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农产品“农超对接”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徐州睢宁地区为例

2018-09-07 08:32吴霞陈建明
中国储运 2018年9期
关键词:农超对接农超果蔬

文/吴霞 陈建明

引言

农超对接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社区蔬菜直销农产品的一种新型流通方式。基于这种模式,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都有大型连锁超市、社区蔬菜直销点和农民合作社的参与,并且提供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在内的一系列服务和保障。徐州市果蔬农产品农超对接实现形式(如图1所示)主要以超市+合作社+果蔬农户模式、超市+供货商+果蔬生产基地模式、本土超市模式三种模式为主,从结构上看该模式为农户和超市搭建了销售平台,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整个运输、中转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带来农户、超市、消费者多赢的局面。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和完善。

1.果蔬农产品农超对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超市结算周期长,影响农超对接积极性

农超对接中超市占据着主导地位,为牟取高额利润,不仅对合作社经营规模、品牌、质量等方面有较高要求以外,而且还设立了较高的门槛。在调研中,合作社负责人普遍提到了阻碍其进入连锁超市的一道现实屏障——大型连锁超市普遍采用的30天账期经营模式,而专业合作社在向农户收购或向直销门店供应果蔬时大多采取一笔一结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资金运转成本,从而影响农超对接长期合作。

1.2 缺乏独立生鲜配送中心,运输及仓储发展滞后

“农超对接”中,超市或合作社在运输商品时,为了降低配送成本,通常配送的货量都很大,这就需要具有冷藏设备的场地或仓库用来存放。目前,部分蔬菜公司、农业企业成立了自己的蔬菜配送中心,不仅小还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冷藏设施落后,果蔬类农产品运输及送货信息化水平低使得其难以做到按时、按点地统一配送。

1.3 农产品品牌效应不明显,产品精深加工不足

通过调研发现,在睢宁地区农产品品牌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品牌意识不强、保护力度不够、缺乏品牌管理制度等制约农产品品牌发展的问题。据调研,各大连锁超市出售的农超对接日配蔬菜大都没有自己的品牌,以毛菜的形式堆放在农超对接专柜或普通柜台出售。并且果蔬类农产品科技含量普遍偏低,附加值也不高。主要体现为农超对接单品深加工和精加工的程度较低,通常毛菜(未作任何加工和处理的蔬菜)就进入市场,品种单一且同质化严重,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超市通常以薄利、零利润有时甚至是负利润出售,极大地影响了其开展农超对接的积极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大众传媒的普及,在质量有保障、供货渠道安全、价位接近的情况下人们更偏爱选择有品牌的蔬菜。因此,落后的农产品加工水平严重阻碍农超对接的发展。

图1 为徐州农超对接模式图

1.4 农超对接政策尚不完善

目前的税收政策并不适应“农超对接”的发展要求,已有的扶持政策也未落实。为了满足超市多品种的需求,合作社之间往往需要相互合作统一供应给超市。而目前的大部分优惠政策仅限于销售本社成员的农业产品。这说明合作社之间相互协作提供农产品时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超对接”规模的扩大。此外,有些地方对农业合作社办理免税增值税发票时设置人为障碍,直接导致一些合作社无法给超市开具免税发票,从而超市不能作为一般纳税人,享受不到鼓励政策所带来的利益。鼓励政策难以落实是制约农超对接发展的因素。

2.实现果蔬农产品农超对接的对策

2.1 注重农产品的品牌

通过广泛宣传来强化农户的品牌意识,形成重视品牌、支持品牌、创建品牌的良好氛围。做大龙头品牌,做强区域品牌,通过提升徐州农产品整体形象、整体竞争力来赢得企业个体利益。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是通过强化政府领导,成立高规格的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利益引向机制,调动企业积极性。强化乡镇在品牌创建中的职能作用和责任担当,形成品牌创建工作合力。二是要科学规划。构建一个以整体品牌为龙头,以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徐州农产品品牌体系。制定品牌战略发展规划,稳步推进品牌创建工作。三是要加强品牌整合。举全县之力抓重点,选择一部分品质好、实力强、认可度高的农产品品牌重点扶持,使之成为行业领导品牌,推动行业内的兼并重组,发挥规模效应。四是高度重视人才建设。政府与企业在专业技术人才的引和留方面,要有真诚之心、实惠之举,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要拓宽渠道选用人才,在引进、培养专业人才的同时,积极与大中院校和专业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另外要加强品牌保护。要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认证、推广、识别、延伸与评价发布等关键环节的规则和机制,形成农产品品牌全程管理体系,提高品质标准化程度,加大品牌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支持力度,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品牌保护,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

2.2 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监管

政府应加强对合作社经济扶持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规模大、组织化程度高、资金雄厚的合作社才能对徐州的农超对接工作起到推动作用。政府需加大“三农”政策优惠力度,一方面要支持合作社做大,立足实际情况,鼓励规模小、组织范围小的合作社合并或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使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的品质更符合标准、供应能力更稳定,销售更便利,满足对接要求。另一方面要鼓励合作社做强,加大对管理者的培训力度,对农产品生产、包装、运输涉及到的各项技术给予切实有效的指导;最大限度上帮助合作社解决资金短缺、金融服务体系不畅、开具税务发票效率低等亟待解决的困难;组织大型连锁超市、流通企业、合作社参加各类产销活动,加强沟通,树立强强联手、互利共惠的合作观念。

2.3 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农产品品质

合作社应充分利用政府政策支持与资金支持,吸引本地分散的农户入社,对其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并监督其科学生产、科学经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把因分散经营、缺乏统一管理和生产技术指导造成的农产品品质不达标、不稳定的概率降到最低。组织社员学习并普及科学生产知识,对各生产环节的技术要领与操作标准进行指导,按照规定使用农药、化肥,逐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对接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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