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机制及溢出效应分析

2018-06-11 09:12叶云汪发元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联合社农民专业

叶云 汪发元

摘   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通过对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湖北省洪湖市春露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进行典型案例剖析,解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的机制及溢出效应。研究结果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产业发展统一规划、农业生产资料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要素统一配置、联合社成员统一分工、市场营销渠道统一构建、产品品牌统一打造等方面的合作,实现联合生产合作效应、管理合作效应和营销合作效应。基于此,提出应当通过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宣传力度、培育适应联合社发展的实用管理人才、鼓励农业标准化建设来规范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

关 键 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合作机制;溢出效应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组成部分,正逐步向一二三产融合拓展,向生产、供销、信用业务综合合作转变,向社际联合迈进,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单独发展向联合发展转变趋势,如何正确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联合社发展转轨,对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来说意义重大。

目前,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的宏观效应,姜松等[1]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经营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显著为正,且效应显著提升;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的动因,孔祥智等[2]从交易成本的角度解释联合社的存在是为了降低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所产生的交易成本。周振等[3]研究发现组织化潜在利润构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再合作组建联合社的内在动力,而利益一致性是合作社实现联合的重要条件;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的类型,周振等[4]从潜在利润和谈判成本视角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分为同业联合社与异业联合社。周杰等[5]基于交易价值视角将其分为联合社和联合会两种形式。刘同山等[6]将联合社的发展类型分为生产型联合社、销售型联合社、产业链型联合社和综合型联合社四种。此外,还有少部分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行为影响因素、合作稳定性以及合作社联合社产权安排进行了研究,研究發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行为受区域内有无合作联社影响[7],联合社合作稳定性依赖于组织合法性[8],联合社成员的要素资源禀赋对产权安排会产生一定程度影响[9]。

从已有研究中可以看到,现有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研究主要围绕“为什么合作”、“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等方面展开,而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合作,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机制研究鲜有涉及。同时,已有研究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重要性主要集中于宏观层面,而对合作带来的微观效应,即对合作社本身所产生的影响研究不够。基于此,本文采用典型案例分析方法,重点剖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机制以及合作所带来的溢出效应,以期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联合社发展转轨提供有针对性政策建议。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机制及溢出效应问题的提出

自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国家各类政策引导和扶持下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断上升,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底,全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已有204.4万家,实有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达48.1%。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了农民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民市场谈判能力,成为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伴随着合作社数量扩张,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阻碍了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发挥

纵观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合作的规模仍然偏小,尽管全国农民合作社数量已达204.2万家,但是平均社员规模仅为57户。究其原因,可能比较复杂。当然,小合作社可以减少固定资产和“沉没成本”,组织运营成本低[10],应当是主要原因之一。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与发展的重要职责就是要为合作社社员提供相应的服务,合作社规模过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服务功能发挥。以农资购买为例,在现实中合作社提供农资统购服务的比例仍然偏低。在现阶段国情下,由于合作社规模较小,合作社统购农资可带来的生产成本降低空间较小,而提供统购服务所增加的组织成本却较高,从而限制了合作社统购农资的利润空间,降低了合作社提供农资购买服务的可能性[11][12]。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管理松懈,影响了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实现

从合作社组成人员来看,我国大部分合作社中的理事长等管理人员和普通社员一样,基本上就是农民,缺乏现代管理知识,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也不强[13],重生产轻市场现象较为普遍,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从合作社组织结构上看,内部结构设置不完善,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机构有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没有设立理事会的理事长由社员大会直接选举决定,有理事会的由理事会选举决定,但是在合作社成立和发展的实践中,许多合作社机构不完善,即便机构完善,作用也没有得到发挥;从合作社的权利运行来看,许多合作社社员大会和监事会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的运作内容。合作社的成立并没有对绩效改进产生明显影响,基本上个别人说了算,个别人受益。即使少数合作社偶尔召开社员大会,也必然陷入集体行动困境,增加合作社治理成本[14]。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塑造乏力,限制了合作社竞争能力的提升

随着我国商品短缺时代的过去,“卖难”、“卖好”已经成为合作社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农产品总体上供过于求,但市场上特色农产品又相对不足。因而,需要进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那么,改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并不是农户简单地联合就能盈利,而是需要合作社进行产品谋划和品牌打造。这些都必须要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主体的参与[15]。特别是在产品营销渠道建设上表现得更为突出,由于专业营销人才缺乏,出现了传统渠道不畅,电子商务等新型渠道发展缓慢等問题。同时,合作社的规模过小会弱化其交易稳定性和品牌创建能力,即使生产出高质量的农产品也难以被市场识别和认可,从而无法获得应有的利益回报,削弱其继续生产高质量农产品的动力[16]。

针对上述问题,不少地方在合作社发展实践中探索出了联合社这样一种新的合作机制,不少学者也发现农民合作社集群式发展比孤立式发展,成员更容易获得较好的经济绩效[17],因为合作社联合可以促进合作社在市场、品牌、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为合作社参与分享经济搭建平台[18][19]。然而在实践中如何管理和经营联合社,如何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等诸多问题均有待解决[20]。为此,剖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的联合机制,以及合作所产生的溢出效应,对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机制与溢出效应的理论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为什么能产生经济效益,关键是通过联合可以产生溢出效应。所谓联合即抱团创市场,所谓溢出效应就是指各个合作社通过联合后,各自的收益超出分别进行正常市场交易所获得的收益。那么,溢出效应是如何产生的呢?究其实质是合作社通过复杂的联合机制,在运行的每个环节都可能产生经济效益,这样多个环节的经济效益累积起来就超过了单个合作社运行时产生的正常效益。

(一)战略联盟理论指导下的农民专业联合社

自20世纪80年代起,全球企业间战略联盟的数量激增,成为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之一。企业战略联盟是企业间的一种合作安排,企业联合起来与关联企业谈判和交易,并从中获得单个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

战略联盟理论认为,战略联盟是介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一种资源配置手段,通过这种手段可以使联盟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总和最小化。在正常的市场交易和企业内部优化管理都无法使交易费用和行政协调费用再减少时,联盟就是促使企业成本继续减少的最为有效的替代方式[21]。通过联盟组织企业可以获取其它企业的独特资源,使企业可支配的资源从内部扩展到企业外部,在更大范围内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提高企业运作的效率[22]。在联盟企业内部,企业间可以信息共享,并可以轻易学到伙伴企业所拥有的新技能,或借助联盟合作强化自身的技能。战略联盟不仅能聚集不同伙伴企业的互补性资源,还能创造相互学习的平台,促进不同伙伴企业间的知识和技能的传播转移[23]。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包括同行业组建的同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同地区的不同行业组建的异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4]。这种联合既显示了横向一体化的特征,也显示出了纵向一体化的特点,可以获得巨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农民专业联合社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而且可以显著地降低生产成本,还可以实现联合社内部物质和人力资源共享共用,从而产生溢出效应(见图1)。

(二)农民专业联合社的合作机制

1.农业生产合作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可以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的统一采购和农业生产要素统一配置,降低联合社成员生产成本,提高联合社生产要素利用效率。由于联合社相比于单个合作社而言,其规模更大,因此联合社统购农资等生产要素带来的生产成本降低空间更大,当生产成本下降幅度大于联合所带来的组织成本时,便产生了溢出效应。同时,联合社可以在内部将分散于农户手中的土地、机械等生产要素集中起来进行统一调配,提高生产要素使用效率。尤其是对异业型联合社来说,在联合社统一管理下,通过对不同合作社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实现合作社内部资源互补,生产与服务无缝对接,达到共赢发展的目的。

2.内部管理合作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可以对产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充分发挥各成员合作社在生产、营销、管理等方面优势,在联合社内部进行统一分工,整合联合社内外部的资源。就产业发展规划而言,联合社通过顶层设计对产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对合作社的职能进行统一分工,将联合社的发展理念贯彻到全体成员中,从而增强联合协同效应。联合社可以统一引入企业家要素,培育具有不同职业特长的职业经理,由此促进联合社内部生产劳动与管理的分工[24],进而形成联合社内部经营要素配置和分工协调的专业化合作。

3.市场营销合作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在市场营销中,能成功地将产品转变成商品,实现生产的目的,关键在于精诚联合,既节省经营成本,又增强市场竞争力。从销售渠道的组建上看,由于联合社内部成员间通过有效分工,实现了专业化管理,有助于联合社构建统一的市场营销渠道,而且利用构建的销售渠道,还可以把联合社内部每个合作社的产品组合到一起,实行产品联合营销,形成优势组合,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从品牌的打造和新市场的开拓来看,联合社可以依据各参与合作社的比较优势,确定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任务,并进行适时的监督,对农业生产环节进行管控,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还可以对联合社生产产品进行统一宣传,节省宣传费用,有助于产品品牌的统一打造,同时在进入新市场时,可以节省巨额的投资,减少无益的竞争,形成相互依赖的格局,达到保护联盟者利润率的目的[25]。

(三)农民专业联合社合作的溢出效应

1.生产合作溢出效应

美国杰出的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最早提出了溢出效应,并用外部性解释了溢出效应对经济增长的作用[26]。在农民专业合作联社中,通过生产资料购买的合作、生产组织的合作和市场营销的合作等,联合可以获得比单个合作社生产更高的效益。这些效益在一系列的市场交易活动中实现,交易费用理论认为交易活动都会产生交易成本,包括获得市场信息的成本、谈判和签约的成本、合同风险的成本等[27]。如果从事同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将生产要素集中到一起进行合作生产,可减少交易成本,使得合作生产的总利润大于分散生产的总利润。[3]联合社正是将分散经营转变成合作经营的平台,从而实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利润的目的。

2.管理合作溢出效应

联合社的核心功能在于管理合作。如果缺乏管理合作,单个合作社的行动只能称为自发的群体行动,其群体行动的效果受其规模的影响。群体行动理论认为,群体规模越大,组织和开展群体行动的难度就越大,群体行动的目标就越难实现[28]。如果能把群体组织起来,将群体行动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分,就可以有效地组织和开展群体行动[29]。联合社可以统一产业发展规划,统一经营谋划,组织社员分工协作,产生分工协作效应。从而联合社的整体效益就可以增长,并带动社员收益的增长,显示出联合社的管理合作溢出效应。

3.营销合作溢出效应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都处于初创阶段,合作社规模仍然较小,如果独立地构建营销网络,成本就会很高。如果通过联合社统一构建市场营销网络,就可以节省销售渠道建设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市场拓展更宽广,销售成本更低廉,而且通过联合营销的产品组合可以进一步提高产品的销售量[26]。更重要的是在品牌打造和宣传上,需要高昂的成本。如果由联合社统一打造品牌,其震撼力更大,品牌的传播效果更好。在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品牌就可以带动营销,从而产生联合社的营销溢出效应。

三、农民专业联合社合作机制与溢出效应案例解析

(一)案例典型性与案例介绍

1.案例典型性分析。本文采用单案例研究方法以确保研究的深入,对于单案例研究而言,所选择案例的典型性十分关键。结合本文研究内容来看,所选择案例需满足以下特征:一是合作社從分散到联合的特征比较明显;二是合作社联合过程中溢出效应比较显著。本文选取湖北省洪湖市春露合作联合社为典型案例,在于在联合社成立前,洪湖本地存在大量分散农民专业合作社,且经营绩效并不理想,为此联合社理事长对现有种植、农机、农资、植保等合作社进行了有效引导与联合,明确了不同合作社在联合社内部分工职责,同时该联合社还是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作为湖北省唯一合作社代表参加了2016年11月17日国务院在湖州召开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座谈会。从分散到联合再到联合溢出效应,洪湖市春露合作联合社的演变过程正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的实践佐证,为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机制及溢出效应提供了很好的现实样本。

2.案例介绍。洪湖市春露合作联合社位于洪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由洪湖市涌泉种植专业合作社发起,包含16家以农作物种植为主的专业合作社,5家以农业机械为主的专业合作社,2家以农资为主的专业合作社,2家以植保为主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集种植、农机、农资、植保和粮食加工业务于一体,是比较典型的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建的异业型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联合社依托洪湖独特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开展再生稻种植、加工、销售,推进再生稻全产业链开发。联合社现有注册资本1393万元,社员3450人,截至2017年底,联合社已流转耕地面积9.75万亩,生产资料仓库6000平方米,联合社拥有植保飞机、收割机、耕整机械、粮食烘干设备等农业机械,智能育秧大棚、温室催芽室、水泥晒场、粮食仓库等配套服务设施。目前,联合社种植再生稻3万亩,辐射带动洪湖市发展再生稻16万亩。

(二)联合社合作机制分析

1.农业生产合作机制

联合社统一对接大型生产资料供应商,集中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联合社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种子直接从丰乐、惠民种业购进,且价格均按照厂商给县级经销商批发价的标准购进,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更为便宜。此外,化肥农药也均从厂商直接批发,成本也有所降低。联合社整合土地、农机和植保机械等生产要素,在联合社内部实行统一调配。在茬口衔接上,联合社充分考虑各种植合作社产品结构,利用其产品生长周期,开展育秧——种瓜——蔬菜等茬口衔接模式,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在农业机械、植保机械使用上,实行统一管理,集中调配使用,优先满足联合社内部成员服务需求,同时积极寻找外部服务对象,扩展了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外溢空间,实现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经营;在生产技术方面,对联合社农户进行统一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农产品产出效率。

2.内部管理合作机制

联合社根据本地资源优势,确立了再生稻产业发展目标和方向。在此基础上合理规划了再生稻科研基地、育秧基地、烘干加工基地,同时对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稻品种、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实行专购专供,确保再生稻生产过程质量安全,而且对产品销售、产品品牌塑造与宣传都进行了统一构建与打造。

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联合社严格按组织职能进行工作,并统一分工协作。联合社组织结构包含三个层次:理事长、理事会成员与普通社员。联合社理事长出席过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座谈会,具有较高的战略眼光和广泛的社会资源,负责全面领导联合社制定发展战略和决定联合社重大事项;联合社理事会成员主要来自各合作社负责人以及聘请的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负责联合社日常管理、专业调度、品牌打造和市场营销等;普通社员以农户为主,主要从事再生稻种植和与生产相关的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

3.市场营销合作机制

联合社统一构建营销渠道。为了做好其主要产品再生稻的销售工作,联合社一方面积极发展代理商,建立传统的销售渠道。分别在武汉、上海、长沙、广州、深圳等地建立了固定的再生稻米批发网点,同时在大中型超市建立起了零售网点。面向本地市场,一方面与机关、学校等事业单位进行对接供应;另一方面在住宅小区建立专营网点。这样多渠道的营销,可以解决联合社70%的产品销售。同时,联合社建立起了电子商务平台,不仅可以广泛宣传联合产的优质再生稻米,而且网上营销解决了联合社30%的产品销售,网络销售遍布全国各地。

联合社按照“三品一标”的要求统一产品质量,即在全部保证无公害产品基础上,统一打造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注册产品地理标志,使联合社生产的再生稻米成为名优产品。为了不辜负这些品牌称号,确保产品质量,联合社在发展建设上做到“四统筹”,即统筹建立了科研基地、统筹建立了育秧基地、统筹建立了加工烘干基地、统筹建立了综合指挥基地。在对社员的生产管理上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绿色防控、统一农机服务、统一产品销售。联合社建立起了完整的管理制度,实现了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

(三)合作溢出效应分析

1.统一购买生产资料,降低基础成本

湖北省洪湖市春露合作联合社经营耕地面积达到9.75万亩,有庞大的生产资料需求,联合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购,并根据再生稻的生长特征,确定了专门的种子供应商。这样,不仅获得了比市场价格低得多的批发价,而且与供应商协商,将市场上为小包装的化肥和农药改为大包装的化肥和农药。最后的购买价格比市场上的同类商品就低了很多。因为联合社利用团体购买的数量优势,加上包装上本身就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产生了规模效应,获得了溢出效应(见表1)。

2.统一调配生产要素,减少生产成本

联合社利用自有的仓库、智能育秧大棚、耕整机械,植保飞机,收割机,粮食烘干设备,水泥晒场以及粮食仓库等农业机械和基础设施,为社员提供服务。这样,联合社内种植专业合作社在使用耕整、收割等机械时比市场上价格要低,联合社还免费向社内成员提供育秧、粮食晾晒和烘干等服务,降低了合作社的生产成本(见表2)。而且联合社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在育秧过程中全部采用超声波技术,可以提高单产16-20%。

同时,联合社还在农闲时组织农机队伍到周边区域为合作社以外的农户开展农机作业,不仅拓宽了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的空间,而且还可以为联合社增加收益。此外,联合社还引导成员社开展技术创新、组织技能培训等,积极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

3.统一构建营销网络,降低营销成本

联合社通过与中储粮进行合作,由中储粮提供流动资金对联合社社员生产的农产品进行统一收购,再生稻收购价比市场价高0.4元/公斤,增加了社员收入。而且,联合社目前已在武汉、上海、长沙、广州、深圳等地建立了固定的销售网点,并与多家超市、大型企业、学校及经销商签订了供销合同,还通过“互联网+”建起了OTO电子网络销售平台,自2015年以来,每年销售收入可以达到1.2亿元以上,利税总额突破500万元,有效激励了各合作主体参与合作的动力。

4.统一打造产品品牌,提升产品利润

联合社现已注册成功“洪湖春露”和“洪湖荷莲香”两个商标,成功获批“洪湖再生稻米”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洪湖春露再生稻香米”、“洪湖荷莲香鱼虾稻香米”已获农业部绿色食品和有机认证,并获得“第十五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第十一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金奖”,“湖北省2014年首届楚合农产品金奖”和“2015年湖北好食材金奖”等荣誉称号,极大提升了联合社再生稻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品牌既促进了销售市场的扩大,又增加了产品的附加值。

5.统一经营剩余分配,鼓励实质联合

在合作剩余分配上,联合社实行三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按成员合作社与联合社生产资料交易额的3%返还给合作社;第二次分配按合作社股金分红;第三次分配按成员合作社与联合社产品交易额的1‰提取资金进行奖励。这种分配方式实现了管理人员、合作社以及农户的利益捆绑,极大地促进了各合作社之间的实质合作。

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的建议

针对近年来合作社发展规模小,实质性合作不足等问题,通过剖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机制和合作溢出效应,提出当前推动农业合作社联合的建议。

(一)加强合作宣传,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

我国农民专业联合社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许多农户对联合社了解不多,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的宣传。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结合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对农户进行合作知识的培训,让广大农户了解联合社的本质属性[30],形成良好的合作预期。同时,各地应当因势利导,争取区域内联合社零的突破,从而发挥首个联合社的标杆作用。在此基础上,要引导合作社以及联合社依法规范内部管理,尽量将利益向合作社成员倾斜,有效地调动合作社成员的合作积极性,不断培养和提升社员的合作精神。

(二)注重人才培养,培育实用的管理人才

规范化的管理是合作社向联合社转轨的核心,而与联合社发展相适应的人才是规范化管理的关键要素。因此,应当鼓励和引导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帮助农民开展合作社及联合社的建设,鼓励政府退休人员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特别是要注重对合作社负责人的培养,提高其管理协调能力。同时,要依托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培养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考察观摩、专家指导等方式,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素质。可以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职业经理”市场,鼓励有经验的机关人员、大学毕业生走向“职业经理”市场,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鼓励标准建设,引导实质的联合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的关键在于联合,如何引导其走向联合,关键在于提高联合的效益,做到利益的合理分配。因此,必须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政策内容,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体系[31],鼓励建立标准化的合作组织,严格依法治理和运行,协调好合作各方的利益。同时,通过合作联合打造农产品品牌,按照供给侧结构改革的精神,促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通过利益分配的协调,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吸引力。通过标准化建设,促进农业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切实保障合作社产品质量安全、品質提升、效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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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专业介绍
专业修脚店
农民
探秘那些不冷不热的专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模式分析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已达1200万(等10则)
做农民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