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力研究
——以高校学生党组织生活为视角

2018-12-26 05:42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18年11期
关键词:基层组织组织生活学生党员

(广西大学法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4)

一、问题的提出

(一)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党和国家的发展都经历了不平凡的五年。党和国家在经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民主法治建设、思想文化建设、人民生活方面、生态文明建设、强军兴军方面、港澳台工作、全方位外交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全方位开创新局面。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的历史定位已经改变,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新时代的关键时期。①因此,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也是党的建设的科学性的应有之义。目前,党仍然面临着许多复杂的、影响党的建设的不良环境,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这要求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和加强以制度为依托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等建设。

(二)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重要性

党的建设离不开党的基层组织,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组织力体现在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一套制度的落实上,这具体体现在党的组织生活的实践当中。《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指出,党的基层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在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②十九大报告要求新时期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就要以提高组织力为重点,考虑如何落实和实现基层组织的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功能和作用,③在组织生活上增强其吸引力,创新组织生活设置和方式,使得党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发挥最大化,党员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和贯彻党的思想、决定、方针、政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执行力、向心力等。换言之,组织生活的健康发展对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是提升组织力的坚实基础和有力后盾,也是新的历史时代下党的新气象新作为的重要一环。

(三)高校学生基层组织生活的现状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高校学生基层组织是基层组织中的青年力量,是新生力军,提升其组织生活吸引力至关重要。目前,高校学生基层组织生活普遍在学生的课余时间进行,集中安排学生党员“三会一课”,但实践中的情况并不乐观,这体现为缺乏活力与吸引力、形式单一、缺乏特点、制度虚化等,难以发挥组织生活应有的作用,更遑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时,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写入党章,④这对包括高校学生基层组织在内的党组织生活吸引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故此,本文主要关注高校学生基层组织生活的现状,其中主要以法科学生党组织生活为视角,结合新时代分析现实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挑战,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高校学生基层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和分析

(一)组织生活缺乏新颖性

1、组织生活形式乏味、千篇一律

高校组织生活形式局限于“三会一课”基本形式,内容枯燥。高校学生党员参与组织生活主要是党支部的会议,形式单一,很少采取其他形式开展,包括一些主题活动、竞赛等。此外,党支部的会议主要关注新党员的发展或党员评选和评议工作,党课教育也主要是灌输式讲授党的思想理论、党章党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组织生活的内容乏味,缺乏吸引力,因此很难调动党员参与和学习的积极性,对提高党员素质、维护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保持党的先进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学生党员自身原因方面,高校学生生活环境优渥,崇尚个性发展,对党的理论和思想认识不足、对组织生活发展重视不够;二是党组织管理方面,党的基层组织工作重心倾斜于发展学生党员上,忽视了组织生活的健康发展。

2、组织生活缺乏本学科特色

现有的研究和实践都表明,组织生活普遍存在与实际学习脱节的问题。组织生活没有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发挥学科优势,仅仅就党的思想理论、方针政策学习而学习。例如,有些组织生活根本没有意识到该问题,将组织生活囿于党的理论教育,还有些是因为术业有专攻,指导老师可能并非研究本专业,难以实现组织生活与本专业相结合。以法科学生为例,法学教育中的知识体系与党的教育存在着天然的联系,法律和党规都是社会规范的一种,但缺乏这种结合的实践。

分析原因,主要是党的基层组织片面地理解党的教育,将党的教育和学科教育割裂开来。质言之,党的教育和学科教育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党的思想理论反映和总结了党和国家发展的规律,处在宏观层面上,而学科教育是促进个人专业知识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最终体现在社会当中,处在微观层面上,宏观与微观要形成接连,才能更好地促进国家和社会和谐与发展。

(二)组织生活缺乏民主性

高校学生党组织生活实践中,虽然出勤率很高,但学生往往被动参与,表现在听取支部书记传达的工作,单向传输而非交流反馈信息、发言不积极主动等。这种被动式参与极大地虚化了组织生活实践,容易形成走过场的结果。

究其原因,从党员自身而言,学生党员缺乏民主意识和价值认同。首先,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决定了学生党员对“民主”的理解仅停留在表面,学生党员从小的教育和生活环境大多旨在进行文化课程等教育,对“民主”的认识大多停留在书本,至于究竟什么是“民主”生活却很少实践,更不用说形成“民主意识”。其次,部分学生党员存在价值认同的缺失问题,也就是说,一些学生党员入党动机不纯,他们在社会就业或家庭影响下或是功利性地或是无目的性地选择入党,仅仅将入党视为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而没有真正地了解党的思想,从内心上向党组织靠拢,认同和共享党的价值理论。普遍说来,价值认同是个体在实践中对某种价值的认可和共享,是个体对自我价值的重新定位。析言之,价值认同是人们在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够以某种共同的价值观念作为标准规范自己的行动,或以某种共同的理想、信念、尺度、原则为追求目标,并自觉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取向。⑤从这个意义上说,客观上,高校学生正处在价值观历时性和共时性困境,⑥纵向与横向、古今和中外、现实与信息中形成了多元价值的社会,这使得高校学生价值选择变得并非易事;主观上,高校学生党员缺乏对价值认同的主观能动性,⑦即表现为被动地而非主动地接受党的教育、参与组织生活、与其他党员沟通交流。

从制度设计方面而言,缺乏或者并未落实民主的配套机制,包括民主沟通交流、民主参与决策机制。目前,高校学生组织生活重点在于发展的新党员的确定和选举,包括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发展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⑧且基本上很少有交流、反馈或反对的声音,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也很少进行沟通和交流。另外,基层组织在面临一些重要问题时,缺乏民主参与讨论、决策的环节,这使得学生党员感受不到民主的氛围,难以形成主人翁意识,大大降低了组织生活的功能和效果。即使高校学生组织生活已经建立民主机制,但也存在机制并未落实的尴尬境况,这些问题主要源于高校对组织生活建设的认识偏差,工作重心的倾斜,以及对高校学生组织生活的特殊性认识不足。

三、高校学生基层组织生活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提升组织生活的新颖性

1、创新组织生活的形式、丰富内容

广义上,组织生活不是严格定位于“政治思想灌输、政治理论解读、政治立场强化”的角色上,其本身也是党员群体的现实生活的一部分,⑨在这个意义上,提升组织生活的新颖性一定程度上也为党员的生活和经历增添一笔光彩。提升组织生活新颖性可以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创新。

形式上,要打破现有会议形式的藩篱,实现组织生活形式表现和手段的多样化。首先,形式表现实现多样化,可以采取主题演讲、知识竞赛、观看教育影视作品、参观访问、开展文体活动等,这些包含一定竞技性的活动更容易激发学生党员的参与积极性,丰富组织生活的形式。其次,形式手段拓展与创新,可以通过网络构建组织生活平台,开展和分流一些可线上操作的支部工作,促进支部书记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反馈等,此外,还可以通过社会实践的方式实现组织生活与社会现实相结合,根据地区特点进行田野调查、企业走访等,例如广西位于中国面向东盟的桥头堡位置,地区特点突出,开展针对性社会实践既可以创新组织生活形式,还能锻炼学生党员的社会性能力。

内容上,要结合热点问题,与时俱进。在强调党的理论和思想的基础上要结合实事和热点问题讨论,不仅包括关于党的社会新闻,还应包括社会热议问题,法科学生还可以重点关注立法和司法上的热点问题。

2、结合学科特点开展组织生活

党的基层组织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划分成不同类别,在不同类别之间存在着共性和个性。共性是指党的基层组织具有的共同属性和普遍特征,个性是指每类党的基层组织当中存在一定的内在属性和特殊性,⑩这些共性和个性具体体现在组织生活的实践中。按照单位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出高校基层党组织一类,其中的学生基层组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学生基层组织通常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这决定了每个学生基层组织都具有统一的较强的专业知识特点。

从法科学生基层组织的组织生活来看,理论上,由于法律和党规都属于社会规范,它们具有一定的共通性,这为组织生活结合学科特点提供理论基础。也就是说,法学教育本质上是一种法治教育,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大环节中践行“法治”,相应地,党同样强调“依法治国”的理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九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法科学生基层组织生活可以将熟悉的课本的知识与党的理论学习相结合,以专业知识为理论基础学习党的理论,反过来,以党的理论学习深化专业知识理论的认识,提升组织生活的学习兴趣和效率。

在实践上,法科学生组织生活可以借鉴法律学科一些实践活动的形式开展,比如法律专题演讲、辩论赛、普法宣传活动等。首先,这些活动形式几乎都是法科学生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实践教育形式,所以法科学生本身已经较为熟悉,以此开展组织生活实践可以说是轻车熟路,比较容易开展。其次,这些活动形式和内容特点在内在属性上与组织生活的目标和要求相符合,主题演讲和辩论赛实现思想的交流和碰撞,是一种相互学习形式,这也是学习型政党对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普法宣传是服务型活动,可以让学生党员在实践中体会紧密联系群众、服务人民,这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二)提升组织生活的民主性

提升组织生活的民主性就是要将党员被动参与变为主动参与,主要从思想和制度两方面入手。

思想上,学生党员普遍缺乏民主意识和价值认同,可以通过理论学习和人文关怀来促进学生党员民主意识和价值认同的形成。具体说来,在开展组织生活时,应重视加强党关于民主理论的学习,法科学生还可以结合本专业的知识理解和培养民主意识,同时鼓励学生党员在组织生活中实践民主;此外,在组织生活中,支部书记对党员,老党员对新党员应重视人文关怀,关注党员在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并构建帮助机制,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爱,逐渐形成并巩固对党和党组织的价值认同感和归属感。

制度上,构建并重点落实民主沟通、民主决策机制以及党务公开。在组织生活中,可以在现实中建立互帮互助小组,或者在网络平台上建立沟通交流论坛,实现信息交流和反馈;面临重大问题时,应先经过民主讨论和建言献策,使得每一位党员都能参与到决策程序中,拥有一定的话语权,有助于党员形成主人翁意识;落实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信息公开透明是党内民主的推动剂。

综上所述,基层组织生活是组织力的重要体现,在新时代背景下,党对组织生活创新提出新的要求。这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正确对待组织生活的定位和发展,认真对待高校学生基层组织和组织生活的特殊性,重视学生党员的民主意识和价值认同感的培养以及民主制度的构建和落实。惟其如此,党的基层组织生活才能发挥其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的最大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

[注释]

①中共十九大开幕,习近平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作报告[E B/OL].[2017-12-11].http://www.china.com.cn/cppcc/2017-10/18/content_41752399.htm.

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7-12-07].http://www.gov.cn/jrzg/2009-09/27/content_1428158.htm.

③中共十九大开幕,习近平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作报告[EB/OL].[2017-12-11].http://www.china.com.cn/cppcc/2017-10/18/content_41752399.htm.

④中国共产党章程[EB/OL].[2018-01-11].http://www.12371.cn/special/zggcdzc/.

⑤贾英健.认同的哲学意蕴与价值认同的本质[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13.

⑥李辉,练庆伟.价值认同: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取向[J].中青年学者论坛,2008(1):12.

⑦李湘.基于价值认同的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创新研究[J].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16(02):89.

⑧卢军霞,刘翔.高校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有效性研究[J].思想教育研究,2012,(09):50.

⑨夏斯云,郭茜,朱飞.增强党支部组织生活有效性的思路创新和路径选择[J].思想理论教育,2013(09):64.

⑩罗争玉,李屏南.论基层党组织的共性与个性[J].求索,2001(03):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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