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过山林月掠海

2019-03-02 02:17孙劼
关键词:沙山鸣沙山沙子

孙劼

风来了,徐徐而来,越过山林,越过海面。其实。那只是一阵风,风过了,一切归于平静,没有任何声息,没有任何痕迹。也许,只有那曾经起皱的水知道,风来过;也许只有那曾经轻摇的树知道,风来过;也许,只有那朵飘零的花知道,风来过。

心呢?心知道吗?

竹叶尖上的晨露,青苔遍布的山林,微波荡漾的湖面,醉意微醺的弦月……仿佛都如一缕微风,轻轻从眉头指尖略过。钻进滚烫的心房,荡起久久的回响,让人停下匆忙的脚步,理一理纷乱的思绪,静静地聆听来自内心深处的声音。

风就是风啊,来无影去无踪,不怪风,只是心随风动。风过,静候花开。

沙之聚

张抗抗

千里河西,十日陇上之行的最后一站——敦煌。

去敦煌不全是为了莫高窟。我明白,却不能说。其实心里惦念了很久的,是茫茫大漠中那座神奇的鸣沙山。

也许最初的创造只是出于一场无意的游戏。千古寂寞,朔风把太山和岩石揉成沙砾,然后又把白灼的细沙重新捏成一座山岩。当鸣沙山成为鸣沙山之时,它已是一群雄健而威武的西北汉子,壮硕的脸膛上刻着重重深邃而峻峭的线条。绵延的山脊如一道锋利的刀刃,挎于腰间,举过头顶。曾在梦里见过许多回鸣沙山,在这一刻却忽然变得不那么真实——曾有过千姿百态的想象,可就是没想到,一座沙子聚成的山,居然能聚得如此坚实如此刚硬如此有棱有角如此轮廓分明。

那沙子是如何一粒粒汇拢堆积聚合又浑然一体地升高壮大呢?

我读不懂鸣沙山。

脱去鞋袜。光脚走上沙丘。沙极细且柔软,有一种温热的暖意,从脚跟缓缓浮升起。忽然恍悟,沙山原来还很温柔。

沙山的温情别有一种表达的方式。天下也许再不会有比鸣沙山更坦率的山了——他从来没有外衣也没有包装,没有树林,没有青苔,只有金沙连着银沙,一无遮拦地铺陈开去,裸露的身体无须任何一点覆盖,从从容容地展示着它优美的体态和曲线。坦坦荡荡,清清白白,冷峻中含有几分柔韧,野性中尚有几分羞涩,从春到冬,永远敞开胸怀,呵护着来往西域的路人。

我惊异,我惶惑。我读不懂鸣沙山的性别。

夕阳已完全沉落。月亮从大漠尽头悄悄升起。只见每个游客滑到山脚,都削下一层沙子,裹下一层沙子。

人,生性也许是喜欢玩沙的吧,那是一个童年的游戏,也是成年后过于放纵的渴望。

于是伙伴们都索性纵身跃入沙海,身体自是滑板,双手代桨,一个个挂在陡峭的沙坡上,前前后后只见憧憧的人影晃动,像一座座移动的沙丘。

前来膜拜沙山的人,几乎每个人都要从沙山上带走些许沙子,沙子藏在鞋里衣里头发里,带到山下,带回他来的那个地方。可是,为什么,这鸣沙山竟然未被络绎不绝的游人踩塌?它一日日依然如故,巍然耸立,每日里流失的沙子,为什么竟没有使它低矮下去呢?

我仍然读不懂鸣沙山。

有人说,当第二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游人留在鸣沙山上那一行行凌乱的脚印,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鸣沙山又恢复了原状一查无人迹的雪峰缎子般的金沙滩。舒缓而坦然,没有一丝波纹和皱褶。

是月牙泉的女神,在黑夜里辛劳而奇巧的创作吗?

是沙漠里的精灵,不厌其烦的一个游戏吗?

也许是来去无踪的风,是风之手,在人们歇息之时,抚平了沙山的每一道印痕,又将沙子驱赶回它们原来的位置,将它们重新凝聚,重新整合,重新磨砺。每日每日,风都在这样不知疲倦地完成着他手中不朽的雕塑。

所以鸣沙山每天都是新的。

人们难以察觉风的工作。人们不会知道,沙子也是可以塑造的。不是用强力黏合剂,不是用万能胶,更不用强于“沙”的水泥,而就是用这无形无状无色无味的风。当人们发现风儿揉捏了修复了再造了沙山时,风,已飘然而去。

于是我再次仰视再次攀临鸣沙山,在这西域的吉祥宝地,风,已成为聚合物的一种精神,一种力量。它来去随缘,挥洒自如,从不刻意而为,却能移山搬山,还能潇洒地在沙山上拨响它的琴弦。

沙之聚,有自由的风之手。那么人心呢?人心之聚,要求八面来风。若是一盘散沙,解铃还须系铃人一风聚沙,便是一个顺其自然,循序渐变的演进之途。想必是,当风渗透了沙子的心,风的需要成为沙子的需要时,沙子就自己走动起来、舞蹈起来,最后完成它的屹立。

声声驼铃,在大漠上远去。鸣沙山,却无言。

(选自《知识窗》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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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思想感情的变化为线索,先写读不懂鸣沙山,再写理解“风聚沙”,最后写由此而产生的感悟。作者运用多种描写手法,为我们展示了鸣沙山奇异的景色:既具阳剐之美,又有女性般的温柔;既雄伟威武,又温情脉脉。虽不断受损,却依旧巍峨。而这一切,全赖风之力。作者由此联想到人,沙之聚,靠风,“那么人心呢?人心之聚,要求八面来风”。这时的“风”,作者并未明确解释,它是指可以凝聚人心的精神力量,譬如爱国主义,它可使全国人民凝聚成一个坚实的整体。文章的语言如诗,颇有节奏感和音乐美,且含蓄深沉,耐人寻味,引人深思。

乡村的瓦

冯杰

乡村的瓦大都呈蓝色,那种蓝不是天藍也不是海蓝,是近似土蓝;我们乡下有个词说得准确——“瓦蓝”。这个词属于瓦的专利。

在我的印象里,瓦是童年的底片,能冲洗出乡村旧事。

瓦更像是乡村房子披在身上的一面带羽的蓑衣,在苍茫乡村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雨的清气里漂浮。若在雨日来临时刻,瓦会更显出自己独到的神韵与魅力。雨来了,那一颗颗大雨珠子,落在片片房屋的羽毛上,胆子大的会跳起,多情的会悄悄滋润到瓦缝;最后才开始从这面蓑衣上滑落,从屋脊上,再过渡到屋檐。浩浩荡荡穿越雨瓦的通道,下去,回归大地,从而完成一方方瓦存在的全部意义。

瓦有对称之美,任何人看到乡村的瓦,都会想到一个成语,叫“鳞次栉比”,如观黄河的鱼鳞与母亲的梳篦。瓦在骨子里是集体主义者,它们总是紧紧地扣着,肩并肩,再冻再冷也不松手。在冬天它们能感到彼此的体温,像肌肤相亲的爱人,贴得密不透风,正团结在月亮缓缓上升的乡村里。

当瓦还没有走上屋顶,生命里的“籍贯”一栏早就填上了,是兩个粗拙的字,叫“乡村”,像一个孩子或者老人用颤巍巍的笔所写。是的,瓦更是一种对乡村的坚守。在瓦的记忆里,所有的飞鸟都是浪子与过客,都是浮云与苍狗。

籍贯属于乡村的瓦有一天走进城市,它晕头转向,无所事事,毫无用途。城市里的幻影夜色与激光霓虹拒绝它。有一片瓦迷路了。它被开往城市里的一辆大卡车用来垫上面的器物,最后被拉向城市,当它完成自己的使命时又被远远地抛弃在公路边。城市人就爱过河拆桥,瓦看看身上“籍贯”一栏,早已被风的手擦模糊了。

瓦上的风景只有一种,那就是“瓦松”,我们那里叫“蓝瓦精”。这称呼多气派啊!那些一棵棵站在瓦上的小小生灵,因为听风观雨的缘故,已经一位位聪明成精了。且慢,它们还是“乡间郎中”呢。乡村药谱如是说:瓦松,又名天蓬草、瓦莲草、向天草,清热解毒。我小时候得过恶性疟疾,久不见愈,姥姥就从旧屋顶上采到几棵瓦松,炖汁连服,止住了。

小时候我常在梦里想到,那些瓦松站在我外祖母的屋脊上,跷着脚丫,在我不知不觉的夜半时刻,正一颗颗摘星呢。那一柄北斗七星的长勺低低地垂落下来,一如在汲瓦松上一颗颗透清的露珠。终于,一不小心,有两颗最大的掉下来,缓缓地,落在我的眼角。

当我的灵魂有一天回归大地,就请瓦在上面扣上小小的一方,有你瓦的余温,还有你瓦的纹络。这一方故乡的小房子,泥与水组合的小房子,草气上飘摇的小房子,你罩着我。像谁夜半耳语:

“睡吧,孩子。这叫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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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由瓦与蓝的纠缠而始,开启了一段灵魂的归乡之旅。

瓦和雨在静谧的乡村相映成趣。瓦是雨的舞台,雨是瓦的精灵,它们相互成就,彼此吸引。雨的那段表演就成了故乡永久美好的记忆,被作者刻进记忆的深处。瓦的身世、命运,与乡村紧密交织,走进城市中的瓦无所适从、困顿茫然,如同迷路的孩子。这种不适就如每一个初次走进都市的乡人一样,有意或无意的隐喻,表现出一个阶层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迷失无助。

乡村的瓦能给作者带来内心的宁静和平和,情感在结尾处达到高潮,第二人称的使用,让情感宣泄得更加酣畅淋漓。

山隘

[德]赫尔曼·黑塞

风吹过陡直坚实的小径。树与灌木被抛在身后,只见石头与青苔独占山头。人类尚来入侵这块净土;这里没有人类的份。在这里,即使是农人也找不到粮草或木材。远方呼唤着,点燃了殷殷的思念,这可爱的小径越过山崖、沼泽与皑皑白雪,引人来到另一座山谷、另一个村落,接触另一种语言、另一群人们。

我在山隘高处小歇片刻。山路缓缓下降,两侧潺潺流水相随。在这高处驻足,几乎能找到通往两个世界的路。脚下的这条小河流向北方,注入远方寒冷的大海;另一侧雪融之水则落向南方,在亚德里亚海人洋,最后飘向非洲大陆。然而,世界上所有的川流,最后总会汇集在一起,北极冰海与尼罗河终会一起转为潮湿的云。这古老而又美丽的平衡,平添此刻的神圣之感,对于像我这样的游子而言,每一条路都是回家的路。

我的目光仍有选择的余地。此时,北方与南方仍在视线范围之内,再走个五十步,就只能看到南方了。南方的气息在蓝色山谷里神秘地向我吹送而来,我的心跳竟与之相应和。我期待着那儿的湖水及林园、那葡萄与杏果的芳香,我仿佛听见那渴慕已久且带着朝圣意味的古老传说。

远方山谷传来的声响,唤起年少的回忆。我曾因首次南方之旅而深深陶醉;曾在湛蓝湖畔深深吸入浓郁的田园芳香;某个夜里,曾在异乡苍白雪山下,竖耳倾听远方家乡的讯息,也曾在古老文明圣殿石柱下,许下第一次祝祷;更难忘的,是初见棕色沿岸后大浪如雪时的美景。

如今,我已不再如痴如醉,也不再想将远方的美丽及自己的快乐和所爱的人分享。我的心已不再是春天;我的心,已是夏天。异乡对我的呼唤不同于以往,它在心中回荡的声音,也较以往沉静。我不再雀跃地将帽子抛向空中,也不再欢唱。但我微笑。我不是以唇微笑,而是用心灵、用眼睛、用每寸肌肤微笑。现在,面对着香气袭人的土地,我比当年邂逅时更优雅、更内敛、更深刻、更洗练,也更心存感激。如今的我,比以前更融入这南国的一切;而它也为我娓娓诉说更丰富、更详尽的故事。我的思念,不会再为朦胧的远方增添梦幻的色彩。我的眼光满足于所见的事务;因为学会了看,从此世界变美了。

世界变美了。我孤独,但不为寂寞所苦。我别无所求。我乐于让阳光将我完全晒熟;我渴望成熟。我迎接死亡,乐于重生。

世界变美了。

(选自《堤契诺之歌-散文、诗与画》,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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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赫尔曼·黑塞来自德国——一个以严谨的理性思维著称的国家。黑塞总是企图超越理性,他用优美的散文抒怀,用浪漫的诗歌传情,用细腻的画笔达意。透过作品,他带给读者的是纯净的自然、灵动的思考。

他试图超越理性,但理性从未被代替,敏锐的洞察力和他如影随形。来到南方的一处山隘,这块人类尚未侵入的净土让他感觉到自己与此地声气相投,“心跳也与之相应和”,他听到了心中回荡的声音。当他开始用心灵、用眼睛、用每寸肌肤微笑时,他变得更优雅、更内敛、更深刻、更洗练,也更心存感激——“世界变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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