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中性笔迹的显微分光检验法

2019-02-10 03:57孙娜熊忠媛
法制博览 2019年12期

孙娜 熊忠媛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民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在处理经济活动往来和一般的民事行为中,往往都会以签订各种文件、合同、票据、字条等形式来约定诸多事项或以此作为凭證。而中性笔具有书写流畅、价格低廉、易于携带等众多优点而被选作书写工具,其中又多以黑色中性笔居多。因此,在日益增多的经济领域犯罪和民事纠纷案件中,对可疑文件上黑色字迹的(除了常规的同一性鉴定要求)形成方式、形成时间、是否有添加涂改的鉴定要求也越来越多。

关键词:黑色中性笔;显微分光检验法;笔迹鉴定

中图分类号:TH744.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35-0032-03

作者简介:孙娜(1981-),女,汉族,辽宁丹东人,本科,贵州警察学院侦查系,讲师,研究方向:侦查学;熊忠媛(1987-),女,汉族,贵州安顺人,本科,贵州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工程师,研究方向:文书鉴定。

一、案情简要

2018年,贵州省某法院在审理原告姜某某与被告甲矿业有限公司、甲矿业有限公司后寨乡志成煤矿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的过程中,二被告单位以原告姜某某入职时提交给志成煤矿的某县众康医院2015年6月13日出具的《某县众康医院工伤保险参保体检表》与某县众康医院存档的姜某某《某县众康医院工伤保险参保体检表》内容明显不符,可能存在伪造、变造的情况。法院为了明晰案件争议焦点,委托本中心对《某县众康医院工伤保险参保体检表》第二页落款部分“总检医师”一栏处的“王泽忠”签名字迹是否为王泽忠所书写进行鉴定。

二、检验过程

(一)检材的目测检验

送检的署期为“2015年6月13日”的《某县众康医院工伤保险参保体检表》共一张、两页,需检的“王泽忠”字迹位于第二页“总检医师”一栏处,系横式签名,为黑色字迹,有擦划现象,书写水平中等,书写速度中等,整体特征反映良好,具备鉴定条件。

(二)检材的显微镜检验

经显微镜下检验,发现检材底部有部分浸润现象、墨粉堆积现象、重描现象(见图一、图二)。透射模式下,见笔迹颜色整体均匀,无中断(见图三);反射模式下,调节光源角度可见待检“王泽忠”字迹处有不连续,部分存在中断和重描现象(见图四)。因此,通过镜检,我们发现待检“王泽忠”笔迹处存在两次以上形成的特征。

(三)检材的显微分光检验

将检材放入VSC 8000型文检仪中,使用显微分光光度计功能,对待检测笔画进行光谱测量,每个点重复测量两次,以检材纸张空白处为标准白,波长范围(400-1000nm),使用光谱量化工具,直接比对谱线及CIE色度图和坐标值。

1.选取检测点

我们选取了“泽”字的“氵”部作为检测对象,在笔画中断处上沿(图五)、笔画中断处下沿(图六)、该笔画出又选取了笔画中断处(图七),笔画末端(图八)四个具体的待检测点。

2.选取对照点

选取位于待检字迹“王泽忠”左前方的“师”字作为笔画对照处(图九)。

3.显微光谱的量化分析

使用显微分光光度计功能,对待检测点和对照点的笔画进行光谱测量,每个点重复测量两次,以检材纸张空白处为标准白,波长范围(400-1000nm),使用光谱量化工具,直接比对谱线及CIE色度图和坐标值。

经过量化分析发现:(1)笔画中断处与笔画末端、笔画对照处吸收强度和对应波长范围一致,与笔画中断处上沿、笔画中断处下沿不一致;(2)笔画中断处上沿与笔画中断处下沿吸收强度和对应波长范围一致,谱线大致相同,在波长500-600nm处出现强反射峰(见图十)。这说明待检“王泽忠”字迹笔画中断处上沿、笔画中断下沿与笔画末端、笔画对照处在波段上吸收光谱不同,字迹笔画中断处与笔画末端、笔画对照处在波段上吸收光谱相同,该字迹有两种不同物种组成。

三、检验结果

经过透射和反射光观察,待检“王泽忠”笔迹处存在两次以上形成的特征;经过显微光谱量化分析,证实书写中断处其下的黑色成分与对照处“师”笔画处、笔迹末端无墨水覆盖处成分相同,证实均为打印所遗留特征。笔画中断处上沿及下沿光谱特征相同,证实为打印与书写墨水重叠特征。

综上,检材上需检验的“王泽忠”签名字迹系在打印的“王泽忠”笔画上,重描形成,不是一次性书写形成。

四、探索与讨论

显微分光光度法的基本原理就是:照射在物体表面的白光,一部分被反射,一部分被吸收,一部分被透过。不同的物质其表面形态和结构特征是不的同,所以对光的反射、吸收、透射等特性也不尽相同。因此,当从光源发射出来的光经过化学成分不同的物体发生吸收、反射和散射之后,再进入分光光度计,经过单色器分光后,再经过相应的光电转换器,就可以得到该物体的吸收光谱图①。在光学的研究中,我们早已发现化学成分不同的物质对光的吸收能力是不同的,而显微分光光度法正是利用这一光学基本原理,将化学成分不同的字迹进行区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此种方法是笔迹鉴定工作中一种新的尝试,因此,在使用中,我们还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找准待测点。在字迹的书写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运笔动作的中断、停顿重描等情况,这样就会使书写材料物资在运笔动作的相应部位上形象笔画的留白处或墨水成分的严重堆积现象。如果选取了这样的部位作为待测点,那么形成的光谱图就不能准确地测量出该种墨水成分对光的吸收能力,此种检验方法也就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因此,在待测点的选择上,要选取运笔动作连贯、墨水分布均匀的笔画处。

二是,反复多次测量。为了避免误差,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应在同一笔画选取多个待测点(一般应在同一笔画的上沿部位处、中断部位处、下沿部位处)分别进行光图谱策量后,再进行平均值计算,从而得出最终的显微光谱图。

五、结语

显微分光光度法是一种灵敏度高、准确的、客观的无损检验方法,将其应用到黑色中性笔迹的检验鉴定工作中,是在保证检材原状的情况下,对不同物质成分的黑色墨水进行区分,为添加涂改文件的检验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方法。

[ 注 释 ]

①许英健,王景翰.显微分光光度法及其物质分析中的应用[J].光谱仪器与分析,2005(4).

[ 参 考 文 献 ]

[1]殷雨晴,崔岚,王长亮.显微分光光度法区分黑色钢笔墨水特征的实验研究[J].广东公安科技,2018(3):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