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2018-11-07 03:27姜晟
新闻世界 2018年11期
关键词:人文情怀价值取向现实意义

姜晟

【摘 要】新时代新形势下,政法专业报要在报准报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释法说理、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案例报道。拒绝恶俗向上提升,突出公益挖掘深度,见事见人法理交融,从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键词】案例报道;价值取向;现实意义;人文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央政法委会议也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概念,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体现;法治信仰不是一朝一夕养成,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了解,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宣讲。

案例报道是新闻报道里的重头戏,也是吸引读者扩大宣传的最好载体之一,更是政法专业类媒体的最大优势。新时代新形势下,政法专业报要在报准报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释法说理、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案例报道。

一、拒绝恶俗向上提升:案例报道的价值取向

在都市类媒体中,案例报道通常被归为社会新闻类别,除非重大案件、有强烈社会影响力的案件能上头版,其他类型案件处理也往往走猎奇惊悚路线。这种安排或许对于都市类媒体吸引社会大众有一定作用,但是,对于法制类专业媒体而言,黄赌毒、杀抢骗类型的案件报道一旦过多,反而降低了所在媒体的品位。如果说上世纪八十年代报纸初创期,法制类新闻走通俗路线,在道德和法律边缘打擦边球还可以吸睛的话,在网络时代法制新闻唾手可得的形势下,政法专业报案件报道必须拒绝低俗、自我提升,穿越平庸、走向深度,超越案例、助力法治。具体在稿件采编和版面安排上,要精选案例,给读者不一样的感受。深挖案件,找出不同的角度;释法说理,展示法治的光芒。

8月28日,江苏法制报3版刊登了这样一篇报道:《 海安检方追诉漏罪,毒贩获刑15年》。讲的是检察官审查公安部门报来的案件时,发现上线与下线供述的贩毒数量不一。孙某贩卖毒品的数量达30.14克,其供述毒品来源于吴某,但公安机关只认定吴某贩卖给孙某毒品2克,下线贩卖毒品的数量竟然超过了上线,明显不符合常理。

为查明案情,承办检察官多次到看守所提审孙某,进行了详细讯问。吴某贩卖毒品的数量应该为48克,加上当场查获的30.92克,共计78.92克。

然而,承办检察官在讯问吴某的过程中,其始终不承认自己贩卖毒品的事实,且唯一承认贩卖2克毒品给孙某的供述也自称是受到刑讯逼供,并导致他膝盖处有伤痕。

检察官查看了吴某进入看守所时健康检查表,调取吴某被抓捕的录像和讯问录像。抓捕录像清晰显示,吴某系公安机关在盐城火车站抓获,抓捕时民警将其按住半跪在地上并反铐双手,其膝盖处的轻微擦伤就是在抓捕时形成的,讯问录像显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讯问吴某的过程中无肢体接触。由此可以证明,公安机关并未对吴某刑讯逼供。

经补充侦查,检察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追加起诉吴某贩卖毒品一共合计78.92克的事实。

该案前后历经三次庭审,终于一审宣判,吴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

毒品数量认定究竟是32.92克还是78.92克?看起来数量微不足道,似乎不值得检察官大动干戈,然而,对于指控犯罪、严惩犯罪分子来说,这又是千钧证据,体现的是检察机关不枉不纵,依法办案的责任心。详细报道这一数字变化背后的故事,比简单一带而过报道一起普通涉嫌毒品犯罪案件,哪一个做法意义更大,不言自明。

再比如南京鼓楼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信用诈骗案。章某、刘某欺骗某大型国企,开出信用证,再通过实际控制的离岸公司将信用证资金套现,造成国资流失604万美元。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此被批準逮捕。

这样的案例除了作为社会新闻报道外,还有什么意义?还能“榨”出什么新闻价值?

采访发现,包括本案在内,2年间,鼓楼区检察院已经办理经济领域犯罪案件近百件,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背景资料是:南京鼓楼区区域经济发达,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0家落户该区,世界500强民营企业中有4家入驻该区,辖区内楼宇企业4600余家,其中经济产值超亿元的有10家。

“百万人口、百亿税收、千亿GDP”,这是鼓楼区的经济发展蓝图。

更重要的是,鼓楼区检察院成立南京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联盟鼓楼分会,形成了上下一体、多方联动、多管齐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于是,消息稿《南京鼓楼检察经案专办精准护航千亿经济体》就刊发出来了。既有办案故事,又有工作经验,还符合司法保障创新创优的精神。这种新闻理念跳出了就案说案,做案件搬运工的俗套,拓展了案例的社会意义。

二、突出公益挖掘深度:案例报道的现实意义

新闻是社会现象的反映,也可以理解为是人们情绪情感反射。一地之事必反映一地之情,因此案例报道中的素材不能孤立看待,选材角度不能过于宽泛,要有地域性考量。这种关联度其实就是“三贴近”。案例报道也是如此,要做落地新闻,接地气的新闻,更要做有时代感现实感的新闻。

2018年3月22日,江苏灌南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一家渔业有限公司和何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46名被告和公司等单位承担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或赔偿修复费1.3亿元。

这是3月2日“两高”出台关于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后,全国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

这起案例一开始缘于一起普通非法捕捞案。当地有关部门是作为一般案例进行报道的,海警部门的报道不到一千字,检察机关写了约两千字的素材稿件。报社收到通讯员来稿后,敏锐地发现,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该案是公益诉讼制度正式推行期间发生的一起典型案例,又是在最严禁渔期非法捕捞 ,中国海警检察挂牌督办。更重要的是检察机关打算刑事民事同步起诉,但面临着鉴定难修复难等现实问题。于是,报社派出记者赴当地深入采访,独家推出了全国公益诉讼第一案系列报道。之后全国各大媒体跟进报道,从而把一个基层院的个案推上了最高检都关注和肯定的典型案例。

该案报道并没有到此止步,报社接着还就公益诉讼几个问题进行了调查探讨,随后刊出了《公益诉讼创出三个高含金量数据》《公益诉讼一周年,江苏拉直三问号》,对这一话题进行深入追踪报道。文中列出数据说明公益诉讼案件一年来出现了井喷现象,是否意味着当地公益诉讼损害严重?检察机关如何慎用权力避免滥诉? 如何破解公益诉讼过程中面临的三难?等等。这组报道体现了政法类媒体的专业性,在政法界产生较强反响。

当然,不是所有的案例都能贴上“全国首例”、“独家”,甚至是“典型”这样的标签,大多数案件报道依然是人们常见的民事刑事领域纠纷或诉讼。对于这类案件,不能简单堆积到版面上,要有编排意识和编辑思想。具体做法是个体新闻放在群体中彰显归属感,法制新闻归纳公益性质,部门工作放大社会效应。

如这样一篇案件报道:《27亩韭菜地被淹水务公司or“隔壁老张”赔?》。讲的是水渠排水管道被堵,村民私自破渠为藕塘排水,不料菜农王某种植的2亩韭菜苗和预留的25亩韭菜地都被水淹。最终法院二审判决,由水务公司、藕塘承包村民张某按照七三比例赔偿原告王某174276.76元。

这种民事侵权纠纷普通人都能遇到,政法类报纸应该以案说法,详细讲解其中的法律焦点和难点,以及法官审理所依据的法律和证据。

对一些可能引起社会关注的新类型案件、新热点问题、新发展动向,要着力关注法律前沿问题,多作普法说理工作,更有效地提升司法公信力。

执行难问题一直受到群众的诟病,也是司法机关的一大心病。当前,全国法院都在搞破解执行难会战。一些执行人对此也提高了司法期待,认为法院必须替自己执行到位,否则就是失职或不作为。其实,现实中一些执行案例最终是无法真正执行到位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事人最初就缺乏法律风险意识,自己陷入了困境。对于这个不被人们所注意的话题,记者特地进行了调查采访,推出了一篇报道,解读了十多个执行不能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展示强力破解“执行不力”与理性阐释“执行不能”两项职责,对于法院穷尽各种手段,用尽一切措施,却发现被执行人一贫如洗而“执行不能”的情况,主动提示社会公众注意市场风险,避免交易被动、利益受损而客观上无法得到充分救济的情形出现。许多读者看后表示大长知识,也增强了法律防范意识。

三、见事见人法理交融:案例报道的人文情怀

法治案件往往是人和人冲突极端化的一种表现,背后都有一个个鲜为人知的故事。简单猎奇的案例报道已经吸引不了读者,也无助于法治理念的传播。记者要有所选有所写,要挖掘案件背后的故事,特别遇到情法理交织的案例,更要体现出政法类媒体的人文情怀。

聂某是南京市检察院的一名公诉检察官。18年前,两名不明身份的女子在南京遇害并遭抛尸荒野,凶手一直逍遥法外。直到2015年,一份从死者体内提取的DNA样片意外揪出了行凶人。可惜的是,由于无法确认死者身份,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该案几度被认为不符合起诉标准。若不诉,凶手将继续逍遥法外;若诉,又如何证明死者身份,并串成完整证据链?

身为一名检察官,面对无头案,一般人也只能放下,但这件事一直纠结在他的心头,18年里时刻提醒着自己还有一案未了。或许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天,他无意中看到了央视《等着我》节目,可以为失踪者提供寻亲线索。何不到那里找一找蛛丝马迹呢!于是,他带着当年办案的民警三次跑到央视,在20万份寻亲资料中搜索,最终找到了两名死者的姓名资料。经过警方比对,找到了死者身份,而凶手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苦寻线索18年,无名尸案沉冤得雪》这样的报道已经超越了普通的案件新闻,上升到了人性和人文的高度,无论是在法理上、道德上,还是在情感上,都能给读者更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在一个快阅读轻阅读的时代,案件更容易被注意,背后的人因此也常常被忽视。案例报道当然要关注核心事件,此案与彼案的不同,分析案情,传达案件信息,但是,如果仅仅到此为止,还不能说是十分成功的案件报道。案件后面折射出的法治的光芒、情感的力量、人的尊严更应该值得关注。在做好案例报道的同时,我们也要聚焦在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这一群体的独特性上,生动准确地展示出他们的勇氣情怀、司法担当和职业尊严。

(作者单位:江苏法制报社)

责编:姚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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