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

2018-11-21 09:20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22期
关键词:民法经济法调整

宝 敏

(735400 赛汉陶来苏木人民政府 内蒙古 阿拉善)

1 反思与完善经济法的概念

在研究经济概念的时候,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是最具价值意义的命题。如今,在经济法中,最主流的研究是在经济法存在的基础之上进行的,重点是在社会发展的角度上来对经济法的存在加以论证。但是,这种方法并没有从本质上对经济法存在的必然联系和社会存在的基础进行探讨。目前,在很多学说中都表明市场经济是经济的基础,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对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但是,在具体开展研究工作的过程中,往往注重对社会公益利益以及市场失灵现象的弥补,从而和经济法的研究基础逐渐偏离。所以,使得学者对公共利益以及市场失灵现象产生了不同的看法,因此,在此研究基础上的经济法的范围也有不同的理解,这种现象就会导致整个研究领域缺失,经济法的分论以及总论的研究也会不协调。从而也会影响到国家保护社会经济利益以及市场失灵的手段。随着整个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法随之产生,因此,在对调整的领域以及调整的对象加以确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应该满足社会需要。所以,在了解了法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之后,应该结合整个经济和经济法的概念,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围绕经济本体而展开。为了确保经济法达到应有的效果,还应该在市场交换的过程中达到社会需求以及社会满足的平衡。

2 反思与完善的经济法基本原则

在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进行研究时,多数学者都是在主管的角度上进行的,通过调整所需的手段以及目标来完成对经济法实质的推演,在一定的程度上,这样的推演与经济本身对法律的要求有所不同,并且这种方法将经济法的调整局限在法律的范围之中,同时也脱离了经济实体的要求。学界在经济法的调整原则之中,只是关注于对法定原则的强调,或是要求政府依法执政,这种现象只是在国家的角度来认知问题,并没有按照实际的历史发展的规律以及经济生活的具体需求来开展工作,从而使得观点无法和经济生活有效的联系在一起。所谓经济法的原则,也就是能够将整个经济法的实践环节体现出来,使其不仅仅是在法律文件中存在。对经济法价值的定位应该贯穿于人类实践活动的始终,只有这样,才能将社会关系中的经济关系充分调动起来,也就是让经济法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出指导意义。在具体的生活中,使用经济法需要关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①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性。②注重监管工作的规范性。要想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就应该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加以明确,同时还应该构建基本原则体系。

3 经济法地位的反思与完善

经济法独立缘由一直是很多经济学家不断探讨的问题,经济学家张守文教授曾经说过,对经济法是一门法律规范进行论证,是证明经济法核心地位的基础,经济法具有和行政法以及同民法同样重要的地位,这样的论证目标对于行政法以及民法并没有多大的意义,但是,对于经济法而言作用却尤为明显,这在学界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借助经济法所具有的特殊地位,能够证明经济法的存在已经是学界的共识。但是,对于该理论体系的研究并不顺利,研究结果也并不明确。就发展的视角而言,公私法以及部门法之间的具体定义,就很容易出现混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能够将社会的调整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法律体系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动。经济法的主要作用也就是对社会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加以调整。当然,尽管经济法有着和民法类似的内容,也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但是,经济法同样具有立足于经济基础,并且对资本的流动变化进行引导的作用,以此来促使整体经济体制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总而言之,经济法与其他的法律体系的价值不同,有着独立性的特点。民法主要能够调整已经建立好的社会关系,并且强调个体、重视平等。商法则主要是对商界法律关系的调整,其主要目的是构建出能够实现等价交换的社会关系。然而,在社会出现大的动荡之前,经济法首先是对资本进行调整,然后再将调整结果集中在对应的经济发展目标之上。在调整资本的时候,不会反对资本集中以及资本增值的问题,也不会对资本的等价交换方式加以否认。在本质上,它和民法是一样的,不过民法更加关注交换的形式,而商法在意的是交换的可能性,经济法则是确保交换必然性的体现。在对经济法进行调整时,是在民法不能够创造出有利的社会财富的基础上存在的,该项工作在资本的管理和集中之间。要想经济法真正发挥出价值,就应该对资本集中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除,并且做好专业的资本监督工作,以便能够在问题出现之前及时加以管理。

4 结束语

研究经济法的理论,就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潮流,对该项工作不断地加以改进。要想实现经济法的价值,就需要发现问题,并且及时将问题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经济法的意义。作者从经济法的概念、原则以及地位等角度进行了论证,在确认经济法具有独立的价值以及地位的基础上对经济法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确保我国的经济法发挥出市场调节作用。经济法和民法以及商法一样,都属于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且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持续加强对于经济法的研究力度,从而不断提升经济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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