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客观理由

2019-01-28 01:32
政工学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客观因素主观理由

陶 增

大家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和体会,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出现差错或者受到阻力,在反思问题教训、分析问题原因时,常常听到身边有这样的声音——“少找客观理由”“少讲客观原因”。本意是不要总是从客观角度上去找借口、找理由,而要多从自身方面和主观角度去查原因、想办法。

但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为地拔高评判标准、绑架价值观念,把“少找、少讲”客观理由变成了“不讲、不找、不问、不顾”,甚至走入了“找客观理由”就是推卸责任、不够努力、能力不足的思想误区。殊不知,并不是所有“客观理由”都能被忽略和漠视的,有时不正视和解决好客观因素和客观条件问题,工作不仅没有办法顺利完成,甚至还可能造成问题矛盾的积压,更加制约人的发展、阻碍制度完善、迟滞工作创新。

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偏见。正确认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只有认准靶标,才能射中靶心。分析问题要立足实事求是的出发点,依据事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绝不能带着“有色眼镜”,以“吹毛求疵”“锱铢必较”的心态来审视和评判。不能不论青红皂白,就片面认为主观因素就是解决问题的首要原因,就是出现问题的主要根源,不容他人任何的异议、疑义和置疑,把所有问题都强加于主观者身上,这样必然会盲目臆断、有失偏颇。

要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工作中客观因素是始终存在的,有时还可能成为阻碍工作、出现问题的关键瓶颈和根本症结。客观因素不会受到主观问题有无解决的影响,也不会因为被掩盖、回避和轻视,就消失不在、影响减轻。面对客观上的问题,绝不能搞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不管情况多么复杂、触及何方利益、牵扯人员是谁,都坚持做到不畏惧、不躲避、不退让,敢于解剖、勇于正视。因为只有直面问题,方能攻坚克难;只有对症下药,才能祛病除根。

要坚持鼓舞干劲不强压。虽然人的精神是强大的,潜力是巨大的,但能力和精力终究是有限的。不能把主观对象当作“超人”和“全能战士”一般,认为可以克服一切困难、摆平一切问题,不讲任何的条件,总是“只看结果、不看过程”。要知道“事非经过不知难”,面对一些客观上的难题,有时并不是主观上不想干或不愿干,而是有心无力、力所不及。如果不考虑客观事实中的艰难险阻,一味禁锢在“方法总比困难多”“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的劝诫箴言中,强制主观对象要自谋出路、自我解决,长此以往,必将会使主观对象失去信心、失去希望。

要坚持明晰责任不推诿。原因要清,责任要明。责任应归属于解决问题的真正主体,而不能因为找客观理由、讲客观原因就要被扣上“推卸责任”的帽子。看待问题必须辩证理性,当客观问题是自然天成,属无法抗拒、避免和克服时,对其带来的影响要进行准确评估、定责;而对非属主观对象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不管责任归于谁,谁都要担起责任、尽心解决,绝不能对问题熟视无睹、漠然处之,把自身责任全部推脱,甚至转移到主观对象上。总的来说,客观和主观是相对的,也是统一的,不论哪一方,只有人人尽责、互不推责、各负其责,才能促使各项工作高效完成,推进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创新,才能创建包容激励、拴心留人、和谐积极的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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