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没有变”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2018-05-14 11:53臧跃茹
先锋 2018年11期
关键词:民营企业经济发展

臧跃茹

近1个月来,习近平总书记从东北考察、广东考察以及给“万企帮万村”行动中受表彰民营企业家回信,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等,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三个没有变”,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不断释放信号,一是给企业吃了定心丸,提振信心。二是推动解决民企、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解决曾经拖累或压倒企业的“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瞄准痛点和堵点,切实出台利好政策,同时继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三是鼓励企业家心无旁骛,专注主业,练好内功,自觉与国家发展战略统一起来。

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从未动摇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支持也是一以贯之的。

从上世纪80年代起,个体、私营经济经历了从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到“必要補充”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过程。

1998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2年党的十六大旗帜鲜明地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即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还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004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在认识深化的同时,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也在不断加强,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

2005年和2010年非公经济“旧36条”和“新36条”先后出台,放宽了一系列重要行业和领域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创新良好条件的重要举措,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各项政策的支持下,民营经济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为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营造一视同仁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法无禁止即可为”,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进入。同时国务院国资委和部分地方国资委制定了国有资本投资负面清单,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投资的项目,国企一律不得投资,为民间资本腾出更大发展空间。

在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时,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明确提出不得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对民间投资主体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自2015年颁布《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来,央企中超过2/3的企业实现了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在产权层面的混合,已经分3批共50家国有企业获批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涉及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金融、重要商品等领域。

此轮改革强调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双向进入、交叉持股,同时也支持建立非公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从调研的情况看,越来越多的民企不再满足于从属型、合作型关系,而由原来参与国企产权改革向拥有话语权和决策权转变。

以中央名义出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文件,体现了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评选的改革开放40年100名杰出民营企业家是其中的代表。

此外,党中央、国务院从落实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减税降费、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不断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

未来一段时期,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会变,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方向也不会变,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还将进一步优化,这将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在中央各项政策的指引和支持下,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成长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动力。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对固定资产投资、税收和就业等的贡献持续扩大,在科技创新、改革开放、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民营经济对于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

从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来看,民营企业是市场主体中最具活力的群体。

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由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18年的28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在政策利好推动下,私营企业也成为了新生企业的主力军,其数量和注册资本对企业总量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98.9%和69.8%。

从企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看,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根基。

宏观层面,民营经济贡献了我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GDP,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科技创新方面,民营企业专利数占我国专利总数的80%,占发明专利的60%,70%的新产品是民营企业创造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离不开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在传统的制造业和新兴的数字经济领域都取得了突出成绩。

在近年来大量资金“脱实向虚”背景下,一大批民营企业坚守制造业,为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民间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达到3/4。在数字经济领域,涌现出一批引领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共享经济的世界级企业,为我国建设网络强国提供了重要支撑。

从企业在对外开放中发挥的作用看,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和贸易中的作用不断增强。

虽然与外资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在开放发展方面并没有先天优势,但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对外投资和进出口业务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在建设贸易强国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目前,全国出口总额中民营企业已经超过了外资,占比近50%。部分国际化程度高的民营企业,甚至有超过一半的营业收入来自海外。随着“走出去”战略深入实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也在快速发展,在我国海外投资存量中的占比达到1/3。

面向未来,民营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指出“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制度。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民营经济必将迎得更多发展机遇与更大的展示舞台。

民营经济是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力量。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营企业在促进全民就业,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与促进全社会共享发展红利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创新、方法创新与思维创新的践行者。民营经济通过自身的锐意创新、发展壮大,有助于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持续性与包容性,同时,通过国际化发展也为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治理谋求更多话语权。

民营经济是促进三大变革、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源泉。民营经济是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核心动能,民营企业在制造业投资和工业营业收入中占大多数份额,在高端制造产业、高新技术行业中的力量也逐步增强,他们通过推动市场竞争、体制变革、产品技术经营模式创新等,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

民营经济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市场机制有效、彰显竞争之本的坚实基础。市场机制有效的关键在于使竞争机制发挥核心作用,通过预防和惩治各种垄断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达到以竞争激发创新、保护创新,同步提升生产者和消费者福利等一系列目标。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能够通过自身的优胜劣汰,促进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动态平衡,而且全面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相关领域改革力度,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当前,破解民营经济发展困境,需要企業自身努力,也离不开政策支持。必须进一步坚定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心,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问题,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环境,不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

首先,要抓好6个方面政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为此,要抓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6个方面政策举措落实。

加大信贷倾斜力度,在新增贷款中,不断提高对民企、小微企业授信的比重。降低对贷款抵押的依赖,更多地根据企业财务、诚信和管理发放更多的信用贷款。同时提高贷款时效,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此央行发布,一是再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500亿元,二是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企发展支持基金。

按照短期精准发力与长期标本兼治相结合的思路,在努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大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长远还需要拓宽民企融资途径,促使民资银行成为民企融资的绿色通道。

其次,要深化改革,为民企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继续深化改革,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加快推出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更加优越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政策体系,以公平竞争作为制订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加强竞争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之间的衔接协调,逐步形成“竞争统领、公平为基、效率为先”的政策环境。尤其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合理限定政府权责边界,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加强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民营经济定位的理论研究,使其成为民营经济持续释放发展活力的指挥棒。给予民营经济更为精准的理论定位,在民营经济对中国经济发挥更重要支撑作用的情形下,从理论上给予民营经济更准确的定位,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丰富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理论内涵,完善充实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体系,促进理论与实践结合,成为真正打破所有制藩篱的指明灯和风向标,使民营企业继续为推动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需要企业家自我革命再创辉煌。

鼓励企业家心无旁骛,练好内功,释放内生动力,实现自我革命,成功转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非公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40年来民营经济发展成功的经验表明,民营企业家作为时代的弄潮儿,一直站在改革发展的前沿。近期表彰的100名民营企业家,虽然各自创业守业的精彩不可复制,但其共性的成功模式可以借鉴:即敢为人先、创新发展;心无旁骛,专注主业;立足长远,诚实守信;机制灵活,审时度势;国际开拓,空间广阔;企业家精神、企业文化、企业社会责任为代表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彰显。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中最富活力、最具潜力、最有创造力和成长性的市场主体,相信通过多方努力,民营企业必定能够战胜眼前暂时的困难,必将在现代经济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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