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在《傻瓜威尔逊》中的种族观念探析

2018-10-24 06:04王亚茹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8年8期
关键词:克西黑奴吐温

王亚茹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吐温被称为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其作品集诙谐与讽刺于一体,既富有独特的个人机智与妙语,又不乏深入社会的洞察与剖析。马克·吐温在创作《傻瓜威尔逊》这部小说时,南北战争已经过去近30年了,尽管南北战争早已结束,但是奴隶制在南方实行了两百多年,形成了可怕的社会生活传统,黑人惯于被认为是毫无权力的。这种可怕的社会风气,可不是随着一纸法令朝夕能改的。黑人仍面临着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仍不具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政治权利,仍被社会主流的有色眼镜注目,多数黑人仍惨遭侮辱和迫害,法令所赋予他们所谓的自由只是纸面上“名义上的自由”罢了,黑人仍饱受身心上的折磨。马克·吐温曾在南方的一个蓄奴州密苏里州生活,在这里他亲身见证了奴隶制的恶劣,他用其独具的批判精神思量着这一制度。马克·吐温将他对奴隶制和偏见的抨击植入故事里,在独具匠心的情节设计的背后,是作者种族思想的委婉表述。通过对故事的描述,他把读者引入这场争辩之中。

《傻瓜威尔逊》是马克·吐温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作在写作技巧上,体现了作者马克·吐温一贯的讽刺手法;在情节设置上,也展示出了作者技艺精巧的创作才能。故事发生在美国密苏里州的一个蓄奴小镇。女奴罗克西娜看起来和白人没有什么两样,甚至比一些白人更白,因为她只有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统,但根据当时的“一滴血”政策,却决定了她的黑奴身份。罗克西娜的儿子继承了她三十二分之一的黑人血统的同时也继承了她的黑人身份。罗克西娜为了使儿子摆脱和自己一样任人买卖的命运,把襁褓里的儿子和主人的儿子汤姆掉包。于是,她的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白人成了她的小主人,而主人的儿子则沦为奴隶。

尽管故事以“威尔逊”命名,但是真正的主角应该是女奴罗克西娜,她是充满矛盾的人物,同时也是故事情节矛盾的中心。在马克·吐温笔下,罗克西娜既聪明又粗鲁,是一个有自我意识的敢于反抗命运的黑人女性,但同时又认同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的矛盾者。由于担心她的孩子会被卖掉,罗克西娜凭借其过人的智慧导演了“狸猫换太子”的把戏,从而彻底改变了自己孩子的命运,她的儿子成为德里斯科尔的儿子和继承人。尽管在“换子情节”中看似聪明果断,罗克西娜随后又不断地对自己的道德问题不断质疑和不断的自我辩护。罗克西娜是汤姆的奴隶,而汤姆生来就是自由的,她偷走了他的未来,这是一场巨大的盗窃。转换婴儿后,她告诉宝贝汤姆“我对不起你,亲爱的…上帝知道的”(吐温24);这表明罗克西娜确实有一个道德指南针,这让她感到内疚。然而罗克西娜又为自己辩护——就像偷金钱和食物的小偷小摸一样。最后她又推翻了这种对与错的感觉,说:“我没有罪——白人做了这件事!”(马克·吐温24)。具有讽刺和悲剧意味的是,尽管罗克西娜设法改变了自己孩子的命运,她却无论如何也逃不过这个不公正社会的手心。在罗克西娜的生活里,不管真正的主人是谁,她每天仍要面对小主人的骄横放纵,以及白人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态度,她悲惨的奴隶生活并没有任何改变。作为一名母亲,罗克西娜深爱自己的儿子,但是,为了使儿子逃脱被买卖的悲惨的奴隶命运,她放弃了母子人伦之乐。能看到自己的儿子,在背地里“悄悄”为儿子感到光荣和骄傲就已经很令人心满意足了。然而,在“汤姆”眼中,亲生母亲在他眼中和其他女奴并无区别,蓄奴思想中成长的他狂妄任性,对奴隶总是拳脚相加,罗克西娜也不能免受其害。心灰意冷之下,罗克西娜不得已威胁“汤姆”要曝光他的真实身份。为了安抚她,“汤姆”虚情假意与罗克西娜重叙母子情谊。罗克西娜沉醉在人伦之乐中,她甚至放弃了自己最珍视的自由以使儿子解决债务,结果却是被心肠狠毒的儿子卖到“河的下游去”。死里逃生后后,悲痛欲绝的罗克西娜彻底不顾母子情谊,不惜用威胁恐吓的方式役使“汤姆”为她所用。母亲和奴隶的双重身份使得她对待儿子的态度总是摇摆不定,又爱又恨,这种纠结矛盾使得她终受其害。

罗克西娜这一人物代表了受苦受难的广大黑奴群体,更代表了被白人社会残害的黑人女性。她反映了黑白混血儿在奴隶制和种族偏见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所产生的身份认矛盾;一方面她被奴隶制压迫,却不甘于黑奴的命运,把儿子掉包;另一方面却安分地在自己的黑奴身份下生活,崇拜统治者的血统和他们的行事准则。在小说中,她为自己的曾祖父史密斯老船长的血统而自豪,为儿子的父亲是白人贵族而骄傲;罗克西娜甚至骄傲地告诉儿子,“这镇上再也找不出另一个黑人像你出生这么高贵的……你尽管抬起头来,爱抬多高就多高——你有这份权利,我敢保证”。她认同甚至于崇尚白人的行事准则,坚持用决斗的方式来维护家族和个人荣誉。当胆小懦弱的假汤姆与他人产生矛盾却不敢与之决斗来维护自己的荣誉时,她把这种懦弱的表现归咎于他三十二分之一的黑人血统。“这可真叫我恶心!这只怪你有黑奴的种,你身上31分是白种,只有1分是黑种,偏巧这可怜的一份就成了你的灵魂。你的指甲上看不出多少黑人的血统,那只有很少的一点儿——可也足够把你的灵魂涂黑了”。这里她接受了“黑人生来灵魂和德行上是卑污和劣等民族”的种族主义观点,反映了她作为黑人自我憎恨的心理。这说明在杜波伊斯在《黑人的灵魂》中提出“双重意识”前,吐温已经意识到黑人奴隶有双重人格的,即一个是生存于白人奴隶文化之中的愿望,另一个是作为个体存在的愿望,她可以是自己本身,也可以是母亲,是女人。

在这部小说中,假汤姆作为一个争议极大的文学人物,更是长期受到了广泛关注。其传奇经历更是遗传决定论者和环境决定论者探讨的典例。假汤姆出生在当时本就十分不光彩,他是女奴和上校的私生子,在被和主人家的孩子调换身份后,假少爷“汤姆”在蓄奴思想的家庭里从小娇生惯养,专横跋扈,权势十足,成为了一名自私自利、残忍恶毒、性情暴戾和懦弱无能的假贵族。而真正的贵族少爷却成了受尽冷眼没有人权,在奴隶身份下成长的他成了一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忠诚老实的真奴隶。在白人社会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假少爷一直把黑奴看作“下等人”,认为只有白种人才是上帝之子,理应是黑人的主人。所以他对待一切黑奴,包括罗克西娜非打即骂。当他听说自己就是黑奴时,像泄了气的皮球,脑袋再也抬不起来了,连骨头也都软了,嘟嘟囔囔地说:“我怎么是个黑鬼,那我宁可死了!”而真少爷在律师威尔逊的帮助下,虽然衣食住行都享受着白种人的特权,重获了优越的白人身份,但他却处境非常尴尬。他既不能识文断字能读会写,口里说的也是黑人粗俗的方言;他的举止步态言谈说笑都是粗野鄙陋的,做事总是唯唯诺诺,一脸的奴气。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假汤姆的罪行被揭露,奴隶的身份反倒使他免于一死,作为商品被买卖抵消了他本应被绞死的罪刑。“要是个白人,一准应该绞死他,不过要结束一个有经济价值的奴隶的生命,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马克·吐温讽刺地道出了事情的实质——在当时社会,奴隶就是可以买卖的经济商品,在白人眼中他们和可以买卖的牲畜一样,完全就不具备人性,因此法律也不针对他们,也不能约束他们。尽管罗克西娜极力阻止,母子两人却没有摆脱作为买卖商品的奴隶身份。

《傻瓜威尔逊》对种族信仰发起了挑战,甚至是许多自由派的种族信仰。当人们接受黑人的智慧不及白人,尤其是才华不及白人时,吐温写了在孩子出生时将白人的孩子与黑人的孩子调换的故事。奴隶的浅肤色小孩被送到白人家庭,并在蓄奴的态度和教育思想中长大,而主人妻子的小孩被送到黑人家庭,并在以奴隶的态度和教育思想中长大。作者有一观点是明确的,那就是决定社会地位的关键是养育而不是本性。人们歧视的是奴隶本身的一些特点,比如说话的方式、粗鲁的举止。吐温认为,这些特点正是奴隶制强加给奴隶的。作者马克·吐想传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他通过这种方式将自由平等的观念播种到读者内心当中去逐渐生根发芽。

正是美国主流社会当中严重的种族歧视观念造成了罗克西娜母子的人生悲剧。天生被人冷眼相待甚至拳脚相加,没有改变自己命运的可能,正是罗克西娜和其子一错再错,最终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的根源。吐温没有嘲笑黑人种族但也没有刻画积极的黑人形象。如果马克·吐温对黑人种族感同身受,为什么要把黑人塑造成一对步步受挫,最终走向毁灭的母子呢?总之,马克·吐温在写《傻瓜威尔逊》时既不是一个种族主义者,也不是一个煽动者,他是一位19世纪晚期对种族关系有进步观点的美国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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