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世俗化背景下的宗教“神圣”之探析

2018-05-25 11:27李迎春
北方文学 2018年12期
关键词:神圣观念

李迎春

摘要:“神圣”为浸透着理性、目的、人格性、道德等因素的神秘,是非理性因素和理性因素交织而成的织品。神圣之本性及其显示自身的方式意味着它是充满无限性地存在,它通过人生命深处潜藏着的独特情感以多种方式展现自身,以构成宗教存在与发展最为隐秘的根基,在宗教世俗化背景下仍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宗教世俗化;“神圣”观念;理性与非理性因素

我们生活在由各种具体的关系网络与行为框架构成的世俗世界里,宗教作为一种实体化的存在的这种普遍认知使宗教自身也经历着世俗化变革,那么,作为处于社会关系中的我们,该如何认识宗教,如何正视它的存在合理性与必要性,则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思考。

从其发展形态上来说,从充满神秘仪式的远古宗教到现代社会的理性化宗教,对于宗教的信仰和研究呈现出不同的立场,侧重于“神秘”宗教的研究者可能会在某些不同寻常的经验指引下着力研究部分的特殊性,认为只要忽视宗教经验的同一性即忽视那些可把宗教经验从其它经验区分出来的本质性因素,那么追求多样性就会是件很容易的事;另一种观点则侧重强调主观性的危险,在一定程度忽略经验对象的意义上,对“情感”专注到相当程度以致于引起该情感的对象完全在人们的视野之外,因此呈现出宗教经验在本质上正是如同一种压抑感或是高扬感,有罪感抑或是获救感等种种心态的感情。对于当今特有的广泛呈现的不同观点总免不了片面夸大例外经验的意义而忽略一般经验,同时这种研究还可能因常常沉溺于那在宗教经验中显现出来的主观心态而忽略或部分忽略了这些主观心态的客观意义。

对于此种问题,奥托博士《论“神圣”》这本著作正是给予这种问题以有价值,有现实意义的回答。他所关注的是要考察宗教经验中的存在于理性范围之外的这些因素的性质,它们虽不能被包括到伦理的或理性的概念之中,但作为宗教情感又是任何客观诚实的研究不能取消的;此外,他所关注的表明在宗教经验已经或可能采取的一切形式,只要这些经验能被重新解释,无论以何种方式(多神教的还是神教的,非神秘的还是神秘的)都是无关紧要的,只要有某种基本的“情感要素”产生出来,一切真正的宗教都会在意识中显露这些特殊的反应。奥托博士的观点给现代较为普遍的宗教研究观点注入了一股新鲜有意义的力量,也是重新点燃保持宗教活力的希望。任何事物都存在其普遍性和特殊性,而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過特殊性表现出来。这些情感要素紧随着宗教的出现而出现,从在粗疏、野蛮的“前宗教”阶段,在魔法以及原始迷信的世界中;从以色列年代久远的摩西宗教,希伯来先知,近代犹太教;希腊、罗马的各种宗教和伊斯兰教,还有中国和印度的宗教;《新约》、教父、中世纪的神秘主义以及现代新兴宗教这些有力的论证材料中,他恰当地指出各种宗教之间的基本区别的同时,又强调并建立起这些宗教在情感方面的同样的基本联系,尤其是他把神秘主义作为一种与其他宗教相比只有程度差异而无性质不同的东西,而不是作为一种病态的异想天开或宗教唯一的真正成果,放入它所应占据的正确位置。当然,信仰是个人的,宗教体验很难被一致化、体系化,但信仰附着在传统之上才使宗教以某种特定形式传承和发展,宗教作为实体必有其根基,而这个根基正是潜藏于人内心的特殊的宗教情感。

《论“神圣”》一书所要处理的是“神圣”这个观念,在作者看来,“神圣”是一个宗教领域特有的解释范畴和评价范畴,然而,由于宗教特别是基督教的理性化倾向,“神圣”这一术语已逐渐失去它的原初含义而拥有越来越多的世俗含义,人们在道德或法律领域内使用这一词,道德的“神圣”,法律的“神圣”等。这些用在道德领域或其他领域都是其派生的用法而非本源性的含义,本源性的“神圣”观念仍是宗教领域的特有范畴,当然,他也认为虽然“神圣”的道德含义也是该观念发展的合理结果,任何事物都有发展的过程以及显现出的时代的烙印,然而在宗教领域,“神圣”却不应因此而被遮蔽甚至被取代它的原初含义。那么,它的原初含义,最为核心的内涵就在于“神圣”观念中的非理性因素,这是去除“神圣”观念中的道德因素和理性因素后的剩余物,是宗教为之存在的根基,宗教情感得以产生发芽的精髓,“任何一种宗教的真正核心处都活跃着这种东西,没有这种东西,宗教就不再成其为宗教。”任何时代,任何形式的宗教形式剥离其外在和纷繁仪式,剩下的共同的信仰内核便是源于“神圣”观念中的非理性因素。

为了体现这一核心的独特性,永久存在性,剥离“神圣”这个术语差不多只代表后来逐渐成型和逐渐充实的伦理含义、世俗象征,他用“numinous”(“神秘的”)来重新命名这一遮蔽至深的因素,按照奥托的解释,这一词既可指某一独特的“神秘的”价值范畴即被感受为客观外在于自我的“神秘者”,又可指某种确定的“神秘的”心态,前者是后者“直感”的神秘对象,后者是前者以“情感的形式被反映到心灵中”来的东西。这种“神秘的”非理性的宗教情感虽不可归结为观念和概念组成的日常理解或理性之“知”,但它本身又是一种真正的“知”,即对于“神”这一对象的不断觉知,通过不同宗教以不同形式而一再产生出来的所有情感或情绪,都不过是在人的情感中这一觉知变得更为丰富明晰的反应,是一种对于“神圣”(当其或明或暗地显露出来并影响人的心灵时)作出的应答。如此,以在自我感受中对这种体验到的神性存在的反应作为出发点,宗教中的“情感”因素便牵涉到一种本真的“知”或意识,这种“知”与那种可用概念来表达的“知”截然不同,便可以用“非理性的”来加以称谓,并力图使用一个词来把在每一感情中闪现的那种特殊东西分离出来,以体现其独立性和特殊性。当然,某些宗教突出的是这一种感情,而某些宗教突出的则是另一种,至于不同的个人则随他们“直感”能力的程度与特点不同而不同,但是所有的这些感情都在对神性的觉知中占有必要恒定的地位,正如在我们对上帝所有的“神圣”的终极体验中,尽管“全善”占有绝对重要与核心的位置,但此种经验中仍留存着某种超越的东西,除了善的范畴之外还有神圣的因素内含其中,即神秘因素,这种非理性的“神秘”是“神圣”观念的内核,而“神秘”之被图式化以特殊的方向向理性因素和其它感受“开放”,用他喜用的一个比喻即“神圣”就是一块以非理性的神秘感作纬线,以理性与伦理作经线而织就的东西,这是“神圣”观念的重要地位以及凸显其在宗教发展过程中的意义,是一种和谐的宗教发展观。

神圣意味的“神秘”经验的独立性与独特性,旨在强调的是神秘的“直觉”可以与理性和道德经验所产生的知识发生关联,如同网织物一样互相交织在宗教经验中,是存在于所有不同宗教中的统一性。宗教情感之客观意义的强调正是给人们在关于上帝的观念中是理性因素压倒甚至完全排斥非理性因素,抑或相反,即非理性因素胜过理性因素此种疑问指点迷津。

“神圣”观念是通过理性概念对非理性的“神秘”诸事实加以图解化而得到的,是理性与非理性相互渗透逐渐深化的过程,奥托博士强调“神秘”在“神圣”观念的核心地位,因为如果忽视神秘因素会导致宗教的孱弱,宗教非理性成分持续地生动地活动使宗教不会陷入“唯理主义”,更重要的是,他十分重视理性因素的地位,因为其渗透在非理性因素中使宗教没有堕落为盲信或蒙昧主义,两者的互相交织与张力作用使宗教不断发展并丰富自身以趋向完善。“神圣”之本性及其显现自身的方式决定了它是不可穷尽的,它通过生命深处潜藏的独特情感在丰富多彩的文化和生活中展现自身并且成为其基础和深层动因。

相应地,宗教中人与神的本真与超越的情感建构也能在现实此在中寻求对应物,因此而言,这种信仰之内涵对人们如何省视自己,以保持敬畏之心的态度去探索价值重建更具启发性意义,从更深层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人之精神世界的魅力,并赋予宗教存在与历史与现实世界中之永恒魅力,是宗教世俗化背景下宗教“保鲜”之较为有力的文化诠释。

参考文献:

[1]鲁道夫·奥托(Otto,Rudolf)著《论“神圣”》[M].成穷 周邦宪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12.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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