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教师讨薪风波的深层追问

2018-11-17 07:24于平
民主与法制 2018年21期
关键词:教师工资六安市风波

于平

近期,安徽省六安市部分学校集体上访讨薪遭遇警方阻止的风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六安市政府发布公告称,政府并未拖欠教师工资,同时也承认“在带离过程中,少数公安民警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表示诚恳道歉”。

社会舆论对于这起风波的关注重心,大多聚焦于警方是否存在不恰当的暴力执法。这当然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倘若上访教师并无过激行为,而警方却反应过度,无疑有滥用警权对待理性维权之嫌。对于这样的疑问,不能以一句轻飘飘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就了结,而应展开全面调查,并向社会澄清真相。倘若确实存在突破法治原则的执法行为,理应进行追责,并借此严肃警纪,杜绝地方官员对于警力的随意支配和滥用。

同时应当看到,这起风波是否存在警方“粗暴执法”,只是表面现象。更应关注的是,事件的根源是“同城不同酬”,当地政府向公务员发放了1.8万元的“一次性工作奖励”,而教师却分文未得,造成了教师薪酬待遇与公务员事实上的不平等,进而引发教师群体的强烈不满。事实上,六安教师的遭遇并非孤立,安徽省教育厅的相关报告显示,该省有13个市发放了“一次性工作奖励”,仅市直发放,所辖区县未发放的有4个;市直发放的,仅有6个市只发给市直公务员,而未发给市属中小学教师,其中两个市市属中小学教师发放标准低于市属公务员。从9个市所辖61个区县看,高达34个区县只发给公务员,未发给教师。教师的“一次性工作奖励”低于公务员非常普遍,例如在合肥肥东县,公务员的标准是6万元,而教师的标准仅为1.1万元。

这份报告所揭示的,不仅是教师和公务员薪酬的巨大差距,还有县乡基层学校教师薪酬低下的窘境。众所周知,按照相关法律文件,教师待遇不能低于公务员工资。但实际上,这一法律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并未真正得到落实,尤其在一些基层地区,教师工资不仅大幅低于公务员水平,而且还常常遭遇拖欠。比如有媒体披露,黑龙江省部分工作了20多年的基层教师,每月到手工资仅有2000多元。再比如有调查显示,高达70%左右的乡村教师,每月可支配工资仅有1500元左右。

对于部分地区教师薪酬低于公务员的现象,不乏有人为地方政府辩护,其理由是一些不发达地区现在仍是“吃饭财政”,难以满足教师加薪的诉求。但令人深思的是,一些地方给公务员发钱时,地方财政就“宽裕”,给教师发钱时,地方财政就“紧张”,情理上如何说得通?以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报告披露的事实为例,能给公务员“一次性工作奖励”,教师却不能享受同等待遇;能给公务员发放6万元,教师却只能拿1.1万元。如何能让教师们接受,又如何能令人信服?

具体到六安市的财政使用状况,当地官方声称,“一次性工作奖励”之所以没有发放,是因为“没有能力”。但有网民很快晒出了六安市豪华政府办公楼群以及简陋校舍的图片。有钱建设政府办公楼,却无钱改善教师待遇、提升校舍质量。这不能不让人质疑,当地政府恐怕不是“没有能力”,而是把能力用错了地方。同样,一些地方一谈到提高教师待遇,就以政府财力匮乏加以推托,而公务消费却丝毫不受影响,亦难免引发民意反弹。

严格来说,提高教师待遇,和基层政府的财政能力并无太大关系。因为国家早已明确,义务教育经费是按“省级统筹”原则发放,换言之,县乡基层教师工资应当由省级财政足额保障。此外,按照2015年至2020年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央财政每年都会下拨资金,提高偏远地区教师待遇。在此情形下,倘若出现县乡尤其是偏远地区的教师工资过低,福利待遇远逊于城市学校,远逊于当地公务员的情况,理应对相关的政府责任展开追问。

六安教师的讨薪风波,最终应当在合理合法的轨道上加以妥善解决。而比个案处理更为重要的是,各地政府应当以此为戒,真诚倾听基层教师们的呼声,不折不扣地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法定要求,大幅度提高基层和偏远地区教师待遇。如此,教师上访讨薪之类的风波,才会真正绝迹,而堪称“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群体,才会真正赢得公平的职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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