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的守护”教学设计

2018-07-03 09:13姚献丽王艳红襄阳市襄城区教研室湖北襄阳441021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湖北襄阳441021
教学月刊(中学版) 2018年17期
关键词:一审判决杨先生公平正义

姚献丽 王艳红(襄阳市襄城区教研室,湖北襄阳 441021;襄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湖北襄阳 441021)

【教学目标】

通过对“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的案发和审判过程的分析,引导学生领悟公平正义的重要社会及法律价值,树立自觉守护公平正义意识。在学习和掌握维护公平正义的方法和途径的基础上,增强自觉遵守社会规则的意识和能力。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维护公平正义的策略和方法。教学难点:制度保障公平,司法维护正义。

【教学过程】

一、图片导入

课件出示图片并提问:(1)这张图片的含义和作用分别是什么?你在哪些地方见过这张图?(2)张贴这张图片有什么法律依据吗?(3)违反这张图片要求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如果我们在现场应该怎么做?

(学生自由回答)

师小结:

这是“禁止吸烟”的图标,我国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候车室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细则要求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等。

这一实施细则旨在维护公共场所空气质量,避免非吸烟人员受到“二手烟”的伤害,维护社会公平。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不文明,而且是违法行为,是非正义行为,我们应当进行劝阻。

可见,法律和制度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那么,我们如何才能把公平正义落到实处呢?本节课就从公共场所劝阻吸烟的故事谈起,来探讨如何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设计意图:“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是生活常识,但是大多数人通常只是将吸烟当作一种“自愿选择的不良习惯”,没有认识到吸烟的危害以及在公共场所吸烟性质的严重性。本活动一是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对学生进行禁止吸烟的普法教育,二是为后面的案例分析活动提供法律依据。用学生身边的生活细节导入课堂教学,也拉近了教学内容与学生的距离。

二、案例研讨

(一)守护正义

课件逐一播放《“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

环节一:案发经过初析

2017年5月2日上午9点多,河南郑州医生杨先生从14层进入居住小区电梯后,发现一名老人正在抽烟,电梯内烟味很浓。作为医生,杨先生深知抽二手烟的危害,他劝老人不要在电梯内抽烟。老人不听劝阻,且情绪越来越激动,两人于是发生言语争执,但杨先生一直保持冷静、克制。下楼后经物业劝解,杨先生离开去取快递,老人则留在物业,仍很激动。

杨先生出于职业敏感,在医院他常会劝阻病人抽烟。在公共场合,有朋友在密闭空间抽烟,他也会劝上几句。

思考并回答:(1)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老人的行为进行评析。(可从行为的性质、违法的类别等方面进行评析)(2)杨先生是多管闲事吗?他的劝阻没有效,这种行为还有意义吗?

(这一段案情比较简单,可让学生独立思考后自由回答)

师小结:

我国法律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老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是一般违法行为中的行政违法行为,应当被劝止。老人不仅不自律还不听劝阻,说明他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都很淡薄。

杨先生的劝阻是在自觉维护社会正义。虽然他的劝阻没能有效阻止吸烟,但是这种行为仍然很有意义,它表明公民有维护正义的勇气和信心。正义感是公民的基本德行,只有公民敢于表现出正义感,能做出正义的行为,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稳定、更和谐。所以,守护正义,要从我做起!

设计意图:本设计对教材进行适当整合,按照事情发展的顺序,先分析如何守护正义,再分析如何坚守公平。要有守护正义的行为,必须首先具备守护正义的意识和勇气,本环节旨在强化学生守护正义的意识,从认识的角度强调重点。

环节二:对突发意外的结果推论

然而,当杨先生取回快递,路过物业办公室时,却看见老人心脏病突然发作倒在地上,杨先生及时发挥专业技能对老人积极施救,后经“120”抢救无效,老人猝然离世。老人家属随即以杨先生无故与老人发生争执、又大声呵斥导致其心脏病发作去世为由,将杨先生告上法庭,并索赔40余万元。

师过渡:敢于主动劝阻不正确的行为,本来是一件值得褒奖的大好事,可是却引发了不幸,我们对老人表示哀悼和惋惜的同时,也不禁为杨先生担心。

提问:请你设想,法官可能有哪几种判决方案?不同的判决方案会带来什么结果?由此,你认为司法和正义之间的关系如何。

(本环节问题开放,为尽可能促进学生多角度思考,采用小组合作教学法。每小组推选一名组长代表本组发言,前面小组回答过的问题,后面小组不得重复,只能进一步解释、阐述,否则要倒扣分)

师生互动后形成以下共识:

法院可能的判决方案可归纳为三种:

第一种:杨先生虽然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但因与老人发生争执而导致老人心脏病突发猝死,是“好心做了坏事”,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种:杨先生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与老人发生争执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虽然无过错,但老人心脏病突发猝死确实发生在劝阻后,所以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应当有所补偿。

第三种:杨先生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与老人发生争执,但仍保持冷静、克制,是合理劝阻,并无过错。且合理劝阻与心脏病突发猝死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所以杨先生不承担任何责任。

这三种判决方案会带来不同的社会影响:

第一种没有分清杨先生的正义行为与不幸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划清责任界限而盲目袒护受伤害一方,是对正义行为的打击,必然会导致无人敢维护社会公德,无人敢伸张正义的不良社会后果。

第二种虽然分清了双方的责任界限,但却采用了“和稀泥”的判决方案,没有对合法正义的行为进行充分肯定,这种态度会助长一些人的“无理搅三分”,特别是当纠纷又引发了不良后果,无理也就搅得更理直气壮。这也会带来和第一种判决方案同样的不良社会影响。

第三种厘清了杨先生的正义行为与不幸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划清了双方的责任界限,明确了无过错不担责的法律原则,以司法的方式对错误行为进行了否定,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合理的正义行为进行了充分肯定,有利于引导公众向往正义,积极实施正义行为。

师小结:这就说明,司法和正义紧密相连,司法不公会消耗正义的力量,使歪风邪气滋长;而司法公正则使违法犯罪受到惩处,遵德守法和自觉护法得到肯定,这是对正义的最大褒奖和弘扬,有力维护了公序良俗,促进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形成。所以,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最有力武器。

设计意图:本环节通过引导学生推论不同判决结果所带来的不同影响,让学生先从感性上认识司法对正义的维护作用,再在感性的基础上进行归纳和提炼,得出理性结论,强化学生对法治价值的认同,突破难点。

环节三:最终判决深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调取监控查明案发及经过,审理查明老人有心脏病史,并于2007年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等事实的基础上,于2018年1月23日公开终审判决了这起诉讼案,驳回了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判决杨先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所有诉讼受理费由被告方承担。理由如下:

杨先生在劝阻的过程中保持理性、平和,未超出必要限度;也没有证据证明杨先生有呵斥或有其他不当行为,属于正当劝阻。劝阻行为本身不会造成老人死亡的结果,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杨先生没有侵害老人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

思考并回答:(1)看到郑州中院的判决你有什么感受?细读审理及判决,你认为司法如何才能维护正义。(2)分析法院判决杨先生不担责的原因,这对我们实施维护正义的行为有什么启示?

(本环节鼓励学生提出个性化见解,学生在回答的过程中教师应当追问。除组长发言外,还以记个人得分的方式鼓励小组其他成员发言)

师小结:

终审认定劝阻者无责,赢得了舆论的一致好评,认为该判决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增进社会道德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司法要能维护公平正义就必须做到:(1)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

法院之所以能判杨先生不担责,是因为他的劝阻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没有不正当行为,这就启示我们:守护正义既要有勇气,更要有智慧;一方面要敢于斗争,另一方面也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方法。

设计意图:本环节通过分析法院判决依据,引导学生掌握维护正义的行动策略,理解司法公正的条件,强化重点。

(二)坚守公平

师过渡:我国的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其实是在一审判决之后作出的终审判决。那么,一审是如何审理和判决的呢?

环节四:一审判决分析

老人家属将杨先生告上法庭之后,2017年9月4日,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劝告者的行为与被劝者死亡之间虽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老人确实是在双方发生言语争执后猝死,依照《侵权责任法》,依据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杨先生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

一审判决后,杨先生说,老人突然离世,他发自内心地想给予家属一定补偿,但这是出于人道主义的捐赠,不是赔偿。他说:“我认为这件事情我没有过错!”

思考并回答:(1)你如何看一审判决中的“公平原则”?法律应如何维护公平?(2)杨先生对待一审判决态度的实质是什么?但他并没有上诉,你赞同他的做法吗?(3)公平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目标。从当下做起,我们在学校中能为坚守公平做些什么?

(学生小组合作讨论,发言交流时,既记小组得分,又记个人得分)

师小结:

一审判决中维护的“公平”,实质上是以放弃“有错担责,无错无责”原则为代价对不良后果的补偿,明显带有息事宁人的做法,并不符合公平要求,尽管赔的钱少,但仍引发了广泛争议,有网友说:“法律的意义是维护公平公正,而不是偏向弱势”“让正义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让社会寒心”。所以,我们要明确以下两点:

一是法律必须维护社会公平。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个人也要维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遇到不公平的对待,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就中学生而言,力所能及地坚守校园公平是我们应该做到的。比如,客观公正地评议老师、不校园欺凌、自觉遵守比赛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受到不公平待遇及时与老师沟通等,这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责任。

设计意图:公平和正义都是法治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且紧密相连。在前面的环节中,已经对学生进行了正义意识的教育,对公平则主要从实施策略上进行引导。本环节用一审判决不当所引发的社会争议和杨先生对待不当判决的消极应对来反衬法律和个人应维护公平。

(三)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社会

师过渡:“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已经落下帷幕,但这件事在社会上所引起的回响并没有结束。正如郑州中院负责人所说,每一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热点案件,都是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那么,我们从中能得到哪些启示呢?

环节五:温暖改判的感悟

一审判决后,老人的家属认为杨先生有过错,再次上诉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杨先生虽然没有上诉,但在最终的判决中,郑州中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撤销并纠正了一审中杨先生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的判决,改判理由如下:

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的立法宗旨。一审判决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既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也与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不利于引导公众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思考并回答:(1)郑州中院的这段判决文书,蕴含了哪些价值取向?(2)二审判决后,《法制日报》发表评论认为,郑州中院有担当,做了一个好判决,没有抹稀泥和模棱两可,没有让民众失望。我们都是民众之一员,请你说出自己对法治社会的期望。(3)综合分析法律的价值取向和民众期望,你认为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实现这一价值需要各方做出怎样的努力?

(本环节仍采用小组合作讨论并交流。对第三问可与学生共同梳理“各方”所包含的方面,帮助学生找出回答这类开放性问题的一般角度和逻辑思路)

师小结:

这份判决充满了正能量,有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正义行为的高度支持和充分认可,有对社会违法行为的明确否定。它鼓励整个社会积极主动地制止社会不良行为,是对文明、和谐、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力弘扬。这个判决让民众看到了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担当和力量,使人深受鼓舞。它让我们明白: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律和司法永远是社会正能量的守护者。

让违法受到惩处,让遵纪守法得其应得,让自觉维护社会公利成为风尚,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这是民众的期盼。公平和正义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也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国家、社会和每个公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所能。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起手来,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设计意图:这一框是全册的总结,是本册教材的落脚点。本环节通过引导学生研讨法院的判决文书,领悟国家对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行为的高度支持和充分认可的积极态度,领悟司法对公平正义的坚定守护,对公民积极履行维护公平正义责任的期望,从而在学生心中植下做守法公民、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

猜你喜欢
一审判决杨先生公平正义
审判执行不停摆 公平正义不止步
一只不会说话的羊
选任好人民陪审员 让群众感受更多公平正义
坚持公平正义 增强裁判效果
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
“雪花秀”诉“雪莲秀”案二审维持原判
正当防卫如何才能避免沦为僵尸条款
不会说话的杨先生
一只不会说话的羊
一只不会说话的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