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魅

2018-05-22 15:35凸凹
四川文学 2018年5期
关键词:白人爱情

凸凹

莫洛亚与“爱的气候”

周末居家,想写一篇认真的文字,本来心中已有清晰的立意,一旦下笔,却文思滞涩,勉强写来,也无精彩字句,只好废笔而叹。

便在书房里乱翻书,居然翻到了一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7年11月版的《爱的气候》,系安德烈·莫洛亚写情爱的长篇小说。叙述的套路,大俗,不过是“我爱的,她不爱我,我不爱的,她却爱我”。但是却被强烈吸引,不能释卷,索性当作大著,做终日的耽读。

书曾经读过,故事的结局早已了然于胸,没有悬念的诱惑;情节也简单,不费目力,便也不会波澜弄心。为什么还是被吸引?盖因已到了不屑于谈爱情的年龄,对情色没有期许,有了超然物外的心境和视角,可以冷冷地审视。这一审视可不要紧,觉得莫洛亚真是写爱情的高手,他与人物结伴而行,在场及物,有迷乱的氛围,有仓皇的心跳,有人性的错失,有深切的痛感,一切都呈现得那么准确,直让人感到,别人的爱情经历也是自己的,其中的真情与假意、庄重与荒唐,都是合理的存在——只可以回味,不可以挑剔;只可以尊重,不可以轻蔑。所谓爱情的真相,是在爱中有不爱、不爱中有爱。换言之,是在忠贞中有背叛,在背叛中有忠贞——那种纯粹而热烈的爱情,其实是情境下的产物,时过境迁之后,就嬗变、就转向。所以,那种居高临下的正义指点和道德藏否,是纸上谈兵,是隔靴搔痒,是假道学,甚至是痴人谈阔,甚至是别有用心。

说莫洛亚“准确”,是因为他用鲜活多汁的笔墨,原生态地描写了在“爱的气候”中,当事人不可掌控的在场感受,形象地揭示出,爱情的到来,不可设计,不可预测,只能“遇到”。在这个场域的事情,往往是:期冀的,迟迟不至,躲避的,却不请自来;须端庄处,居然不由分说地放纵,逢场作戏的时候,却有摄人魂魄的神圣之光……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捉摸,毫无道理,莫名其妙。

这种莫名其妙,被莫洛亚描绘得淋漓尽致、目不暇接,把读者带入一个不可自持的阅读氛围,来不及做理性判断,只想被他牵引着去体验、去感受、去快乐、去痛苦。只感到,纸面上的情爱也是血脉贲张、心魂迷乱的,也是真的。如果在“当境”的情况下,还追问道理,还区分对错,真是焚琴煮鹤、清泉濯足、花下晒裈,轻者是不合时宜、不懂风月,重者是阳痿不举、失去了爱的能力。

莫洛亚的描绘正是在这样的情境下展开的:

菲利普(小说的主人公)与几对年轻夫妇去聚餐,酒热之下,他们躺在草地上仰望星空。无意间他碰到了德妮丝夫人的脚踝,那只脚踝是那么的白皙秀美,他情不自禁地握。奇怪地,那个女人居然没有表示异议,他便放任地握紧了,且心旷神怡,觉夜色大好。事后他在日记中写道:我心地清洁,对女人本应淡然处之,然而盯着她时却目眩神迷,而且竟为那不屑一顾的打情骂俏而心摇意荡、沾沾自喜。难道我还不够好?于是他怅然若失,心里涂上了一层阴郁。

菲利普害怕自己的不洁,再次与德妮丝相遇时,就远避,以防自己的“身不由己”。然而他的自律,讓德妮丝感到被冷落,遂心中生怨,对菲利普进行冷嘲热讽,有些话,近乎诋毁。他很痛苦,很想找一个倾诉的对象,以释块垒。一回眸间,竟发现年轻的马莱小姐正对他含笑凝视,送来同情的目光。这短暂的一瞥,却像一粒微小的花粉,凝聚着孕育的力量,飞进了他受惊的花蕊,让他产生了要认真地去爱一场的热望,于是他毅然走过去。于是,在完全没有预期的情况下,他们爱了。

从此,他便上道了,开始经历一系列复杂多变的情爱感受——

原来一个女人给自己造成的难以承受的心灵痛苦,反而会变成对另一个女人的情爱动力,所谓爱,往往是一种“情移”的产物。

新的感情对象一旦出现之后,在旧人面前,他一下子变得玩世不恭,有了夸夸其谈的意外才能。而且,喜欢频繁地出席沙龙活动。因为在沙龙中,有各种交锋,可以由此检验女友的应变能力和品格特征。更主要的是,他们此时是同一个“社交单元”,要想乱中取胜,得到认可,就必须步调一致,同气相求、同声相和:我鄙夷一切不属于她的事物,而她对一切不属于我的事物也不屑一顾。慢慢地,这种不得不的出于“配合”的动作,竟变成了习惯,就真的进入了“同一”的境界,就有了向过去诀别的“欣然心情”和自觉意识,爱情关系就最终确立了。

在相爱之初,恋人吸引“我”的,常常是嫣然的笑容、醉人的声音和“裙子下那青春肉体散发出的温暖”。但后来她更吸引“我”却是善解人意的性情和赏心悦目的“生活情趣”。因为这种生活情趣,远离肉欲,一如“森林、鲜花和大地的芬芳”,不需要人为保鲜。

当然,经常变换美丽的时装也是必要的,因为时装能挡住男人的视线,让他们不去估计身体的成色,同时时装像“感情上的羞怯”,让智性的思想把情欲的冲动掩盖起来,让人不起邪心。

一旦进入婚配之后,神秘和浪漫被“祛魅”,便发现,真实的她(他)与所爱的她(他),往往不是一个人;想象出来的生活,与我们亲身所过的生活正好相反。于是失落登场,即便是双方都没有过错,也彼此冷落。为了维系甜蜜,他们开始降格以求——“生活情趣”的真与假不重要,重要的是让别人看起来重要;家居时光里热情退化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从“名著”里汲取热情的能力。于是,他们可以时不时地不爱眼前这个人,但一定要始终爱着爱情。

爱情进入平淡时期之后,当事人总愿意“姑息”自己,总是愿意按照自己所希望或认为的那样评价自己、描绘自己——缺陷是他人的,完美是自己的。男人便做出孤独的样子,“我热爱我的烦恼,所以我忠贞。”女人也假意淡定,因为她觉得维系自己婚姻的安全阀是“不要让你的丈夫感到,你只爱他,一旦离开他你就无法活。”

正是这小小的心计,使婚姻真的出现了大的漏洞——男人开始公然向别的女人拨弄眼风,他心想,“到嘴的肉不吃,我也未免太窝囊了。”女人便惊悚了不安了,因为“她从别的女人那晚礼服裸露的后背上,看到了蓝色的电波。”

为了不物极必反,女人表现出应有的宽容,“如果真正爱一个男人,就要学会喜欢他喜欢的女人。”但男人却得寸进尺地想,“幸福永远不会是静止的,它是不安中的间歇,爱情也是的。”

男人远去了,女人肝肠寸断之后,竟奇迹般地自愈了,她不无豁达地想:“男人就是飞蛾,新的女人就是那招摇闪烁的火,如果他不扑上去,就不是男人了。”

多少年之后,他们居然能够像老朋友一样平静地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谈论到,你我其实是爱过的,只不过斗不过环境、气候和时光的离间,我们都身不由己。所以,只有死亡才能把爱情从难以逃脱的失败中拯救出来。

小说读毕,依旧亢奋不已。辗转反思,强烈地感到,所谓爱情,最核心的生命体征是:色授魂与。即:爱情的存在,根本地,是取决于男女之间,性、性趣、性格、性情的吸引。

《爱的气候》多少有些爱情启蒙的味道,更适宜青年男女。但老来读之,却愈加觉得它是一阕深刻而生动的挽歌,它让人、尤其是过来者,要怜惜爱情、更加珍重已有的爱情,虽已看透风月,却更应当洁身自好。因此还让我们看到,以前嗤之以鼻的感情,其实是珍贵的,以前懵懂荒唐的举止,其实是可爱的。在爱情面前,没有老幼尊卑之别,都是永不能毕业的学生。

由《爱的气候》我不禁感慨道,那个时代,即市场原则尚未泛滥的年代,其男女之间的纠缠,才是真正的情色境界啊!他们不重世故,不讲功利,甚至不顾出身、不问来路,只服从色授魂与的吸引,虽有出轨与背叛,但都是爱情本身的“化学”作用。而当下的世界,世风不古,情色已不见纯粹之地,男欢女爱,多是被现实的利益所牵制,情感在权钱的推动之下,愈来愈趋于物化了。莫洛亚也就有了被重读的必要。

莫拉维亚与“遵从自己的法则”

阿尔贝托·莫拉维亚在世界文坛上有“意大利的巴尔扎克”之誉,他被卡尔维诺和翁贝托·埃科看重,认为他的写作,虽然琐碎,却有难得的从容,那扎实的细节,无论如何推敲,都找不出丝毫的破绽。他就这么“琐碎”地写,全不顾别人的指指点点,以至于苏童不禁生出感慨:“在我的阅读经验中,很少遇见这么固执这么自信的作家。”

读过他的长篇小说《乔恰里亚女人》,我也有了类似的感受,觉得与他的相遇,真是有些晚,不然的话,自己的写作、尤其是长篇小说写作,会多一些“细密”的品质,不至于暗燃浮火,概念先行,仓促失节。

《乔恰里亚女人》被称为“抵抗小说”,展示的是战争的悲剧。他不正面写战争,只是把它作为叙事的背景,刻画人性和人的命运。在他的笔下,战争的残酷性,不在于它带来了贫穷、伤害和死亡,而在于战争的突然而至,打乱了人们的生活秩序,而且任何人都无法逃脱。战争使任何规则都不复存在,既有的伦理也失去了作用,人的唯一选择,只是抵抗死亡,想办法活下去。

然而阿尔贝托·莫拉维亚并不就此陷入“消极抵抗”,而是把人的生存,建立在人的尊严之上,即避免“苟活”。既然战争摧毁规则,那么,人就要遵循自己的法则——活下去的前提,是人心的安妥。

小说的主人公切西拉是乔恰里亚地区的农民,年轻时嫁给了一个比他年长很多,在罗马经营着一家食品店的商人。切西拉结婚并非为了爱情,而是为了体面地生活。所以即便没有爱情,但她始终是一个忠诚而善良的妻子。丈夫去世之后,她珍惜已有的一切,独自经营商店,运筹帷幄,把买卖搞得风生水起。战争来临,城里的生活变得异常危险,于是她带着女儿随着逃难的人群逃离罗马,到她故乡所在的山里去。

城里的店铺,自然要托人看管,她首先想到的是她丈夫的朋友、煤炭商乔万尼。因为她知道,乔万尼始终对自己有情色之念,在丈夫活着的时候,就对自己动手动脚。内心的高贵,让她坚定地拒绝,她说:“你不害臊吗?我可是你的朋友之妻!”眼下就不同了,丈夫已死,而且活命比什么都重要。同时她本能地觉得,乔万尼是唯一真正爱她的男人——“他爱我这个人,而不是爱我的东西,在困难的时刻,他是我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她去煤栈找到了他,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好像也一直在等她来,所以笑一笑之后,就把门关上了,而且还用横杠把门闩好,他们一下子陷在一片漆黑之中。事后她自己回忆到:“他在黑暗中向我贴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一样,柔弱、温顺。当他在黑暗中挨着我,拥抱我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冲动的反应,是紧紧地贴着他,用我呼吸急促的嘴唇寻找他的嘴唇。他柔情地把我放在煤袋上,我委身于他。奇怪地,那些煤袋尽管坚硬,尽管他身体沉重,我却尝到了柔情和快感。我觉得我年轻了。”

完事之后,他倚着门看着她,说:“我们之间的事,就这样定了。”她也满意地点点头。但是,接下来事情却发生了临海悬崖一般陡然的逆转——只是因为男人的一个动作——在她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涎笑着在她的屁股上用力地拧了一把。就是这么一个貌似亲密的动作,轻微的肉痛之余,却唤醒了她最锐利的耻感——她暗自思忖,从今以后,我就再没有权利反抗了,因为在他眼里,我已不再是一纯洁的女人了,他可以随时享用和支配我了。而一个正派女人,怎么能忍受别人拧在屁股上,却不再能反抗?因为战争吗?

战争的理由并不能说服她高傲的内心,她对男人严肃地说道:“从此以后,你不要再想那么亲热地靠近我,你只需尽看管之责,我会按市价付工钱给你。”

这真是振聋发聩之笔,让人一下子看到,人性有其自我生成、生长、生存的土壤,是外力所不能任意左右的!即便是在戰争的条件下,虽然人生逢乱世,但人性依然有着不乱的内在秩序,足可以抵抗枪炮和刀剑对生命的“轻贱”,遂对人性的伟大,产生了不可动摇的信任!

从这一刻起,切西拉确立了自己的生存原则:活命,但不卖身;逃难,但不出让尊严。

她抓紧女儿的手,一刻也不分离,因为她觉得,生活虽然破碎了,但是只要母女能相依为命,家庭就依然完整。面对种种困境,她们咬牙坚持,在无奈中始终保持豁达和乐观的态度,她对女儿说,女人是最皮实的动物,在饿中也能分泌奶汁给婴儿哺乳,在被伤害中,也能生出爱心,关心和悲悯他人。因此,战争的意志与女人的意志相比,往往是后者取胜。

从乔万尼那里,使她相信商业法则,而不相信情感法则,因为前者使人与人的关系简单,相互不问来路,便不陷入纠缠,不付出多余的代价,随时随地好抽身。她们搭乘车辆、住店、寻找食物,都花钱购买,不让旁人质疑、追问。

由于战争,她们平生第一次发现,食物几乎是生存的全部,吃的哲学,是所有哲学中的哲学。所以,任何食物,哪怕麦麸,硬得要用锤子砸开的吃食,都是世间最美好的食物。以至于在种种危险的环境和遭遇面前,只要一坐下来谈吃,就淡忘了恐惧,就看到了生机。在不能通过正常手段获取食物的时候,偷也不再是违背道德的事情,切西拉说:“我不否认,那偷来的面包,比平时我们吃到的面包更有滋味,因为那是偷来的,而且是偷偷地吃。”

因为吃的哲学,让她更懂得了战争中的人。一个被饿坏了的德国士兵,偷偷地爬到她们的脚下乞食。因为他赤手而来,所以她们毫不犹豫地给。正巧身边有一架手风琴,正巧那个德国人在入伍之前是个手风琴手,他便给他们拉琴,以表谢意。她们听出,他拉的是一曲德国兵都会唱的《莉莉·玛莲》,拉得很忧伤,近乎抱怨。切西拉心生温柔,“他还是个孩子啊!”便情不自禁地摸了摸他的头发。他也拍了拍她的手,说:“鼓起勇气来,战争很快就要结束了。”

战争终于结束了,但切西拉和女儿罗赛塔却承受了生命中最锐利的一击——女儿在毫无防范的情形下,被撤下来的土耳其士兵强奸了。看到倒在污血中的女儿,切西拉大脑里一片空白,也瘫倒在地。她看到天空是那么澄澈,澄澈得那么无耻;她看到地平线上的小花开得是那么灿烂,灿烂得那么无心,她感到普通人的生命,是那么的无足轻重。她绝望地大笑起来。但正是这种绝望,让她看到了生的希望——这是最后的陷落了,已陷落到尘埃之下,既然这样,爬的动作,也是站立,她命令女儿,“爬起来吧,不去死!”

女儿虽然爬起来了,但开始自暴自弃,她在回程的路上,勾引所有能遇到的男人。切西拉拼命地追赶,坚定地阻拦,她声嘶力竭地劝女儿——被强奸,血自然是污的,但还没有污到胸口之上,清洁还住在我们的心里,对战争最后的声讨,是我们不自甘坠落,生为女人,只有成为自己,才有未来和远方!

女儿好像懂了,她驯顺地依偎在母亲的怀里,静静地仰望星空。切西拉感到一丝欣慰,对自己说,我们两个人,已经死去了,带着别人的怜悯和自己的怜悯死去了。然而在最后的时刻,是痛苦拯救了我们。从某种意义上说,关于拉撒路的那段福音书,对我们来说,也是适合的。

小说读毕,掩卷沉思,不禁觉得,这两个女人,既是可怜的,又是高贵的。因为她们经历了战火的淬沥,看清了生活中到处充满了黑暗、荒诞和谬误的东西,获得了蔑视战争的精神力量——那就是,虽承受痛苦、污浊之侵,也不失女性妩媚,依旧往快乐和干净里活。

基伦斯“抵抗”中的成长

连日重读一部老旧之书,即:外国文学出版社1980年3月版的《扬布拉德一家》。之所以说其“老旧”,不仅出版年限已逾30年,而且纸质暗黄、酥脆,已经不得翻,一掀动书页,纸屑就落下。

它的作者约翰,奥列佛·基伦斯是美国黑人小说家和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扬布拉德一家》初版于1954年,是基伦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出版后广受赞誉,被誉为“美国黑人进步文学的里程碑”。这部小说,以扬布拉德这个黑人家庭两代人的生活和遭遇为主线,集中表现了上世纪头30年里美国南方黑人所遭受到的歧视和迫害,也描写了黑人的初步觉醒和在革命的工人阶级领导下团结起来进行斗争的意识。因而在当时的“第三世界”有重大影响,被称作“革命之书”。

然而,即便作者在历史上曾拥有盛名,但在今天,他也已经死寂无名了。面对这么一位被湮没了的作家和这么一部被尘封了的书,我强迫自己读下去,以抵抗遗忘。

阅读几页之后,躺在枕畔的我,竟情不自禁地坐了起来,因为他的书写,质朴而多含感情,贴着人物的身份,用人物自身的情感逻辑娓娓道来,准确地呈现人性的内在特征。开始的这几页,写一个叫萝莉的黑人女婴的诞生。他的父亲自然希望生个男孩,但面对“颜色像胡萝卜那么红”的既可笑又可爱的一个小小的生命,父亲马上想到的是“现在可得加倍地干活了”,因为在被白人压迫的生活环境中,女孩子的成长就更多了几分艰难,他必须“争一口气”,给女儿最起码的庇护。他的心绪是复杂的,“他一方面觉得软弱无力,一筹莫展,惶恐不安;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坚强有力,无所畏惧”。为了给自己壮胆,他在庭院里放枪,在砰砰的枪声中,他感受到了上帝赐给他的力量,因为女儿的存在,他必须站立起来。

这来自被压迫者的心灵消息,是那么的独特,其悲壮的成色摄人魂魄,让读者情不自禁地进入并展开对一家人未来命运的关切和猜想。

我一气读了30页,读到小说的主人公全部悉数登场。我发现,每个人物的出现,都有自然而然的来路,都是命运的安排,让他们不得不前来扮演自己在生活中的角色,不仅他们自己不能选择,即便是作者,也没有任意安排的能力。

我立刻感到,这是一部让读者深陷其中的小说,很想一气读完。但是,还是强迫自己放下,一如真感情到场,不能放任地挥霍,要慢慢地消享。熄灯躺下,却不能入睡,依着书中的线索,演绎后边的故事,一如与爱人分别,还在揣度她的心思,以便再次与她相见时,能够心心相印、琴瑟相和,让快感升级。

就这样,经过五个既陶醉又节制的夜晚,完成了这次阅读之旅。掩卷沉思,感到,这是一部反映“反抗者”自身不断成长的小说,而力量之源,是内心的觉醒、勇气的形成和意志的不断壮大。

萝莉的女儿洁妮,被白人欺负,幸亏有哥哥罗贝及时出现,才免遭失身。但白人警察把罗贝带进警所,罪名是他殴打了白人。萝莉被传唤,让她用鞭子抽打自己的儿子,向白人谢罪。这是萝莉所不能接受的,因为是白人的侵犯在先,儿子不过是在情急之下对妹妹施行了救护。但白人警察坚称,白人是有修養的,怎么会强奸黑人?即便是有个正直的白人目击者出来作证,也被视为神经出了问题,不足为凭。他们的逻辑是,生为黑人,又长得美,这就是罪过,是治安的不稳定因素。萝莉是个有坚定意志的人,从小就懂得抗争,自然不能抡起那不公的鞭子。但警察警告说,如果她不抽打自己的儿子,就要把罗贝投进感化院。她震惊了,因为她的哥哥就被关进过感化院,知道那是专门用来折磨黑人的地方,一旦进了那里,最后的结局是不死即残。面对这种不可掌控的凶险境地,她只好屈从。孩子的后背被打得皮开肉绽,她自己的心也顿然破裂。母子都发出无声的追问——儿子:妈妈怎么会这样?母亲:我这是怎么了?回到家里,母亲跪着给儿子清洗伤口,儿子拼命拒绝,母亲只好厉声呵斥,你要懂事。“天哪,白人多可恶啊!他们拼命地欺压你,仿佛现在还是奴隶时代似的,这还不够,还要让你的儿女对你也怀恨在心!”萝莉道出了种族歧视社会的深层本质,白人不仅欺压,还要离间,让黑人之间彼此不和,消减反抗。所以儿子必须懂事,即必须觉醒,否则就失去了自我救赎的希望。

这种描写令人震撼,它比那简单的快意恩仇的反抗故事来得深刻,更让人对整个社会做制度层面的反思。它的着眼点还在于,黑人命运的根本性改变,不仅要作外部的反抗,更重要的是要战胜自我,从内部立人。

整部小说的基调就定在这里,几乎所有的叙述,都围绕着黑人自身品格的增长而展开。

譬如主人公乔埃·扬布拉德,虽然特别能够承受苦难,但是面对强大的白人势力,还是有不可抑制的优柔和胆怯,以至于白人会计经常克扣他的薪饷,他也只能忍气吞声。是白人放肆的大笑,刺激了他最后的一点自尊,在下一次发薪时,他命令自己,必须做一次反抗的常识。“离柜台越来越近了,他浑身冒着又凉又潮的汗水。他暗自祈祷,但愿会计主人这次不要骗他,一分都不要少给他,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住了。” 但是,那个白人会计还是少给了他一个不小的数目。他全身情不自禁地颤抖起来,壮起胆子对白人说:“先生,您点错了。”白人愕然,之后恼羞成怒,“黑鬼,你想诬陷人吗?滚开,不要妨碍我的工作!”白人的呵斥,让他心中烧起一团大火,烧得自己都疼痛不已,脸上绽出怪异的笑容、拳头也攥出锐响。白人知道,这是不顾一切的愤怒,再不妥协,就会引火烧身。他不得不装模作样地数了一下钱数,勉强地堆出假笑,“真是怪事,是弄错了。”但他为了保全面子,挥挥手,“快走开,趁我还没有生气。”扬布拉德向着大门走去,“虽然有些后怕,但是心里还是觉得很痛快,他的心情就像一个男子汉应有的心情那样。”扬布拉德终于战胜了自我,虽然只是刚刚迈出了一小步,但在妻子萝莉的眼中,却不啻一次长途旅行。他们的爱情也因此而升华——“今晚上,今晚上,我的天哪!他们在这茫茫的黑夜里一同出发,去共同做一次旅行。这就像她所记得的多年前的情景一样。这次旅行比过去任何一次都更加美好,两个人的身心都结合在一起,是爱情和精神的结合——相亲相爱,两人合而为一了。”

作者的笔致多么醉人、多么意蕴悠长。它告诉人们,厚暗的夜空不可怕,只要人的心中有光亮;奴在身不可怕,只要我心不奴。有了这样的内在力量,漫漫的自救之途,就是一个伟大的征程,而且,因了被压迫者的反抗处处闪现着人性的光辉,便令人肃然起敬,愿与他们结伴而行,共同成长,完成精神上的终极救赎。

所以,基伦斯虽然被埋没了,但《扬布拉德一家》却是一块蒙尘的金子,它有永恒的“静观价值”,一经捡起,就光芒四射,惊世骇俗。

斯泰伦与“思想的雪茄”

晚间喝浓茶,兴奋,迟迟不能入眠。再加上爱犬(名钢特)上床与人并卧,空间狭仄,不得翻身,更不能入眠。小犬被宠,便学人样,斥它下床,竟学儿童泣怨状,楚楚哀怜,不忍。不久,它竟睡去,鼻息之声,也一如人。然而我还是睡不着,便在昏柔的床头灯下,重读威廉·斯泰伦的随笔集《文学先父》。

是书系小册子,2010年11月译林版,硬板精装,7.5万字。记得买下时就乘兴通读,也被深深感染,但所有感觉竟都遗忘了。看来,对经典的阅读,一定要备下纸和笔。

斯泰伦乃二战后美国文坛最重要的作家之一,美国南方文坛的代表性作家。他的作品着力探索艰难的历史和道德问题,以悲剧性的激烈情节著称,不少作品引起较大争议。长篇小说《纳特·特纳的自白》获普利策小说奖和美国艺术文学院的豪威尔斯奖;其中《苏菲的选择》获美国全国图书奖,成为风行世界的畅销书,在我国也有很大影响,据此改编的同名电影亦获奥斯卡大奖。

《文学先父》收文十四篇,极具个人色彩,叙事生动坦诚,不避隐私,敢揭痛处,堪称至文。甫一进入,就欲罢不能,直至终卷,已午夜三时。去书闭眼,思绪纷繁,感到文学的天地也是个且广且深的大世界。

从斯泰伦这里,始知上世纪中叶的美国,是个清教徒的的世界,禁忌是多的,也压制言论,不似今日的自由。所谓全球最开放的自由世界,也是个渐进的过程。十五岁的斯泰伦被好奇心所驱动,到纽约公共图书馆想借阅一本名为《性欲性精神的变态》的书,也遭图书管理员的审查和斥责,让一个纯洁少年顿感自己很不道德而落荒而逃。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被多数家庭所拒绝,从家庭书架上驱除。斯泰伦的第一部小说《在黑暗中躺下》写得很节制,却也被出版商认为有伤风化的字眼太多。建议把单词ass(屁股)改成bottom(臀部),big boobs(大奶子),改成the open fly(开了的拉链)。

肯尼迪第一个下达了对古巴的封锁令,但他却酷爱哈瓦那雪茄,并默许从古巴偷运过来,在白宫宴会上分给被邀请的名流淑媛,得意地享受一种私密的情调。于是,斯泰伦发现了被意识形态遮掩下的共同人性,他说:“在全世界的领袖中,那位哈佛大学毕业生与那位哈瓦那的马克思主义者,在气质和才智上十分相像,要是没有20世纪历史的风暴以及那种把他们变成不共戴天的仇敌的稀奇古怪的宿命论,他们也许会热烈地彼此吸引。”因为在白宫里陪总统享受哈瓦那雪茄,他看到了总统夫妇最常人的一面——“这期间大部分时间,杰姬(肯尼迪夫人的爱称)都把她那双光着的、匀称优美的大脚放在总统的大腿上,总统欣赏地承受着,却微笑着听我讲纳特·特纳的暴动故事。”(我不禁莞尔,美国的“匀称优美的大脚”与中国的“纤秀的小脚”,有审美上的异趣。)斯泰伦在肯尼迪遇害之后,抽掉了一支珍藏的總统送给的哈瓦纳雪茄,认为是最好的纪念。可见,肯尼迪是进入美国人心的。

在《一宗大天花病例》中,斯泰伦以极为坦诚的笔墨描写了由于医生的误诊,判自己得了梅毒之后,开始道德自审、自省的过程。廉价的性爱——花两美元就与一个瘦女人仓促交合而破了童子之身——让他走上歧路;该死的海军陆战队司令,由于要整治士兵的堕落而不发放卫生套,反而愚蠢地让淋病、梅毒流行——根本地,大人物难逃其咎;医生的歧视和有意的误诊,反而让事情走向反面……塑造道德,反而败坏了道德,个人、社会、体制都是这个问题链条上的一环。

斯泰伦真心宣告,他的文学先父是马克·吐温。因为他们都是奴隶主而又反对蓄奴,而又同受清教徒之苦,他的《纳特·特纳的自白》就是向《哈克贝里·芬历险记》致敬的作品。他谦虚地承认,他与之交往的作家,都对他的创作有着重要影响,他是一个肯于博取众长的人。

他敢于说出于上流社会人交往的真实感受,那些人,“高尚的道德与可怕的愚蠢”集于一身,令人吃惊。人们是因为“习惯了活着而厌弃死亡”,并不是真正认清了生命的意义。时光可以扯平一切,但也可以“动摇这个民族的良知”。

斯泰伦的文风也极为诙谐,在《皈依或祈祷为时已晚》一文中,煞有介事地对自己之所以得前列腺炎进行反思,劈头就说,“上帝之不存在可以用前列腺之存在加以证明”。当尝试着用一种未被批准的新药剂治疗并获得痊愈之后,他说,“那药片真是一种奇药,他向我证明纽约的主教是否正确以及上帝是否存在,而且要是上帝试图通过前列腺惩罚男人们,那么,我们已用智慧胜利地击败了他。”这表明了他作为彻底的无神论者的态度。

在最后的一篇文章《与阿奎那一起散步》中,他论述了与家人温馨相处的重要性,也叙述了与爱犬阿奎那一起散步给他带来的生活乐趣。告诉人们,狗是温柔圣洁的,其气质一如淑女,尽管它不实用,连一只花栗鼠都没有捕到过,但它可以免除人的孤独寂寞,对心灵的安慰胜过追名逐利的人。

读罢,爱犬钢特正打了一个人一样的鼾声,我遂柔情大发,轻轻地抚摸了它一下,居然醒来,疑惑地看着我,好像在说,你老怎么还不睡?

竟安然睡去。

早晨起来,心情愉悦,遂把夜里的阅读感受悉数记下,然后,精神饱满地走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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