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外人文交流机制

2018-11-21 09:40刘宝存傅淳华
大学教育科学 2018年5期
关键词:组织变革一带一路

刘宝存 傅淳华

摘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文交流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具体落实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而“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外人文交流机制从纵向上可分为国家、机构和民间三大层面,横向上可分为双边、多边、混合三大层面,它们相互作用、支持并渗透,共同支持着中外人文交流事业的进步。但人文交流在现实运行中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如官办化、低效化、随意化、阻隔化等。要突破这些困境,则需要从认识重整、政策扶持、组织变革、日常管理改善等方面入手。唯如此,才能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外人文交流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一带一路;中外交流;人文交流;交流机制;组织变革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8)05-0061-06

收稿日期:2018-06-26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5 年度国家重大课题“‘一带一路战略中扩大教育开放研究”(VGA150001)。

作者简介:刘宝存(1964-),山东菏泽人,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比较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傅淳华,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讲师;北京,100875。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中外人文交流实践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成就的背后到底存在着怎样的运行机制,需要我们充分关注乃至深入探讨。惟如此,方能探询其规律,总结其经验,为未来中外人文交流实践的更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外人文交流机制的整体呈现

“一带一路”倡议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树立全球视野、谋划全方位对外开放、积极主动走向世界的重大倡议与构想,这不仅符合全国人民的发展愿景与利益,更顺应了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潮流。与此同时,关于人文交流的内涵,我们首先需要立足于对其深厚历史文化内涵的发掘。事实上,所谓“人文“,最早出现在《易经》中贲卦的彖辞:“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宋程颐《伊川易传》卷二对此进行了分析,指出:“天文,天之理也;人文,人之道也。天文,谓日月星辰之错列,寒暑阴阳之代变,观其运行,以察四时之速改也。人文,人理之伦序,观人文以教化天下,天下成其礼俗,乃圣人用贲之道也”。显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文指的是属人的各种本质规定性,尤其是伦理纲常等。而由于近代以来西方文化的影响,人文也便有了更为广义的解释。如《辞海》称:“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由此,从广义上说,相较于自然界的万事万物,人文便是指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文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文交流便是人类文化层面的全方位交互流动,它是人类构筑价值认同、政治信任等关系的基石,其具体含括教育、旅游等诸层面。虽然,中外人文交流古已有之并持续繁盛,但在今天这个马克思所说“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时代中,全球化已经不可逆转地改变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或者说,全球化身处不同地域、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等的个体“相遇”在具体的时空情景中,从而造就了一幅各层次、全方位交流互动的当代景观。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出与发展确实为中外人文交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而人文交流也势必会为“一带一路“的持续、深入展开提供深厚、坚实的民意与社会基础。

一般而言,所谓机制,指的是在社会生活中,用计划、行政的手段,协调活动的各个部分,使它们发挥作用的运行方式。因此,本文主要关注“一带一路”倡议下使中外人文交流发挥作用、效力的手段、方法等。

(一)纵向层面

从纵向层面看,“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可以分为国家、机构和民间三大层面。

国家层面的中外人文交流机制。正如上文所揭示的,“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外人文交流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因而离不开相关国家的坚定支持。或者说,国家间交往在中外人文交流机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缺失国家间的深度和谐交往,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势必如履薄冰。例如,近年来中俄在人文领域的合作富有成效,在中俄双边关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全面发展,统筹规范中俄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的合作并使其机制化,2000年12月,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框架内成立了中俄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中俄人文交流机制中主要包含以下一些项目:俄罗斯中小学生来华冬令营、中国中学生赴俄罗斯夏令营活动、中俄大学生艺术联欢节、中俄大学校长论坛等[1]。再如,当前“中国—东盟文化论坛”的前身即是诞生于2006年的“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从2011年起,论坛正式升格为由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省部级论坛,并于2012年进一步升级,由原来的“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更名为“中国—东盟文化论坛”,逐渐发展成为在中国和东盟地区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省部级专业论坛,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重要构成部分[2]。

机构层面的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进程中,各种层次、形式的机构无疑正在或即将发挥重要作用。因为,无论是国际组织还是国家本身,都需要依靠各种机构来具体落实相关政策等。而在这其中,学校尤其是大学在作为人文交流重要组成部分的教育交流中不仅发挥着桥梁作用,还发挥着智库作用以及应对全球共同挑战的作用。大学的参与使中外教育交流合作项目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如通过大学之间的合作,可以举办各种学生交流交换、联合研究、区域合作、联合办学、海外办学、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等合作项目。如,中国高校与法国巴黎高科学校集团之间的“9+9”项目(又名:50名工程师项目)便是典型。后者由12所法国最著名的工程师学校组成,该集团于2001年与我国9所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确定了合作关系(即中法9+9项目),并于2012年增加我国3所高校,即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浙江大学。本项目招收对象是中国一流大学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被巴黎高科录取的学生在其成员学校学习两至三年并满足学校的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要求后即可获得法国工程师文凭。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孔子学院作为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世界各地设立的推广汉语和传播中国文化的机构,旨在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语言和文化的了解,发展中国与外国的友好关系,促进世界多元文化发展,为构建和谐世界贡献力量。目前,全球已有146个国家(地区)建立了525所孔子学院和1113个中小学孔子课堂。2017年,各国孔子学院和课堂各类学员总数232万人,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受众1272万人[3]。

民间层面的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在推进“一带一路”的实践中,民间层面中外人文交流的主体主要是个人,他所进行的活动主要是个人之间的合作研究、自费留学、旅游与文化考察等。随着全球化经济的繁荣发展、国际间了解与交往的加深,个人自费留学、旅游与文化考察等获得了很大发展,日益成为中外人文交流中的必要组成部分。例如,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累计已达519.49万人,目前有145.41万人正在国外进行学习和研究。以2017年为例,我国出国留学人员多数前往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求学,而“一带一路”国家也成为新的增长点。2017年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人数为6.61万人,比上年增长15.7%,超过整体出国留学人员增速。其中国家公派3,679人,涉及37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4]。当然,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也热衷于来华交流与学习。与此同时,中国也在积极利用定居海外的华人力量,促进民间层面的中外人文交流。据统计,全球6000万海外华人中约60%居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他们对中外人文交流实践的积极参与有助于将中国的文化思想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民情实现更好地对接。据统计,2016年共有来自205个国家和地区的442,773名各类外国留学人员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29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教学机构中学习,比2015年增加45,138人,增长11.35%(以上数据均不含港、澳、台地区)。其中,大多数主要留学生来源国是“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如泰国、巴基斯坦、印度等[5]。

(二)横向层面

从横向层面的交流合作主体来看,“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可以分为以下三重机制:

第一是双边机制。双边人文交流机制指的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中的某一个国家,以“官方—官方”的形式、以部长级以上的两国官员为主体、以人文交流为主题进行的两国沟通与协商机制。例如,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建交18年以来,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亲密关系日益强化,相关合作日益深化,取得了诸多重大成果。尤其是近年来,中哈两国在人文交流方面实现了巨大的进步,各种层次的人文交流活动成为两国合作中的常态。如2006年、2007年,中哈就曾深入对方国家各地开展文化节活动,中国就曾派出新疆、重庆、遵义等地代表团赴哈开展人文交流。而由中国政府举办的两所孔子学院,更是作为中哈人文交流的桥梁而发挥着作用[6]。作为最早与新中国建交的国家之一,波兰一直与中国保持着深厚的友谊,两国更于2011年缔结战略伙伴关系,并持续推进各种形式的人文交流实践。自2011年起,波兰各地都会举办“欢乐春节”活动,促进波兰人民对中华文化的了解,受到了当地人民的热烈欢迎。与此同时,在中国政府的支持下,波兰已举办5所孔子学院,其国内诸多幼儿园、小学、中学也积极开展汉语教育[7]。

第二是多边机制。多边人文交流机制指的是以人文交流为主题,中国与周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与国际组织合作构建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具体而言,在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多边机制实践中,我们就可以借助欧盟、上海合作组织(SCO)、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ACD)、亚信会议(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的渠道,与更多国家和地区进行合作,推动它们以更大的热情和投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尤其需要关注的是,欧盟作为世界格局的重要影响力量及诸多“一带一路”国家的参与组织,一直是中国对外交往的重要对象。中国政府一贯重视与欧盟集团的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文交流交流。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一地区一直是我国开展人文交流最活跃的地区,双方的合作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内容广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尤其是2003年后,中国和欧盟确定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的人文交流有了更多的交叉点与推动力。当然,除了与上述国际组织深化人文交流之外,我们还可以积极发挥沿线各国区域、次区域的相关国际论坛、展会,以及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前海合作论坛等国际合作平台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可以由中国倡议,建立更多“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外人文交流的多边机制,可以涉及教育、世界文化遗产等項目。

第三是混合机制。混合机制指的是中国在推进中外人文交流的进程中,积极发挥双边机制与多边机制的优势,将二者混合使用,以最大程度上发挥效用。任何一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都有不同的身份,如中国不仅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也是诸多国际组织中的成员国。因此,在中外人文交流中,中国往往采取双边合作与多边合作的有机结合。两国之间相关领导人就人文交流进行的直接会晤,无疑有利于推动中国与有关国家双边合作的进展,促进国际人文交流的发展。与此同时,相关领导人积极参与国际活动,以良好的双边合作关系为保证,推动中国与各国在多边组织和多边框架下的合作,能以良好的双边合作提升多边合作的质量。而在良好的多边合作架构下,也可探索双边合作的更多可能性。由此,双边合作与多边合作就可以相互配合、有机结合、共同推进,提升中外人文交流领域各层次、各层面优质伙伴关系的建立,整体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本然诉求。例如,位于法国里昂的中法大学是我国海外办学的成功经验,但里昂中法大学已不仅仅是真正意义的大学。我们应当以里昂中法大学的经验为基础,将之作为我们在欧洲尝试开办新大学或设置某大学分校的范型,以点带面,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混合机制效用的整体发挥。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外人文交流机制的问题与出路

要整体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外人文交流机制的实现,我们还需要积极探询其在现实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此同时,也需要积极探讨可能的方法,以应对其所面临的问题。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外人文交流机制的实践问题

在“一带一路”的倡议框架下,中外人文交流机制的实现,可能将遭遇诸多的现实问题。

首先,官办化倾向。毋须讳言,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外人文交流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正如上文所指出的,中外人文交流不仅需要各国政府、机构的支持,更需要民间的广泛参与。例如,虽然自费留学在教育交流实践中已经占到较大比例,但总体来说,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教育交流中,如学生交流交换、教师交流交换、联合研究、区域合作、奖学金项目、联合办学、海外办学、联合会议、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联合学位、双学位等合作项目仍然以国家官办为主。官办的特点便是制定统一的留学政策,项目费用主要来自于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也要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控制。在全球化势不可挡的今天,行政约束过多将有碍于教育交流与合作活动开展,如官僚机构本身的效率、透明度等问题很多时候就有碍于中外人文交流、尤其是民间交流的展开,而且绝对官办化也会导致中外人文交流无法有效接轨。例如,如何面对国外的非官方机构,如何处理与之的交往交流实践等,都会因我国对等组织、非官方交流经验等的缺乏而陷于困境。

其次,低效化倾向。除了惠及全球人文事业的进步、提升世界人民生活的质量,中外人文交流的目的也在于充分利用国内与国际各种形式、层次的人文资源,提升中国本身的人文事业的发展。正是在此意义上,中外人文交流的真正实效在于我国人文事业的进步,增进中外价值观理解等等。但在当前中外人文交流中,存在着不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就是:以经济效益标准来看待中外人文交流事业,将无法获得即时效益的人文交流事业边缘化;作为中外人文交流成果具体表征的人才,往往存在“学而不归”等现象,造成人才流失与人才闲置的问题;在中外人文交流中,尤其是民间人文交流中,存在着“崇洋媚外”的倾向,有碍于中国人文交流中主体地位的彰显,等等。就强调即时利益而言,其问题显而易见。以2010年12月成立的中欧青年交流中心的为例,它是一所为加强中欧青年在文化、教育等多方面交流合作的非盈利性机构。该中心旨在以交流、教学、展览等手段,通过在中欧青年间开展交流合作,为中欧青年增进了解、建立友谊、加强互信而搭建平台,从而推动中欧关系良性发展。中欧青年交流中心的各项工作围绕3E展开,即Exchange(交流)、Education(教学)、Exposition(展览)。由此,如果强调即时的经济效益,这个中心的很多活动就很难正常运营或根本无法展开。因此,我们还是要从长远发展的视角考虑此一问题。总体而言,从实效上观之,由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中外人文交流存在着无法达成既有效果目标的问题,从而陷入“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实现“低效化”的误区。

再次,随意化倾向。质量是中外人文交流的核心要义,中外人文交流机制也应有质量保障与监督机制才能充分发挥交流的作用。就目前来看,在中外人文交流实践中,如学生交流交换、学者的出国研修与访问、乃至高校之间的联合办学等都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具体而言,作为中外人文交流的重要支撑,各种国家机构都没有对各种形式的交流成果进行审查与监督,如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开展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资助数千名研究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者进行博士生联合培养,虽然留学人员在归国后需要提交留学报告,但留学基金委员会并未对留学人员在国外的研究成果作硬性要求,导致很多留学人员在国外进行的是“放羊式”的教育交流,未能达到留学预期。再如,接收来华留学生时,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主要选拔方式为书面材料审核,但仅通过书面材料审核很多时候并不能比较全面、真实地了解留学生的实际情况。或者说,为保障留学生的质量,书面材料审核是远远不够的。由此,留学生奖学金的有效利用率便很难保障。当然,教育交流仅是中外人文交流实践中的一小部分,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看出当前中外人文交流中质量保障与监督机制的缺位。

最后,阻隔化倾向。显然,“一带一路”倡议的基本立场是积极推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充分交流与沟通。落实在人文交流方面,自然也需要在交流过程中促进各国人民之间各层次、全方位的参与。但从现实境况观之,在中外人文交流中,尤其是在外籍人员来华交流中,往往存在着阻隔化的问题。例如,相比中国赴外国留学的人数,外国到中学留学的人数并不算多,但很多高校却对他们采取隔离管理的方式,即在中国单独住在留学生公寓、单独上课、考试等。这样管理的结果就使留学生失去了与中国学生相互学习、理解中国文化和社会的机会,也不利于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再如,很多承担中外人文交流高校的信息门户网站开设了英文版,但是这个英文版只是学校外围信息系统,点开相应的信息条目仍然是中文,留学生更是看不懂了。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作为外籍人员直接或潜在的接触者,我国高校诸多行政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具备双语交流的比例都很小,更不用说后勤服务人员和其他人了,这直接导致一个结果就是来华留学生大学体验满意度的下降。我国对留学生实施“阻隔化”的单独管理,他们很难真正地从中国本土学生中了解相应信息,也缺少了国际化的氛围。总体而言,在很多方面,相关管理部门为了保护外籍人士,往往给予各种层面的扶持措施,反而不能促进外籍人士与中国人民的充分、全面交流。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外人文交流机制的问题应对

为消除上述相关弊病,我们无疑需要积极探询解决相关问题的可能路径。

第一,認识层面的整全。在对待中外人文交流问题上,我国不能秉持功利主义、殖民主义的思维,但也需要警惕其他国家各种形式的意识形态输出,尤其是各种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因此,在中外人文交流中,我们需要警惕其他国家将本国的政治价值观和意识形态裹挟渗透到中国的文化中,破坏我国的人文传统等。正是在此意义上,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我国首先必须加强民族语言文化的学习,以弘扬中华文化,增进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这是对中外人文交流可能遭遇问题的一种必然回应。

第二,组织层面的革新。为更好地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不仅需要我们廓清认识,更需要组织层面的革新。或者说,为了更好地推进中外人文交流,需要在整合职能的基础上全面使服务内容走向系统化。澳大利亚1969年成立的“高等学校国际发展计划组织”(IDP)是其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对外交流组织,它的主要工作有:投标准备工作、项目(含援助项目)和合同管理、合作项目和培训、学生信息咨询服务、刊印有关澳大利亚教育课程与培训的出版物、安排教育展览、国际会议和教学旅游、英语教学和测试等。这个组织在多个国家设立有办事处,同时还与各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签订教育发展项目,开展高等教育国际化方面的调查研究,同时澳大利亚还有“国际教育协会”和“国际教育基金会”等组织。但我国这方面的专门组织发展,显然还略显滞后。所以对于我国来说,建立专门的机构,无论是政府的还是民间的,明确好它们的职责,对我国中外人文交流的发展将是十分有益的。

第三,政策层面的扶持。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外人文交流,灵活、连续、富有吸引力的政策支持十分必要。为此,我国应该进一步扩大相关政策扶持,增强我国在人文交流的对外吸引力。一方面,面向国内的政策,考虑到成本收益原则,可以在大幅度提高相关收费的同时,也要积极提供大量的资助;积极发动地方政府和工商企业界参与中外人文交流,作为人文交流的重要主体,等等。另一方面,面向国外的政策,应加大对外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外籍人士来华交流、学习。如在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定期举办各种人文博览会,借助我国驻外使馆、校友会、同学会等团体宣传我国的人文特色。当然,面对信息化时代的特质,也应积极利用互联网的优势,逐步建立一个完整、先进、高效的宣传服务系统,将中国人文交流的特色、诚意等宣传出去。

第四,管理层面的改善。中外人文交流不可缺乏各种层次政府、学校的支持,否则相关实践难免濒于混乱。但管理实践的展开不能陷于僵化,而应该注意中外人文交流的特殊性,如国际化要求。以香港为例,香港是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其高等学校管理也具有浓厚的国际色彩。香港高校的管理机构人员就呈现出国际化特点,都具备双语交流的基本素质。香港高校中负责专业甄审的专家小组、院校检讨或评审组中海外人员占大多数。这些人士的意见显然有利于使香港得以按世界各地比较先进的管理方式来规范自己的管理行为,这不仅使香港的高等教育能持续地分享世界各国在发展高等教育方面的信息、见解和经验,而且使香港经常有机会让国际学术界了解其教育情况和学术水平,对于确保香港高等学位教育达到国际水准和获得国际公认起着良好的作用。所以,在管理的细节上,在留学生的入学前后的指导和服务上,高校可为留学生实行无障碍一站式服务,如为新生代办签证、组织体检代办居留许可证、联系落实保险、协调解决交通、住宿、餐饮等具体困难,使初到中国、语言不通、地理环境不熟悉的外国留学生能够迅速投入学习,优化留学生的服务体系。

第五,监督层面的推进。为了更好地保障中外人文交流实践,监管自然必不可少。总体而言,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对于中外人文交流实践的监管至少应该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国人赴国外人文交流实践的监管。尤其是公费出国人文交流人员,应对其人文交流实践的过程、结果等进行全面监管,如学位攻读情况等。否则,缺乏相应的评估方案,势必将导致部分人员没有实现预期的目标。另一部分是外籍人士赴華开展人文交流实践的监管。我国需要建构一系列的评价指标等,对于不合格的人文交流主体单位应该具备相应惩戒措施,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当然,对于满意度高的单位应该加大资助力度和奖励,促进其保持优势,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其经验。

三、结语

2017年7月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中外人文交流是党和国家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夯实中外关系社会民意基础、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文交流工作,中外人文交流事业蓬勃发展,谱写了新的宏伟篇章,为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推进作出了重要贡献,有力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8]。显然,中外人文交流正被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和政治互信、经贸合作一起,成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关系稳定发展的三大支柱。毋庸置疑,持续、深入推进的中外人文交流合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我们需要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政府鼎力扶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中外人文交流机制的发展,加快中外人文交流实践的步伐,为中国发展乃至世界和平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新华网.中俄人文交流机制简介[EB/OL].http://www.ceaie.edu.cn/zhongourenwenjiaoliu/1273.html, 2018-5-11.

[2] 中国新闻网.中国-东盟文化论坛9月15日在广西南宁举办[EB/OL].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4/09-03/6559805.shtml, 2018-5-11.

[3]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第十二届孔子学院大会圆满落幕[EB/OL].http://www.hanban.org/article/2017-12/13/content_711520.htm, 2018-5-11.

[4] 教育部.2017年出国留学、回国服务规模双增长[EB/OL].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1803/t20180329_331771.html, 2018-5-11.

[5] 教育部.2016年度我国来华留学生情况统计[EB/OL].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fbh/moe_2069/xwfbh_2017n/xwfb_170301/170301_sjtj/201703/t20170301_297677.html, 2018-5-11.

[6] 光明日报.人文交流成为中哈合作新亮点[EB/OL].http://www.scio.gov.cn/hzjl/zxbd/wz/Document/774432/774432.htm, 2018-5-11.

[7] 光明日报.“中波关系处于历史最佳时期”[EB/OL].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6-06/19/nw.D110000gmrb_20160619_1-05.htm?div=-1, 2018-5-11.

[8] 新华社.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7-12/21/content_5249241.htm, 2018-5-11.

Abstract: In the new era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e cultural exchang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concret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The cultural exchange mechanism 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 under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is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levels longitudinally: the state, the institution and the folk. Horizontally, it is divided into three levels: bilateral, multilateral and mixed. They interact, support and permeate together to support the progress of cultural exchanges 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 But there are still some obvious problems in its operation, such as official, inefficient, arbitrary, blocking and other issues. To overcome these difficulties, it needs to work from the aspects of knowledge reorganization, policy support, organizational change and daily management improvement.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achieve the goal of cultural exchange under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Key words: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exchanges 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 cultural exchange; cultural exchange mechanism; organizational change

(責任编辑 陈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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