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盗的南柯一梦

2018-06-13 07:10汪云清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1期
关键词:金店胡某作案

汪云清

>>被抢黄金饰品及嫌疑人作案使用的枪支弹药 中国新闻图片网 供图

精心策划 作案过程仅1分28秒

2017年5月5日中午,辽宁省法库县城风雨交加。坐落在县城的某金店分店像往常那样正常营业。突如其来的一辆红色摩托车,打破了以往的宁静。

两名男子跳下摩托车,直接冲入金店。“抢劫,不许动!动就打死你,双手抱头蹲地上。”店员和顾客惊慌失措,为劫匪抢劫开了方便之门。

两名劫匪像置身于无人之境,整个抢劫过程分工明确行动统一。事后金店监控录像显示,他们身穿统一深色大衣,上面戴着绿色反光带,戴白色头盔的男子手持枪械,戴黑色头盔的男子手持铁锤。白头盔劫匪挥舞着手中的枪,不停地恐吓店内人员,并将他们逼向角落处,三名女员工跪姿弯腰迅速逃离柜台。

在此过程中,“黑头盔”劫匪抡起铁锤猛砸柜台。柜台玻璃遭受三次重击后粉碎,黑头盔劫匪立即将铁锤放在一边,得意忘形地双手抓起黄金手镯装入黑色挎包。此时,“白头盔”快步跑过来帮忙,但是被“黑头盔”急忙推开,并示意砸柜台抢劫。“白头盔”心领神会拿起铁锤继续打砸柜台,并不时四处张望。“黑头盔”弯腰伸臂,双手向黑色挎包内填塞黄金饰品。两人装满挎包后快步跑出金店,骑着摩托车仓皇逃离作案现场。

被抢劫的事发金店,位于法库县繁华主街,是附近多家金店中门面最大的,紧邻金水湾丽城小区正门。尽管降雨降温天气不好,但附近路人仍络绎不绝。该金店装修奢华,4月初还搞过黄金免费以旧换新活动,曾来了不少顾客。如今金店遭劫使人十分震惊,谁也没想到,有人大白天敢在这地方抢劫金店。

整个抢劫过程仅持续1分28秒,作案手段十分娴熟。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勘查破案,力求尽快捉拿抢劫嫌犯。

雷霆行动 “一号公案”三天告破

时光的指针,定格在2017年5月5日12时53分,法库县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某金店报警:发生抢劫案件。法库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首先赶赴现场,被抢金店内玻璃破碎满地,店员们低头窃窃私语。

知情者说,那两人打砸的就是这个柜台,平时装着手镯等金饰品。一辆汽车停靠在店门口,店员们开始搬运破碎的玻璃块。一名男子说,店里还要继续营业,柜台很快就会修好。

经初查,犯罪嫌疑人共有两人,经过伪装后将金店柜台破坏,抢走金饰物品后逃离现场,损失物品正在进一步核实中,案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光天化日之下抢劫金店的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公安部、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责成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此案。辽宁省公安厅、沈阳市公安局,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省公安厅长任总指挥、沈阳市公安局长任现场总指挥的“505”专案指挥部,确定该案为“2017年辽宁省一号公案”。

>>被抢黄金饰品 中国新闻图片网 供图

案情就是命令,指挥部调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等相关警种部门以及精干警力陆续赶赴现场,全力组织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

警方专案组迅速划定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制定侦查措施,并初步确定两名经过伪装的犯罪嫌疑人为男性,二人作案后驾驶一辆摩托车逃离现场。

经过对辽宁法库、康平、新民、阜新、彰武及内蒙古通辽等地的大量摸排和侦查,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作案前后的行踪。

经过全体参战民警53小时的连续作战,2017年5月7日6时许,专案组在沈阳市皇姑区嘉陵江街某快捷酒店,将犯罪嫌疑人路某抓获。

2017年5月8日7时许,在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东建街某小区内,又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成功抓获,并当场从其家中搜出黄金手链52件、黄金手镯38件。经鉴定,涉案财物千足金1765.98克、万足金464.99克,市场零售价为人民币714099元;当场查获手枪1支、子弹34发,经鉴定,该枪支可以发射以火药为动力的制式“64式”7.62毫米手枪子弹,依法认定为枪支;34发疑似弹药为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手枪子弹。这支手枪系2014年3至5月期间,胡某从他人处以人民币15000元非法购买,卖枪人已被判刑。

这起骇人听闻轰动全国的“2017辽宁省一号公案”,以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而画上了句号。

据了解,案发几个月前,胡某和路某在QQ群中相识,二人预谋实施抢劫金店,并为此准备了手枪、铁锤、摩托车、雨衣及摩托车头盔等作案工具。

1972年出生的胡某家住沈阳,初中文化,在这之前开过发廊,经济条件还算行,没有什么太大困难,生活压力不是很大。1989年出生的路某是江苏人,中专文化,此前是出租车司机,每月有5000元左右的收入,家庭也比较稳定。

在外人看来,他们合伙抢劫金店,有点难以让人置信。即便是在抢劫金店之后,两人甚至还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因为不方便携带手枪外出,他们二人商定在沈阳附近实施抢劫,路某很快就来到沈阳。

2017年5月4日至5日,胡某同路某先后到铁岭市昌图县、沈阳市康平县多家金店伺机作案,皆因现场人数较多等客观因素而未能实施。2017年5月5日,两人早早就到达了法库县,但没有马上作案,而是先用手机地图查看了周围的道路情况,设计了逃跑的路线。在法库看完金店踩点之后,两人去了一个小公园商量,胡某说他先进去拿枪控制人,然后让路某进去砸玻璃拿东西,可在具体实施作案时忙中出错。

2017年5月5日中午12时许,手拿锤子的路某率先冲进了法库团结街萃华金店,胡某紧随其后手持手枪威胁金店售货员及顾客实施抢劫,胡某说了四次“够了,别拿了,赶紧走”,此时路某才真正停手。总共抢走黄金饰品约90余件后逃离现场。

南柯一梦 玩火自焚获重刑

不费吹灰之力就会一夜暴富,这是胡、路二人突发奇想的南柯一梦,当他们抢劫得手后心里就甭提多高兴了。为掩人耳目逃避抓捕,两人首先逃到内蒙古自治区后没敢住酒店,而是在野外露营食宿。在焚烧摩托车、雨衣、手套等作案工具时,原定两人“四六”分赃,胡某提出“五五分”,尔后一路顺风乘黑车返回到沈阳。

当他们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时,两人都说:“肯定早晚被抓,但没想到这么快。”那抢来的90件黄金饰品就藏在胡某家,甚至没来得及分赃及销赃。

历经10个月的侦查后,案件被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8年3月8日,此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在谈及为何作案时,胡某表示自己抑郁了,发廊动迁后呆了几年时间,情绪比较压抑。还提及两个人对他影响很大,其中一个是自己的亲属骗了他很多钱。路某则表示,在家帮朋友担保贷了10万元钱,他还不上了人家就找我要。我还不上就借高利贷还,结果越来越多,到现在达20万元,又怕家里人知道不敢说。被逼债逼得太紧了,真是没有办法应对。在法庭上,两人均鞠躬道歉,并为这次犯罪带来的伤害说对不起。

法庭辩论的焦点是,没持枪只抡锤算不算从犯,如实供述售枪信息算不算立功?被告人路某的辩护人提出路某系从犯的意见。

合议庭认为,路某在聊天群中留言,提议有枪的人可以和其联系共谋犯罪,后胡某和路某开始计划抢劫金店。路某自外地来到沈阳后,胡某提供了手枪、铁锤、摩托车等抢劫用的主要作案工具,路某购买了雨衣等物品,二人共同蹲点准备作案。抢劫金店时,胡某持枪威胁,路某持铁锤砸坏柜台玻璃,抢走黄金饰品。二人焚烧作案工具后,胡某将抢劫的财物带回其家中藏匿。

综上,路某作为共同犯罪的提议者和实行者,完整参与了整个抢劫犯罪过程,与被告人胡某均属认定为主犯。辩护人提及被告人路某非主要犯罪工具的提供者,非抢劫犯罪时的持枪者,以及二人约定的分赃比例等因素,可在衡量二被告人具体刑罚时予以考量。被告人胡某辩护人提出胡某有立功情节的意见。经查,公安人员抓获胡某后,查获胡某持有火药为动力的手枪1支,以枪的外表判断,该枪为非自制手枪。公安人员追问其枪的来源,胡某如实供述了售枪人的联系方式,后来公安机关追踪该线索,将售枪人成功抓获。胡某客观供述买枪经过与其客观供述抢劫犯罪经过的性质相同。均系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立功情形,但可以作为坦白情节,予以从轻处罚。

>>沈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中国新闻图片网 供图

检察机关公诉书认为,被告人胡某、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枪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胡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枪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应当以抢劫罪追究被告人路某的刑事责任。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二人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共同预谋犯罪,并积极准备作案工具,持枪对正在营业的金店进行抢劫。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巨大。可见二被告人主观恶意之深、社会危害之大,应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上之刑罚。

2018年3月26日11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的家属均来到旁听席,在二被告人被带进法庭的瞬间,多名家属边挥手边流泪。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枪抢劫他人财物,而且数额巨大,均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胡某非法购买枪支,其行为亦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并应与抢劫罪并罚。被告人胡某、路某持以火药为动力发射的枪支,疯狂地在正常经营的金店内抢劫作案,并戴头盔身披雨衣掩盖真实的身体特征,驾驶改装过的摩托车逃跑,试图躲避侦查,人身危险性大,社会影响恶劣,应予以严惩,以利于维护社会环境安全和稳定。

法无宽严贵在公平公正。综合考虑本案的客观事实、性质、情节,结合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抢劫过程中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被抢财物现已全部追缴返还等事实,根据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各自的地位、作用,判决被告人胡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路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宣判后,胡某表示上诉,路某表示服判。至此,“2017辽宁省一号公案”暂时告一段落,它留给人们的教训无疑是惨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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