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岳全传》里的汉奸形象

2019-01-02 09:00魏文哲
西部学刊 2019年19期
关键词:全传奸臣金兵

魏文哲

摘要:《说岳全传》刻画了张邦昌、秦桧等十几个汉奸形象,对其丑态、罪行及其思想、灵魂做了艺术性的形象化展示。小说中的汉奸多以保命、保富贵和对神秘命运的迷信为思想基础,他们危害巨大,其下场也凄惨。这部小说对奸臣误国、汉奸卖国的思想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表达了作者以及广大民众对汉奸的深恶痛绝。

关键词:《说岳全传》;岳飞;汉奸

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9)19-0114-07

《说岳全传》所叙故事是在宋、金之间互相争斗的时代背景下展开的。历史上宋、金之间的战争是侵略与反侵略性质的战争,金之侵宋完全是非正义性质的侵略战争,宋之抵御则完全是正义性质的自卫。《说岳全传》的主题是表彰、传扬岳飞、岳家军的忠义精神,但在这个主题之下,这部小说还对奸臣误国、汉奸卖国的思想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表达了作者以及广大民众对汉奸的深恶痛绝。这一点可以说是《说岳全传》的独特之处,发人深省,值得探讨。

与明清时期众多通俗小说一样,《说岳全传》也是一部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通俗小说,同样属于世代累积型的作品,这从它的书名就可以看得出来。①这部小说流传很广,深受广大民众的喜爱,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广大民众热爱忠臣、痛恨奸臣、同情冤者的思想感情。这种思想感情虽然有点简单、质朴,却是一种正能量,是人世间正义、正气的体现。

一、概念辨析:汉奸、奸臣、奸细

所谓汉奸,就是投敌卖国的汉人。众所周知,内部敌人往往比外部敌人更可怕,更致命,也更可恨。因此,吃里扒外的内奸最受本国人民的痛恨,他们的下场往往是极其悲惨的,名声是极其恶劣的。

《说岳全传》里没有“汉奸”这个词,但有类似的词语,即奸细、奸臣。奸细与汉奸的含义不尽相同。奸细相当于今天所说的间谍。汉奸必是奸细,但奸细未必是汉奸。比如,金国的军师哈迷蚩曾经乔装打扮,潜入中原,刺探情报。这时的哈迷蚩是奸细,但不是汉奸。因为他本人是金国人,是女真人,而非汉人。汉奸是替外国人(异族人)效力的汉族人,如张邦昌、秦桧等人。

在《说岳全传》里,汉奸往往被称为奸臣。所谓“奸臣”,是中国古代社会里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凡是不忠不义的大臣就是奸臣。奸臣与忠臣是相对而言的,汉奸必是奸臣,但奸臣未必是汉奸。汉奸是已经投降了外国的汉人,其所作所为有利于外国,有损于祖国。有的奸臣并未降敌,但奸臣的品行是有严重问题的,所以奸臣在国难当头很容易成为汉奸。比如,万俟卨、罗汝楫、张俊等人是秦桧的走狗,与秦桧狼狈为奸陷害岳飞,但这三个人并未投敌,他们只是奸臣,而不是汉奸。古人没有汉奸这个概念,只有奸臣的概念,所以这三个人被《说岳全传》的作者视为秦桧的同类,这其实是不准确的。在古人的眼里,他們三个人与秦桧夫妇一样,都是令人痛恨的奸臣。但在今人看来,秦桧夫妇不仅是奸臣,更是令人切齿痛恨的汉奸。而张俊等三人则仅是奸臣而已。汉奸是奸臣里面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罪行更大,他们的名声更臭,他们永远受到人们的鄙视和唾骂,甚至所投靠的主子也看不起他们。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说的汉奸,是指在宋、金互相争斗的历史背景下那些投降金国,损害宋朝利益的汉人。后来,金国覆灭,金人逐渐被汉人所同化。时至今日,如果我们仍然将张邦昌、刘豫、秦桧等人视为汉奸,也许不够准确了。但无论如何,这些道德败坏的人依然被人们当做奸人、小人、坏人。

二、《说岳全传》里的汉奸群像

《说岳全传》至少刻画了十几个汉奸形象,对汉奸的丑态、罪行和悲惨下场进行了形象化的展示,对汉奸的思想、灵魂做了比较深入的发掘、暴露。

张邦昌是小说中第一个出场的汉奸,也是小说中第一大汉奸。金兀术第一次带领大军南侵宋朝,势如破竹,将宋朝的京师汴梁围住,宋朝政权即将覆灭。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宰相的张邦昌不但不能担负起保家卫国的责任,反而投敌卖国,想方设法地要倾覆宋室,将祖国的大好江山拱手送给外来入侵者。

第一次见到金兀术,张邦昌就投降了金国,被金兀术封为楚王,于是张邦昌就成为潜伏在宋朝内部的汉奸。张邦昌为金兀术出谋划策,认为要得到宋朝的天下,先要断绝宋室的后代。此计极其恶毒,具有致命性,就连金兀术也觉得作为奸臣的张邦昌“果然厉害,真个狠计!”②在他的威胁和哄骗下,宋钦宗的弟弟赵王、康王先后被送到金营做人质,结果赵王惊死于金营,康王则被迫认仇为父,做了金兀术的干儿子。

然而张邦昌的阴谋还未结束,他又设计哄骗昏庸的宋徽宗、宋钦宗,致使他们做了金人的俘虏,宋朝政权被灭亡。后来,宋高宗(即康王赵构)重建宋朝政权。狡诈的张邦昌又设法骗取了宋高宗的信任,做了宰相,继续在宋朝做金国的奸细。他设计陷害抗战将领岳飞,阴谋败露后,被宋高宗削职为民。

兵部尚书王铎是张邦昌的帮凶,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奸臣、汉奸。他与张邦昌是同乡,与张邦昌狼狈为奸、陷害忠良,被朝廷削职为民。金兵二进中原,逼得宋高宗到处逃窜,逃到湖广时,先后遇见张邦昌和王铎。二人皆欲将宋高宗作为礼物献给金兵统帅粘罕,却被宋高宗逃脱。粘罕迁怒于二人,将他们的家私抄了,房屋烧了。当张邦昌、王铎二人失去了利用价值时,就被金兀术当作猪羊杀了,用以祭旗。卖国求荣的汉奸到头来却被自己的主子当作畜生一样杀掉,张邦昌、王铎二人的结局真是可悲、可怜又可笑,更是活该!

总之,张邦昌是一个很有典型性的奸臣、汉奸,他的最大特点是异常狡诈,因此,小说作者不无感慨地说:“要晓得奸臣是要有才情的方做得。”③其次是他的歹毒,为了自保,他可以出卖自己的同伴;为了个人私利,他甚至出卖君父,将徽、钦二帝当作礼物献给敌人。

张邦昌将侍女荷香冒充自己的女儿,将她献给宋高宗。张邦昌的目的是险恶的,意在引诱宋高宗“荒淫酒色,不理朝政,便可将天下送与四狼主了。”④张邦昌的阴谋诡计荷香是知道的,所以荷香是张邦昌的帮凶。在张邦昌的调教下,荷香也成了汉奸。她与张邦昌互相配合,设计陷害岳飞。平日里,她以酒色引诱宋高宗。金兀术带兵攻入南宋都城金陵的皇宫时,荷花前来迎接金兀术,向金兀术报告说:“狼主若早来一个时辰,就拿住康王了。如今他君臣七人逃出城去了。”⑤完全是一副忘恩负义、寡廉鲜耻的汉奸嘴脸,连金兀术也觉得她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令人难以忍受,于是“大喝一声道:‘夫妇乃五伦之首,你这寡廉鲜耻、全无一点恩义之人,还留你何用!走上前一斧,将荷香砍作两半。”⑤

山东节度使刘豫是个奸臣,大元帅张所命他带领本部兵马去抵抗金兵,身为大将的刘豫却贪生怕死,但在军令面前,他“只得勉强领令”,带兵而行。他见岳飞初出茅庐就连建军功,心生嫉妒,于是他心生奸計,两次将岳飞的战功窃为己有,欺骗张所。张所欲以“蔽贤冒功”的罪名杀他,他便主动投降金邦,做了汉奸,金兀术封他为鲁王,命他镇守山东。

刘豫为人狂妄自大,虚荣心很强,他决定去投降金国时,对着张所的中军胡先口吐狂言:“我本待杀了你,恐没有人报信。留你回去说与张所老贼知道:我刘豫堂堂丈夫,岂是池中之物,反受你的节制?我今投顺金国,权寄这颗驴头在他颈上,我不日就来取也!”⑥投敌卖国做汉奸,这本是世上最卑鄙、龌龊、无耻的事情,但在刘豫看来,却好象是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事情,可见他真是不知羞耻。虽然做了鲁王,刘豫却是欲壑难填,他看见金兀术的旗幡极有威风,竟然要求金兀术赐给他,显显自己的威风。金兀术的旗幡只有主子才能使用,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刘豫虽居王位,说到底只是一个奴才,而且是个三等奴才,因为他是降将,他的要求在等级制度异常森严的古代社会里是犯上僭越的,是大逆不道的。他明知如此,却还提出这种过分的要求,可见他的狂妄自大。他得到金兀术的旗号后,马上在众人面前显摆了一番,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完全是一副小人得志的丑陋嘴脸!

既然是奸臣、汉奸,其道德素质必定恶劣低下。刘豫镇守山东期间,“残虐不仁,诈害良民”,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贪官、恶棍。他的次子刘猊“倚仗父亲的势头,在外强占民田,奸淫妇女,无所不为。”⑦因此,他的主子金兀术也很讨厌这个奸臣。后来岳飞使用反间计,离间他与金兀术之间的关系,金兀术虽明知是反间计,仍然乘机除掉了这个败类。

两淮节度使曹荣与刘豫是儿女亲家。常言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刘豫既然是个小人,那么,曹荣也必不是君子。刘豫冒领岳飞军功,大元帅张所依律欲杀刘豫。曹荣出于一己私利,便偷偷将这个消息告诉刘豫,致使刘豫脱逃投敌。可见曹荣不是个正人君子,是个奸臣,而奸臣往往很容易变成汉奸。金兀术第二次侵略中原的时候,刘豫为了立功,劝说曹荣降金,听说刘豫在金国官封鲁王,甚是荣耀,曹荣不禁心动,就毫不犹豫地投降了金国,并引领金兵渡过了他所把守的黄河。可见曹荣是个见利忘义的奸臣,连敌酋金兀术也觉得“曹荣被他一席话就说反了心,也是个奸臣。”⑧

曹荣降金后,被封为赵王,他的心里必定是感到很得意的。他的儿子曹宁长大后成为一员武艺高强的猛将。但曹宁并不知道自己是汉人。他年少气盛、心地单纯,有着强烈的“忠直气概”。⑨他听宋将王佐说,父亲曹荣本是汉人,是宋朝的节度使,却不忠不孝,投降了外邦,“不想报君父之恩,反把祖宗抛弃。”⑨曹宁听后,立刻来到宋营认祖归宗。岳飞很高兴,称赞他“不弃家乡,不负祖宗,复归南国,可谓义勇之士!可敬可敬!”⑨曹荣知道此事后,强逼曹宁复归金国,曹宁不仅拒绝了父亲的要求,还劝说父亲“改邪归正,复保宋室。”⑨曹荣怒打曹宁。曹宁一怒之下,将父亲打死,岳飞大惊,责怪曹宁不该以下犯上,声称以子弑父是人伦之大变,并且不留情面地要赶走曹宁。曹宁也觉得自己做了大逆不道之事,无颜立于人世,激愤之下,自杀身亡。

在儿子归宋的问题上,曹荣的态度其实是自相矛盾、进退失据的。在曹宁面前,曹荣以老子的身份自居,他觉得父为子纲,儿子应当听从父亲的,老子打儿子,儿子不能还手,更不可能杀死自己的父亲,所以他理直气壮地要求曹宁回归金国。谁知曹宁竟然不听他的话,曹荣恼羞成怒,要打曹荣,但曹宁年轻气盛,不但与父亲动手,而且冲动之下杀了父亲。曹荣的想法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当然是对的,即父为子纲,子女要顺从父母、孝敬父母,否则就是大逆不道。曹荣以封建礼法教训儿子,但他自己的行为却并不符合封建礼法。他要求儿子报父恩、顺父教,但他本人却不忠于君主,不孝于祖宗,叛国投敌,做了汉奸,因此,曹荣的行为是自相矛盾的。难道他不知道叛国投敌是可耻的吗?他当然知道。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做叛臣、汉奸,而且至死不悔呢?只能有一个解释,即利令智昏,他在宋朝做的是节度使,在金国,他做的是赵王,权力和荣耀让他冲昏了头脑。

以今天的眼光看,曹宁的死是可惜的,也是冤屈的,他杀掉死不悔改的汉奸父亲完全是一种大义灭亲的壮举,因为在现代人看来,民族大义高于君臣大义,但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君臣大义高于一切。封建礼法异常森严,臣弑君,子弑父,都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古人看来,曹宁杀父是犯了滔天大罪,不可宽恕,所以,曹宁自杀后,岳飞还令人割下他的首级以示众。岳飞的做法得到了他的死对头金兀术的赞赏,由此可见,曹宁是死于封建礼法,封建礼法是害死曹宁的罪魁祸首。在今天看来,封建礼法是极其野蛮的、不合理的,所以说曹宁死得很冤,他的自杀岳飞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杜充、杜吉是一对父子汉奸。趁岳飞远在湖南征伐杨幺的时候,金兀术率领五路大军进攻宋朝。负责防守金陵的名将宗泽听说金兵大举来犯,一下子急死了,同时,抗金名将岳飞又远在湖南,要回防也来不及了,因此,都城一带宋军的实力比较弱小,远不是金兀术的对手,与金兵对敌,犹如以卵击石。在这种情况下,宋军要么战死,要么逃跑,要么投降,这就是当时的严峻形势。当时负责长江防务的长江总兵杜充对这种形势看得很清楚,与金兵战,只能是死路,而投降金兵,不仅可以保住性命,还可以得到更大的功名富贵。杜充正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他见兀术来得势大,心下暗想:“宗留守已死,岳元帅又在湖广,在朝一班佞臣那里敌得兀术大兵?那兀术有令:宋臣如有降者,俱封王位。我不如献了长江,以图富贵。”主意已定,就吩咐三军竖起降旗,驾了小船,来见兀术,口称:“长江总兵杜充,特献长江,迎接狼主过江。”兀术大喜,就封为长江王之职。⑤

杜充被封王位,对金兀术心存感激,为了向新主子献媚,证明自己的价值,他主动招引其子杜吉来降金人,当时杜吉官居金陵总兵,负责防守都城的凤台门,于是杜吉打开城门,放金兵进城,金陵沦陷,宋高宗狼狈逃窜。为了追捕宋高宗,杜充一马当先,引领金兵在后面紧紧追赶:“所到之处,人只道杜充是保驾的,自然指引去路,遂引着兀术紧紧追赶上来。”⑤宋高宗等人逃到海盐县,杜充带领金兵率先赶到,在两军交战中,这个汉奸被老将呼延灼打死。

可见,杜充父子是地地道道的贪生怕死、见利忘义的小人、奸臣,这種人在国难当头去做汉奸,是必然的,不足为奇的。

《说岳全传》里有两个很特别、很另类的汉奸。

金兵二进中原,在牛头山被宋军打得大败,金兀术率兵狼狈逃窜,在长江地区被韩世忠的部队围困在黄天荡。此时宋军势大,金兵势弱,而且黄天荡是死路,金兀术又不识地理,因此,宋军完全有可能全歼金兵,除掉金兀术。金兀术是金国名将,是金兵的统帅,除掉金兀术,就可以大大削弱金国的实力。因此,黄天荡战役对宋朝而言极为重要,是宋朝打败金国的大好机会,金兀术不甘心坐以待毙,悬赏求人解救,有一无名秀才前来指点迷津,帮助金兵摆脱了困境,金兀术很感激这个无名秀才,欲以重金谢他,但“秀才不受,也不肯说出姓名,飘然而去。”⑩从汉人的立场上来说,无名秀才的行为是彻头彻尾的卖国行为。

金兵三进中原,在朱仙镇被宋军打败,六十万金兵只剩下几千人,金兵统帅金兀术万分悲痛,要自杀谢罪,被手下人劝住,打算调集军马再来复仇:

正说之间,只见对面林子内走出一个人来,书生打扮,飘飘然有神仙气象。上前来见兀术,道:“太子在上,你只想调兵复仇,终久何用?若向锅内添水,不如灶内无柴。况自古以来,权臣在内,大将岂能立功于外?不久岳元帅自不免也。”兀术听了恍然大悟,遂作揖谢道:“极承教谕。请问先生尊姓大名?”那人道:“小生之意,不过应天顺人,何必留名?”遂辞别而去。?

这个书生是建议金兀术使用离间计,借助宋朝奸臣之手除掉宋朝最得力的抗金将领岳飞,从而削弱宋朝的实力,这条计策极其阴险、恶毒,因为宋朝最重要的军事力量就是岳飞率领的岳家军。如果岳飞被除,岳家军就会解散,宋朝的军事实力就会被大大削弱,因此,这条计策是釜底抽薪,是致命性的举措。可见,第二个书生的卖国行为的危害性更大、更致命,以致作者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战败金邦百万兵,中原指日望清平。何来狂士翻簧舌,自古书生败国成!”?作者的叹息既包含着惋惜之情,更表达了对汉奸卖国贼的痛恨!

这两个人是属于同一类型的人。其一他们的身份都是书生。其二他们的气质都很高雅,超凡脱俗,不同凡响。其三他们不慕名利,帮助金兵,不求回报,不伐其功。但这些却不能掩盖一个事实,即他们的行为是汉奸行为,有利于金国,不利于宋朝。他们之所以不肯留下姓名,也不肯接受金兀术的赏赐,大概是因为他们怕被同胞指为汉奸,留下骂名。

秦桧是《说岳全传》中最著名的汉奸,是这部小说中的汉奸的代表,也是自古以来汉奸的一个代表性人物。

秦桧出身贫寒,后来高中状元。在科举时代,状元是功名富贵的代表和符号,是所有读书人梦寐以求的最高目标。高中状元的人是科举时代最大的成功人士,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人物,备受众人的羡慕和尊崇,秦桧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样一个深受皇恩,备受大家尊崇、敬仰的人,却堕落成为臭名昭著、人人痛恨的汉奸,留下了千古骂名!

其实,秦桧最初也有忠义思想。在金人兵临城下、国家危在旦夕的关键时刻,他挺身而出,自愿保护赵王去金营作人质。当时,秦桧还是个新科状元,心地还比较单纯,觉得自己深受皇恩,应当为国分忧,所以不顾个人安危,亲赴敌营保护主公。在金营里,凶神恶煞的番将对赵王粗暴无礼,秦桧又勇敢地加以制止,秦桧的这些行为是忠义之举,是令人钦佩的。

赵王被吓死后,秦桧被金人扣留,为了保住性命,贪生怕死的秦桧向金人苦苦哀求,甘心做金人的奴仆。贪生怕死的人在敌人的威胁利诱下必然会变节投敌,第三次侵犯中原失败后,金兀术改变策略,决定扶植和利用汉奸来瓦解宋朝的抵抗力量。金国军师哈迷蚩认为,秦桧是一个“大奸臣”,建议金兀术“加些恩惠与他,养他一年半载,必然感激,然后多将些金银送他,放他回国,叫他做个奸细,这宋室江山管叫轻轻的送与狼主受用,岂不是好?”⑩

金兀术采纳了哈迷蚩的建议,对秦桧十分优待,因此秦桧对金兀术心存感激。金兀术又与秦桧的夫人王氏偷情。王氏是一个美貌风骚的女人,为了讨得金兀术的欢心,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和色相,可见王氏是个无耻下流的女人。金兀术的小恩小惠收买了秦桧夫妻的心,他们答应做金人的内应,从此甘做汉奸。秦桧向金兀术发誓:“臣夫妻二人若得了好日,情愿把宋室江山送与狼主。”“上有皇天,下有后土,我秦桧若忘了狼主恩德,不把宋朝天下送与狼主,后患背疽而死。”?回到宋朝后,他们在暗中帮助金邦削弱宋朝的力量。比如第50回,岳飞率军讨伐杨幺期间,王氏暗中在御赐的酒里下毒,试图“药死岳飞并那一班将士,好让四太子(即金兀术)来取宋朝天下。”幸好她的阴谋被牛皋挫败了。朱仙镇战役后,吃了大亏的金兀术暗中指使秦桧设法除掉岳飞,秦桧假传圣旨,调回岳飞的兵马,又诬陷岳飞谋反,将他杀掉。秦桧夫妇谋害岳飞,不仅制造了千古奇冤,更是致命性的卖国行为。因为岳飞是抗金名将,岳家军是宋朝最重要的军事力量,岳飞一死,岳家军很快就解散了,于是宋朝的军事实力遭到严重削弱。因此,秦桧的恶行人人痛恨,留下了千古骂名,成为汉奸的代名词。

三、汉奸是如何形成的?

自古以来,各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内奸,内奸现象很普遍,内奸问题一直是困扰人们的一个重大问题。对中国人而言,汉奸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有人要作汉奸,甘作汉奸?汉奸的危害有多大?怎样预防和铲除汉奸?对于这些重要问题,《说岳全传》的作者从文学的角度进行了深刻反思,作了有益的探讨。这些反思和探讨在今天依然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

《说岳全传》里的汉奸虽同为汉奸,但各人的具体情况又有所不同。大体上可分为如下三个不同类型。

一是公开投敌者,如刘豫、曹荣、杜充、杜吉等人。此类汉奸是公开的,尽人皆知的。

二是暗中投敌者,如张邦昌、王铎、荷香、秦桧夫妇。这类汉奸具有隐蔽性、欺骗性,最难识别和对付,其危害性也更大。

三是无名书生。这两个无名书生表面上很清高、很高雅,不慕名利,不贪权力,但他们的行为却是卖国的,所以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对于多數人而言,人生在世,忙忙碌碌,不是追逐名利,就是追求权力。《说岳全传》里的多数汉奸都拥有功名富贵,比如张邦昌、秦桧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刘豫、曹荣都是宰制一方的节度使,杜充父子皆是统兵大将,他们的地位不可谓不高、权力不可谓不大,他们的生活不可谓不奢华,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投敌叛国,去做人人痛恨、鄙视的汉奸呢?根据小说的叙述,《说岳全传》里的汉奸之所以成为汉奸,主要有以下几种缘由:

一是为了保命。如刘豫本是一个贪生怕死、嫉贤妒能的小人,他连续两次窃取岳飞的战功,被大元帅张所发觉后,为了保命,他就投降了金邦。杜充父子也是如此。金兀术率领大军进攻金陵的时候,宋朝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岳飞又远在湖南,远水解不了近渴,负责防守长江及都城的宋军远非金兵的对手。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命,同时也为了获得更大的富贵,杜充父子就投降了金国。

二是为了功名富贵,同时对祖国缺乏足够的信心。很多人本来已经有了令人羡慕的功名富贵,为什么还要卖国投敌呢?原来人的贪欲是没有止境的。当人们面对着更大的功名富贵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难以控制自己的贪婪。比如曹荣,他的亲家刘豫劝他降金,以求更大的富贵,曹荣本来就不是正人君子,刘豫那么一劝,他就投降了金国,被兀术封为赵王,杜充降金,也有这方面的考虑,投降之前,杜充心中暗想:“那兀术有令:宋臣如有归降者,俱封王位。我不如献了长江,以图富贵。”⑤他降金后,果然被金兀术封为长江王。

其实,卖国投敌的汉奸都有这方面的意图。但张邦昌和秦桧身为宋朝的宰相,他们在本国位极人臣、权倾朝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富贵已极,即使投降了金国,他们也不可能获得更大的富贵了。他们卖国投敌又是为了什么?如果说刘豫、曹荣、杜充等人投敌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富贵荣耀,那么张邦昌、秦桧之卖国投敌则是为了保住已有的富贵。他们认为,金强宋弱,宋朝迟早要被金国消灭。为了在宋朝灭亡之后继续享受大富大贵,他们就卖国投敌,暗中帮助金国挖宋朝的墙角。

历史上宋、金相争,从总体上讲,也确实是金强宋弱。金朝占据了宋朝大约一半的领土,宋朝却无力收复失地,勉强保住了半壁江山。南宋朝廷一味对金人屈膝投降、委曲求全,不惜向金主称臣、称侄,只想保住半壁江山,不敢尽力与金人斗争。这使得当时很多人,上至皇帝、宰相,下至普通人,都对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缺乏足够的信心,因此涌现出很多汉奸。其中著名的汉奸就包括张邦昌、刘豫等人。因此,张邦昌、秦桧等人之所以投敌,一方面是要保住自家的功名富贵,另一方面,也代表了一部分汉人畏惧外敌,对祖国已经丧失了信心,所以才甘做汉奸而不悔。

三是对神秘命运的迷信。如果说汉奸之所以卖国投敌,要么是为了保命,要么是为了追逐荣华富贵,那么,这些目的和动机无法解释那两个无名书生的卖国行为,因为他们都是不慕名利、不贪世荣的高士。他们之所以在关键时刻出面解救本国的死敌,是因为他们有着对神秘命运的迷信。

自古以来,人们就对不可捉摸的神秘命运抱着敬畏的态度。当人们尽了最大努力却依然无力改变某些事情的时候,或者遭遇意想不到的巨大变故的时候,在无奈中只能将这一切归为上天的安排。不管你喜欢与否,你只能面对和接受已经发生的一切。这是人类对那些不可理解或者难以接受的事物的自我解释,以求得自身的心理平衡。几乎人人都有对命运的迷信,甚至孔圣人也有。《论语·雍也》记载:“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此外,在其他地方,孔子还说过类似的话:“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可见孔子也免不了这种迷信。

《说岳全传》的作者同样有这种迷信。小说第一回的末尾,作者写道:“万事皆由天数定,一生都是命安排。”这是古人常说的一句话,简单明了地表达了古人对命运的迷信。作者引用这句话,证明他对这句话是认可的。金兀术被困黄天荡,无名秀才帮助他逃出绝境,作者认为,这是天意使然:“岂是书生多妙策?只缘天意佑金邦。”⑩其实在金兀术被困黄天荡之前,道悦禅师已经向韩世忠暗示了这种结局,只是当时韩世忠没有领悟罢了。韩世忠本来以为金兀术既入死地,那就死定了,宋军有绝对把握消灭金兀术,不料金兀术竟然逃脱了,韩世忠气得暴跳如雷、怒不可遏。这时他才领悟到道悦禅师的偈语的真实意思,认为兀术的逃脱是“天机已定,这番奴命不该绝也。”⑩岳飞听说此事后,也觉得非常惋惜、遗憾,“把脚一蹬,道:‘兀术逃去,正乃天意也!”⑩朱仙镇战役中,金兵大败,金兀术痛苦绝望,完全失去了斗志,要自杀以谢罪,这时无名书生前来指点迷津,建议兀术用釜底抽薪之计除掉岳飞,这个歹毒的计策一下子点醒了兀术,使他马上恢复了斗志。兀术要重谢这位书生,但此书生说,他这么做完全是“应天顺人”,?不求名利,所以连名字也不留,就飘然而去,所谓“应天顺人”,是命定论的另外一种说法而已。

汉奸的危害是巨大的,这是人人皆知的,《说岳全传》对汉奸的危害性有着相当深刻的认识。

金兵第二次进犯宋朝,在牛头山被宋军打得大败。逃回本国后,金兀术与军师哈迷蚩讨论失败的原因,他对哈迷蚩说:

“某家初入中原,势如破竹,囚康王于国内,陷二帝于沙漠。因出了这岳飞,某家大败数阵,全师尽丧,逃命而归,却是为何?”军师道:“狼主前日之功,所亏者宋朝奸臣之力。狼主动不动只喜的是忠臣,恼的是奸臣,将张邦昌等杀了,如何抢得中原?”兀术想了一回,道:“军师说的不差,某家前番进兵,果亏了一班奸臣。”⑩

敌人口中的话显然更加具有说服力。在《说岳全传》的作者看来,汉奸的破坏力实在惊人,如果没有汉奸的帮助,金人不可能那样轻易战胜宋朝。

事实确实如此,宋室的覆亡大汉奸张邦昌至少有一大半的“功劳”,金兵第一次攻到汴京城下的时候,张邦昌多次使用恶毒的奸计助金毁宋,致使宋朝国库被耗尽,赵王被惊死,康王被囚禁,二帝被俘虏,于是宋室覆灭。张邦昌的奸計连金兀术也觉得狠毒、可怕,《说岳全传》的作者则在第18回的回目里大书:“张邦昌奸谋倾社稷,”明确将亡国的责任归到张邦昌的身上。

金兀术第二次侵犯宋朝时,如果没有刘豫、曹荣这两个汉奸的帮助,金兵不可能那么顺利渡过黄河,如果没有汉奸杜充的帮助,金兵也不可能那么顺利地渡过长江。黄河、长江在古代都是著名的天险,如果宋军严密固守的话,金兵是很难通过的,何况金人是北方游牧民族,不习惯于水上作战,但防守这两大天险的汉奸却主动投降了金兵,使得金兵不费一兵一卒,就顺利渡过两大天险。

如果没有汉奸的帮助,金兀术就会在黄天荡被困死,或者被韩世忠擒获、击毙。如果没有汉奸的指点,兵败绝望的金兀术就会自杀身亡,金国的实力就会大大被削弱。大汉奸秦桧受金兀术的指使,陷害岳飞,将他杀死,致使岳家军解散,宋朝的军事实力被大大削弱。

所有这些事件都充分显示了汉奸的巨大的危害性和破坏力。

既然汉奸的危害那么大,所以《说岳全传》的作者对汉奸是深恶痛绝的,对他们卖国求荣的恶行进行了口诛笔伐,对他们阴险卑劣的心灵世界进行了无情的暴露和鞭挞。

小说第18回的开头诗写道:

塞北胡风刁斗惊,宫墙狐兔任纵横。

惭愧上方无请处,脔奸磔佞恨方伸。

诗里所说的“狐兔”“奸佞”是指汉奸张邦昌。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张邦昌的痛恨,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以泄心中的怒气。在本回里,作者又借哈迷蚩的口骂张邦昌是“宋朝第一个奸臣。”小说第24回的开头诗:

刘豫降金实可羞,邦昌献玺岂良谋?

欺君卖国无双士,吓鬼瞒神第一流。

作者指名道姓地痛骂刘豫和张邦昌是欺君卖国的汉奸卖国贼。第61回的开头诗:

秦桧无端害岳侯,故令宋祚一时休。

至今地狱遭枷锁,万劫千回不出头。

作者谴责秦桧卖国害贤,诅咒秦桧被打入地狱受罪,永世不得翻身!第72回,秦桧咬舌呕血而死。对于秦桧的惨死,作者写道:

宋祖明良享太平,高宗南渡起胡尘。

奸邪幸进忠贤退,报国将军枉用兵。

排斥朝臣居别墅,暗通金虏误苍生。

请看临死神鬼击,咬舌谁怜痛楚声!

秦桧死得很惨,但广大民众不但不会同情他,而且感到痛快,觉得他罪有应得,活该落得这样的下场。

汉奸的恶行令人发指,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此,汉奸卖国贼的下场往往是悲惨的,不得善终的,而且死后还要落下千古骂名。比如,张邦昌和王铎被金兀术当做猪羊杀掉祭旗;张邦昌的养女荷香被金兀术一斧头砍为两截;刘豫全家被抄斩;曹荣死于自己儿子之手,死后其首级被示众;杜充在战场上被打死。秦桧夫妇死得更惨:他们被岳飞等人的冤鬼所缠,咬舌而死,死后被打入地狱,备受折磨。岳飞平反后,朝廷命人用生铁铸造秦桧等人的行像跪在岳飞的坟前,永远遭受天下人的唾骂。

汉奸势力之所以猖獗,汉奸之所以能够陷害忠良,危害国家,昏君负有很大的责任。昏君往往分不出忠奸,昏君往往亲近奸臣,疏远忠臣。奸臣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与昏君的包庇和支持是分不开的,所以作者对昏君同样是不留情面地加以斥责,令读者心中大快。

宋朝的皇帝,如宋徽宗、宋钦宗、宋高宗等人都是昏君庸主。徽、钦二帝信任蔡京、张邦昌等奸臣,导致宋室覆灭,身死异域,贻笑天下。宋高宗信任秦桧等奸臣,不报家国之仇,弃二帝于不顾;支持秦桧冤杀抗金名将岳飞,令亲者痛仇者快,遭到后人的谴责。第19回,徽、钦二帝被金兵俘虏,宋朝将领张叔夜感到痛苦绝望,愤而自杀。临死前,他当面责问二帝:“不知主公何故只信奸邪,以致蒙尘?”张叔夜的怨恨自然也代表了作者以及民众对昏君的不满和斥责。二帝被押解到金国都城后,备受凌辱。对此,作者感慨地写道:“可怜两个南朝皇帝,比做把戏一般!这也是他听信奸臣之语,贬黜忠良之报。”对徽钦二帝的遭遇,作者既表示同情,同时又觉得解恨。第45回,宋高宗决定迁都偏僻的临安,无意恢复中原。忠臣李纲极力劝阻,但宋高宗拒不接受。李纲很失望,加之年老体衰,就趁机提出辞职。“高宗本是个庸主,巴不得他要去,省得耳前聒噪,遂即准奏。”作者直言宋高宗是个庸主。第46回,秦桧从金国回到宋朝,宋高宗很高兴,对秦桧说:“今得卿家还朝,得知二圣消息。更得一佳士,甚是可喜!且爱卿保二圣在外有年,患难不改。今封为礼部尚书之职,妻王氏封为二品夫人。”此时的秦桧已经不是那个心地单纯的新科状元了,他被金兀术收买,成为一名汉奸了。宋高宗不但不能察觉,反而以为得到一个大宝贝,可见宋高宗确实是个昏君庸主。他之所以信任秦桧,是因为他与秦桧是志同道合的,在宋、金关系问题上主张和局。他无意恢复中原,迎回二帝,完全不顾家国仇恨,任由父兄子民在异族的统治下受苦受难。这样的皇帝不仅是昏君,也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因此,作者忍不住作诗以讽刺宋高宗:

高宗素志在偷安,欣逢奸佞列鸳班。

猜你喜欢
全传奸臣金兵
“信、达、雅”的藏译实践
——关于藏译名著《水浒全传》中的人物绰号翻译
破译童年成长的心灵密码 让灿烂的阳光温暖童年的梦——《小香咕全传》
《胡雪岩全传》创作手法的启迪
奸臣的后人难做人
《水浒传》中的宋代文官研究
竹削豆腐
《说岳全传》的文本传播与接受述论
皇帝喜欢奸臣的十大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