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鹏
目前手术是治疗脊柱结核的常用方式,通过手术处理,彻底清除脊柱结核病灶组织,对病灶部位的死骨予以刮除,而术中对骨缺损区应采取植骨融合,是维持患者术后脊柱稳定性的关键措施[1-2]。目前在骨移植术中,多选取自体骨植骨。抗结核一直是临床治疗脊柱结核首选原则,但口服或静脉用药时,因结核存在死骨、硬化骨症状,药物作用降低,药效并不能直接作用于病灶部位,极易出现结核复发,致耐药菌株[3-4]。因此在采用抗结核药物时,通过局部缓释,能直接作用病灶部位,提高药物作用。本文就以脊柱结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取自体骨植骨联合抗结核药物局部缓释治疗,对其治疗效果及脊髓神经损伤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抽取我院2015年1月—2017年1月治疗的脊柱结核患者78例,患者对研究知情同意,签署了知情同意书;此次研究经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将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其中39例患者为对照组,男性24例,女性15例;年龄在20~65岁,平均(39.51±5.85)岁;术前脊髓神经功能分级(ASIA):B级5例,C级10例,D级24例;另39例患者为观察组,男性25例,女性14例;年龄在20~66岁,平均(40.36±6.01)岁;术前脊髓神经功能分级(ASIA):B级4例,C级12例,D级23例;两组患者基线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进行比较。
两组患者术前经3~4周正规抗结核治疗。术前常规检查,行气管插管全身麻醉,根据骨破坏、脓肿位置确定手术入路,病灶区以纱布隔离,穿刺减压,彻底清除脓液、肉芽,刮除坏死组织。确定患椎位置,将患椎血管进行结扎并切断,行次全切患椎术,对椎间盘、前纵韧带行次全切术,确定植骨床。
对照组患者术中仅接受自体骨植骨,于髂骨部位,使用骨刀直接取出合适体积大小的髂骨块,根据骨缺损情况,适当修整植骨块边缘,植入骨缺损区。取脊柱前路内固定装装置,覆盖胸膜、筋膜及肌肉。
表1 两组患者治疗情况比较n(%)
表2 两组患者术后脊髓神经功能改善情况比较n(%)
观察组患者术中接受自体骨植骨,与对照组相同。并制备载药RBK人工骨,稀释链霉素3 g与异烟肼2 g,并取10 ml RBK药物载体型人工骨粉剂进行混合,制备成人工骨进行椎间植骨,并于病灶内放置载RBK人工骨。取脊柱前路内固定装装置,覆盖胸膜、筋膜及肌肉。
两组患者术后彻底止血,于病灶内放置0.6 g异烟肼、1~2 g链霉素粉剂,留置引流管,关闭切口。术后预防性抗生素,卧床2~4周,佩戴支具脊柱制动,持续抗结核治疗。
(1)按照脊髓损伤ASIA神经功能分类标准(2000年修订)ASIA损伤分级:A级:完全性损伤,骸段无运动、感觉功能;B级:损伤为不完全性,神经损伤平面下有感觉功能,无运动功能;C级:损伤为不完全,神经损伤平面下保留运动功能及感觉,关键肌肌力不足3级;D级:损伤为不完全,神经损伤平面下保留运动功能及感觉,关键肌肌力超过3级;E级:无损伤,感觉功能及运动功能正常[5]。(2)对患者随访1~18个月,治愈:患者临床症状消失,脊柱结核消失,窦道闭合;X线见脓肿消失,病灶边缘清晰,期间无复发。植骨融合:X线见植骨角度正常,骨吸收明显,见骨重塑及移植性骨增生肥大;观察患者术后治愈后复发情况[6]。
采取SPSS 20.0统计学软件处理研究数据。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取t检验;计数资料以χ2检验,P<0.05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治愈后复发率0.00%,低于对照组15.3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治愈率、植骨融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观察组术后脊髓神经功能恢复E级率89.74%,高于对照组66.6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结核病是目前我国高发疾病,骨关节是结核病常见累及位置,而脊柱部位结核发病率占骨关节发病率的1/2[7]。脊柱结核有较高致残率,伴不同程度的脊髓神经损伤,给临床治疗带来一定难度。外科治疗脊椎结核时,需彻底清除病灶,缓解脊髓压迫,矫正脊椎后凸畸形[8-9]。
对脊柱结核患者行抗结核药物治疗是必要措施,但脊椎结核部位特殊,有死骨、硬化骨覆盖,药效无法直接达到病灶部位,致结核复发,有耐药菌株产生。自载药缓释材料的应用,具抗结核、抗菌双重作用;将药物直接置入病灶位置,可增加病灶局部药物浓度,发挥着长期稳定的抗结核作用,可减少耐药菌株及全身用药带来的不良反应[10-12]。
本次研究中,两组治愈率、植骨融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说明,术中自体骨植骨可充分发挥病灶清除效果,而自体骨植骨联合抗结核药物治疗效果与单独自体骨植骨效果相一致,其原因可能是抗结核药物局部缓释时间无法达到结核治愈的标准,而两组患者术后经长期抗结核治疗,患者术后治愈率提高,且无差异。
患者术后结核病灶复发及脊髓神经功能变化方面,观察组治愈后复发率0%,低于对照组15.38%,ASIA分级E级率84.62%,高于对照组66.6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因患者术中经抗结核药物局部缓释治疗,病灶局部有较高抗结核药物浓度,能减少患者治愈后复发。而且一般患者在术后2~3个月,脊柱稳定性破坏,术中残余病灶未及时清除,容易出现脊柱结核治愈后复发情况,此时抗结核局部缓释处理,能够减少脊柱结核治愈后复发[13-14]。另外患者术中病灶清除,植骨,局部抗结核处理,患者脊髓神经损伤程度明显改善。
综上所述,自体骨植骨联合抗结核药物局部缓释治疗脊柱结核,患者脊髓神经损伤程度明显改善,术后结核复发率降低,具较高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