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训练联合自理理论对脑卒中患者恢复效果观察

2018-12-27 01:35邱敏玲陈婷婷许安有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8年23期
关键词:自理康复训练康复

邱敏玲 陈婷婷 许安有

近年来,随着现代医疗水平的发展,患者发生脑卒中后的致残率明显下降,生存率明显提高[1]。但多数脑卒中后患者常伴有言语障碍、偏瘫等后遗症,导致其生存质量及生存能力明显下降,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也为患者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2]。临床对于脑卒中患者,常给予入院健康教育、基本病情护理评估、制定护理方案以及出院指导等常规护理干预,但多数卒中后患者的自主意识下降,导致常规康复护理干预对改善患者的预后效果往往不佳[3]。为进一步提高患者自我照护能力,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本文选取我分院收治的86例脑卒中患者,就脑卒中后运用康复训练联合自理理论对康复效果的影响进行分析,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具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抽取2017年4月—2018年3月我分院神经内科收治的86例脑卒中患者,将其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各43例。观察组:男性24例,女性19例,年龄41~77岁,平均(51.6±6.3)岁;病程2 h~5年,平均(3.2±0.7)年;其中脑出血22例,脑梗死21例;合并左侧偏瘫24例,右侧偏瘫19例。对照组:男性23例,女性20例,年龄42~78岁,平均(52.3±6.2)岁;病程2 h~4.9年,平均(3.0±0.8)年;其中脑出血23例,脑梗死20例;合并左侧偏瘫26例,右侧偏瘫17例。两组患者的基本资料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和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均经MRI或CT检查确诊为脑出血或脑梗死;均符合全国脑血管学术会议修订的脑卒中相关诊断标准。

排除标准:不能配合完成康复训练者;不愿参加此次研究者;合并严重的心、肺等重要脏器功能障碍者。

1.3 护理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康复训练护理干预,包括入院健康教育、基本病情护理评估、制定护理及康复训练方案以及出院指导等护理措施。观察组患者给予康复训练联合Orem自理学说理论进行护理干预,具体如下:(1)完全补偿护理:对于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患者,由责任护士完成或指导患者家属一起帮助患者完成饮食营养、二便护理、个人卫生、肢体被动活动等护理。(2)部分补偿护理:对于有部分自理能力的患者,责任护士应根据患者的具体需求给予及时的护理指导和生活上的帮助。告知患者及家属早期康复训练的益处,同时鼓励和指导患者循序渐进进行康复训练,指导充分利用健侧肢体功能完成日常生活。对于伴有严重功能障碍者,在指导患者进行康复锻炼的同时,让家属学习相关康复护理方法,由责任护士示范讲解再指导家属实际操作,直至家属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为止。以利于后续的家庭康复护理。(3)辅助教育护理:由康复理疗师授课,组织责任护士、患者以及家属共同学习康复训练的相关知识及具体的操作手法,使自理康复计划由医院同质地延伸至家庭中。(4)加强心理指导:组织病友会,邀请康复良好、心态积极乐观的患友现身说法,树立正性榜样,激励患者克服心理和生理上的困难,积极参与康复训练计划。提高患者的治疗信心和自我照护能力,以逐步达到生活自理的目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表1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的SAS、ADL评分比较 ( ±s,分)

表1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的SAS、ADL评分比较 ( ±s,分)

组别 例数 SAS评分 ADL评分干预前 干预后 干预前 干预后观察组 43 65.2±6.1 29.1±1.6 26.6±9.2 87.5±4.3对照组 43 64.7±5.9 42.8±2.4 28.4±8.5 62.5±3.2 t值 - 0.386 31.145 0.942 30.585 P值 - 0.350 0.000 0.174 0.000

表2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后的社会支持评分比较 ( ±s,分)

表2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后的社会支持评分比较 ( ±s,分)

组别 例数 主观支持 客观支持 社会支持观察组 43 13.24±2.08 47.86±4.87 25.12±3.72对照组 43 9.72±2.65 40.13±6.30 21.83±3.96 t值 - 6.852 6.366 3.971 P值 - 0.000 0.000 0.000

1.4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者干预前及干预后的焦虑(SAS)评分、日常生活能力(ADL)评分以及护理干预对患者的康复效果。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评估不良情绪,SAS评分≥50分即为焦虑状态,评分越高,患者的焦虑情况越严重。采用改良Barther指数评定量表评定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其中极严重功能障碍:0~20分,严重功能障碍:25~45分,中度功能缺陷:50~70分,轻度功能缺陷:75~95分,生活可自理:100分;评分与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呈正相关。采用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评定两组患者的社会支持水平,包括主观支持(个人在社会中受尊重的程度)、客观支持(家庭、朋友、同事等支持)和社会支持(个体利用社会资源的支持或帮助程度),总分66分,0~22分为低水平,23~45分为中等水平,46~66分为较高水平,评分越高,表明患者的支持水平越高。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0.0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与分析,计量资料用(±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 t 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比较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的SAS、ADL评分

与干预前相比较,两组患者干预后的SAS评分、ADL评分均明显改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对照组相比较,观察组护理干预后的SAS明显降低,ADL评分明显升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1。

2.2 比较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后的社会支持评分

观察组患者护理干预后主观支持、客观支持以及社会支持评分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2。

3 讨论

脑卒中主要是由于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引发的脑组织局部神经病变,多见于中老年人群[4]。有临床研究显示,约有80%的脑卒中患者在发病后伴有不同程度言语或肢体功能障碍,为患者的家庭生活带来沉重的负担[5]。康复训练的目的在于尽可能的减少器官组织的进一步损害,以减少患者活动受限,促使其社会参与能力恢复[6-7]。因此在患者的临床康复训练中除了给予患者语言、运动等功能康复训练,还应加强其心理、自护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护理干预,最大限度的帮助患者生活自立,并重新回归社会[8-9]。Orem自理理论由美国护理专家奥伦在1971年首次提出,它强调为维持生命、健康及舒适而进行自我照顾活动[10]。该理论主要是根据患者的预后自理能力缺陷程度,将康复护理分为完全补偿、部分补偿以及辅助教育支持3个维度[11]。康复训练联合Orem自理理论强调护理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康复护理干预中,应注重激发患者的主观意识,以调动患者的积极主动性,提升患者的自护能力[12-13]。本组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护理干预后的SAS明显降低,ADL评分明显升高(P<0.05),可见实施康复训练联合Orem自理理论后患者的不良情绪明显缓解,日常生活能力明显提高。同时观察组患者护理干预后主观支持、客观支持以及社会支持评分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可见实施康复训练联合Orem自理理论康复干预,有利于提高患者及家属积极主动性,改善患者的预后效果。

综上所述,脑卒中患者在康复训练联合Orem自理理论下实施恢复期护理干预,可有效缓解患者的焦虑情绪,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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