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评价研究

2018-12-29 08:47孙中艮张凡
湖北农业科学 2018年19期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指标体系评价

孙中艮 张凡

摘要:通过对南京市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进行实地调研,考察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特征,评价其市民化水平。根据内外生变量机理,构建了包含居住条件、经济条件、社会公共服务享有3个外生性指标和社会融入、政治参与、心理认同3个内生性指标的市民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综合指标评价法构建评价模型。结果表明,GL街道市民化水平总体偏低,未能完成向市民的真正转变,据此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8)19-0129-05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8.19.028 開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Evaluation on the Urbanization Level of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Based on an Investigation of GL Streets in Nanjing

SUN Zhong-gen,ZHANG Fan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1100,China)

Abstract: A field survey on the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of GL Street in Nanjing was conducted to examine the urbaniz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evaluate the citizenization level of the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in the GL streets. According to the mechanism of internal and external variables,an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including three exogenous indicators(residential conditions,economic conditions,social and public services) and three endogenous indicators(social integration,political participation,and psychological identification) was constructed,and an evaluation model was built by using the 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AHP). The result showed that the overall urbanization level of GL streets was low,and the true transformation from farmers to citizens could not be completed. Accordingly,relevant policy recommendations were proposed.

Key words: agricultural transfer population; citizenization level;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国家统计局2017年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全国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总人口)为57.35%,中国城镇化进程引人注目[1]。“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更多人口融入城镇。本研究选取南京市城乡结合部GL街道拆迁安置社区作为样本点,考察新型城镇化背景下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特征,构建市民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对其市民化水平进行评价,以期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的提高提供理论依据。

1 概念界定与研究述评

1.1 概念界定

关于农业转移人口的概念和内涵界定,现有文献主要从两个视角进行解读。从人群视角看,农业转移人口一般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从农村迁移到城镇的人口;二是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的非农业人口[2]。从户籍视角看,农业转移人口主要包括两类群体:一类是户籍在农村但已经在城镇工作生活(成为城镇常住人口),或者往返于城乡的群体;二是户籍在城镇的农民,这主要是指由于拆迁安置进城的农民,这些人虽然户籍已经转为城镇户口,但是其生产生活状况仍然未达到市民化水平[3]。

综合以上两类观点,在分析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本研究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定义为,由农业转移进入城镇,逐步缩小同当地市民在居住条件、经济地位、政治参与、社会融入、社会公共服务享有和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距,从而达到同城市生活完全融入的状态。

1.2 研究述评

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的测度和评价,国内外诸多学者进行了关注和研究。目前,学术界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评价研究主要集中在市民化评价内容和市民化评价方法两个方面。就评价内容而言,当前研究主要认为应该从户籍管制程度、经济条件、居住条件、社会关系、人口素质、政治参与、教育、社会保障、心理适应和社会融入等方面进行衡量。

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评价方法的研究,学术界多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运用主客观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法)的方法和因子分析法等方法对市民化水平进行测度。陈旭峰[4]通过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对比分析了“上楼农民”与“居村农民”在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方面的差异对市民化水平的影响;陈浩等[5]通过构建SEM模型,研究征地满意度因素对长三角地区失地农民在城市就业及市民化进程方面的影响。也有部分学者在构建评价体系的基础上,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法分析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的变量。

2 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2.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机理

当前,学术界对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测度的机理研究大多集中在分析机理和构建模型两个方面。张延平等[6]运用系统动力学原理,建立了评价样本地区市民化水平的理论模型,该模型主要包括4个变量,即城市人口容量、劳动力供给变量、劳动力需求变量和农业转移人口入城规模变量。此外,卢国显[7]认为,空间隔离、文化差异、地位差异均会对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产生显著影响,进而影响市民化进程。周密等[8]从市民化需求和市民化供给两个角度出发,建立了Biprobit机理模型,并对样本地区市民化水平进行分析和測度。吕佳等[9]指出,内生性指标也称微观个体指标,是决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的内在动力指标,是决定市民化程度的原动力;外生性指标受到中观环境以及宏观环境国家政策的影响,对市民化程度具有促进和推动作用,是推动市民化程度实现的外在动力。

2.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在具体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本研究通过综合指标结构模型,根据个体市民化过程中的行为特征、心理特征,将社会融入、政治参与和心理认同作为内生性指标的3个一级指标;根据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实现的社会性和制度性因素,将外生性指标具体分解为居住条件、经济条件、社会公共服务享有3个一级指标,这样形成一套由内而外、由表及里、内外生紧密结合的测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的指标体系(表1)。

表1中,相对收入水平即为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人均年收入与南京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若数值>1,则按1计算);相对消费水平即为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人均年消费与南京市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之比(若数值>1,则按1计算)。

2.3 确定指标权重赋值

根据表1,本研究采取综合指标法对南京市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进行市民化评价。为避免权重赋值过程中主观化,釆用领域平均权法,即对各个领域的指标赋予同样的权重,对各相应领域内的子系统亦是如此,这样既可以方便操作,又能够有效避免主观化。此外,即便研究过程中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对指标赋值有所倾斜,也只是整个研究中的一至两个指标,并不会对整体研究结果造成影响[10]。

将反映南京市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总体市民化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标设为I, 代表的是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相对于南京市城市居民 (设其市民化水平为100%)的综合市民化水平。由表1可知,整个评价指标体系即市民化水平I是根据调查赋予不同权重的6个一级指标累计而成,即I=0.2×C+0.3×E+0.1×D+0.1×F+0.2×S+0.1×P。

由此可见,经济条件在整个市民化过程中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居住条件和社会融入次之,社会公共服务享有、政治参与及心理认同的权重最低。此外,除了“社会公共服务享有”这个二级评价指标由4个三级指标构成外,其余每个维度的二级评价指标均由2个三级指标构成,对综合指标体系的二级指标及三级指标均采用了等权赋值法,即将其权重均设为0.5,构成了市民化水平的综合评价模型。

3 GL街道市民化水平的评价与分析

3.1 GL街道概况与数据采集

GL社区地处南京市GL新市镇中心,2006年由GL集镇、莲花社区和花岗社区整合而成。目前,社区总占地面积1 150 hm2,其中耕地面积419.69 hm2。2006年以来,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农用土地自然流转已达401.69 hm2,而在册农户土地面积仅有17.99 hm2,多以种植粮食、蔬菜为主。目前,社区下辖33个居民小组,其中已因土地流转拆迁转移的有20个居民小组。伴随着农村土地的自然流转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社区农业转移人口自2009年逐年增加,当前,社区现有常住户2 950余户,常住人口已达7 538人。

本研究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对南京市GL街道拆迁安置社区的农业转移人口通过分层、整群、概率比例进行抽样调查。①根据农业人口转移批次,按比例抽取调查户数,如对2009年开始转移的XM花苑、2012年开始转移的JN花苑以及2015年末开始转移的QY花苑分别抽取40个样本。②对样本点对象进行年龄分层,其中,16~24岁占比18%,25~34岁占比35%,35~59岁占比35%,60岁以上占比12%,这样的年龄分层也基本符合中国农村人口年龄结构。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对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进行研究,共发放调查问卷124份,深度访谈问卷23份,回收有效问卷119份。

3.2 结果与分析

根据表1的评价模型计算得出南京市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评价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GL街道总体市民化水平为56.83%,只达到衡量标准的“半市民化”且总体处于偏低状态。王桂新等[10]将实现完全市民化的水平假定为100%,且两个阶段对城市化有相同的贡献率,即各占50%,这样农村人口迁向城市就相当于达到了50%的市民化水平,而样本地区在“市民化的第二个阶段”水平为54%,等同于完成了城市化全过程的27%,由此认为样本地区的市民化水平实际达到77%。相较于南京市城镇居民,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已基本完成“经济市民化”的平均水平,“人的市民化”仍有待加强和发展。由此可见,GL街道在内生性指标方面的市民化有待加强和完善,均等化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有效政治活动的宣传和参与都有利于促进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从心理上真正认同城市生活,积极融入城市,从“经济市民化”到“人的市民化”,最终完成向市民的真正融合与转变。

从不同的市民化维度来看,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6个维度的市民化程度由高到低依次是:居住条件(95.28%)、经济条件(78.42%)、社会融入(68.72%)、社会公共服务享有(33.38%)、政治参与(35.91%)和心理认同(29.31%)。

1)居住条件市民化程度最高。居住条件作为农业转移人口生存保障的重要外生性变量,对市民化水平产生重要的正向影响。南京市GL街道作为南京市城乡结合部,伴随着农村土地的自然流转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自2009年起,已完成农业人口约66.67%的转移工程。广大农民在失去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同时,实现了城市社区生活的空间置换,在居住条件方面已接近南京市市民的水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由之前的宅基地单独庭院置换为现在的社区集中化生活,根据GL街道拆一补一的动迁置换标准,基本上每户都能获得2~3套90 m2或4套60 m2居住条件的小区住房(每户置换封顶为240 m2,可由60、90 m2的户型自由组合)。这种拆迁置换一方面极大程度地保障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居住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经济收入(房屋出租所得),所以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在居住条件市民化程度方面位于最高水平。

2)经济条件市民化水平次之。从收入水平来看,5.04%的农业转移人口在转移后人均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这种情况一般存在于从农地解放出来后又无工作能力的老年家庭(家庭人均年龄大于或等于60周岁),主要依靠政府的农地补贴和有限的养老金生活。由此看来,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已基本完成经济市民化。从消费水平来看,16.81%的农业转移人口人均年消费性支出在1万元以下;41.18%的人均年消费性支出在2万元以下,22.69%的人均年消费性支出在2万~3万元,15.90%的人均年消费性支出在3万~5万元,3.36%的农业转移人口年消费水平在5万元以上(表3)。与南京市GL街道从业人员人均年平均消费性支出12 724元(2015年)相比,已有83.13%的农业转移人口达到或超过这一水平,这表明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在经济市民化方面进展顺利,为其他维度“人的市民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3)社会融入市民化水平位列第三。整体搬迁伴随着社会关系的转移,农业转移人口很容易融入新社区,但却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由表4可知,68.74%的农业转移人口有亲戚住在南京市GL街道,45.80%的农业转移人口结交了南京市GL街道本地人作为朋友,62.80%的农业人口转移后从未受到过歧视或不公平待遇。另外,在遇到困难时,GL街道79.38%的农业转移人口会首先选择向本地亲友求助,其次才会选择向政府、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居委会求助。这充分说明了从社会关系角度来看,南京市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仍处在传统的亲友社交圈中,邻里关系变得越来越冷淡,参与社会活动不够,这也是造成农业转移人口整体心理认同度偏低的重要原因。

4)社会公共服务享有、心理认同和政治参与3个维度呈现较低水平,依次为33.38%、29.31%和35.91%,均处于“不完全市民化”的状态。由此可见,政府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公共服务工作方面做得仍不到位,这对于全面推进“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是极其不利的。完善的社会保障是市民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GL街道仍存在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制度,部分农业转移人口仍采用农村社保(多为60周岁以上的随迁老人),这成为他们融入城市的屏障。当前,GL街道尚有19.7%的农业转移人口未加入社会保障体系,25.4%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部分人大多为老人(≥60岁)和自谋职业者,而且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一次性补缴15年的费用,相当一部分人因为需要一次性补缴10多万元的费用而对社保望而却步。

4 结论与讨论

4.1 评价结论

1)根据评价结果,南京市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总体偏低。“经济市民化”已基本接近南京市区居民的平均水平,但在社会公共服务享有、政治参与和心理认同3个指标上的市民化水平仍有待大幅提高。这表明南京市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尚未实现与城市的完全融合,“经济市民化”与“人的市民化”没能达到匹配发展,相对于尊重“人的全面发展”的一线城市来说,还需要学习和借鉴。

2)经济条件市民化程度较高。“经济市民化”为转移人口夯实了物质基础,他们在收入和消费水平上都很接近南京市市民,这也为其他维度市民化程度的提高提供了经济保障。特别是在居住条件方面,南京市GL街道作为拆迁安置小区,在住房方面大多数人口已达到拥有自家住房的水平。“经济市民化”为其他指标的提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有利于全面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新社区。

3)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在社会公共服务享有、政治参与和心理认同3个维度的水平较低,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业转移人口自身的文化素质偏低,致使他们参加社区党团活动的意愿和能力较弱。相关数据表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按农业转移人口年龄分层,其市民化程度由高到低依次是80后、90后、70后、60后[10],主要是因为80后、90后受教育程度较70后、60后总体偏高,而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其就业水平及可持续性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社会整体受教育程度对推进“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受教育水平也是影响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的关键因素,这反映了政府部门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有待加强。

4.2 政策建议

在共享发展成为“十三五”时期重要发展理念的背景下,积极稳步推进“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成为中国民生建设的重大课题。实现“人的市民化”,使农业转移人口更多更公平地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这也是共享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现实路径。根据上文对南京市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评价结果的分析,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坚定不移改革城乡二元发展制度。传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造成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总体偏低的制度根源,制度瓶颈导致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在内外生变量层面与南京市市民的差距,进而影响其市民化水平。调查发现,在城乡二元教育制度下,形成了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的整体分割[11],加之GL街道在学校师资、配套设施等方面与城市有差距,这种教育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是造成农村人口整体受教育程度低于城市人口的直接原因。因此,堅定不移改革城乡二元发展机制,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医疗、教育、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的覆盖水平和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加快推进市民化进程,这也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现实路径。

2)以人为本推动市民化均衡发展。目前,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6个维度的市民化程度很不平衡,破解其总体水平偏低困境的重要路径就是不仅要重视“经济市民化”,更需将“人的市民化”提上日程。政府部门在夯实GL街道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市民化”,即在提高经济收入、改善居住环境、推动社会公共服务享有均等化3个外生性指标的基础上,更应该重点关注社会融入、政治参与和心理认同等内生性变量的同步发展,着力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生活的认同感、归属感,促进其积极融入城市[12],提高他们建设城市的责任意识和热情。只有最终实现“人的市民化”,才能使他们切身享受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在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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