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问题剖析与出路探讨

2018-07-27 08:46陈亮杨书评刘晓慧
关键词:出路队伍建设辅导员

陈亮 杨书评 刘晓慧

摘 要:立足于我校辅导员制实施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点上剖析了我校学分制、导师制、辅导员制等西方化改革与我国“大学办社会”封闭管理体制的矛盾,全面推行辅导员制与“班建制”学生管理基础的矛盾,提出了落实辅导员职责定位、突破辅导员队伍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瓶颈、专兼职辅导员足额配备及合理配置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辅导员;队伍建设;问题;出路

中图分类号:G6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8)05-0145-03

为了完成地方院校转型发展形势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完成学分制改革后学生管理体制与导师制教管体制的对接,2014年我校着手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2014年4月颁布《赤峰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2015年开始专兼职辅导员的遴选。经过7月初选和10月补聘,组成了近百人的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2016年9月班主任制全面废止,辅导员制正式实施,到目前已运行了将近两年。但我校辅导员队伍仍存在总体人数不足、专职欠缺、兼职队伍不稳定、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问题,辅导员制实施则存在表面上覆盖了全校所有院系、年级和班级,但在质上并未完成班主任制到辅导员制的彻底转换以及辅导员制与导师制良好对接的突出问题。

一、问题原因剖析

上述问题形成的原因,宏观上是缘于我国长期以来国家办教育形势下“大学办社会”的高等教育传统,微观上是缘于我校办学历史短、经验少,各项工作在摸索中前进的现实。

(一)“学校办社会”传统与高等教育西方化改革的矛盾

新中国建立后,公有制为基础的一体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形成了从小学到大学一贯制的公办教育制度,也形成了大学全方位包办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集中封闭管理体制。对高校而言,从学生入学的那天起就担负起既教书又育人、既促其成才又促其成长的双重责任。既要满足学生学业——成才所需师资、场所、资料、设备的筹备和管理,也要满足其生活——成长所需公寓、食堂甚至超市、澡堂等馆场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了国内高校“大学办社会”的独特文化和体制。这与只需提供课业教学、思想教育,而无须提供食宿等生活服务的国外“社会办大学”开放体制正好相反。国内大学大而全、小而全、一校一社会的自给自足式管理体制,客观上增加了高校内部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需要在教书育人目标外承担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立德树人重任。这使高校在不断完善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同时,还需不断谋求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不断谋求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的无缝对接、融通整合,谋求学生吃喝拉撒睡一条龙生活服务和整齐划一的制度化管理。但不争的现实是:在管理实践中,由于大学阶段特定的课堂以外学生自主学习和生活的制度,使课堂之内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管理相对容易,而课堂之外以学生为主导的规范化学生管理十分艰难。学生管理中,尤其生活方面的管理难于执行和落实对整体和个体都有益的制度,甚至无力约束学生遵守公共秩序和公共生活准则。这一问题,随着学分制、选课制、走班制使传统的班建制趋于松散而达到了顶点。这才造成我校学生管理上,一方面原有的以班级为基础的班主任制难以继续,另一方面新推行的辅导员制又被传统的班建制、班主任制消解,遭遇落地执行难问题。究其根本,是我校现推行的基于西方“社会办大学”开放体制下的学分制、导师制、辅导员制改革与我国“大学办社会”封闭管理体制的矛盾,是两种教育文化传统的冲突,是非一校一地以一己之力在短时期能够解决的问题。

(二)我校自身历史与现实的矛盾

我校建校晚发展历史短,在各项工作及管理中都存在经验不足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劣势。同样,自2014年开始谋划实施的辅导员制和辅导员队伍建设,也存在诸多现实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学校层面顶层设计上,未完成导师、辅导员两大体制的整体布局和统筹;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文件推进工作时,未准确廓清辅导员与导师各自职责的边界;三是院系落实中,未突出辅导员“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主责,未辨析辅导员、导师及传统班主任职责的根本差异而三制混合。

我校校级实施的是国内高校统一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政领导及部门分工,对应学生、教学两大中心工作,实行的是党管学生、行政管教学两轨制体制。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在党政主管领导主持下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文件的起草、制度的推出。这一党政截然分开、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其完成具体工作的体制,使各项工作开展主体明确,职责分明,责权一致,有条而不紊。但另一方面又使各部门在具体工作中,难以打破条块分工壁垒进行充分必要的协调配合,从而缺乏整体统筹。表现在辅导员制和导师制的实施上,就出现了先后推行的导师制和辅导员制从理论到实践、从文件到落实都互为矛盾的现象。

理论文件上的冲突主要表现在,2012出台的《赤峰学院导修制管理办法》和2014年出台的《赤峰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对导师和辅导员工作职责的定位交叉重复,都具有职责定位扩大化而侵入对方领域的倾向。如《赤峰学院导修制管理办法》“导师基本职责”第二条:“导师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积极向上、刻苦学习的精神。”这思想教育、心理疏导、价值观引导职责,明显与《赤峰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中“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第一条“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第六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责重复。反之,《赤峰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第三条“学风建设”内容,则与《赤峰学院导修制管理办法》“导师基本职责”第一条“以学业指导为重点”基本职责重复。

实践实施中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先后实施的导师制和辅导员制最终都因院系客观条件而难脱传统班主任制的窠臼,在院系落地执行时呈现“班主任化”的趋势。其具体表现为,面对学校纲领性文件职责界定不清、定位不准问题,院系落实工作时把握不准意图、摸不清方向。尤其理想化的条款与现实不符时,不得已院系只能自我化解问题和变通执行。如面对导师选派副高级以上职称、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辅导员不能同时兼任等标准,院系因实无足额合格的人選而只能打破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变通执行。面对辅导员选派以专职为主、有本科学生的院系足额配备专职、每个年级都要配备专职辅导员等条款,院系则因专职辅导员实际缺额只能选派专业教师兼任,以一人管一班的形式开展辅导员工作,这实际重新回到了以往以班级为单位的传统班主任制的老路。

纲领性文件对导师、辅导员职责定位不准,也使文件制定者自身——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推行新体制时,失去遵循和稳定的政策。如导师制2012年实施以来,具体运行模式出现了“五年三变化”的现象。2012和2013级开始推行时,实行一个导师负责几个学生的分散指导模式,2014级则转而实行班级集中指导的班导师制。班主任兼导师制的具体实施,2014级班主任兼任导师,2015年以来则改为导师与辅导员二者分开,不能兼任。但无论分散指导还是班级集中指导,都因“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实之不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式工作现状,使导师无法改变学生万般事只求助班主任一人的习惯,无法打破班主任把持班级的格局真正介入学业指导工作。

事实上在班主任、导师、辅导员三方体制中,我校现今强势运行的是建立在班建制基础上的班主任制,无论它冠以怎样的名称。

二、出路的探讨

完善我校辅导员制实施、辅导员队伍建设问题,应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明确辅导员的职责定位,廓清与导师的联系和区别

高校辅导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能,早在1953年清华大学组建第一支辅导员队伍时就已经得到确定。面对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内外思想界较为复杂的状况,清华大学抽调25名德才兼备的青年教师组建了“双肩挑”辅导员队伍。其职务名称为“政治辅导员”,“双肩挑”之说意为同时承担课程教学和学生管理双重责任。与其他教师相比,他们是在教师教学职责之外增加了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新职能。这体现了清华大学对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视,是高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社会主义思想阵地的主观努力。

21世纪初高等教育由增容向提质转型,国家于2006年、2015年和2017年先后三次修訂《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三个版本《规定》始终不变的突出特点,是把政治思想教育当作辅导员工作的首要职责。都首先在“第一章总则”高屋建瓴地提出:“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的地位作用。之后在“第二章要求与责任”率先和分条规定辅导员政治思想教育具体职责。2006年分七条表述辅导员工作职责,其中第一、二、三条是政治思想教育、意识形态教育和价值观教育内容。2015年分十条表述,其中第一、二、五、十条为政治思想教育内容。2017年则把此前两个版本对辅导员政治思想教育职责的表述进行集中概括,简化为“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两项。

(二)突破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瓶颈

1.根据我校及国内高校普遍存在的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现状,倡导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政策,推动高校积极增设辅导员专业或辅导员教学方向。在现今蔚为壮观、极为繁盛的高等教育景象下,辅导员专业的招生、就业会有广阔的市场,可以解当下高校专业化学生管理人才紧缺之急。

2.采取必要政策和措施,鼓励青年专业教师转行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这包括在制度上开通辅导员职称、职务晋升通道,开辟辅导员系列奖励、奖项、研究立项,使他们晋升有渠道,上升有空间,工作有平台,待遇有保障,使其队伍得到稳定。

3.改变人事招聘唯学历是举、专注于招揽高学历专业人才格局,而应有计划有比例地录用学历相对较低、能够安心于学生管理岗位的专职专用人才。

4.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培训,提高现有辅导员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执业能力。在班主任制大行其事的从前,学生教育管理服务队伍的培训极为少见。十八大之后,由于思想舆论战线的复杂化,高校凭借辅导员而开展的思想理论教育、价值观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辅导员培训工作不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之后,辅导员培训则走上了常态化制度化轨道。由国家、省(市、自治区)、学校开展的三级辅导员培训体系已经形成,已成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措施。

三、专兼辅导员足额配备及合理配置,使之辅导员队伍整体呈正态结构

总体设想,应在专职辅导员足额配备后实行分层管理、分级工作。先分层级,即把学生管理队伍分为处级(正、副处级)、科级(正、副科级)和科员级,再划分层次职权范围。处级包括主管书记和分管副院长,负责院系学生工作整体部署和政策制定;科级包括学工办和团总支,负责全院系学生工作的具体布置和协调。科员级普通辅导员,分年级各配备一位,在所任年级抓执行和落实。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学业及人格发展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及道德人格教育。职级划分上,避免出现有职级的辅导员直接分管具体班级而造成特权班级及“恩宠”不均现象。作为补充的兼职辅导员,因精力有限适合进入年级分管少量班级,而不适宜做统管院系或年级的辅导员工作。

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高素质辅导员队建设,要通过“录入一批、改造一批和稳定一批”足额配备,要通过良性的制度和政策鼓励收入不高却责任重大、工作繁杂却无建树、均为外行而无专攻的专兼职辅导员,安于此而乐于此,乐于此而思于此。要改变辅导员说起来很重要但现实中常被弱化和打补丁的现状,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当成关乎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和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千秋大业来完成。

参考文献:

〔1〕常素丽.新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1.

〔2〕步秋艳,王秦俊.数十年来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综述[J].思想政治研究,2013,(12).

〔3〕杨恒山,梁怀宇.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教师教学理念与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J].民族高等教育研究,2017,(05). (责任编辑 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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