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高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研究

2018-10-21 14:52栾淞婷赖纪云
文存阅刊 2018年22期
关键词:经济法应用型教学改革

栾淞婷 赖纪云

摘要:《经济法》是校经管类专业学生重要的专业基础课,该课程所传授的知识是学生对经济管理和服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经济方面的法律知识。但由于学生自身法律基础较弱,经济法知识繁冗复杂而各专业目标、学习重点无法统一,影响了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顺利推进和教学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应用型;经济法;教学改革

一、研究背景

《经济法》是国内各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重要的专业基础课,通过学习本门课程,使学生今后作为各类从业人员具备依法经营、依法从业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具备利用所学法学知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和道德素养,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下坚实理论基础。

吉林化工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吉林省仅有的一所化工类高校。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科研为要,人才为重,特色为先”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工程师的成长摇篮,管理者的培养基地”的办学特色。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要求,该校经济管理学院已在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等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材内容良莠不齐

教材是学生上课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着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就经济法的内容来讲,法律专业与经管专业的课程内容是不一样的,针对经管专业的经济法教材也有很多,有《经济法基础》、《经济法教程》等名称不一,内容也存在很大差距;章节设置上,则出现个别教材有,个别教材没有的情况;有些教材不能与时俱进、内容陈旧,对于已改革的内容不能及时更新,严重影响授课效果。目前吉林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使用的是中国人民出版社的教材,依然存在内容过广、难度较深的问题。

(二)教学方法单一

众所周知,多元丰富的教学方法直接影响着课堂授课效果。目前吉林化工学院共有3名教师负责经济法的教学工作,课程的教学在原传统教学,即“课件+讲授”、案例教学法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了翻转课堂的教学方式,对部分法律知识提前布置相关专题案例,安排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形成自我观点,制作课件进行小组讲解,这在很大程度上虽然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但无法从根本上调动学生积极性,教学方法有待丰富。

(三)课时设置不合理

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综合性课程,因此要想熟练掌握课程内容,对于法律基础比较欠缺的经管类学生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并且经济法课程作为相关资格证的考核课程之一,如会计师证、注册税务师证等,学时的多少是十分重要的。目前吉林化工学院在学时设置上,除市场营销是48学时考试课之外,其他专业都是32学时的考查课,上课只能根据专业不同选择部分内容精讲,学生对很多课程内容一知半解,影响f资格证的考取。

(四)实训环节匮乏

经济法课程上课时,教师虽然能根据课程内容列举相关案例,以便同学理解,但考试时学生依旧需要靠死记硬背才能记住知识点,没有从根本上掌握所学内容,就业后恐也无法与工作相结合;其原因为学校注重理论教学却缺少相关实训环节,无法培养学生用掌握的所学内容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违背了这门课程设置的最初目的和目标。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选择最适合的优良教材

针对经管类学生法律基础知识匮乏的特征,选择一本知识全面且易懂、深度适宜、富有启发性且能适应应用性人才素质教育的需要的教材由为重要;其次,考虑到经济法与考取多种资格证有关,因此教材还应具备先进性,即教材内容与时俱进,政策实时更新且内容重点与考试内容相對应;选择兼备各种特点的教材不容易,包括我在内的几位授课教师将在长期的经济法教学中,根据吉林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科定位和各专业特点,自编一本《经济法》教材,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二)丰富教学方法

目前,经济法课程主要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课上翻转课堂、课下讨论为辅的形式。计划在原有授课形式基础上,有将课堂内容与蓝墨云班课课堂软件相结合,即学生首先通过网上学习相关视频和内容后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参与课上各类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通过学习和参与活动的情况获得相应的经验值,经验值可以非常具体的体现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种学生先自学预习的方式能够有效培养学生自学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经验值也将成为考核分数中的一部分,并根据学习进度实时适度增加实训环节。

(三)适当调整学时数

经济法知识点较多,原有的48学时或32学时无法满足讲授经济法知识的需要。适当调整经济法课程的学时还是很必要的。当然,由于经管类专业的专业课程较多,在增加经济法课程学时数的同时不能过多挤占其它专业课课程的时间。根据会计学、市场营销等不同经管类专业的专业性质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数以48理论学时加8实训学时为宜。

(四)适度增加实训环节

适当将实训与理论知识相结合,编制实训训练题目,如在见习岗位上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劳动纠纷等问题时如何应对,学会运用所学知识思考解决,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针对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法律纠纷,组织学生模拟不同企业的角色扮演。还可以在实训中引入模拟法庭。虽然在经管类专业中模拟法庭这种模式出现较少,但模拟法庭的加入对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参与度都是很好的途径,也能够间接督促学生掌握相应实体与程序法,提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是能够达到教学效果的生动方式。

最后,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导下,教学与思政相融合是发展趋势,如何将思政内容融入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去,将是接下来研究的主要课题。

参考文献:

[1]李运华.经济法课程模块化教学研究[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3,29(317):182

[2]梁美英.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为例[J].改革与开放,2013,1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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