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市淮阴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四点建议

2018-11-28 12:39
中国老区建设 2018年11期
关键词:农民人才农业

□ 杨 健

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委、区政府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特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加强规范管理和加大扶持力度,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培育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了一批农业知名品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2015年,淮阴区“村级土地耕作服务社”荣获“江苏省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成果奖”。

截止到2017年底,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19.44万户,占全区农户的68.74%。在2100家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19家,市级示范社101家;全区合作社共拥有“淮阴黑猪”“淮阴黄瓜”等22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商标220个、无公害农产品品牌71个、绿色农产品19个、有机农产品2个。

存在的主要问题

服务意识不强,办社成效还不显著。

在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方面还缺乏符合实际的具体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和指导服务还不到位。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服务社员的宗旨意识不强,对如何为社员提供有效服务、如何加强合作社服务功能建设重视不够,导致这些专业合作社难以真正有效地规范运作,产生合作效益,体现办社成效。

发展资金匮乏,自身建设力量还显薄弱。

资金匮乏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建立基地、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产供销、扩大经营规模等方面均存在资金短缺的实际困难。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靠成员个人贷款,贷款额度小、利率高、期限短,导致资金运行不畅,效益低下。政府扶持体系还不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急需解决的金融信贷扶持、农业建设项目支持、农业保险扶持、人才支持等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还没有消除,提高合作社的风险防控能力还需要加强。

淮阴区高效农业一角。 图片摄影/张振平

服务能力偏弱,引领作用还不明显。

全区大部分运行较为正常的合作社都能够为社员提供一些服务,增加了社员的收益,但与广大社员及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很多合作社仅能提供简单的技术、信息、销售、劳务等服务,无法满足社员现实需要,示范带动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缺乏专业人才,制约合作社发展。

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主要是由合作社内部成员担任,虽然有些是党员、村干部,但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条件也很难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来,合作社从事的行业大多数还只停留在蔬菜种植、粮食烘干、生猪养殖等粗放型产业,综合实力还不够强。据我们的调查,80%的合作社反映缺乏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人才,70%的合作社反映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力。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涉农项目的重要承担主体。

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安排,积极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落实农业扶持资金的新途径。

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区镇财政应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逐年增长,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人才培训等发展能力建设。

要稳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建议政府投入注册资本金,成立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环境保护部门要因地制宜,特别对偏远镇适当降低环评费,降低养殖户入社门槛,为养殖合作社规模扩张创造条件。

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用地,依法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养殖小区,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和农机作业服务等用地,可依法申请集体农用地和原有的建设用地。

二、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筑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

要积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主动为乡村人才搭建舞台。要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输送更多的实用人才。

更新观念,发掘本土人才。淮阴区农业部门有一批理论知识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的科技人才,乡村有一批实践经验丰富、操作业务熟练的“土专家”“田秀才”,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改善环境,用好现有人才。成就人才的环境往往比物质待遇更宝贵。要用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好势头留住人才,形成在合作社工作大有可为的良好态势。

创新机制,培养新型人才。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有计划地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鼓励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充分发挥淮阴职业中专、农广校的作用,多渠道大力培养合作社专业技术人才。

三、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能力。

强化组织功能。涉农部门应指导合作社真正承载起组织功能,把势单力薄的农户组织起来,参与到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中,有效降低分散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风险和交易成本。、

强化服务功能。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结合农民生产需要,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能力,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强化带动功能。积极倡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逐步建成一批规模宏大、独具特色、品牌优良、区域性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深度系列开发。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带领农民闯市场的重要依托力量。

四、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稳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命力强弱取决于能否让农民有持续收益。只有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办社,依章办事,才能维护好成员利益,切实增强合作社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确保合作社成员的主人翁地位。

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指导合作社正确处理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从兼顾投资者与生产者双方利益出发,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真正做到联办、联心、联利。

发展与规范并重,继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四级示范社”创建行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民办民管,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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