公平地承担各项成本之后获取利润,并且还要在此基础上缴纳不公平的税费,在此情况下,民营企业基于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有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心理认同,自然地认为税费负担比较重。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的分析,除了要考虑企业的其他成本和成本负担能力,还要考虑成本负担是否公平。

因此,对于我国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的分析应该是一个全面考虑企业其他成本、盈利能力和成本负担是否公平的综合分析。

3 我国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的一般分析

对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的分析,要先从我国宏观税负入手,只有在对宏观税负问题整体认知与把握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分析微观层面的企业税费负担。

本文以国际上通行的宏观税负指标(政府收入占GDP比重)来考察企业整体税负,采取四本预算扣除重叠部分之和占GDP比重这一大口径衡量办法,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扣除属于重叠部分的财政补贴;对于土地出让金收入,由于其中征地拆迁补偿、补助征地农民、土出让前期开发等成本性支出属于获取土地的成本,扣除成本后的土地出让收益才是政府可用的财力。因此,对于政府性基金收入排除征地成本。将一般预算公共收入、扣除财政补贴收入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但扣除征地成本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总后与同期的GDP相比而得出宏观税负水平的具体数值。

表1 2013—2016年中国宏观税负测算(单位:亿元)

采取四本预算扣除重叠部分之和占GDP比重这一大口径计算得出中国2013—2016年宏观税负大致稳定在30%左右,既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平均42.8%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34.4%的水平(IMF数据)。并且随着大规模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施行,近年呈现下降趋势,如表1所示。

4 我国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的综合分析

通过一般分析,对我国宏观税负具有了整体的把握和认知,为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的分析奠定了基础,但这还不能解决部分民营企业在我国宏观税负不算重的背景下感到税费负担依然较重、“真金白银”的减税降费与民营企业“获得感不强”的矛盾。原因在于只着眼于税率的分析过于片面,不能真实全面反映企业税费负担,对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的分析应该是在此基础上全面考虑企业的其他成本、负担能力和企业成本承担是否公平的综合分析。

(1)当前企业各方面成本较高、盈利能力低是企业税费负担较重的直接原因。

为对企业的税费感进行较好的量化,本文基于企业缴纳的税费来源于其利润的事实,同时借鉴世界银行的“总税率”概念,提出“税利率”概念,即企业实际支付、不可转嫁的和直接减损企业利润的税费成本占企业税前利润的比重,公式表达为:税利率=实交税费/税前利润。

因销售增值部分需要缴纳增值税,也是销售利润中实际支付的成本,并且对转型中的民营企业来讲,产品需求弹性大,税负难以转嫁,税收往往由生产者承担,而且市场的“死角损失”是由增值税的含税价在市场交易中的楔入引起的,因此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也是企业真实存在的税负。税利率公式分子(即实交税费)包括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成本×成本工资率)×17%-三大费用×可抵扣增值税的费用率×17%)、企业所得税、城建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五险一金”企业部分。

选择制造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样本,从我国所得税、增值税及“五险一金”缴费费率水平现状(“五险一金”缴费率按工资总额的40%计算)出发,假设进项抵扣的范围包括所有原材料。

税利率=实交税费/税前利润

其中,A为销售收入;B为销售成本;n为三大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F为三大费用中可抵扣增值税的费用比例;G为成本工资率(即工资占销售成本比例)。

其中,n为三大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F为三大费用中可抵扣增值税的费用比例;G为成本工资率。

以三大费用占销售收入10%,即n=10%;三大费用可作增值税进项抵扣部分为20%,即F=20%;工资占销售成本10%,即G=10%的保守估值,计算税利率Y与销售毛利率X的数量关系为:

双方变动关系图如1所示。

图1 销售毛利率(X轴)与税利率(Y轴)的变动关系图

观察图1可知,民营企业的税费感与其盈利能力密切相关,当企业销售毛利率为20%时,其税利率为72.9%,即实交税费占企业税前利润的72.9%,但当企业销售毛利率下降至10%时,其税利率陡增为233%,即实交税费是税前利润的2倍多,这时企业税费负担就很重了。所以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部分民营企业一方面短时间内无法实现转型升级,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企业各方面成本在上升,尤其是融资成本较高(财科院调查组通过对各种融资方式的综合分析发现,2015年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约为6%~20%,2014年是7.25%~21.5%,其中综合各类融资方式和不同规模企业估算,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在6%~10%的企业数量占比约在30%左右)、人工成本上升较快。成本上升加上市场需求减少,两头受压,使得部分尤其是落后业态和附加值低的民营企业利润下降,其销售毛利率大多处于10%以下,因此与企业盈利能力密切相关税费负担自然就比较重了。

当企业销售毛利率从10%上升到20%时,其税利率(可以理解为税费负担的轻重)迅速下降,这提供了降低民企税费感的有效解决办法——降低民企综合成本,提高其盈利能力,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减税降费。

(2)涉企收费种类繁多、设计不科学、制度性成本较高增加企业资金成本、时间成本和心理成本。

第一,繁杂的收费项目及其背后的手续增加企业的时间成本和心理成本。除了税收,企业还承担政出多门、种类繁多的收费,这并非税收,其中大部分属于制度性交易成本,但由于多数收费由地税局完成,很多企业认为这都是税负。在反腐败和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一些显性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大减少,但存在代行政府职能的部分社会团体、“红顶中介”及相关市场机构依托政府行政权力和行政资源对企业进行强制性、不规范收费的现象,从而造成显性成本隐形化。收费种类的繁多相应地增加企业资金成本,而收费项目背后令人眼花缭乱,身心疲惫的手续更是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仅要承担各种收费带来的资金成本,还要承担相应的时间成本和心理成本,如图2所示。

第二,收费制度设计不科学引起企业的“反感”。受益原则可以分割的公共产品适用收费的方式来融资。但目前我国的各项收费,体现受益原则的收费项目比较少,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足。比如,当前的工会会费以工资总额的2%的高比例征收,但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工会组织不健全,享受不到相关服务却还要按照标准缴纳工费,这自然引起了民营企业的反感。

(3)“三角式”银行派生货币创造机制所形成的“通货膨胀税”,对民营企业造成一定的挤压。

一方面,银行为追逐利益而热衷于放贷但同时要承担风险,并且主要银行都是国企;另一方面,本质上都是以中央政府信用为担保的地方政府的融资和国企的贷款,几乎不存在“风险”。因此,最终形成了银行不断对国企和地方政府融资的“三角式”银行派生货币创造机制。

本质上来说,“三角式”的通胀制造机制是一个财富分配的闭环。在这个闭环中,赢家是有贷款特权的负债者,而很多民营企业,特别是正在转型中的企业,它们的收益率比较低,通胀对它们的微薄利润是一种蚕食,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家做实体经济的愿望降低,转向收益率较高的金融业,最终造成经济一定程度的“脱实向虚”。

(4)成本负担失衡增加民营企业的税费感,同时带来效率损失。

图2 各省、市、自治区公示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数量

第一,税收体系造成成本“承担不公”。民营企业感到税费负担比较重的主要制度原因是我国以流转税为主、以企业为纳税主体的税制结构的存在。中等偏上收入国家间接税比重大部分在50%~60%之间(IMF数据),我国在2010年已经成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而我国目前流转税占税收收入比重超过70%,并且税收收入中90%以上来自于企业。流转税“见收入就征”的特点意味企业无论盈利与否,只要经营,就要缴纳流转税,并且民营企业多数在中低端领域激烈竞争,其产品所面对的需求弹性大,税负难以转移。炒房者通过在热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上一进一出获得巨额收益,同时间接推高实体企业的融资、用工成本,而相应的房地产持有税尚在审议中;资本大鳄利用高杠杆在金融市场上“买而不举”“快进快出”大规模减持,获取巨额收益的同时伴随着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损,而相应的资本利得税在我国还未开征。实体企业需要经过审批、贷款、拿地、招人、销售、回款等一系列过程才能获取相应的利润,并在此基础上需要缴纳税费,而炒房者、资本大鳄所承担的税费与其巨额的“快钱”相比微乎其微。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认同下,房地产持有税、资本利得税等直接税种征收乏力显著增加企业的税费感,并对“企业家精神”造成一定程度的打击。

第二,行业准入、金融体系弊端造成企业成本承担失衡。当前,能源、金融、重工业、城市基础设施等市场准入门槛较高的垄断领域大多被国有企业占据,这些行业不确定性小,可带来高额垄断利润。同时,国企掌握着垄断产品的市场定价权,可以将税负转移给消费者。国企由于与政府的关系密切,在政治上、法律上也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在金融市场上,国企、有背景的企业可以低利率融资,而大部分民营企业是通过较高利率的银行贷款、影子银行、担保公司、甚至是民间的高利贷进行融资,融资成本高。有效率的企业承担高成本,而效率较低的企业却享有低成本融资的权利,这种金融市场的“逆向激励”机制,对民营企业和发展和“企业家精神”是不利的。企业税费成本承担的失衡便显露于这种行业准入和融资的不公平之中。

5 政策建议

因为税费负担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和成本承担是否公平的概念,在大规模结构性减税后,降税空间已经有限的背景下,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不能只局限于简单意义上的税收减少或更进一步意义上的“清费立税”,而是合理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融资成本,一个最“烦”,一个最“重”,同时解决民营企业成本负担失衡问题。从根本上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形成和负担机制,提高企业成本消化能力和盈利能力。最终要促进企业在政府努力打造的公平合理的负担框架下,提高创新能力及产品附加值,改善供给质量与效率,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1)推进政府的“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针对涉企收费种类繁多、制度性成本高的问题,治本之道在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而现阶段要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放管服”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框架下打造经济新动力的关键所在,做的是优化市场环境中的市场发现,旨在打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壁垒和封锁,优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配置。改革针对的就是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一,针对繁杂的缴费手续增加了企业的时间、心理成本问题。政府首先通过多种途径尤其是互联网渠道建立健全涉企收费政策与制度发布平台,对合法合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减少企业搜索成本与信息不对称。其次,对于涉企收费事项,推行集中审批、一站式审批、网上审批,从而减轻企业因为分时间、分部门地逐一办理企业登记与审批事项的时间成本、心理成本。最后,建议推行窗口集中缴费制度。基层政府财政部门不再向各执法部门单位发放非税收入票据,同级非税收入全部在同级政务服务中心财政收费窗口集中缴费。

第二,针对收费制度设计不科学引起企业反感的问题。首先对企业怨言大、没有受益或受益很少而缴费较多的项目予以规范取消或降低缴费率,给予民企可靠的预期。其次,在制定涉企收费,尤其是新增收费项目政策与制度时,要引入科学决策机制,听取企业意见与呼声,将企业诉求作为决策主要依据反映到政策中。最后,要健全企业对收费项目的反馈机制,尤其是畅通通过人大代表向相关部门反馈的渠道,适时调整收费项目与标准,为“收费法定”做好准备工作。

(2)引入新的市场力量或通过政府管制降低企业其他成本。

政府“放管服”之后,把原本应属于市场调节的领域彻底让位与市场,是市场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发挥力量,这是最好的降成本机制。有了比较充分的市场竞争,竞争的替代者就会发挥力量。比如目前试点中的直供电政策,非国家电网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直接合作,实现“厂电直供”,此举把发电和售电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双方都受益,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如果暂时没有比较充分的市场竞争,就需要政府管制的“倒逼”。比如宽带的降费提速,在政府的管制“倒逼”下,三大运营商逐步启动新一轮网络的“提速降费”。

以政府的“放管服”为“牛鼻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政府的让位,激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活力。而对于制度长时间运行积累起来的、无法在短期内改变的高成本,通过引入新的市场力量或政府管制的办法减缓其压力,从而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成本消化能力。

(3)着眼于供需两端,综合运用央行与财政的政策工具,减缓金融体系弊端对民企的压力。

解决“通货膨胀税”和金融体系弊端造成的成本承担失衡问题的根本之道是我国金融体制从间接融资为主转向直接融资为主,但需要较长时间。过渡阶段应该对各层次资本市场进行差异化定位,完善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直接融资功能,发展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信贷融资增进和债权融资功能,同时要完善各层次资本市场转板和联通机制。而现阶段要着眼于资金供需两端,充分运用央行和财政的政策工具,协调发力,降低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从资金供给侧发力,积极发挥央行职能,为“支小”的金融机构提供充分的流动性和低成本的资金。关键是要充分利用比全面降准调节金融资源配置流向更具优势的定向降准,综合运用再贴现、再贷款、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等定向调节工具,同时协调运用各种撬动银行贷款的财保贷、助保贷风险补偿基金,降低“支小”金融机构的负债管理成本。

二是从资金需求侧发力,积极发挥财政注资的救助与增信功能,降低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风险评价。运用好各种政府引导基金,实行市场化母基金的运作模式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来放大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注资,抓住“股权融资”的牛鼻子,这样不仅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心,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政府服务、信息传递等增值服务,从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为税制改革赢得空间和时间。

解决税收体系成本承担不公平关键是建立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但在大规模“营改增”已基本完成,税收占GDP的比重约为18%,从税的狭义角度来讲税的空间也较小,赤字率已达到3%且基本不会发生较大改变的条件下,如何为税制改革赢得时间和空间?

建议政府执行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即政府税费和政府支出规模同步缩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这种办法的优越性在于,它首先是在调整资源配置结构,实现政府对市场的合理让位;其次,它着眼于供给侧而非需求侧,是在给企业减负;最后,没有扩大赤字率,企业不会增加未来的成本。

在此政策下政府首先要继续坚持过紧日子,继续压缩一般性开支,下大力气压缩公用支出。比如,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等按一定比例比上年适当压缩,为企业减税降费腾出空间。其次,针对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导致支出刚性增长与绩效下降,挤压降税空间问题,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第三方评估建设、细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从绩效的角度强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是破除支出固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关键所在。最后通过加大国库现金管理力度盘活存量资金,以国库闲置现金余额最小化、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完整和财政支出需要为前提条件,对国库现金进行积极有效的运作管理,将调整的回收资金用于保民生、补短板、增后劲等方面。

[1] 李炜光,臧建文.中国企业税负高低之谜:寻找合理的企业税负衡量标准[J].南方经济,2017(2).

[2] 刘晓嵘,肖月华,周幼平,等.财政存量资金分布、原因及盘活路径[J].地方财政研究,2016(12).

[3] 刘尚希,韩晓明,王志刚,等.东北三省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与负担情况调研[J].财政科学,2016(9).

[4] 王朝才,马洪范,梁季,等.关于广东、浙江、江苏三省降低企业成本的深度调研与对策建议[J].财政科学,2016(8).

[5] 王媛.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机制:直接融资抑或增进信贷[J].南方金融,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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