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调研报告

2018-08-14 10:34省新农村办
吉林农业 2018年15期
关键词:乡风吉林省文明

一、吉林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做法及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的同时,吉林省始终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有力地推动了乡风文明建设,为实现吉林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良好民风乡风形成。吉林省高位谋划、高位部署,先后下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吉林好人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等4个文件,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制度支撑和保障。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召开了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通化市通化县、吉林市永吉县等13个地区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当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使广大农民在思想道德素质方面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吉林省农村崇德向善的新民风新乡风初步形成。

(二)坚持开展群众性创建评选活动,树立典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全省深入开展“吉林好人”“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以及“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评选活动。省文明办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五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省50%以上的村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在省委宣传部全力推动下,省、市、县三级电视台全部设立了“好人发布厅”,让好人事迹家喻户晓;到2017年底,省农委在全省累计创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70万户,让村民们的庭院变得干净整洁;省妇联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幸福吉林从家庭出发”活动,引领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各部门开展的评选创建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调动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了浓厚的移风易俗氛围。一些地方自发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如白城市乌兰花村以村规民约建设为契机开展“四道”(善道、美道、富道、孝道)模范家庭评选,村里的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发动家人、亲属、朋友等身边人带头宣传村规民约、倡导移风易俗,并带头签订遵规守约承诺书。在全省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让吉林的民风乡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

(三)坚持积极宣传引导破除陈规陋习,抵制铺张浪费,崇尚节俭朴实。吉林省农村大力开展乡风文明行动,引导农民讲文明树新风,摒弃陈规陋习。如白城市通榆县开展了“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盲目攀比、大操大办;提倡相邻和睦,反对邻里不和;提倡村容整洁,反对脏乱陋习;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为主要内容的“六提倡、六反对”活动。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村规民约完善修订工作,全县16个乡(镇)172个行政村完善修订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各乡(镇)利用村屯广播、村务公开栏、宣传挂图、宣传手册将村规民约写出来、挂起来,将村规民约编写成“三字经”、顺口溜、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村民中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村民知晓率,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辽源市东辽县安石镇所辖22个村全都成立了红白理事会,扎实推进移风易俗红白事简办工作,2017年全镇共制止滥办酒席120起,为百姓节约资金近200万元。

(四)坚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为乡风文明建设提供硬件支撑。吉林省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紧密结合。一是广泛设立“新时代传习所”。自2017年11月全省首个“新时代传习所”在敦化市雁鸣湖镇小山村挂牌以来,吉林省成立的数量突破1万个,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村的“新时代传习所”将做到全覆盖。二是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2018年按照村总数25%的比例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行政村全面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三是加强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围绕“健康生活·悦动吉林”主题,组织开展“农民文化节”、“文化惠民直通车”等进一步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2017年完成3000场“送演出下基层”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广场建设,全省国贫县、省贫县和少数民族县建设农村文化小广场1670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9265个行政村农村文化广场全覆盖。四是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市)社会福利院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提升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加强村级养老服务大院建设,覆盖率达到50%以上,完善日间照料服务功能,各地紧密结合区域特点和乡情、村情,探索邻里互助、集中托养、志愿服务等农村居家养老模式,以满足留守、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服务需求。五是落实殡葬改革举措,积极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推动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在农村倡导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鼓励丧事简办、节地安葬、低碳祭扫。树立绿色殡葬理念,积极推广节地生态葬法。六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启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全省共3461个行政村通过了保障基本、环境整治、美丽宜居三种类型示范村的达标验收工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96万户,完成了农村厕所改造15.18万户。

(五)坚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全省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各地结合实际盯住“四风”突出问题,正风肃纪力度不断加大。长春市认真研究分析信访问题和本地民俗特点,梳理归纳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紧盯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婚丧嫁娶敛财等方面问题作为执纪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相关制度。2018年4月份,仅长春市九台区纪委区监委就通报了8起村干部操办红白喜事借机敛财的典型问题。通过严格执纪狠杀歪风,引导广大党员走在前列,争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文明新风的推动者、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

二、吉林省乡风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吉林省乡风文明趋势向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

(一)破旧立新思想认识不到位。虽然农村新风正气得到弘扬,陈规陋习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一些地方部分干部群众对乡风文明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乡风文明建设只是软指标,效果不是立竿见影,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乡风文明建设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有的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抓经济发展上,对乡风文明建设重视不够,没有将其放到应有的位置,往往满足于一般的号召,对乡风文明建设中普遍存在且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采取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效果甚微。

(二)推进移风易俗机制不健全。虽然吉林省在创建文明村镇工作五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发挥好基层“一约四会”(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作用,激活传统道德力量和村民自治意识,逐渐成为村民自觉遵守的准则,用村民自治组织带动农村树立新风尚。但目前全省“一约四会”建设仍然不够健全、不完善。个别村即使制定了村规民约,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也仅仅停留在“纸上有字、墙上有画、开会有说”,形式多于内涵,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陈规陋习顽疾仍分散存在。当前,广大农村在摒弃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在结婚喜事方面,攀比之风盛行,“你家来10桌,俺家就得来15桌,你家雇了司仪,咱家车队就得加上两辆”的情形普遍存在,农村很多家庭为结婚购房购车、收受彩礼、大办婚宴摆流水席等明显超出家庭承载能力,婚后新婚夫妻住新房、过好日子,老人住旧房、过穷日子,还要背负因此而产生的债务;部分农民道德观念有所弱化,薄养厚葬,老人在世的时候不闻不问,离世后丧事大操大办,并借此敛财;部分地方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农户挖空心思“争当”贫困户,有的为了当贫困户将年迈体弱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和子女分户,甚至还以此为荣。以吉林省东部山区某贫困村为例,全村45户79人未脱贫,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有47人,占比达59.5%,与之相邻的村情况也大抵如此,这种现象在贫困县并不是个例;殡葬风俗观念难以扭转,虽然吉林省在制度层面对殡葬改革进行周密部署,大力推广生态绿色安葬逝者,但受入土为安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地方遗体火化后仍要将骨灰装入棺椁土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孝顺。同时,农村搭设灵堂现象比较普遍,没有集中治丧场所;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滞后,全省现有骨灰堂60个,公益性墓地只有14个(其中10个在土葬改革区)等情况的客观存在,也都一定程度影响了生态绿色殡葬理念的落实。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移风易俗、树立新风,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难题,既有陈旧不良思想意识和因袭旧俗的束缚,又有新情况、新矛盾的现实阻碍,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知出现错位。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移风易俗是精神文明的外在体现。调研中发现,部分地方的乡村干部,甚至市(县)领导对推进乡风文明的认识不够清晰、以偏概全,认为村庄美了、环境好了就是乡风文明的业绩成果了,认为美丽乡村就是文明乡村,二者可以划等号,在工作中没有充分发挥涵育、弘扬、培树等促进思想转变的道德教化应有作用。

(二)宣传教育不够到位。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上,缺乏顶层设计、通盘考虑,职能部门之间、部门与市(县)各自为战,力量分散,资源整合不够,致使部门作用发挥不到位,镇村思想文化阵地硬件建好了,但配套软件没有跟上来,内容贴近农村、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在广大农村仍然是“紧俏货”,建设一支不走的宣传教育工作队是当前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

(三)尚未形成有效机制。近年来,中央和省先后就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印发了意见,各地也相应出台了相关文件,在推进移风易俗上做了大量工作和积极探索,但由于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善、务实管用制度和运行机制,“执行弱化、效果淡化、总结泛化、推进虚化”的现象仍然存在,乡风文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尚未形成。

(四)缺少真抓实干氛围。由于没有建立起“主体明晰、职责明确、制度完善、奖惩分明”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各地各部门建设文明乡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基层党组织和农民的内生动力没有充分激发出来。一些乡村干部抓乡风文明建设流于形式,往往是口号喊了一堆,工作没做多少。

四、切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吉林省在推进乡风文明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结合自身特点形成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同时也不能忽视工作推动不充分,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的客观事实。应该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这一根本任务,加快乡村文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振农村精气神,增强农民凝聚力,孕育社会好风尚。

(一)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引领作用。推进乡风文明,离不开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更离不开和谐的干群关系。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坚强领导、正面教育和严格管理作用。二是发挥党员干部在推进乡风文明中的带头引领作用,紧盯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作为合格党员的重要体现,促进党员干部塑造良好的道德品行、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三是加强农村乡风文明宣传教育业务骨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积极推动城乡共建,鼓励引导群众文艺团体、文明单位与村子结对子共建,实现优势资源向农村流动。

(二)加强制度保障,构建乡风文明建设新体系。推进乡风文明,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构建全社会“齐关心、共参与”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把乡风文明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投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乡风文明建设出实效。二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农村综治工作的网络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制观念,以法治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三是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发动农民讨论制定乡规民约,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并依靠“一约四会”推动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遏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整治农村孝道式微、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

(三)找准切入点,树立乡风文明典型榜样。推进乡风文明,要做好与农村思想道德、传统乡土文化,以及树立典型示范相结合的文章。一是把农村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党的基层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宣传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农村社会各个方面,转化为农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在宣传内容上要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操心事、闹心事,分阶段、分主题、有针对性的宣传,做到宣传有事例、有看头。二是把优良的民俗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深入挖掘继承各地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和传统民俗,赋予时代内涵,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作用。三是强化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文艺团队、农民文化大院,开展送戏下乡、送文化进村,引导群众开展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活动。四是发挥典型榜样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树立新乡贤文化、道德模范、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文明,传播科学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形成勤俭节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遵纪守法的良好的乡风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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