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喜庆贺嫁诗:《诗经·周南·桃夭》赏读

2018-09-10 20:48刘毓庆
名作欣赏 2018年3期

刘毓庆

摘 要:《诗经·周南·桃夭》是一首祝姑娘出嫁的诗。本文将对诗中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夭夭”与“灼灼”,“之子于归”与“宜其家室”,“有蕡”与“蓁蓁”, 《桃夭》何能与后妃联系起来,进行一一解释。

关键词:《桃夭》 后妃 诗与经

明人金九畴《咏桃夭》说:“曈昽春日正迟迟,笑对桃花若有知。滟潋浓腮堪拟似,愿侬与汝趁良时。” 这是根据《诗经·周南·桃夭》的描写,对人面桃花的羡爱。“桃花运”是现代人对于男性所交美女好运的美称,探讨它的来源,便在《诗经》的这首《桃夭》。诗的原文是: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共三章,每章只变换两句诗,句中也只变换数字。但那种欢快活泼的气氛,却从字里行间洋溢而出。毫无疑问,这是一首祝姑娘出嫁的诗。以下我们把诗中的几个关键性问题解释一下。

桃之何以“夭夭”“灼灼”

“桃”指桃树,古今没有什么异议。问题在于桃之何以“夭夭”?“夭夭”是一种什么状态?何以用“灼灼”来描写桃花? 《毛传》解释说:“夭夭,其少壮也。”朱熹《诗集传》说:“夭夭,少好之貌。”所谓“少壮”“少好”,都是指刚开始结果的桃树的柔媚之态。《说文》云:“夭,屈也。从大,象形。”从古文字中可以看出,“夭”像一个人摇动两臂屈首奋力向前跑的样子,因而有“屈”的意思。生物小则柔而易屈,故“夭”有“少”意。《诗经·桧风·隰有苌楚》传:“夭,少也。”《集韵·晧韵》云:“夭,少长曰夭。”《篇海类编·通用类·夭部》云:“物稚曰夭。”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小部第七》“夭”字下注云:“凡草木既生枝叶,其秒有旁出侧附之形,故曰夭。”无论动物还是植物,其始生都有茁壮成长的态势,因此“夭”便有了“茂盛”的意思,如《汉书·地理志上》“屮(草)夭木乔”颜师古注:“夭,盛貌也。”茁壮成长期的生物则会表现出和舒的状态,《论语·述而》“夭夭如也”,何晏集解引马融曰:“夭夭,和舒之貌也。”陆德明《论语音义》曰:“夭夭,和舒貌。”动植物小时皆呈现出姣美可爱之态,故“夭”便有了“美好”的意思,如《文选·宋玉〈高唐赋〉》刘良注:“夭夭,美貌。”民谚说:“桃三年,杏四年,梨树结果要五年,枣树当年就还钱。”三年的桃树,茁壮旺盛而枝条柔软,花开繁盛,在春风中婀娜多姿,十分艳美,因而用“夭夭”来形容。

这本来是很清楚的意思,但是因为《说文》中两次引《桃夭》用了不同的字,便生出了许多事端。《木部》引说:“枖,木少盛貌。从木,夭声。《诗》曰:‘桃之枖枖。”《女部》引说:“,巧也。一曰女子笑貌。《诗》曰:‘桃之。”如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根据《说文·木部》所引说:“今考其义,当以‘枖为正。枖,《说文》训‘木少盛貌。《毛诗》以‘夭夭为桃之少壮义,本合故释,文独引为‘夭,本于兆切,屈也,今诗借用耳。”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也说:“《九经字样·木部》出枖、夭二字,注云:‘音妖,木盛貌。《诗》云:桃之枖枖。上《说文》,下经典,相承隶省。据此,枖,正字;夭,渻字。”马宗霍《说文诗考》卷二也认为正字当作“枖”,云:“夭之本义为屈。象人首夭屈之形,引伸之,凡物之初长尚屈而未申者,亦得谓之夭。则作‘夭假借字也。”

王育《说文引诗辨证》则据《女部》所引,说:“,女子笑貌,从女、芺。芺,蓟也,蓟首下倾,女子善笑,则倾屈其首以作态。桃之华似之,故以为比。夭,首右倾也。其倾首则同,而未若女子之如花为美妙也。”王闿运《湘绮楼日记》同治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也据《说文》“”字,以为“”即“笑”字。钱锺书《管锥编》又据王闿运说云:“盖‘夭夭乃比喻之词,亦形容花之娇好,非指桃树之‘少壮。李商隐《即目》:‘夭桃唯是笑,舞蝶不空飞,‘夭即是‘笑,正如‘舞即是‘飞。”因为钱先生的学术地位,以“夭”为“笑”之说便在当下产生了巨大影响。今有不少《诗经》注本,便跟着钱先生说起来。

又因为《诗经·曹风·隰有苌楚》篇中出现了“夭之沃沃”一语,于是又有人把“夭夭”和“沃沃”联系起来,如丁惟汾《诗毛氏传解故》以为:夭、少叠韵,又以为“夭”为“沃”之初文,故言“沃沃”,而《毛传》训“壮佼”,壮也是少的意思。

其实这些说法,都是一个源。枖、、沃实都是由“夭”字孳生出来的,它们的意思都是秉承于“夭”的。因为《诗经》用“夭”形容树木,所以后来人就加“木”旁特意造了 “枖”字,以专门表示树的“少盛貌”,而所谓“少盛”,实有形容新树迎风摇摆、妖娆多姿之意。乐府古辞《长歌行》云:“凯风吹长棘,夭夭枝叶倾。”“枝叶倾”也正言其迎风摇曳。不加“木”旁照样可以说明问题。因为《桃夭》是写姑娘出嫁的,是用桃花来象征青春少女的,于是后人便根据这个意思专门加“女”旁造了“”字。“”半边的“芺”,上面用了的草字头,这好像不合理,其实草字头在这里是代表“木”的。如果把字写成“女”加“枖”,那就好像是女、木、夭排成队,字形显然不好看,于是古人便想出了招,用“艹”代替“木”。这种情况,汉字中常见。如《诗经·魏风·汾沮洳》“言采其桑”,阜阳汉简,“桑”字从草。“楚”字从木,而在甲骨文中时或从草。樊篱的“樊”,时或从草作“藩”;丛生之丛,繁体或从木作“樷”,或从草作“”,这都是证明。也就是说,无论是“枖”还是“”,都是后儒根据《桃夭》篇的意思新造的,其原初都只作“夭”。钱锺书等据《说文》“”字,以为此言桃花盛开如笑,其说虽辩,但不可从。

至于“灼灼”二字,那就简单多了,它形容的是桃花光明之貌。《毛传》说:“灼灼,华之盛也。” 《文选·阮籍〈咏怀〉》“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刘良注说:“灼灼,明貌。”严粲《诗缉》曰:“毛以为华之盛,谓盛故鲜明,非训灼灼字为盛也。”因为“灼”字从“火”,因此人们就自然联系到了火的光明。如季本《诗说解颐》曰:“灼灼,华盛如火然也。”丰坊《鲁诗世学》云:“灼灼,花之盛如火炎也。”张次仲《待轩诗记》曰:“灼,火光。桃花红艳,望之如火,故曰‘灼灼其华。”日本山本章夫《诗经新注》曰:“灼灼,赤而如火貌。”其实“灼”乃是“焯”的假借字。“灼”的本意是“灸”,并没有光明的意思。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说:“《说文》:‘灼,炙也。‘炙是‘灸之误。上文‘灸,灼也,互相为训。‘灼无明义,乃‘焯借字。《说文》:‘焯,明也。《周书》:‘焯见三有俊心。今《书》作‘灼,此‘灼‘焯字通之证。连言灼灼者,《文心雕龙·物色》篇‘灼灼状桃花之鲜是也。”这就说得很清楚了。日本竹添光鸿《毛诗会笺》说:“灼灼以华言。凡色之光华明盛者谓之灼矣。夭夭言桃之少,以比少艾;灼灼言華之盛,以比颜色浓艳。桃三岁而华,桃少则多华,然五年则老,老则华减,故以木少华盛为言。”

这里顺便谈一下“逃之夭夭”的问题,古书里几乎见不到“逃之夭夭”这个词,这是在民间俗语出现的所谓成语。它的产生显然是脱胎于《诗经》中的“桃之夭夭”。研究者以为是“桃”与“逃”同音,故以“逃之夭夭”作诙谐语,形容逃跑得无影无踪。其实这里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桃”而是“夭夭”,“夭”字金文作,像人甩臂奔跑之状,像奔跑的“奔”(金文作)字,行走如飞的“走”(金文作)字,上面所从的都是这“夭”字,“夭”即是像人奔跑之形,那么用“夭夭”来形容“逃”跑之状,不是非常恰当的吗?因此与其说是以“逃”代“桃”作诙谐语,毋宁说是“桃”启发了“逃”,做神摹语。

关于“之子于归”与“宜其家室”

“之子于归”在《诗经》中出现达十二次之多,显然为当时的成语。在今人看来,“之子”这样的构词很怪。《毛传》解释说:“之子,嫁子也。”朱熹说:“之子,是子也,此指嫁者而言也。”二说虽异,意实相同,“嫁子”也是指“嫁者”而言的,即《方言》所言:“女谓之嫁子。”因嫁者为女性,故山本章夫《诗经新注》又改曰:“之子,是女。”朱熹、山本都是根据《尔雅》来解释的。《尔雅·释训》说:“之子者,是子也。”可是为什么“之子”就是“是子”呢?邢昺《尔雅注疏》引李廵说:“之子者,论五方之言是子也。然则‘之为语助词,人言‘之子者,犹云是此子也。”这人还是不明白。其实“之”和“这”是一声之转,如吴语称“这里”为“之里”。“之子”就是“这子”,即晋南方言中说的“这子儿”。晋南方言中同辈之间或对小辈在宽松愉快的场合下又时称“这子儿”,表示亲昵,如:“原来是这子儿干的。”一般是年轻人说。只不过“这子儿”一般是称男青年,不称女青年。而这里,“子”则是指的女子。古代男女都可以称“子”,如《仪礼·丧服》说:“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郑玄注说:“凡言子者,可以兼男女。”因为现代汉语中“子”专指男子了,所以对“之(这)子”之称就感到很陌生,不习惯。

至于“于归”,今天用来作为“出嫁”的代称。如姑娘出嫁写对联,便来个“于归好咏宜家句,往送高歌必戒章”,或横批来个“于归之喜”,好像“于归”是一个固定词组。其实“于”是“于”,“归”是“归”,两者是各自独立的。“于”是语助词,在古诗中往往有补足四言成句的意义。它在很多情况下出现在动词之前,像“之子于归”这样的《诗经》中有很多,如“燕燕于飞”“雄雉于飞”“仓庚于飞”“凤凰于飞”“鸿雁于飞”“振鹭于飞”“鸳鸯于飞”“之子于苗”“之子于征”“之子于狩”“之子于钓”“之子于垣”“君子于役”“周王于迈”“叔于田”“叔于狩”等。有人认为“于”训“往”,这不太妥。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释“于”较为详尽,他说:“《尔雅》:‘于,曰也。曰读若聿,聿、于一声之转。‘之子于归正与‘黄鸟于飞‘之子于征为一类。于飞,聿飞也;于征,聿征也;于归,亦聿归也。……于、曰、聿,皆词也。”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则认为“于”相当于“之”。“之子于归”犹言“之子之归”,与口语中“的”字同义,可以省去。吴世昌以为此“于”字可以作“何”解,“之子于归”“雄雉于飞”等“于”字,都应当训为“何”(《罗音室学术论著》第一卷《释〈诗经〉之“于”》)。这些解释只能看作是一家之言,不能太认真。

“归”在这里则是出嫁的意思。《毛传》说:“妇人谓嫁曰归。”《公羊传》《谷梁传》都有同说,这是很对的。“归”的本义就是女子嫁人,故《说文》说:“归,女嫁也。”“归”的繁体作“歸”,从止从帚,在金文和甲骨文中妇人的“歸”有时也书作“帚”,故在“歸”字结构中“帚”代表的是妇人,“止”即“趾”的本字,代表脚趾行走,妇人行走由此往彼,即表示出嫁,“歸”字剩下的部分则是读音。《周易·泰卦》“帝乙归妹”,李鼎祚集解引虞翻说:“归,嫁也。”《公羊传·隐公二年》“妇人谓嫁曰归”注:“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方言》说:“嫁、逝、徂、适,往也。自家而出谓之嫁。由女而出為嫁。”钱绎《方言笺疏》说:“《广雅·释诂一》:‘归,往也。《滕文公篇》(下):‘往之女家。往,即归也。归、嫁一声之转。今太仓人言归,音犹如嫁。”民国《福建新通志》亦言闽语“谓嫁曰归”。因为女子出嫁,是其人生的归宿,所以引申就有了归回的意思。现在人已经习惯了把“归”当作是回家了,却不知这层意思正是由嫁人引申来的。

女子出嫁,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牵涉两个家庭。对女方家庭来说,女大不中留,只有姑娘出嫁了,才能使父母心安,所以《诗经·周南·葛覃》篇说:“归宁(安)父母。”对男方家来说,找到个贤慧的媳妇,则可以使一家和顺,满门喜悦,所以此篇说“宜其室家”。“室家”在这里指一门之内,即朱熹《诗集传》所说:“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宜”有安乐和顺之意。

说到这个“宜”字,可以有多种解释。《毛传》说:“宜以有室家,无逾时者。”郑玄《笺》顺《毛传》之说云:“宜者,谓男女年时俱当。”大毛公生活在战国时期,当时战乱频仍,直接影响到了男女婚嫁不能以时,因此便从婚礼以时的角度立说,表示太平之世男女都能及时婚配,所以解“宜”为“年时俱当”“无逾时者”。这显然是有感于婚姻失时而发的,是借诗以刺时的,并不见得是诗之本义。朱熹意识到了《毛传》《郑笺》的问题,于是改训说:“宜者,和顺之意。”马瑞辰也说:“宜与仪通。《尔雅》:‘仪,善也。凡《诗》言‘宜其室家‘宜其家人者,皆谓善处其室家与家人耳。《传》以为‘无逾时,《笺》以为‘年时俱当,似非诗意。”王先谦亦曰:“《说文》:‘宜,所安也。‘室,实也,从宀从至。‘至,所止也。‘家,居也。‘宜其室家,犹言安其止居。《易林》‘长利止居,正‘宜其室家之文,此齐说也。毛以为有室家无踰时,似非诗义。”所谓善,所谓安,所谓和顺,其意相近,都是指家人安乐和顺。竹添光鸿调停诸说曰:“宜者,和顺之意。和则不乖,顺则无逆,凡诗言‘宜其室家‘宜其家人者,皆谓善处其室家与家人耳。故《大学》引卒章释之曰:‘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言宜夫妇而后以宜一家,宜一家而后可以及国人。《传》云‘无踰时也者,谓其年时俱得,故夫妇和顺耳。上二章传义正与序云‘男女以正,昏姻以时意合,卒章乃推广言之,语意自有次第。”此乃是以经就传,不可取。贺贻孙《诗触》曰:“宜者相安之意,为妇之道,但求相安而已。”此似乎更为直接简要。

关于“有蕡”“蓁蓁”

诗的第二章说“桃之夭夭,有蕡其实。”第三章说:“桃之夭夭,其叶蓁蓁。”第一章写花,第二章写果实,第三章写叶子。果实用“有蕡”来描写。《毛传》说:“蕡,实貌。”以为“贲”是描写果实状态的。但是何种状态,则没有明言。后来人们便开始根据果实的形状来做猜想了。有的说是“大貌”,表示果实结得大,如苏辙、严粲、季本、丰坊、段玉裁、马瑞辰、山本章夫等,皆如此说。严粲说:“墳为大防,鼖鼔为大鼔,有颁其首、用宏兹贲,皆训为大。凡‘蕡同音之字皆为大义,则蕡亦桃实之大貌。”马瑞辰也说:“蕡者,‘颁之假借。《说文》:‘颁,大首貌。引申为凡大之称。《尔雅》释诂:‘墳,大也。‘墳亦‘颁之借。‘有蕡者,状其实之大也。至《说文》‘蕡,杂香草,乃‘蕡之本义耳。古以华喻色,以实喻德,此魏人‘春华秋实之喻所本。”有的认为是言果实之盛多的,如朱熹说:“蕡,实之盛也。”郝敬《毛诗原解》也说:“蕡,实繁貌。”胡承珙《毛诗后笺》以为:“《传》以蕡为‘实貌,不止言其大,并其繁茂之状亦见。《释木》:‘蕡,蔼。郭注:‘树实繁茂菴蔼,此即‘有蕡之‘蕡。邵氏《正义》云‘《说文》蕡为杂香草,假借以为木实错杂之貌是也。”有的以为是以麻实来形容桃实的,如胡绍曾《诗经胡传》说:“蕡,麻实也,麻最多子,故借言之。”何楷《诗经世本古义》引罗愿《尔雅翼》也说:“麻实谓之蕡,故古者朝室之笾,熬麻麦以实之,谓之?蕡。麻于植物中最为多子,《诗》言桃华色既盛,又结子之多如麻子然。” 牟应震《诗问》、 汪黻《诗经诠义》及王先谦等,皆有类同的说法。有的以为指桃子颜色的,如胡文英《诗经逢原》说:“蕡,桃色也。”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以为‘蕡为‘斑之假借,言桃将熟时,红白相间,其实斑然。有以为是描写桃子之圆状的,如丁惟汾《诗毛氏传解故》以为,蕡、皖双声,《小雅·杕杜》“有皖其实”,“皖”今作“圆”,蕡为肥圆,《毛传》所说的“实貌”,就是指桃子肥圆之貌。

在这众多的说法中,胡承珙的解释最善。《尔雅·释木》“蕡,蔼”,即释《诗》之“蕡”字。郭注说:“树实繁茂菴蔼。”“菴蔼”,即《离骚》“扬云霓之晻蔼”中的“晻蔼”,本是指云气之盛而荫天蔽日之状。郭璞注是用“菴蔼”来形容果实繁茂之貌的。此与《毛传》“实貌”之说也不相违。考《诗经》中凡形容词前加“有”者,其作用与叠词相同。如《匏有苦叶》“有弥济盈,有雉鸣”,犹言“弥弥济盈,雉鸣”;《新台》“新台有泚”犹言“新台泚泚”;《正月》言“有皇上帝”,《宫》则曰“皇皇后帝”;《庭燎》“庭燎有辉”犹言“庭燎辉辉”,与上章“庭燎晣晣”错综相对。据此“有蕡其实”犹言“蕡蕡其实”,是为与上章“灼灼其华”错综相对而变句法的。马祖常《王仁辅左丞德符堂铭》云:“耕之泽泽,获之秷秷,植之芸芸,木之蕡蕡。”“蕡蕡”犹言“菶菶”“唪唪”,蕡、菶双声。《生民》篇云“瓜瓞唪唪”,《毛传》:“唪唪然,多实也。”《说文》“玤”下引诗作“瓜瓞菶菶”,《玉篇》云:“菶,菶菶,多实也。”

多实用“有蕡”,多叶则用“蓁蓁”。“其叶蓁蓁”,是言桃树叶子茂盛的。《毛传》说:“蓁蓁,至盛貌。”季本《诗说解颐》说:“蓁蓁,美盛貌。”丰坊《鲁诗世学》改为“其叶臻臻”,说:“臻臻,叶繁盛貌。”胡文英《诗经逢原》说:“蓁蓁,润泽貌。” 牟应震《诗问》说:“蓁蓁,多而茂盛也。”陈奂《诗毛氏传疏》说:“蓁声同臻,故云‘蓁蓁,至盛貌。《广雅》:‘蓁蓁,茂也。字亦作‘溱,《无羊》传:‘溱溱,众也。”诸家语虽略异,意实相同。《说文》说:“蓁,草盛貌。”所言“草盛”,实际统草木而言之。从“秦”得声的字每有多意,聚物曰“搸”,丛生之木曰“榛”,大车上聚竹木而成的座垫曰“”。“蓁蓁”则是言树叶密聚。

《桃夭》何能与后妃联系起来

《毛诗序》说:“《桃夭》,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则男女以正,婚姻以时,国无鳏民也。”把《桃夭》和后妃联系起来,现在人说什么也不敢相信。因此20世纪的研究,基本上形成的共识是:这是一首祝贺姑娘出嫁的诗,有的则干脆说:这是农村女子出嫁时的贺诗(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还有人说:这是南国奴隶祝贺主人家嫁女所唱的歌(任乃强《周诗新诠》)。人们根本没有耐心认真思考《毛诗序》为什么要把《桃夭》与后妃联系起来。

把《桃夭》与后妃联系,我们姑且不说它对错,起码说这不是无稽之谈。在先秦两汉的文献中,我们仿佛看到了这首诗与后妃的联系。如《焦氏易林·师之坤》言:“春桃生花,季女宜家,受福且多,在师中吉,男为邦君。”《否之随》言:“春桃生花,季女宜家。受福多年,男为邦君。”《复之解》说:“春桃萌生,万物华荣,邦君所居,国乐无忧。”相似的内容,《易林》反复出现,而且大多与“邦君”联系起来,“邦君”岂非后妃所生?再如《礼记·大学》言:“《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引张冕说云:“《桃夭》如为民间嫁娶之诗,《大学》何由即指为实能宜家而可以教国?详《易林》之语,似是武王娶邑姜事。”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也说:“《易林》云‘男为邦君,是《齐诗》说不以为民间嫁娶之诗甚明。参之《大学》宜家教国之义,非国君不足以当之。”方玉润亦云:“虽不知其所咏何人,然亦非公侯世族,贤淑名媛,不足以当。”据此,把《桃夭》与后妃联系起来显然是有传说依据的。

将《桃夭》与后妃及“婚姻以时”建立联系,今所见到的文献当以《毛诗序》为最早。《毛诗序》与《大学》及《易林》当承自相同的传说。不过這里多了一层意思,即“男女以正,婚姻以时”,这是诗中没有的意思。这个意义的滋生,有两个背景,第一是西周亡国教训的背景。此诗为周之房中乐,演奏于后宫。房中乐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娱乐,而在于教化后宫,母仪天下。而西周是因后妃而亡国的,推之夏商,亦皆亡于后妃。这个教训深深地影响了周人的思考,故编《诗经》者开首便道后妃之德。第二是动乱社会的背景。因这首诗是庆贺青年男女及时婚配的,所表现出的是一片欢乐的气氛,是太平盛世具有的景象。而周自春秋以降,便处在动荡不安之中。在《诗经》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关于行役的诗篇,其中一部分是怨女旷男的声音。孟子曾提到周的先祖太王因能与民同好,故“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说明“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在古代是很难做到的,故孟子要特意标举出来。在《诗序》中多次言及男女怨旷之事,如:“《雄雉》,刺卫宣公也。淫乱不恤国事,军旅数起,大夫久役,男女怨旷,国人怨之。”“《有狐》,刺时也。卫之男女失时,丧其妃耦焉。”“《出其东门》,闵乱也。公子五争,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民人思保其室家焉。”“《野有蔓草》,思遇时也。君之泽不下流,民穷于兵革,男女失时,思不期而会焉。”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能够获得《桃夭》所表现的那样的快乐婚配,就显得特别珍贵。故而《桃夭》作为乐歌演奏或编入《诗》册时,要特别把“男女以正,婚姻以时”这一层意义突显出来,以表达一种政治理想与生活理想。也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毛传》特意强调了“无踰时”,《郑笺》强调了“男女年时俱当”。

诗与经的双重理解

这是一首庆贺姑娘出嫁的诗。诗以“桃之夭夭”起兴,气氛欢快活泼,使人欣喜,又使人神往。虽说这喜事有可能发生在桃花盛开的季节,但在这里桃花更多的是一种象征,是一种气氛的张扬。即如日本古贺煜《诗朱传质疑》所云:“桃之为物,木少则花盛,可比妇人年少而容华盛,故诗人以桃花兴妇人年少而色盛,当于归之时。非谓其嫁必用仲春,而仲春嫁时之所见也。”姚际恒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取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本以华喻色,而其实、其叶因华及之,诗例次第如此。毛传以实为喻德,以叶为喻形体至盛,近滞;而形体至盛语尤未妥。吕东莱曰:桃夭既咏其华,又咏其实,又咏其叶,非有他义,盖余兴未已而反复叹咏之耳。如此,又说得太无意义。大抵说诗贵在神会,不必着迹。如华喻色矣,实喻德可,喻子亦可,盖妇人贵有子也。有实之时,其叶方盛,即承有实来,不必定有所喻耳。”

此诗之妙,在于它选择了最易表达人们喜悦心情和最能唤起人们青春生命活力的事物作为起兴的材料,将结婚时欢乐的气氛生动地表现了出来。桃花——生命狂热的象征,它最能唤起人心灵深处的冲动,点燃勃勃生命之火。《月令》云:“仲春之月,桃始华。”而桃花盛开之时,也正是古之男女大会之日。《周礼·媒氏》有云:“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桃花狂放,男女情发,这种生活经验的无数次重复,在民族的心灵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故而《诗经》中把男女相思叫作“怀春”,在古代文学中,桃花往往与狂热的情欲联系在了一起。《本事诗》中有这样一个故事:青年才子崔护,在一村庄桃树下面遇见了一位妙龄女郎。第二年春天,鬼使神差,他又到了这里,可是桃花依旧,人事已非。于是他写道:“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是桃花引起了他内心的骚动。《桃花庵》中少女尼姑陈妙禅,看到了盛开的桃花,那生命之火,再也无法抑制,终于爆发了与少年书生张学富如火如荼的爱情。《婆罗岸》中修行了数百年的白花蛇,却经不起“春天桃花大放”的刺激,演出了一段欲火勃发的故事。在古代戏剧小说中,像《桃花艳史》《桃花影》《桃花扇》等,无不与情欲有关。今人又称艳遇为“桃花运”“桃色事件”,而将女子的月水叫“桃花癸水”。文学作品中桃花与女色的微妙联系,不正是发轫于《桃夭》吗?所不同的是,《桃夭》不像后世小说那样侧重于艳情的描写,而表现的是一种情感,一种气氛,一种青春生命之活力。

《桃夭》全篇通过变文复唱,首章言华,只“夭夭”“灼灼”数字,便写尽春风桃面,造成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物呈情态,句法一正一倒,自有奇趣。“其”字将上下文气贯通,“宜”字紧与上“夭夭”“灼灼”相呼应,可谓“人面桃花相映红”。次章由华而实,是进一步写法;变“室家”为“家室”,是重而不复的写法,句法变化中生出妙趣。三章由实而叶,即如姚舜牧《重订诗经疑问》所云:“桃先华,次实,而叶始茂畅,故其咏有次第。”朴文镐《诗集传详说》曰:“华如颜色之好,实如子女之蕃,叶如族人之多。”

由“华”而“实”而“叶”,不仅使喜庆的气氛渐次展开,而且预示着小家庭未来的美满和幸福,给人以希望,给人以追求。戚伸《帝乡戚氏家传葩经大成心印》云:“桃由华而实,由实而叶,而乾坤芳淑,桃夭若次第为舒发。之子由宜室而渐宜家,由宜家而益宜室,而究也熏蒸融洽,浑然家人之咸宜,而闺阃雍熙,之子亦次第为敷畅。”方宗诚《说诗章义》曰:“此篇亦是反复咏叹,‘宜字是主华、实、叶,有次第。室家、家室,夫妇和也。家人,则不止夫妇相和,而一家之人皆相宜矣,有次第。”

在这首贺嫁诗中,我们感受到的是一片祥和的气氛。在这祥和的气氛中,又可以体味到太平之世风俗醇美的景象。正如崔述《读风偶识》说:“此篇语意平平无奇,然细思之,殊觉古初风俗之美。何者?婚娶之事,流俗之所概称,为壻党者,多以妇之族姓颜色为贵而夸示之,《硕人》之诗是也。为妇党者,多以壻之富盛安乐为美而矜言之,《韩奕》之诗是也。俗情类然,盖虽贤者有不免焉。今此诗都无所道,只欲其宜家室、宜家人,其意以为妇能顺于夫,孝于舅姑,和于妯娌,即为至贵至美。此外都可不论,是以无一言及于纷华靡丽者,非风俗之美安能如是!第谓其婚姻以时,犹恐未尽此诗之旨也。”

从“经”的角度理解,我们可以体会到政治与人伦道德方面的两重意义。一是在政治上先民对于和平生活的向往。元好问《小娘歌》中曾有一支歌說:“太平婚嫁不离乡,楚楚儿郎小小娘。三百年来涵养出,却将沙漠换牛羊。”这与《桃夭》中所表现出的情感可以说有很多相通之处,他们共同表达着太平生活中人们的安乐与幸福,而其反面的意义即是对于战乱之世的厌弃与恐惧。二是在人伦道德上先民对于女性品质的期待。诗没有过分渲染女子的美貌,而只是反复强调一个“宜”字,从中所表现出的即是崔述所说的“能顺于夫,孝于舅姑,和于妯娌”的“至贵至美”的女德。“女德”对于家庭的和睦,意义太大了!孔子感叹“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这背后自然隐藏有许多难言的苦涩!如果娶来的媳妇不能“宜家人”“宜室家”,这样的家庭必然是不幸的,而且有可能是人生最大的痛苦,因为它有可能伴随人的一生。因此古之讲经者,无不在一个“宜”字上大下功夫。如黄佐云:“宜室是必敬必戒,无违夫子;宜家是克孝克慈,不违老幼,皆闲于妇道也。因其往嫁之贤,知其已嫁之善,夫妇相与,必有和乐,而恭敬存焉。非被文王之化其能然乎!”所谓“文王之化”其实就是太平治世的翻版。太平之世,人和、家和、天下和,这正是中国人所追求的理想社会。也正是在这种理想的追求中,中国人创造了以和谐为基本精神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