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黔西南州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2018-09-25 06:51张祥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黔西南州古建筑城镇化

张祥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贵州 兴义 562400)

一、问题的提出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战略和历史性任务,是扩大内需、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的必由之路。在全国不断加强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黔西南州城镇化水平也得到了不断提升,至2017年城镇化率已提高到43%[1]。但在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同时,由于参与城镇化建设的各行为主体在价值取向上各不相同,对古建筑的重视与保护力度不够,因而导致古建筑及其周边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如安龙古城墙、龙广袁祖铭旧居等。众所周知,古建筑是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复制的特点,破坏古建筑就是一种“文化自杀”。因而,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积极保护和利用古建筑,是新时期将黔西南城镇打造成文化底蕴深厚、民族风情浓郁的一项必要且迫切的任务。

至今,学界有不少从新型城镇化视角探讨民族文化保护与利用的成果,如陈倩倩《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研究——以玉环县楚门镇为例》[2],杨济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利用——以闽江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为例》[3],袁承蔚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贵州屯堡文化村落的保护与开发》[4]等,但这些成果涉及黔西南州的尚少,尤其是有关古建筑的研究更是极为薄弱。鉴于此,笔者拟以黔西南州各县(市)地方志及实地调研资料为依托,综合分析该地区古建筑的特征、价值及保护利用,希望引起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各行为主体对古建筑的重视,并为相关部门制订保护方案与开发策略提供参考借鉴。

二、历史时期黔西南州的古建筑

(一)黔西南古建筑及其特征

黔西南州是典型的布依族、苗族聚居区,民族文化遗产丰富多样,其中,古建筑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及其实地调研得知,各县(市)主要古建筑如表1所示。

表1 黔西南州各县(市)主要古建筑统计表

表1中的古建筑,部分因战争、失修等已被损毁,有的虽然尚存,但在城镇化建设中由于没有被保护好而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或面临被拆除的危险。然纵观上述古建筑,它们具有诸多特点:首先,历史悠久,坚固结实。黔西南州古建筑物多数始建于明清时期,民国较少,其建材主要由石、木、砖砌成,非常牢固,如清雍正七年(1729年)建造的大平堰沟石堤,于1926年春与1937年7月28日分别经历了两次五级左右的地震,但无任何垮塌松动的迹象。其次,古建筑类型众多。从表1可以看出,黔西南州古建筑涵盖了城垣、关隘、渠路、寺庙、楼阁亭池、庄园、试院、会馆、桥梁、台塔、牌坊、历史人物旧居等十余种类型。最后,古建筑结构多样化。在诸多古建筑中,其设计结构不尽一致,主要有穿斗式、抬梁式、古城堡式、攒尖顶式、铆榫结构等,体现了先辈的智慧与创造精神,如清雍正六年(1728年)建造的贞丰文庙,由于屋面无举折,金、檐柱之间距离过大,达四步架之多,故设计者在抱头梁上安一与抱头梁平行的三步梁,上承三檀,下压二托墩,此种做法,很具地方特色。

(二)黔西南古建筑的价值

首先,民族文化价值。黔西南州古建筑有着明显的民族特色和外来文化沉淀,主要体现为:其一,因地制宜与人地和谐的设计风格。这些古建筑几乎都是依山傍水,就地取材而建,独具匠心地设计出诸如硬山顶穿斗式木结构、石质硬山顶抬梁式结构、单檐歇山顶抬梁式等不同样式的建筑风格,并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不断传承发展,成为该地区优秀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其二,简朴美观。诸多古建筑物均讲求简朴,但不乏美观,体现了一种不攀比的地域性民族建筑文化。其三,蕴含外来建筑文化。黔西南州古建筑受到外来建筑文化影响,在其设计上体现了中西合璧的特征,比如水晶观、青山清真寺、三家寨道堂等,蕴含了佛教、伊斯兰教的建筑风格;刘氏庄园则主要参入了法国“哥特式”建筑样式等等。

其次,工艺美学价值。黔西南州古建筑物的建造工艺水平极高,建筑上的刻工更是让人称赞,这不仅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而且也被赋予了极其珍贵的工艺美学价值。如册阳“刘道”是依山凿壁砌石铺建,有的石头重达七、八吨,这对于时人而言是极为不易的。再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史志》关于碧云寺雕刻技艺的描述:“明间托峰浮雕花卉,前后廊间浮雕动物图案坊。明间前檐下装饰透雕丹凤花板。次间装饰透雕云龙花板,造型古朴,神形兼备。”[5]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再次,教育文化价值。黔西南州古建筑因附带特定的历史文化和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这使得它成为该地区的一种宝贵乡土资源。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乡土资源在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方面已显得极为重要。因此,应将乡土资源转化成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其育人价值,如清道光帝诏令修建的鲁屯石牌坊,它宣扬了忠君、孝道与贞节的儒家文化,这在现代教育中仍具重要现实意义。

最后,旅游开发价值。古建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具有明显的时代烙印,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因此,充分挖掘古建筑本身具有的历史文化与象征意义,将其开发打造成旅游观光场所,不仅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而且是打造地方特色的重要实物载体。

三、黔西南州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黔西南州古建筑及周边环境遭受巨大冲击。因此,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对古建筑进行抢救性保护,并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一)古建筑保护利用的情况

面对古建筑在城镇化进程中不断遭受破坏的问题,黔西南州相关部门已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对古建筑进行普查和申报定级。早在上个世纪,黔西南州对古建筑就进行了普查,据相关地方文献资料记载得知,约有80余处。此外,各县在古建筑申报定级方面也取得一定成绩,如1985年1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安龙招堤建筑群、下午屯刘氏庄园等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12月,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将安龙古城垣、晴隆古城垣、普安崧岿寺等公布为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6月,册亨、兴义等县人民政府分别公布册阳“刘道”、跋浪亭等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等。近年来,黔西南州对古建筑也进行过普查,据2007年5月普查结果显示:“黔西南州共有文物古建筑74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14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5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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